1、协 议 条 款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均应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为无效。二、 客户授权施工责任书: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工程中施工;2、本合同预算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工程完工后以实际结算为准。三、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以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单载明的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四、 在施工期间,甲方如因出差等原因不便联系,应委托其他人作为代表配合乙方施工,并须事先向乙方
2、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五、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赔偿由乙方负责。乙方的设计代表为设计师,施工代表为乙方派出的负责人。 (设计代表、施工代表简称乙方代表) 。六、如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设计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施工人员不允许在甲方施工现场起火做饭及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的,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八、乙方采购的材料应在工程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实际进料如与报价单不符(经客户书面认可除外) ,禁止使用,若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九、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要求及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发生质量问题
3、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的,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为保证工程统一管理和保护甲方利益,乙方严禁施工工人与任何人(包括甲方)私下商定变更或进行其他私下交易。十一、凡沙灰墙面(包括加白灰的混合砂浆、麻刀灰等) 、轻质隔墙本身均存在开裂的因素,如需解决,甲方可书面另行确认,加贴的确良布或玻纤布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十二、甲方所减项目及所用的材料乙方均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等退货费用。十三、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任何名目
4、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押金、施工管理费、电梯使用费、装修押金、配合费、垃圾外运费等) 。十四、甲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水、电的供给,以便正常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五、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无权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甲方若有上述要求的,须持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与乙方签订“施工责任保证书” ,且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维修,不负责其它赔偿等责任。十六、如工地距离下关 20 公里以上,乙方将按距离收取相应远征费(详见预决算书) 。十七、为保障工程的正常开展,开工后十天内甲方应确定厨房及卫生间的相关主材,便于水位及电路的确定,否则视为工程自
5、动停工。十八、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验收(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 。如甲方拒绝参加分阶段验收,工程亦暂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在提出工程变更后,须一次性将变更费用的 95%向乙方支付后,乙方予以变更。 十九、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二日内进行竣工验收,若甲方认为工程有质量问题,应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若甲方既不同意验收,又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工程验收合格二日内,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二十、工程在未验收的情况下,甲方一旦擅自占用该房屋、换锁具、家具进场等,将视这甲方已验收合格。二十一
6、、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分两次付清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首期款 签订合同后即付 合同总额的 50%中期款 中期验收后 合同总额的 45%结算款 竣工验收合格 2 天内付清 总结算减已付款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请甲方将工程款项交到乙方。 二十二、中期鉴定标准为墙 地砖铺贴达到 90%以上或厨房铺贴完工。 二十三、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征得对方同意并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 5%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二十四、本协议条款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十五、工期自 2011 年 月 日到 2011 年 月 日完工。甲方: 乙方:经办人: 经办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