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法系列图集疑难解析汇总墙问题墙问题(1):在 03G1011 图集中剪力墙竖筋在顶端要求锚入板中有个锚固长度,当剪力墙顶有暗梁AL 时,是否只需锚入 AL 够锚固长度即可?答墙问题(1):剪力墙竖向钢筋弯折伸入板内的构造不是“锚入板中”(因板不是墙的支座),而是完成墙与板的相互连接。暗梁并不是梁(梁定义为受弯构件),它是剪力墙的水平线性“加强带”。暗梁仍然是墙的一部分,它不可能独立于墙身而存在,所以,当墙顶有 AL 时,墙竖向钢筋仍然应弯折伸入板中。墙问题(2):剪力墙钢筋、AL 钢筋之间相互关系是怎样,图集中为什么不画出?端头直钩是从面筋上过,还是从下面过?直钩所在板中的位置是否有要求?在
2、图集中剪力墙竖筋要求穿越 AL,是否理解为剪力墙竖筋从 AL 钢筋中穿过,若这样剪力墙竖筋保护层又增加了一个 AL 钢筋直径?答墙问题(2):比较合适的钢筋绑扎位置是:(由外及内)第一层为墙水平钢筋(水平钢筋放在外侧施工方便),第二层为墙竖向钢筋及 AL 箍筋,第三层为 AL 纵向(水平)钢筋。端头直钩与 AL 箍筋为同一层面,所以从面筋上过。墙筋直钩在板中的位置要看板面标高与墙顶标高的关系(特殊情况下二者可能有较小的高差),当二者一平时,墙筋直钩位置在板的上部。墙问题(3):剪力墙端部有暗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应该伸入柱钢筋内侧还是外侧,现实中大多数工地都是伸入暗柱主筋外侧,我觉得这样不妥,但
3、图集上没有详细规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怎么样的?答墙问题(3):通常剪力墙水平钢筋放在外侧,如果伸入端柱竖向钢筋内侧时,需要向内弯折,这样做会形成钢筋笼“颈缩”,因此,水平钢筋走暗柱主筋外侧即可。剪力墙尽端不存在水平钢筋的支座,只存在“收边”问题。请参看 03G101 勘误:6、第 47 页端部暗柱墙构造中剪力墙水平筋弯钩位置稍往后退,在暗柱端部纵筋后“扎进”暗柱。墙问题(4):请问陈总在 03G101 第 47 页中“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为什么取消了原 00G101 第 33页中“剪力墙身水平钢筋构造”的“转角墙,外侧水平钢筋设搭接接头”的构造做法?因为在转角墙外侧设搭接接头比较便于施工,外
4、侧水平筋连续通过转弯在施工中比较困难。答墙问题(4):按照我国施工实践中的传统做法,局部无间隙(纵筋搭接或箍筋局部重叠)的并列钢筋最多为两根(如果严格要求,为保证混凝土对钢筋的 360 度握裹,不应该允许有无间隙的并列钢筋,请参看 35 页右上角构造)。由于转角部位存在比较密的箍筋,如果转角墙外侧水平钢筋在阳角位置设搭接接头,则难以保证局部并列钢筋最多为两根,钢筋混凝土中将形成多条贯通内缝,当地震发生时,可能会在此关键部位发生破坏。墙问题(5):关于补强钢筋“缺省”标注的问题。03G101-1 图集第 17 页,剪力墙矩形洞口补强钢筋的第(2)条是否和第(1)条相联系的,即:如果设置补强纵筋大
5、于构造配筋,则需注写洞口每边补强钢筋的数值;如果设置补强纵筋不大于构造配筋,则按第(1)条“洞口每边加钢筋212 且不小于同向被切断钢筋总面积的 50%”执行。这样的“缺省”标注规则对圆形洞口是否适用?首先是圆形洞口允许不允许“缺省标注”?如果允许的话,其缺省值是否可用 212 ?(例如,在第(4)、(5)、(6)条中)答墙问题(5):两条规定互相联系,在逻辑上是在同一大前提下(洞宽、洞高均不大于 800)的两个不同的小前提。由于圆形洞口有可能只切断一个方向上的钢筋,例如梁中部圆洞只切断箍筋,却需要在洞口上下补强纵筋,所以,矩形洞口缺省标注的做法不适用于圆形洞口。墙问题(6): 关于圆形洞口补
6、强钢筋设置方式的问题。03G101-1 图集第 17 页的第(5)条规定:洞口上下左右每边都设置补强钢筋;但第(4)条只在上下设置、而不在左右设置?答墙问题(6):03G101-1 的洞口规则与构造仅适用于剪力墙上(含墙身、墙梁与墙柱)开洞,如果在框架梁或非框架梁上开洞,其构造方式就有所不同了。梁与墙梁的主要受力机理不同,梁的主要功能是承受竖向荷载,连梁的主要功能是协助剪力墙承受横向地震荷载;梁的箍筋主要为保证梁的(受剪)强度而设,连梁的箍筋主要为保证连梁的刚度而设。所以,当设置在连梁中部且直径不大于 1/3 梁高的圆洞切断了连梁的箍筋时,并不会使连梁的受剪强度减弱到不安全的程度,但却会影响连
7、梁的刚度。所以,第(4)条规定仅需在洞口上下设置“补强钢筋”(严格的说法应是“补刚钢筋”)。墙问题(7):03G101-1 图集第 17 页的第(6)条说明了“直径不大于 800 时”的开洞做法,对于“直径大于 800”的圆形洞口怎样处理?答墙问题(7):在剪力墙上开直径 800 的圆洞情况比较少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一般主要解决普遍性问题(偶尔涉及特殊性问题)。如果圆洞直径大于 800,建议按 17 页第(3)条洞宽大于 800 的矩形洞处理,并在圆洞四角 45 度切线位置加斜筋,抹圆即可。墙问题(8):当(洞宽大于 800 的矩形)洞口上下使用了补强暗梁以后,洞口左右就不须设置补强钢筋了?其
8、中有什么道理?答墙问题(8):不设置补强钢筋是因为补强钢筋已经不能解决问题了,所以要在洞口两侧按(约束或构造)边缘构件配筋,见 17 页第(3)条规定。墙问题(9):关于“补强暗梁高度”计算问题03G101-1 图集第 17 页第(3)条:“补强暗梁梁高一律定为 400,施工时按标准构造详图取值,设计不注。”这里的“梁高 400”是指混凝土的高度还是箍筋的高度?从第 53 页右上角图中看来,应该是“箍筋高度”。答墙问题(9):图上已经指示为箍筋高度。墙问题(10):在 03G101 第 48 页中“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大样图中的“墙柱是否包括端柱还是指暗柱?答墙问题(10):墙柱有 10
9、种,详见第 12 页第 3.2.1 条和第 3.2.2 条关于墙柱的定义。墙问题(11):在 03G101 第 48 页中“注:1、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根据该条的规定,端柱、小墙肢在顶部的锚固构造做法是否也得考虑其是边柱、角柱或是中柱?若是边柱、角柱那么其构造就是按照 37 页或 43 页,若是中柱那么其构造就按照 38 页或 44 页。答墙问题(11):应该这样理解。顺便指出,关于剪力墙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在未得出进一步的研究结果之前,现时可以套用框架柱的某些做法。墙问题(12):在 03G101 第 21 页中,C-D/1-2 间,YD1 D=200 下面的“216 101
10、00(2)”代表什么意思?答墙问题(12):请见第 17 页第 4 条第(4)、(5)小条的规定。216 表示洞口上、下、左、右每边布置 2 根直径 16 的二级钢为补强纵筋;10100(2)表示补强纵筋的箍筋是直径为 10 的一级钢,间距是 100 的 2 支箍 。墙问题(13):问:03G101-1 第 47 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在有端柱时,直锚长度小于 Lae 时,要求端部弯折 15d,当剪力墙钢筋较大时,例:25,弯折长达 375mm,施工很不方便,此处可否采用机械锚固,锚固长度可折减为 0.7Lae,直锚即可满足要求。答墙问题(13):可以采用机械锚固,但有两个条件:1、不适用于墙面
11、与端柱的一个侧面一平的该侧墙面的水平筋;2、水平筋要伸至端柱对边后再做机械锚固头(如果伸至对边laE 或la,则可不设弯钩与机械锚固头)。墙问题(14):问:水平筋在丁字、拐角的做法,哪种符合要求?答墙问题(14):两种做法,左边的符合要求。左边的做法能够保证混凝土对钢筋比较好的“握裹”,这对于保证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与混凝土共同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墙问题(15):剪力墙暗梁主筋遇暗柱时的锚固计算起点?答墙问题(15):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应当从暗柱或端柱的边缘算起。墙问题(16):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 15d 弯钩?答墙问题(16):按
12、03G101-1 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关于条件 1: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
13、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为专门考虑的话,条件 1 不成立。关于条件 2:由于条件 1 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 2 做定量描述。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 03G101-1 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 1/4 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
14、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墙问题(17):图集中要求拉筋必须同时拉住(暗柱)主筋和箍筋,如果因此在施工中造成拉筋露筋现象时能否改为只拉住主筋?答墙问题(17):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但难以做到保护每一个“点”,因此,局部钢筋“点”的保护层厚度不够应属正常现象。 墙问题(18):03G101-1 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直锚长度不够时,做法为直锚 0.4Lae,弯锚 15
15、d,此时弯折长度较长,此处可否采用 03G329-1 做法,即在保证直锚大于 0.4Lae 的条件下,弯折长度为Lae-直锚长度。答墙问题(18):这样做理论上应该可以,但尚未见相应的试验数据。如果设计者选用了 03G329-1,可以这样做。03G101-1 是否进行调整,拟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墙问题(19):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 lae 时)答墙问题(19):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 03G101-1 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另外请参考“答墙问
16、题(16)”。墙问题(20):连梁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的关系如何?答墙问题(20):连梁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墙问题(21):门洞高度范围的独立暗柱是否设置墙身水平筋?答墙问题(21):不设置,因为独立暗柱全高范围已设箍筋。墙问题(22):在 P48 页左上角“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中,标注了“墙柱或墙身”,是不是说墙柱顶部纵向钢筋构造也是锚入屋面板或楼板 LaE(La)?若是如此,那么在同页注中第一条:“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构造与框架柱相同”该如何解释?抗震情况下,端柱.小墙肢顶部纵向钢筋是该按 P37.38 页处理还是依据本页顶部构造?答
17、墙问题(22):墙柱有多种(见 03G101-1 第 12 页),48 页“注”将端柱和小墙肢拿出来另说系描述其特殊性。端柱通常与框梁相连,但小墙肢未必,将两者放到一起规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在抗震情况下,端柱或小墙肢顶部与框架梁相连时,应按 P37、38 页处理;顶部无框架梁时,应按 P48 页处理(构造顶部已注明了“屋面板或楼板”)。墙问题(23):剪力墙开洞问题:剪力墙水平筋和竖向筋在洞口处的截断,钢筋是直接切断还需要打拐扣过加强筋呢,如需要打拐,长度是多少呢?这个问题在我们工地争论很长时间,施工、监理、甲方均有不同意见,请专家指教,谢谢!答墙问题(23):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
18、5d 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 5d 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 15d 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墙问题(24):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平钢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比如柱的截面是 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 450 时?答墙问题(24):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需要经多方研究后确定。我个人的意见是当端柱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存在问题,因为高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若干层柱截面往往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 1:4)甚至超
19、短柱(大于 1:2),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没有必要做的很大。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力墙端柱上。墙问题(25):如果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 1000mm 时,在门洞高度范围内是否需要布置水平钢筋?答墙问题(25):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规范用语为“独立墙肢”),如果沿墙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然,箍筋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柱,墙身当然要设水平筋。墙问题(26):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答墙问题(26):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
20、起。墙问题(27):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相互搭接?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了。这样理解对吗?答墙问题(27):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口边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同的特殊情况下,上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墙问题(28):00G101 图集只有一种“暗柱”,而现在03G101 图集变成许多种暗柱,请问这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上有什么意义?答墙问题(28):新规范 GB500102002 与 89 规范在剪力墙规定上的
21、主要区别:一是在整体上提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概念,二是在部分上明确了“暗柱、端柱、翼墙、转角墙”(见GB500102002 第 195 页第 11.7.15 条和第 196 页第 11.7.16 条)。03G101-1 的规定,主要与新规范规定相对应,同时引导设计师正确理解和应用新概念以及为施工提供标准构造。墙问题(29):1、 请问“约束 XX 柱”和“构造 XX 柱”有什么不同?什么时候用到“约束 XX 柱”?什么时候用到“构造 XX 柱”?2、请问“v 区”和“v/2 区”各代表什么意义?其配筋特点有何不同? 3、请问“配筋特征值 v”的数值“0.2”有什么用?还可能取
22、什么数值? 4、请问“约束 XX 柱”有“v 区”和“v/2 区”,而“构造 XX 柱”只有“Ac”区,是否这就是它们的区别?“Ac”区的意义是什么?与“v 区”有何不同?答墙问题(29):由于大学教科书也在修编,以及全国结构界仍在消化规范提出的新概念(可能还有不同观点),如果提问者对此尚未初步接触,答复及理解这几个问题均比较困难,故请提问者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中的有关章节和后面的条文说明加以理解。墙问题(30):00G101 图集的暗柱就是现在的“构造 XX 柱”,对吗?答墙问题(30):不完全是。墙问题(31):G101 图集历来使用的是“抗震等级”而不是“设防烈度”,而03G101 图集第 18页表中用到“一级(9 度)”和“一级(7、8 度)”,请问“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有什么联系?(比如说,一级抗震等级对应哪些设防烈度?二三四级抗震等级又分别对应哪些设防烈度?)答墙问题(31):在同样的设防烈度下,由于结构的高度、结构体系不同,其抗震等级亦不同。就是同一座采用框剪结构体系的建筑,其框架柱与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也可能不同。规范对混凝土结构地震作用分析以及构造规定,都是按抗震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设计必须与国家规范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