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街村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为了保证我村全体党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参加各项活动的时间,确保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学习教育的效果,按照镇党委的具体要求,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要统筹安排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正确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的一致性,坚持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为此,对党员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行学习、考勤、请假、补课等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学习制度1、党员要认真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2、在集体学习期间,要做好学习材料、学习读本、学习笔记本
2、的准备工作,要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档。3、在自学期间,要按照必读篇目认真学习,作好读书笔记,记录好自学的时间、内容,摘录文中的要点和重点内容,并且撰写学习体会。4、座谈、交流和讨论时要人人发言,不跑题、不偏题,并且做好会议记录和发言内容。二、考勤制度(一)考勤的内容党员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二)考勤的对象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全体党员。(三)考勤的办法党支部在组织集中教育活动中实行党员点名制,由党支部司玉臭书记负责,如实做好考勤工作,考勤纪录要保存好,以便核查公布。三、请假制度1、对村党支部组织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种会议、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
3、须向支部书记提出书面请假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的党员还须填写补课单,对缺少的学习内容进行补课,保证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20 小时。2、请假必须事先请假,不准事后补假。3、对不请假或未经批准缺席组织活动的党员,经查实后,由党支部进行教育和处理。四、补课制度对因公、因病、处理紧急事务等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党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党员要立即向党支部报到,由党支部指导其完成外出期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任务后,继续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五、会议记录制度支部组织的集中活动必须实行记录制度,使用支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记录本,由会计司小亮负责记录
4、。1、支部召开会议的,应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出席人数、出席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会议议题、讨论情况等。2、支部组织集体活动的,应记录参加活动的人员、活动的地点、内容等情况。六、检查制度为保证各活动小组能够按照局实施方案进度要求,积极开展活动,提高活动效果,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镇领导小组将对村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1、检查范围:全体党员及所在支部。2、检查内容:按照我镇实施方案要求,对学习实践活动三个阶段开展成效进行检查。采取听汇报,查文档,访群众和服务对象等形式进行。3、检查频次:原则上每阶段检查 1 次。4、检查结果:每次检查,都要以简报的形式通报一次。检查结果纳入镇年底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