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9 页记录总清单一、程序文件对应及关联记录为便于各部门检索,以下记录目录按体系运行程序文件先后顺序排列,各控制程序后面的记录即为该程序所支持及相关联的所有记录,便于各部门对自己主控程序或对应控制要素进行修改或补充(为便于区别,请各部门将修改补充的内容用其它颜色)。文件控制程序1.收文登记簿2.发文登记簿3.文件更改申请表4.文件更改通知单5.作废文件登记表记录控制程序1. 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表格2. 相关文件的有关表格人力资源管理程序1.培训需求计划表2.年度培训计划表 3.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4.培训记录表工程合同评审控制程序第 2 页 共 9 页1.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记录2
2、.合同评审记录3.合同管理台帐4.合同修订评审记录内部审核程序1. 内部审核年度审核计划2.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3. 内部审核检查表4. 不符合项通知单5. 内部审核报告信息交流与沟通控制程序1.信息联系处理单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1.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 2.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4.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计划清单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施工过程控制程序1. 施工过程各种控制资料、记录2.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各种资料3.监督检查记录物资采购控制程序1.物资供方评审表2.合格供方名册第 3 页 共 9 页3.物资进场验收记录
3、4.物资设备搬运、贮存期间出现问题的处理记录分包方管理程序1.分包方考察记录表2.分包方年度评价表3.年度合格分包方名录4.劳务公司或各队伍(花名册)台帐5.分包工程项目申请表施工安全控制程序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登记表机械设备管理程序1.机械设备修理、保养记录2.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员工劳动保护控制程序1.员工健康档案2.员工体检表3.监督检查记录环境保护控制程序1.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监测记录表2.污水排放检测记录表3.废弃物处理登记表4.监督检查记录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 施工过程各种控制资料、记录2.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各种资料第 4 页 共 9 页3. 监督检查记录监视和
4、测量装置控制程序1. 检测装置送检计划表2. 检测装置需求计划表3. 检测装置报废申请单4. 自检自校记录表5. 自检自校记录汇总表6. 检测装置台帐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标准2.监督检查记录表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 不合格品报告2. 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3. 不合格品管理台帐服务控制程序1. 在施工程顾客调查表2. 竣工工程顾客调查表3. 工程质量回访维修记录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1.消防施工许可证2.消防器材统计表3.应急预案演习记录4.防火安全检查记录第 5 页 共 9 页5.监督检查记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更新和评价程序1.重要环境因素(危
5、险源)与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应清单2.合规性评价表不符合事件控制程序1.监督检查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1. 纠正预防措施表2. 信息联系处理单3. 监督检查记录核算控制程序1.工程定额直接费工程量审核表2.工程项目结算定案表3.单位工程总费用两算对比表4.单位工程一类材料两算对比表5.钢筋对比台帐表6.人工费对比台帐表7.砼施工对比台账表事件调查处理程序1 伤亡事件登记表2 安全月报表3 伤亡事件快报表4 伤亡事件报告表第 6 页 共 9 页5 伤亡事件伤亡人员情况以上所列记录为自 2010 年体系运行以来体系文件中常规记录,除以上记录外,要求各职能口参考记录控制程序中对记录的要求,对
6、照本部门(包括项目部对口管理)所产生其它记录分别补充并附后,于 9 月 5 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技术质量部(贯标办),且各职能口各自分别建立自己部门所属记录清单。补充更新(含修改)记录:1.2.3.二、记录要求(依据记录控制程序):4.工作程序4.1 记录及表式的一般要求4.1.1 凡是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均属于记录控制范围。4.1.2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各种记录。4.1.3 质量记录的方式主要以文字记录为主,必要时可采取照片、录像、CD盘等形式。4.2 记录的标识第 7 页 共 9 页4.2.1 采用国家、行业、地区主管机构规定的表格
7、和顾客指定的表格。4.2.2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记录表格标识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相关规定。4.3 记录的填写要求和修改4.3.1 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准确、及时,表达正确,手续完备。4.3.2 需归档的记录应使用墨汁、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材料书写,或以电子文件形式。4.3.3 记录一旦形成,一般不允许修改,若确需修改或增补时,由记录的产生部门实行修正或增补;修改时不应将原记录全部涂掉,亦不准用涂改液覆盖,一般应在原记录中间划两条细线表示。4.4 记录的收集和传递4.4.1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收集、保管本职能系统体系过程/活动所建立的记录。4.4.2 项目部核算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传递体系文件
8、及生产过程有关记录,做好收发登记。4.5 记录的归档体系过程/活动记录由公司各主管部门保存,施工生产过程及其产品有关的记录由项目部负责编制单位工程交工资料并归档,工程竣工资料项目部上交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归档一套。4.6 记录的查阅4.6.1 记录在归档后,因工作需要查阅时,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4.6.2 查阅人员只能当场查阅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复制、照相或带走,查阅过程应防止污损记录。第 8 页 共 9 页4.6.3 档案管理人员对查阅过后归还的记录要进行校对,确认无误,才能注销查阅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与查阅人交涉处理,并向本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4.7 记录的贮存、保管期限4.7.1 记录的贮存应满足防火、防水、防雪、防潮、防蛀和防丢失的要求,避免在贮存过程受到损坏。4.7.2 工程照片资料、CD 盘等特殊记录的贮存和保管,应保证所有记录不受损坏,记录的主管部门应根据规定做好贮存保管工作。4.7.3 记录管理人应定期检查,确保贮存设施环境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记录不会由于贮存或操作不当发生变质,确保以前签收的记录无短缺,并放置在正确的位置上。4.7.4 记录保存期限:a 工程竣工资料:保存期按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执行;b 伤亡事故登记表、伤亡事故调查登记表为长期保存,职工健康检查登记表为五年,其它体系运行记录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