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阆天建管201213 号关 于 对 四 川 省 阆 中 天 马 道 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免 于 处 罚 的请 示巴州区公路养护管理段:2012 年 8 月 10 日我公司接到贵段的通知,称“在巴州区凌云至南阳等公路等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B 标段项目中,我公司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在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的项目经理与平昌农村断头公路 Z7 合同段的技术负责人有重复任职的问题,巴州区发改局已做出取消我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意见” 。为此,我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澄清说明:1、关于管理机构人员的重复任职问题。2012 年 6 月 21日,我公司已向巴州区纪委招监办、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去函做了澄清说明与请示(见附件 1) 。22、关于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问题。根据招标文件对该问题的约定,我公司并没有违背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见附件 2)。针对以上情况,特肯请对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予以谅解,并从轻从宽处理。我公司保证在以后的项目中,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大力支持巴中的公路建设项目!特此请示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四川省阆中天马道桥建设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13 日3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