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行政决策工 作 规 则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根据xxx 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论证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则。一、重大行政决策的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本委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事先进行法律分析或法律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行为。(二)坚持科学决策。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对一些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问题,要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专门机构进行论证、分析。(三)坚持民主决策。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委决定相结合,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重大事项决策的
2、范围(一)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事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二)立法调研方案的制定和实施;2(三)涉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业绩考核与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四)涉及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 1 万元以上的大额开支(不包括会议、出差及调查经费等支出)等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五)涉及全市性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六)经委主任办公会议(或委党组会议)研究,其他需列入重大事项决策范围的有关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本委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分为决策准备、决策提交、决策反馈三个阶段。(一)决策准备阶段。包括提出建议、调查研究、拟订方案、论证评估及征求意见等工作。
3、1、提出建议。本委重大事项的决策建议可以由委领导提出,也可以由各处室提出,经委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一把手主任同意。2、调查研究。委各有关处室要按照委领导的指示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情况。3、拟订方案。委各有关处室要在全面掌握情况、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必要时,准备多个方案)。34、论证评估。本委提出的重大决策方案,承办处室应当事先( 必要时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专门机构)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5、征求意见。决策事项涉及县(市)、区的,要事先征求县(市)、区的意见。涉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进行充分协商。部门之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
4、协调。涉及基层单位、企业和市民的事项,要广泛听取基层单位、企业和市民的意见;必要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企业法人等社会各界的意见。(二)决策提交阶段。包括确定提交、准备材料、通知落实、审议决策、形成纪要等。1、确定提交。确定提交委决策的重大事项,由承办处室提交前期论证及协调情况、多个方案的比较分析、决策事项在实施中可能出现的负效应及相应对策、具体的决策内容、决策依据、利弊分析、倾向性意见等,经委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由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2、准备材料。决定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委党组会议)审议的事项要提交决策材料。决策材料包括议题
5、材料和科学论证材料。议题材料指待决策的方案及其说明材料;科学论证材料指论证报告、调查报告等材料。决策材料一般应提前 2 个工作日送达与会有关人员。43、通知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和议题内容,确定主任办公会议或委党组会议参会人员。如工作需要,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一般应提前 2 个工作日送达与会人员。半数以上应到会领导到会方可举行会议,其中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到会。4、审议决策。会议由委主任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承办处室负责人汇报,然后进行讨论,发表意见。未到会领导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主任在充分听取讨论意见后作出最后决定。5、形成纪要。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三)决策反馈阶段
6、。本委做出决策后,负责决策实施的牵头处室要定期向委领导报告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映决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全委进行追踪决策。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一)本委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或上级计生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市委、市政府及上级计生部门的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二)本委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必要时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三)委各有关处室要严格执行本委的重大事项决策。要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决策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等。对完成决策目标较好的单位和5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目标考核期内未完成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