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 屋 出 租 协 议 出租方姓名: (简称甲方)承租方姓名: (简称乙方)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事宜如下:一 、 出租房屋坐落于元宝区 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米。二、 租房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 有房, 元,缴租方式为 支付,计人民币(大写) 元,另付押金 元;租房期间的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承担。三、乙方无权将该房屋转租他人(包括合租与整租) ,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四、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并
2、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3、承租人不履行协议的。五、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租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及治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七、若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在租凭七终止前15 天与甲方商议。八、甲、已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本着相互平等,相互尊敬的原则,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协议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在乙方交清水、电及治安等应交费后,甲方全额退还本协议中所列乙方所付押金。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