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 公安部通知:7 月 1 日起对机动车摄录交通违法记分措施,有驾照的网友好好看看了。2012-7-15 14:51 从 2012 年 7 月起,交通违法的处理: 瞪大眼睛看好了!这是被交警抓到!1、闯红灯,记 6 分,罚 100 元。 2、酒驾,5 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 3 分,罚 100 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 1 分,罚 50 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 3 分,罚 100 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 1 分,罚 100 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 12 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 6 分。从 2012 年 7 月起,7 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
2、分: 瞪大眼睛看好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 200 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 200 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 100 元 4、超速行车,罚款 200 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 100 元 6、逆行,罚款 200 元 7、违停车,罚款 200 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 6 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 3 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 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3、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 1 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 12 分至 24 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 12 分或同一周期累计 24 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 2011 年 4 月 1 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 2011 年 4 月 1日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从 2012 年 7 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 200 元,但不做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