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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广校刑法复习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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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刑法学本科复习题第一章 刑法概说一. 单项选择题1刑法的阶级本质是由(C )决定的。执政党的性质 政体 国家的阶级本质 国体2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是( D)。A各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检察院 C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刑法第 65 条第 1 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处。“这一刑法条文中的“但书“所表述的情况是(D )。A前段的例外 B前段的递进 C对前段的补充 D对前段的限制4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2、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的( B)。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D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5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B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C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D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6某国驻日大使馆武官甲在乘坐中国民航北京至法兰克福的航班上与我国公民乙接头,收买我国国家秘密,对甲应当(A )。A依照

3、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C由日本有关方面处理 D不予追究刑事责任7对于下列行为,可以不适用我国刑法的有( D)。A中国公民甲在日本故意杀人的 B某省教育厅厅长在美国收受他人财物的C某军人在国外泄漏国家军事秘密 D某中国公民在美国盗窃 300 美金8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C )。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9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刑罚处罚的,可以(D )处罚。A从轻

4、 B免除 C减轻 D免除或者减轻10我国刑事法律的生效时间( C)。A从刑法批准之日起施行 B从刑法通过之日起施行C公布一段时间后再施行 D从刑法批准公布之日起施行二.多项选择题1从解释的效力上来划分,刑法的解释可分为(ABC)。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学理解释 限制解释2从解释的方法上来划分,刑法的解释可分为(BC )。学理解释 文理解释 论理解释 立法解释3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正确表述是( AC)A.罪刑相适应原则从根本上讲从属于罪刑法定原则 B.强调刑罚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C.既注重刑罚与犯罪行为相适应,又注重刑罚与犯罪者个人情况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考虑刑罚个别化问题4刑法中的罪刑法

5、定原则(ABC )- 2 -A体现了法治的要求 B体现保障人权的基本思想 C禁止作对被告人不利的类推 D反对司法机关对刑法作出扩大解释5.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是(ABCD )A.法定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B.法定最高刑为 2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的 D.法定最高刑为 1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三.名词解释题1、司法解释,指由国家司法机关所作的解释。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学理解释,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3、文理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

6、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4、论理解释,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论理解释又分为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5、罪刑法定原则 ,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简单说来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罪要法定,刑也要法定”。四.简答题1 我国刑法的任务是什么?答:根据我国刑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7、2 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答:刑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与其他部门法有着重大区别。具体表现为:(1)刑法与其他部门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主要规定的是刑事违法行为及其刑事制裁的原则、方法。而其他部门法,则以规定合法行为为主要内容,也规定某些违法行为。(2)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其他部门法是以某个方面特定的社会关系作为调整、保护的特定对象。而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调整、保护的社会关系要广泛得多,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层次。(3)适用的制裁手段严厉程度不同。刑法规定的刑罚方法不仅可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政治权利、财产权利,而且还可

8、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权利。而其他部门法规定的制裁手段远达不到如此严厉的程度3 我国最新修订的刑法的特点?答:我国新修订的刑法具有以下特点:(1)新刑法是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2)新刑法是一部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刑法典。(3)新刑法是一部操作性较强的刑法典。(4)新刑法是一部注意保持法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刑法典。(5)新刑法是一部适应对外开放需要,与国际刑事制度接轨的刑法典。4 刑法的功能?答:刑法的功能是指刑法作用和追求的效果。具体地讲,我国刑法有以下功能:(1)引导与评价功能。引导功能是指刑法具有引导人们选择实施合法行为而不实施非法行为的功能。评价功能,是

9、指刑法具有告诉人们如何评价各种行为的功能。(2)惩罚一保障功能。惩罚功能。是指刑法具有惩罚犯罪的功能。保障功能,是指刑法具有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及犯罪人不受法外制裁的功能。(3)保护与促进功能。保护功能,是指刑法具有保护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不受侵犯的功能。促进功能,是指刑法具有促进社会关系正常发展的功能。5 刑法的任务?答: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用刑罚惩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略,以下同)(2)用刑罚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侵犯财产的犯罪,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3 -(3)用刑罚惩罚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保护

10、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用刑罚惩罚其他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和人民其他方面的利益。五. 案例分析1.美国公民甲与我国女留学生乙在美国某大学系同学,双方于 1999 年期间相恋,后乙发现甲性格粗暴,遂于 2000 年 3 月提出断绝恋爱关系,不料甲恼羞成怒,当即持手枪将乙杀害。甲的行为发生地在美国,又系美国公民,侵犯了我国公民的权益,对其犯罪行为,能否适用我国刑法?答: 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行为发生地虽在外国,行为实施者又系外国公民,但侵犯了我国公民的权益,根据我国刑法第 8 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

11、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我国刑法第 232 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且该国的法律对故意杀人罪也规定为犯罪行为,因此,对于甲的故意杀人行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2 李某、王某在 1998 年受雇于英国轮船公司工作期间,当轮船停泊于法国某市港口后,二人在轮船上酗酒、打闹,因声音过大,受到同去打工的中国公民程某的制止。但李、王二人恼羞成怒,公然杀死了程,并抢劫了其他英国船员的钱财,然后逃逸。2 个月后,被法国警方抓获。问:对李、王二人的犯罪行为能否适用中国刑法给予追究?答:对王某、李某应适用我国刑法。 对王某

12、、李某应定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按刑法第 64 条规定,对王某、李某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单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C )。主客观相一致 罪责自负 罪责刑相适应 刑法人道主义2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D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根据宪法 维护主权 罪刑法定3我国现行刑法一共是( B)条。A 192 条 B 452 条 C 189 条 D 552 条4我国刑法在时间效力上,采取的是( C)A 从旧原则 B 从新原则 C 从旧兼从轻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5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D )A 14 岁到 16 岁 B 14 岁到 18 岁 C 1

13、6 岁到 18 岁 D 18 岁到 20 岁6、 下列行为中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B )。A、走私毒品 B、贩卖毒品 C、决水 D、拐卖妇女、儿童7、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 4000 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A )。A、 属人原则 B、保护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D、属地原则8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B ):A从旧兼从轻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 D以犯罪事实为依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原则9.我国刑法第 5 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是(B )。

14、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公平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0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刑法的(C)原则。 A. 罪刑法定原则 B. 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罪责自负原则 多项选择题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ABCD )。A、重罪重罚 B、轻罪轻罚 C、罚当其罪 D、罪刑相当2、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ABCD )- 4 -A、在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B、刑法立法人人平等 C、刑事司法人人平等 D、任何人在法律上没有特权3、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所采用的原则,包含了以下(ABCD )内容。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

15、原则 D、普遍原则4、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AB )。A吸收原则 B、相加并科原则 C先减后加原则 D、先加后减原则5、我国刑法对不同的刑种,采取了不同的数罪并罚原则。对判处(AB )的,采取吸收原则。A死刑 B无期徒刑 C有期徒刑 D拘役 E管制三名词解释题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定罪判刑必须以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为准,对于现行法律没有明文加以规定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

16、多大的罪,就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刑罚的轻重应与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对一切犯罪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职位高低、功劳大小等与罪行无关的因素之不同,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于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四.简答题1、我国新刑法是如何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答:新刑法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1)明确规定犯罪的要件和相应的刑罚;(2)重申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3)废除了类推制度。2、刑法中确立罪刑法定原则有何意义?答:(1)有利于积极同犯罪作斗争;(2)有利

17、于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推进法制化进程。3、刑法中确立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有何意义?答:(1)有利于切实维护法律公正性;(2)有利于严格捍卫法律尊严;(3)有利于充分实现刑罚的目的。4、我国新刑法是如何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答:我国新刑法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1)建立了方法多样、轻重衔接的刑罚体系;(2)确定了针对各种情节轻得有别的处罚原则;(3)针对不同的犯罪设置了不同的量刑幅度。5、我国新刑法是如何体现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答:我国新刑法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1)新刑法协调了相关罪的法定刑;(2)新刑法完善了一系列刑法制度,从立法上堵塞了可

18、供特权人物利用的漏洞。(3)新刑法严惩以权压法、以钱买法等犯罪行为。五案例分析 被告人李某(女,幼儿园教师)于某日上午带领其执教的幼儿班 20 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名幼儿失足落入路旁的粪池。李某见状惊惶失措,但不肯跳入粪池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一男青年赖某闻讯赶来,找一竹竿约 70 公分深,但其也不肯跳入粪池救人。最后,一农民赶来跳入粪池救出幼儿,但幼儿已死亡。问:1 对李某应否追究刑事责任,为什麽?2 对赖某应否追究刑事责任,为什麽?答:对李某应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是消极的不作为犯罪。(1)李某有义务。无论从职务上(幼儿教师)还是先前行为上,有保护幼儿的特

19、定义务。(2)有能力。(3)不作为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4)义务人的不作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 5 -对赖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他没有不作为的义务,只负有道德义务。.肖某因其丈夫长期患病,久治不愈造成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便由嫌弃进而产生杀夫的恶念。某日晨,肖煮了两碗面条,在其中份量较少又没有鸡蛋的一碗内投下“”农药,放在灶台上,并向儿子说“锅里放有鸡蛋的面条是给你吃的,灶台上的那一碗是给你爸爸吃的,千万别弄错了。”说完后,便外出挑水去了。其子因肠胃不舒服,见锅里那碗面多,又有鸡蛋,怕吃不完,便把灶台上少的一碗吃了。当肖返回家时,其子已中毒身亡。肖见自己毒死了儿子,心里十分难受。问:在本案中,

20、对肖某的主观罪过形式应当如何确定?答:肖某对于其子误食有毒的面条而死亡,在主观上应属于过于自信过失的心理态度。这是因为,肖某对于自己在面条中投毒的行为可能会毒死其子是已经预见到了,肖某虽然已经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毒死其子,但她却轻信能够避免,认为其子不会误食有毒的面条。当其子中毒死亡这一结果发生后,肖心里十分难受,这也说明其子的死亡是违背肖意愿的,肖对其子可能被毒死是由于过高地估计了自己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以致造成其子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单项选择题 我国刑法对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D )。属地原则 属人原则保护原则 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我国刑

21、法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B)。一律适用我国刑法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不适用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A )。适用我国刑法 可以适用我国刑法有条件地适用我国刑法 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不适用我国刑法4我国刑事法律的生效时间( C)。从刑法批准之日起施行 从刑法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布一段时间后再施行 从刑法批准公布之日起施行5我国刑法第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D)。从旧原则 从新原则 从新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6我国的船舶航行在公海时,发现犯罪分子正在该船舶上实施犯罪,我

22、国刑法对犯罪分子是( A )A适用的 B不适用的 C提交国际仲裁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7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之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按我国法规定,下列情况可以不予追究(C ) A. 最低刑为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B. 最高刑为 2 年以下有期徒刑C. 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D. 最高刑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8我国的留学生吴某,在他国校园寻衅重伤我国大学生赵某。我国刑法对吴某( A ) A有管辖权 B实行豁免 C无管辖权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9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D )A从新原则 B从轻原则 C从旧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10 某甲实施犯罪在 1997 年 9 月

23、 30 日之前,但至新刑法典施行后才被审判,根据新旧刑法的规定,处刑相同。对甲应适用(B )审判。A新刑法 B旧刑法 C. 新刑法和旧刑法 D新刑法或旧刑法都可以 多项选择题 1世界各国解决刑法溯及力问题所采用的原则不尽相同,根据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则(ABC )。- 6 -从旧原则 从新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新兼从轻原则2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所采用的原则,包含了以下(ABCD )内容。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3下列情况属于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BCD )A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 B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C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 D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

24、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4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适用我国刑法(ABC )A我国刑法规定该外国人所犯之罪法定最低刑是 3 年以上有期徒刑B必须侵犯了我国的国家利益或公民利益C按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 D必须违反了国际公约5下列哪些情况视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我国刑法(ABD )A在我国的船舶内犯罪 B在我国的航空器内犯罪C在我国的国际列车内犯罪 D在我国的使领馆内犯罪 名词解释题 刑法的空间效力,指刑法对地域和人的效力,即解决刑事管辖权的问题。 普遍原则,指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

25、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刑法的时间效力,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从旧兼从轻原则,指新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则要按照新法处理。 简答题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答:根据我国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所犯罪之罪必须侵犯了我国国家或者我国公民的利益;二是所犯之罪必须是按照

26、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是所犯之罪按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九条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所犯罪行虽不是直接侵犯我国国家或我国公民利益的,但属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并且在我国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之内,也适用我国刑法。 简述我国刑法对溯及力的规定。 答: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刑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依照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关于时效的规定应当追究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刑法。修订后的刑法实施以

27、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简述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答: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1)刑法第 6 条和 1 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2)刑法第 6 条第 2 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3)刑法第 6 条第 3 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答: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1)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根据刑法第 6 条的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应一律适用我国刑法。(2)对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

28、外犯罪,刑法第 7 条规定了二种情况:第 1 款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可以不予追究;- 7 -第 2 款规定,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此外,刑法第 10 条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我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分别如何适用我国刑法? 答:1: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我国刑法.2: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适用本

29、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适用本法.3: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本法,但是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案例分析题 1某甲,新加坡人,系美国某放州立大学留学生;某乙,系我国公民,是某甲的同学、室友。年的一天,甲、乙两人因故发生殴斗,甲用刀刺中乙致乙死亡。根据甲所在州的法律规定,对甲的行为应判处年以上的监禁(监禁相当于我国刑法中的徒刑)。问:对于某甲的行为是否可以按照我国刑法进行处理?为什么?答:本题主要涉及的是保护管辖权问题,解决本题应从这个角度入手。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外

30、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所犯罪之罪必须侵犯了我国国家或者我国公民的利益;二是行为人所犯之罪必须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是行为人所犯之罪按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从本案的情况来看,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要求。这是因为:()某甲所侵害的某乙系我国公民;()某甲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不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都应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某甲行为地的法律,某甲的行为也应受刑罚处罚(应处年以上的监禁)。因此,对某甲的行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2.我国公民某甲,系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上的船员。1991 年

31、 11 月 11 日,该轮船停泊于南美B 国的一港口内,当日傍晚,某甲酒后与同船海员某乙发生口角,在该轮船的餐厅内用水果刀将某乙刺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某甲被当地法院认定为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在当地监狱执行。某甲在该国服刑 3 年后被遣送回国。回国后,我国法院对某甲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7 年,分析我国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答:正确.根据刑法第 10 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依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甲以故意伤害罪判处 7 年就属于“已受过处罚,减轻处罚“.第

32、四章 犯罪和刑事责任 单项选择题 我国刑法第条规定的“但书”,即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C )。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不构成犯罪 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2犯罪的本质特征是( A)。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的阶级性3犯罪的刑事违法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D )。危害了社会 损害了国家利益 损害了公民利益 违反了刑法4划分罪与非罪界限的总标准是( D)。主观罪过性 阶级性 刑事违法性 犯罪概念5 下列犯罪有犯罪目的的是( D)。 A直接放意犯罪 B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C间接故意犯罪 D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6精神病人在(D )自己行为

33、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并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控制 D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7张某在闹市中一栋楼房的九层居住,一天不小心,将大花瓶打碎,扔到垃圾箱又觉得麻烦,遂随手将- 8 -碎片扔出窗外,使在行走的于某被砸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A 间接故意杀人罪 B 故意伤害致死罪 C 过失重伤罪 D 过失致人死亡罪8王某在香港以 84 万元港币购买了 12 公斤金条,准备带到中国大陆销售,在入关时,王某故意隐瞒未向海关申报。经查,12 公斤金条价值 100 万元人民币,依法应缴纳 8 万元人民币的关税。王某的

34、行为应定( A)A、走私罪 B、走私贵重金属罪 C、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不构成犯罪9、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D )。A可以从轻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0、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C )。A应当免除处罚 B应当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多项选择题 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是(ABCD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有(AB )。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对象 犯罪方面3、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A

35、B )。A吸收原则 B、相加并科原则 C先减后加原则 D、先加后减原则4、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其停止犯罪的情况是(AC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5、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ABC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名词解释题 1 犯罪,指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2 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3 犯罪构成要件,指成立犯罪所

36、必须具备的事实特征。事实特征必须经过法律的选择,才能成为犯罪构成的要件。4 刑事责任,指犯罪人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5 身份犯,是指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等一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主体条件的犯罪。 简答题 1 简述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答:犯罪,指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而其他违法行为则不具备这样三个基本特征。对其他违法行为来说,虽然也有一些社会危害性,但没有达到象犯罪这样严重的程度,它们并不触犯刑律,也不应受刑罚处罚,而是就根据其所违反的有关非刑事法律予以适当的处罚。所

37、以,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也是区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标志。2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有什么联系和区别?答:犯罪构成是建立在犯罪概念基础上的,它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概念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属性?犯罪构成则进一步回答:犯罪是怎样成立的?它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法定要件?也就是说,它所要解决的是成立犯罪的具体标准、规格问题。通过犯罪构成要件的总和,具体说明什么样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因而是应受刑罚处罚的。可见,犯罪概念的各个基本属性是通过犯罪构成来具体说明的。犯罪概念是从总体上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而犯罪构成则是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的具体标准。3 刑事责任及其特点?-

38、9 -答:答: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及其本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刑事责任包含对犯罪行为的否定性和对犯罪人的谴责性。(2)刑事责任具有法律性与社会性。(3)刑事责任具有必然性与平等性。(4)刑事责任具有严厉性和专属性。4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答: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概念是确定犯罪的总标准,是犯罪特征的高度概括,犯罪构成解决犯罪的形成及法定条件问题,因而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概念反映犯罪的基本特征,揭示犯罪的阶级属性和法律性质,从而为犯罪构成的立法规定提供了具体的界定尺度。所以它们

39、相互作用,密切关系。但是,就说明犯罪问题的功能作用来看,两者又有一定的差别,表现为具体与抽象、微观与宏观的关系5 研究犯罪构成的重要意义?答:研究犯罪构成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1)为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了重要依据,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2)为区分罪与罪之间的界限提供了明确标准,成为区分具体各罪的尺度。(3)为划清重罪与轻罪的标准提供了合法依据,成为量刑轻重的标准。(4)为刑事科学的发展提供了研究的基础,成为刑法学的重要研究课题。 案例分析 1甲欲杀乙,便用刀砍乙,致乙轻伤。乙哀求甲不要杀他。甲动了恻隐之心,便未再砍乙。乙自行到医院去包扎。医院的护士把福尔马林药水当成破伤风针给乙注射

40、,致乙死亡。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答: 甲的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甲的行为造成了乙轻伤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减轻处罚。2甲指使其年满 15 周岁的儿子乙盗窃他人价值 10 万元的汽车一辆。对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答: 本案中,乙未满 16 周岁,不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主体,故甲、乙二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第五章 犯罪构成要件一. 单项选择题1刑法理论上将犯罪的故意区分为两种类型,即( D)。有预见的故意与无预见的故意 明知的故意与不明知的故意可能的故意与必然的故意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2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D )。可以负刑事责任 必须负刑事责任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

41、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3犯罪的直接故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的危害社会的结果(D )。 应当预见并希望发生 已经预见并希望发生认识到并希望发生 明知并希望发生4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的这样一种心理态度,即(B )。意图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达到其某种结果 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某种危害结果实现其内心起因 是行为追求的最终结果 5犯罪的目的只存在于(B )之中。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 间接故意犯罪 过失犯罪 6某种行为在刑法上不认为是犯罪,但行为人由于误解法律认为是犯罪,这种认识错误叫(D )。对行为认识错误 过失犯罪 对事实认识错误 假想犯罪7行为人实施侵害行为时误认为犯罪客体存在,而实

42、际上当时并不存在,行为人的行为(B )。不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但未遂 是假想犯罪 是过失犯罪8我国刑法规定,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是(D )。疏忽大意的过失 无意识犯罪 不可抗力事件 意外事件9猎人不小心误将树林中的人当作野兽而开枪击毙,猎人的行为( C)。- 10 -是意外事件 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罪 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杀人罪 不构成犯罪10某甲意图杀害某乙,某日趁乙不备将乙从桥上推下企图将乙淹死,不料乙却因头部碰到石头而摔死,并不是被淹死的。甲的行为( A)。 是故意杀人罪(既遂) 是故意杀人罪(未遂)是意外事件 是过失致人死亡

43、罪二.多项选择题1行为人在法律上认识的错误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ABC )。假想的犯罪 假想的不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罪名上和刑罚轻重上的误解对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的误解行为人在事实上认识的错误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ABCD)。客体错误 对象错误 工具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3犯罪的主观心理态度有(AB )。故意 过失 故意或放任 故意或过失4犯罪的故意可分为(CD )。有预谋的故意 无预谋的故意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5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有引起某种危害结果的(BC )。现实性 必然性 可能性 偶然性三名词解释题1. 犯罪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

44、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一种心理态度。2. 疏忽大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3. 过于自信过失,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4. 犯罪目的,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即犯罪结果在犯罪人主观上的反映。5.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四. 简答题1.犯罪直接故意的特征是什么?答:犯罪直接故意的特征有两个方面:()从

45、认识因素来看,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明知的;()从意志因素来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的是希望的心理态度。其表现形式有二: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异同点何在?答: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相同点是,二者同属犯罪故意的范畴,在认识因素上,二者均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在意志因素上,二者均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它们二者之间又有重要的区别:()在认识因素上,二者认识程度不同,直接故意既可以是明知危

46、害结果必然发生,也可以是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则只能是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在意志因素上,直接故意是希望危害结果原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定罪上,对于直接故意而言,只要行为人在主观上持的是希望的心理,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便构成犯罪,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而间接故意只有当行为人放任人危害结果发生时,才构成犯罪。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查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这对于定罪尤其是量刑具有重要意义。3.过于自信过失的特征是什么?答:过于自信过失的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轻

47、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轻信意味着行为人过- 11 -高地估计了可以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有利因素,过低地估计了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程度。4.疏忽大意过失的特征有哪些?答:疏忽大意过失的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即行为人在行为时负有预见到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义务。判断行为人能否预见危害结果,应当以主观标准为根据,以客观标准作参考,只能按照行为人的认识能力和行为当时的客观条件来分析。()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当时的疏忽大意是没有预见的原因。5 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别何在?答: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过失

48、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当时的情况,意外事件是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疏忽大意的过失则是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由于其疏忽大意的心理而导致了未能实际预见。因此,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当时的情况,结合法律、职业等的要求来认真考察其没有预见的原因。对于区分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至关重要,这是罪与非罪的原则区分。五案例分析题1肖某因其丈夫长期患病,久治不愈造成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便由嫌弃进而产生杀夫的恶念。某日晨,肖煮了两碗面条,在其中份量较少又没有鸡蛋的一碗内投下“”农药,放在灶台上,并向儿子说“锅里放有鸡蛋的面条是给你吃的,灶台上的那一碗是给你爸爸吃的,千万别弄错了。”说完后,便外出挑水去了。其子因肠胃不舒服,见锅里那碗面多,又有鸡蛋,怕吃不完,便把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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