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结龙潭片区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整治非法违建现象的协议书协议签定日期: 二 0 一二年六月七日甲方: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甲方按照公司安排对西山区团结龙潭片区土地收储及一级开发整理,由于片区内出现违法乱建加层现象,为整治违法乱建加层现象,经双方协商一致,协作配合,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一、 协议内容甲方为整治西山区团结龙潭片区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中出现的违法乱建乱盖现象,现委托乙方对该片区负责派执法人员对甲方开发范围进行管理。乙方具体管理内容如下:1、 杜绝对开发项目范围内私自占用建盖房屋或临时设施。2、 杜绝各种垃圾、废土、淤泥等倾倒到该片区的现象发生。3、 协议管理时
2、间从 2012 年 月 日起。4、 管理期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双方确定。5、 管理范围详见附图。二、 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1) 负责向乙方明确现场管理的范围及相关要求。(2) 负责监督乙方的现场管理工作,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3) 甲方需终止该协议时,应提前 7 天通知乙方。(4) 按时向乙方支付现场管理费用。2、 乙方责任(1) 必须保证全天有人员在岗,人员稳定,工作效率高。巡查必须落实到位,不松懈麻痹大意,不留死角,有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并通报甲方。(2) 在现场管理过程中乙方人员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3) 甲方在发现乙方管理不到位时,在连续两次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无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三、 管理费用及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商定现场管理费用为:乙方每天派出执法人员 15人,甲方支付误餐费 50/人/天,按每月 30 天计算,以上共计15000 元整;其他费用不再计取。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服务报酬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 15日内以支票支付。四、其他(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条款具有解释权.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经办人; 经办人;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