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下会计分录:1、收到预收款时:借方: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 预收账款(价税合计) 2、企业预缴税款:借方: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预缴税款房企销售简易 3%(按 3%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申报)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方:银行存款 3、支付建筑商工程款:借方: 开发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取决于开票企业的纳税选择,3%税务局代开票或 11%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4、支付广告宣传费:借方: 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取决于开票企业的规模,3%税务局代开
2、票或 6%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工程完工:借方: 开发产品 贷方: 开发成本 6、确认收入实现和结转成本:(1 )借方: 预收账款贷方: 主营业务收入(由于预收房款是价税合计,结转收入时必须用计算公式将销售额与增值税分离)贷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全部销售额按照 11%税率计算得出(2 )借方: 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 开发产品 7、结转当期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1 )借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 )计算税金及其附征:借方: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
3、加 8、假定当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账面余额为贷方,次月申报缴纳。根据附件 2 第(八)条第 7 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税。本条第 9 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 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下会计分录:1、收到预收款时:借方: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 预收账款(价税合计) 2、企业预缴税款:借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按 3%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机构所在地申报)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
4、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方: 银行存款 3、支付建筑商工程款:借方: 开发成本 因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导致成本比一般计税方法多列支贷方: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4、支付广告宣传费:借方: 销售费用 因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导致费用比一般计税方法多列支贷方: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工程完工:借方: 开发产品 贷方: 开发成本 6、确认收入实现和结转成本:(1 )借方: 预收账款 贷方: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根据全部销售额按照 5%征收率计算得出 (2 )借方: 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 开发产品 7、计算附征:借方: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方: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在能够取得较多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税率(而不是征收率)的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而且进项税与销项税差额较小时,实际增值税少于按照简易办法应缴纳的。在会计利润和所得税方面,一般方法计算的收入势必会少于简易方法,对企业所得税预缴毛利润方面以及当年费用扣除数额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