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 年网上申报单位基数核定及缴费操作讲义开发区网上申报单位:2011 年基数核定及 2011 年 1 月申报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对有关问题做如下提示:一、业务办理时间网上申报基数核定的时间为 2010 年 12 月 26 号至 2011 年 1 月 10 日,提交结算时间为2010 年 12 月 26 号至 2011 年 1 月 10 日,报送纸质缴费基数名册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月 21 日。二、操作方法1、登陆系统打开 IE 浏览器,启动证书管理器,登陆天津劳动保障申报平台http:/ 12:00-14:00,15:00-20:00 等非高峰时段申报。2、基数核定(缴费工资申
2、报)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缴费工资申报” ,申报工资。不需要录入个人序号或姓名,点击“查询”按钮,系统自动提取出本单位参保缴费人员信息,鼠标单击相应人员“工资”一栏,在内录入职工的工资(工资录入后按回车功能自动定位下一个人) ,工资录入要求为整数,不可为空,可以为零(待减少人员工资录为零)。本单位下所有人员的工资都录入后,点击“保存”确认。特别提示:保存时应确认光标停留在“非零”工资位置,否则提示“工资不可为 0”,无法保存。例如,张三为待减少人员,基数应为“0” ,在保存之前点击其他人工资栏,再保存。3、办理增减员业务操作方法详见开发区社保网站社保新闻中关于公布的通知 2009-10-1
3、3 特别提示:参保单位应先申报工资,再办理增减业务。对于使用网上平台核定基数且当月有需要到柜台办理业务(例如:退休)的单位,操作顺序为:网上核定基数-柜台办理(退休)业务。4、提交信息进入“提交信息管理”之“待提交信息”选择相应项目(如缴费工资申报等) ,查看信息,如确认无误,全选后提交。5、缴费金额核定进入“提交信息管理”之“提交结算” ,不需选择项目,直接点击“申报” 。特别提示:2011 年大额医疗救助系统自动添加,不需手工操作。6、查询缴费基数名册开发区社保分中心收到缴费单位提交的工资后,进行审核。审核后,单位(一般为两个工作日)可在查询及打印模块中查询缴费基数名册(津社保 征字 5-
4、2 号) 。进入“查询及打印”之“申报名册查询”模块中,选择“缴费工资申报名册” ,点击打印,即可查看到本单位的工资申报情况(由于人数较多,显示可能分为多页) 。点击右上角 按钮,将电子文本保存,保存后打印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后于 2011 年 1 月 21 日之前提交到开发区分中心征缴部。特别提示:单位申报的工资在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审核前,缴费基数名册中的数据为2010 年基数,审核后才生成 2011 年度基数。单位应在申报两个工作日后查询。7、查询缴费通知单及大额医疗救助金信息缴费通知单查询提交结算 2 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缴费通知单。选择“信息提交管理”中的“缴费通知单查询” ;点击“查询”弹
5、出录入查询条件窗口,如下图录入应缴费起始年月和终止年月(格式为 YYYYMM,例 201101)点击“查询” ,查询出该时间段内的信息;或者不录入任何条件,点击“查询”将该单位所有历史信息全部查询出来。选中其中一条信息,点击“通知单”按钮后,将通知单导出,打印缴费通知单 。大额医疗救助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及打印”之“单位信息查询” ,选择“大额医疗救助人员缴费名册” ,输入时间,格式 YYYYMM,点击查询。特别提示:由于该模块只能查询当年信息,故请于 2011 年 1 月 1 日后使用。三、注意事项1、新增人员不需在“缴费工资申报”进行申报,直接在“城镇职工增加”办理。2、工资不能为空,可以为
6、 0,金额精确到元(例如 5120,而非 5120.00) 。3、个人序号只用于方便大型用人单位管理职工信息,系统支持认按照人员序号对本单位人员排序,无个人序号并不影响基数核定及缴费核定。4、申报页面显示本页工资小计和工资合计,参保单位应认真核对。5、若在工资录入过程中提示“原数据丢失,请重新查询” ,请关闭“缴费工资申报”页面后,重新打开。6、部分单位使用“缴费工资申报”模块,提示的已录入数据并非当月录入数据,没有参考价值,请查看“未录入申报人数” 。7、2010 年 12 月未能正常缴费(扣款)的单位,须在申报缴费工资前,做恢复缴费操作。(进入“缴费申报管理”之“人员恢复缴费” ,点击“查询”及“整体恢复” 。 )8、插入 U-KEY 时弹出页面为天津电子认证中心的通知,与社保缴费无关,详情请咨询电话88330066。9、为保证单位正常申报,请电子证书已经到期的单位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申报完毕,即将到期的单位尽快到天津电子认证中心柜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