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黑消安发200813 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和黑龙江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细则的通知大兴安岭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和黑龙江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二八年十月九日主题词:消防工作 乡镇街道 考评办法 通知抄送:公安部消防局,省委政法委,省委
2、、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黄建盛、孙永波、刘忠志同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8 年 10 月 9 日印发存档 3 份 共印 703份黑龙江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为推动基层政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依据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五、七、九、十、十一、十三、十四条规定,结合全省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各地应当根据本地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
3、。二、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评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三、考评内容、标准和方法(一)考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及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和消防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1.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2.政府、部门领导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3.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贯彻情况;4.监督本级政府各部门以及下辖村屯、社区、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5.落实消防规划情况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6.消防经费保障情况;7.重点时期消防工作方案制定、落实及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4查情况;8.重大火
4、灾隐患整治情况;9.本行政区域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情况;10.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二)考评标准:考评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细则执行。(三)考评方法: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每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情况在当年年底前报上一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各县(市、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对上一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考评,重点考核政府机关,并抽查 2 个社会单位、1 个社区(或村屯)、1 个公安派出所。具体考评结果在考评结束一个月内上报地市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各市、地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对上一年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
5、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适时抽查。考评和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和召集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座谈等形式进行,考评结果的评定和奖惩的办法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实施。5黑龙江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细则(考核机关,50 分)考评项目 考评子项 工 作 要 求 评 价 标 准 考 评 方 法 扣分及原因 得分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 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统一领导本行政区的消防工作,组织 制定各级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2 分)未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 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的,扣 1 分。管理 组织不履行职
6、责的,扣 1 分查看相关材料明确责任(4 分) 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年度工作计划,政府与各有关 单位、社区、村屯签订消防安全责任 书(2 分)未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年度工作计划的扣 1 分,未签订消防安全 责任书的扣 1 分查看相关材料将消防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保障、完善社会消防防控体系(2 分)未将消防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扣 1 分;未成立妇女督导队 、大 风天巡逻队、治安消防联防队等,社会消防防控体系不完善的,扣 1 分查看相关材料,实地检查落实的具体内容履行职责(4 分) 在春冬季节、大风天、农业收获季节等重点防火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
7、究、部署专项消防工作(2 分)未在重点防火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 专项消防工作的,每次扣 1 分 查看相关材料落实奖惩(2 分)建立并落实奖惩制度。对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适当给予奖励,对工作成绩较差的给予通 报批评、行政处分(2 分)未建立奖惩制度的扣 1 分,未落 实奖惩制度的扣 1 分 查看相关材料责任制落实情况(14 分)保障资金(4 分)设立消防建设专项资金,保证 建设资金落实到位(4 分)未设立消防建设专项资金的扣 1 分,未将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的扣 2 分,未保 证消防建设资金逐年递增的扣 1 分查看相关材料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14 分)消防规划(4 分)根据所在地消
8、防规划,结合实际 制定并实施本地消防规划或者方案(4 分)未制定并实施本地消防规划(含城镇消防规划、新农村消防规划)或者方案的,扣 2 分。消防规划或者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扣 1 分查看相关材料,实地检查落实的具体内容6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与城市、农村建设同步进行(5 分)未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的,扣 3 分,供电、供水、道路、通信等公共设施建设未与消防设施建设同步进行的扣 2 分查看相关材料,实地检查落实的具体内容消防基础设施(10 分) 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每个乡 (镇)按照县(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和消防工作的需要,
9、应当设置义务消防加水点并落实冬季防冻设施(5 分)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 为,每 发现一处扣 1 分;未按规划设置义务消防加水点,或未落实冬季防冻设施的,每发现 一处扣 1 分实地抽查乡镇街道、消防基础设施制定乡(镇)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分)未制定乡(镇)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 1 分;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不切合实际,缺乏可操作性的,扣 1 分查看相关材料应急救援预案(4 分) 国家重点镇和经济发展较快的中心镇要建设成为功能健全、具有较强辐 射能力的农村消防救援基地(2 分)未建立农村消防救援基地的扣 1 分,基地救援能力弱,工作开展不力的扣 1 分查看相关材料,实地检查根据
10、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组织建立专职、义务消防队,参与火灾扑救(2 分)未依法组织建立专职、义务消防 队的, “百乡千村”试点单位未完成“ 一乡一车一站” 的,每个扣 1 分;未根据需要配置专职、义务消防队所需器材装备,专职、义务消防队伍无参与扑救火灾能力的,扣 1 分实地检查建立的专职、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伍完善情况(8 分) 专职 、义务消防队伍(4 分) 乡(镇)、村两级消防组织分别 制定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建立灭 火救援联动机制(2 分)未制定两级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的,扣 1分;未建立灭火救援联动机制或操作性不强的扣 1 分查看相关材料开展专项治理(5 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
11、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5 分)未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或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 患的,每次扣 3分;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无法保 证安全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每发现一起扣 2 分查看相关材料,实地检查火灾隐患整改(10 分) 整治重大隐患(5 分)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上级 政府汇报,并督促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 时消除(5 分)对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向上 级政府汇报的,每起扣 3 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未采取措施,无法保证安全的,每起扣 2 分查看相关材料,实地检查消防宣传教育(4 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4 分)5.6、11.9、春(
12、冬)防期间、重要节日等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每少一次扣1 分查看活动方案、影像资料及相关材料7黑龙江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细则(抽查单位,20 分)考评项目 考评子项 工 作 要 求 评 价 标 准 考 评 方 法 扣分及原因 得分消防安全责任制(3 分)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未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扣 1 分;未制定消防安全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扣 1 分;制度和规 程不落实的,扣1 分;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的,扣 1 分 查看相关材料专
13、职、义务消防队(2 分)依法设立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 练未依法设立专职、义务消防队 的,扣 1 分;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 施演练的,扣1 分;消防队成员不熟悉预案的,扣 1 分查看相关材料,抽查专职、义务消防队成员对预案的熟悉掌握情况消防设施、器材(3 分)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保证完好有效;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设 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设施的,每处扣 1 分;未定期组织检验、检修,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安全
14、标志完好有效的,每处扣 1 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扣 2 分实地检查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消防宣传教育(3 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未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扣 1分;员工不掌握日常消防常识的,扣 1 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显部位未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宣 传标语的,扣 1 分;单位重点工种人 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 1 人扣 1 分;对员工未 进行岗前培训的,扣 2 分;消防控制室未张贴 公安部制定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的,扣 2 分查看相关材料,询问单位员工基本消防常识,检查重点工种人员名册及员工岗前培训记录日常消防检查(3
15、 分)进行经常性防火检查、巡查,做好记录,及时制止、纠正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未进行经常性防火检查、巡查 或无记录的,扣 1分;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扣 2 分查看相关材料,实地查看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消防档案(3 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载明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未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或未及时更新的,扣 2 分;档案未载明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扣 1 分查看消防档案单位履行消防职责情况(20 分)火灾扑救(3 分)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组织处置初期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发生火灾后未依法保护火灾现场,影
16、响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的,扣 3 分查看消防档案,抽查火灾卷宗8黑龙江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细则(抽查村屯或社区、公安派出所,共 30 分)考评项目 考评子项 工 作 要 求 评 价 标 准 考 评 方 法 扣分及原因 得分组织建设(4 分)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未按规定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的,扣 2 分;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的,扣 1 分;未成立消防组织机构的,扣 1 分;消防 责任人和职责不明确的,扣 1 分;社区和驻村民警的 职责和制度不明确的,扣 1 分;查看相关材料消防宣传教育(4 分)开展消防安
17、全和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和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教育的,扣 1 分;主要道路无防火警示牌、防火宣传牌、防火标语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村内未设报警电话的,扣 1 分;未组织贯彻实 行村民防火安全公约的,扣 1 分;未在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扣 1 分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检查设置的宣传设施。消防检查(2 分)对村(屯)、场(所)、住宅小区、楼(院)及其有关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对拒不 纠正的,及时报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 纠正消防违法行为的,扣 2 分;对拒不纠正的 违法行为,未及时报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的,扣 1 分;居(村)民区
18、存在明显占用消防车通道、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扣 1 分;村屯内柴草垛堆放不规范的,扣 1 分;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抽查有关居(村)民住宅区、公共场所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情况(20 分)火源管理(2 分)居村民使用的电气设施应当符合质量标准,由持有安全操作证的电 工统一安装。燃放烟花爆竹、吸烟、动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有统一制度和要求。村民的火炉、火炕(墙),烟道未定期检修、疏通,存在火灾隐患的扣 1 分;未制定 动火、用电规定,违规用火、电的,每发现一起扣 1 分;违规生产、存放、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每发现一起扣 1 分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抽查有关居(村)民住宅区、公共场
19、所9弱势群体监护(2 分)落实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登记、走访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健全监护措施未落实对弱势群体的登记、走 访制度,加 强消防安全教育的,扣 1 分;对弱势 群体的监护措施不落实的,扣 1 分查看弱势群体登记记录和有关资料,走访 1 名弱势群体人员消防设施(2 分)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每项扣 1 分实地检查有关消防设施消防队伍(2 分)百乡千村试点单位按省政府要求完成“一村一泵一队” 建队任务百乡千村试点单位未完成“一村一泵一队”建队任务的,扣
20、2 分 实地检查火灾扑救(2 分)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组织疏散人员,组织群众或者义务消防组织 扑救火灾发生火灾未及时组织群众或义务消防组织扑救的,扣 1 分;当年未组织辖区居(村)民开展灭火演练的,扣 1 分。查看当地火灾统计数据和相关记录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职责情况(10分) 消防职责 (10 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违反规定,受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通 报批评的,一次扣 5 分;情节严重,有关责任人受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的,扣 10 分。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座谈,了解情况备注:1、每个子项考评内容设 定的分值扣完即止,不再倒扣分。2、凡因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当年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取消年度评选先进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