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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和商务管理.doc

上传人:scg750829 文档编号:6652929 上传时间:2019-04-19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12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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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合约的种类与内容一、合约的性质合约是一种制度安排。人类的经济 活动,从原始的物物交 换、货币交易到现代的多边贸易,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与变化。合约制度正是人 类经济活动从萌芽、 发展到 发达过程的法律折射,记载着人类经济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演变的历史踪迹。商品 经济形态下,人类的交易活动具有多边化、经常性、连续性的特点。合约制度顺应这 种变化、引入了新的机制和理念,形成了一系列的标准合约,继续在人类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促 进着经济的发展。标准合约产生于十九世纪后半页,盛行于当代。十九世纪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商事交易的日益繁盛,特别是公用事业的大量出 现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

2、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使得标准合约得以兴起并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标准合约是现代商法中契约定型化特征的具体表现。它适应了现代商事交易关系简便、迅捷的要求。契约定型化是指商法对契约的内容或基本条款予以事先的统一的规定,简化订约过程,便于要 约方发出大量的、连续的、一致的要约,便于相对方迅速作出是否承诺的决定,从而便于现代商事活动大规模、反复性、连续性交易的实现。二、合约的种类简单地说,合约是一个关于利益交易关系的法律 约定。不同的法律体系下、不同的国家会采用不同的合约体系。目前,国际上被认为比较完善的合约体系有以下几类:(一)美国AIA (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

3、ts)合约AIA(美国建筑 师 学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作为建筑师的专业社团已经有近140年的历史,成员总数达56000名,遍布美国及全世界。AIA出版的系列合约文件在美国建筑 业界及国际工程承包界,特别在美洲地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应用广泛。AIA系列合 约文件分 为A、B、C、 D、G等系列,其中 A系列是用于业主与承包商的标准合约文件,不仅包括合约条件,还包括承包商资 格申报表,保 证标准格式等。B 系列主要用于业主与建筑师之间的标准合约文件,其中包括专门用于建筑 设计、室内装修工程等特定情况的标准合约文件。C 系列主要用于建筑师与专业谘询机

4、构之间的标准合约文件。D系列是建筑师行业内部使用的文件。G系列是建筑师企业及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AIA系列合 约文件的核心是 “一般条件”(A201)。采用不同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不同的计价方式时,只需选用不同的“协议书格式 ”与“一般条件”即可。如AIA 文件A101与A201 一同使用,构成完整的法律性文件,适用于大部分以固定总价方式支付的工程项目。再如AIA 档A111 和A201 一同使用,构成完整的法律性文件,适用于大部分以成本补偿方式支付的工程项目。AIA文件 A201做 为施工合约的实质内容,规定了业主、承包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建筑师的职责和许可权, 该文件通常与其他AIA文件

5、共同使用,因此被称为“基本文件 ”。1987年版的AIA文件A201 施工合约通用条件共计14条68款,主要内容包括: 业主、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建筑师与建筑师的合约管理;索赔与争议的解决;工程变更;工期;工程款的支付;保险与保函;工程检查与更正他条款。(二)FIDIC(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 Inginieurs Conseils)合约FIDIC(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 Inginieurs Conseils)是全球最权威的工程师组织,是被世界 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认可的国际谘询服务机构。FIDIC总

6、部设在瑞士洛桑,下设几个地区成员协会: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成 员协会(ASPAC )、欧洲成员协会(EFCA)、非洲成员协会集团(GAMA )、美洲成员协会集团(FEPAC)、中 东(MID-EAST)地区成员,会员遍布全球。FIDIC组织比较完善,下设许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编 制了用于国际工程承包合约的许多规范性文件,被FIDIC成员国广泛采用,并 为FIDIC 成员国的雇主、工程师和承包商所熟悉, 现已发展成为国际公认的标准合约。FIDIC发行的合约条款版本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采用特定的封面颜色区分,例如国际性土木工程施工合约的封面是红色的,机电工程合 约的封面是黄色的, 统包合 约的封

7、面是橘色的。FIDIC的合约条款一向被认为是精确、公平的合 约条款,十分著名,国际工程普遍应用。人们在使用中, 为了应用方便,通常根据合约封面颜色来称呼不同 类型的合约,例如: 红 皮书(FIDIC Red Book)或黄皮书(FIDIC Yellow Book)。FIDIC合约是由国际谘询工程师联合会和欧洲建筑工程委员会在ICE合约的基础之上制定。FIDIC合约1957年出版第一版,以后每隔 10年修订一次, 1987年出版的第四版本是最新的国 际通用合约条件。另外,该组织又于1989年出版了一本更加 详细的“ 土木工程施工合 约条件应用指南”。红皮书(FIDIC Red Book)是纯粹的

8、土木施工合约,内容脱胎于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标准合约格式,由于ICE发行多年,且国际性工程在英国和大英国 协会员国间已有百余年的历史, 经过长期考验,并因时代变迁而不断改进合约条件,建立起的制度已 经相当完备。 这些条款广 为各国采用的结果,已逐渐形成国际惯例,具有良好的基础。黄色封面的机电工程合约Yellow Book,实为工厂 设计建造合约,是用于承包商亦负责设计工作的情况。FIDIC Orange Book,是包括 设计 及建造的统包合约,此 类型的统包工作大致上包括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完成至立即可以使用的地步。有时合约还 包括操作,操作 时间长短不一定,也许只是几个月时间的

9、试车期的操作,但也可能是BOT形式,操作工作需要数年。为适应时代潮流,红黄二书已作大幅修正,修 订后的the New Red Book和the New Yellow Book都已于1998年发 行试用版,且于1999年正式发行第一版。1999年出版的另两本新标准,一本是 绿色封面的Short Form,供较单纯 的工作之用;另一本是银色封面的EPC统包合约,这是用于承包商必须负担完全的责任且承受较大风险的情况。许多人 认为新版EPC统包标准合约强 迫承包商接受的风险过于严苛,而且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干涉的太多。但 这版本是为了以私有的资金投资公共建设的模式(BOT、 BOO等类型),工作在不同的风

10、险制度之下,因此要求承包商承担所有的设计与施工风险,用总价统包,固定施工期限竞标。这比起通常由业主承担 责任的合约,当然 责任与 风险都会较大,但正由于此, 标价也会较普通高许多。FIDIC标准合约共计72条,194款,详细地规定了在合约履行过 程中遇到诸如场地、材料、设备、开工、停工、延误、 变更、索 赔、 风险、质量、支付、违约、争议、仲裁等各种问题时,合约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程师处理问题的职责和许可权。(三)英国ICE(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合约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是设于英国的

11、国际性组织,目前拥有会员8万多名,其中1/5 在英国以外的140多个国家和地区。该学会已有180年的历史,已成为世界公认的学术中心、资质评定组织及专业代表机构。ICE在土木工程建设合约方面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它 编制的土木工程合约在土木工程具有广泛的应用。1991年1月第六版的ICE合约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共计71条109款,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转让与分包;合约文件;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保险;工艺与材料质量的检查;开工,延期与暂停;变更、增加与删除;材料及承包商 设备的所有权;计量;证书与支付;争端的解决;特殊用途条款;投标书格式。此外IEC合约条件的最后也附有投标书格式、投 标书格

12、式附件,协议书格式、履约保证等等档。(四)英国NEC(the New Engineering Contract)合约这也是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发行的,具有适应性广,文字清晰,用语浅显,着重于管理的特色。自1993年正式发行以来,NEC( The New Engineering Contract)标准合约已获得许多好 评。 NEC标准合约的特色是因应不同的功能,做成不同分册的合约,例如总价及进度控制合约、总价及材料数量控制合 约、成本 报 酬合约、管理合约等。其基本核心条款采用黑色为封面,次承包合约采用紫色封面,说明书则采用棕色封面。该合约吸取ICE合约风险分配处置不够清晰的弱点,充分重

13、视风险 ,对于风险的分配、工程补偿以及冲突等的处理更加公平合理,并加上了预警制度。NEC合约舍弃了 FIDIC中工程师的名称,而以项目经理代替,用以避免名称上的混淆。(五)香港地区建造工程合约在香港,政府投资工程主要有两个 标准合约文本,即香港政府土木工程标准合约和香港政府建筑工程标准合约。而私人投资工程则 采用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香港分会)(Royal Institution of Charted Surveyor (Hong Kong Branch), RICS (HK Branch) )的标准合约。政府工程合约大致可以分 为以下几类:附有工程量清单的按合约所需而完成量数付款工程合约(

14、Remeasurement Contract containing Bills of Quantities)附有工料定价表的按合约所需而完成量数付款工程合约 (Measurement Contract containing a Schedule of Rates)附有确实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合约 (Lump Sum Contract with firm Bill of Quantities)附有图则和规格的总价合约 (Lump Sum Contract with Drawings and Specification)补偿成本合约 (Cost Reimbursement Contract)设计及建造

15、合约 (Design and Build Contract)一般的土木及建筑工程合约都是选择附有确实工料清单的总价合约 (Lump Sum Contract with Firm Bill of Quantities),包括多项不明确因素的工程则多选用附有工程量清单按合约所需而完成量数付款的工程合约 (Remeasurement Contract containing Bills of Quantities),而涉及维修工程、 经常性工程或规模较小工程的定期合约(Term Contracts),则多采用附有工料定价表的按合约所需而完成量数付款工程合 约(Measurement Contract

16、containing a Schedule of Rates)。私人投资工程合约种类亦然,所用最多的是 RICS的附有工料清单总价合约(Lump Sum Contract with Bills of Quantities),以及RICS 的附有图则和规格的总价合约(Lump Sum Contract without Quantities)。三、合约的背景无论是FIDIC合约、ICE合约、NEC 合约, 还是AIA 合约,都是在英美法系的背景下产生、发展出来的,其制定与执行都适用于习惯法(common law),而不符合成文法(statute law)的习惯。因此合 约管理需要根据英美法系的 惯

17、例与做法来 进行。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而来的法律制度的总称,也被称之为习惯法、不成文法。英美法系是对以1066年诺曼政府大不列颠以来的法律,特 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有两个分支,即英国法系和美国法系。英美法系的国家除了英国和美国外,还包括英国殖民地和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澳大利 亚、 马来西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相对法典化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主要具有如下特点:(1)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4

18、)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5)体系庞杂,缺乏系 统性;(6)注重程式,奉行 “诉讼中心主义”。在英美法系的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界定缺乏成文的法规作为依据, 对于任何交易,责权皆须自己界定与保护。为避免条款疏漏造成 损失,就需要运用“私法自治原则”,把可能出 现的情况、产生的问题等所能够预计到的全部可能,在缔约时悉数写入合 约之中,力求滴水不漏。英美法系奉行“诉讼中心主义”,遵循程式先于权利的原则,认为权 利只能存在于明确、正当的程式之中,在程式之外没有真正可靠的权利可言。基于 这个原则,为减少争议与误解,杜绝漏洞、规避风险,合约条款专业、全面,甚至不惜重复啰嗦。因 为,

19、一旦选择了这些合约,就需要根据 习惯法的思维与程式去管理合约,才能达到合约 的预期目标。基于英美法系的传统与背景,无 论AIA合约还是FIDIC 、ICE合约,经过不断的完善与弥补,合 约篇幅十分庞大,内容包罗万象。四、合约的内容一个完善的合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招标说明(Instruction to Tender)或者招标条件(Conditions of Tender)不同的招标档称呼不同,有的直接称作 Instruction to Tender,有的以Condition of Tender为标题 。这部分主要对投标档的内容、格式做出具体 规定,向投 标者明确投标的截止时间、送标

20、地点,以及合约模式、计价规则、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 给出招投标档内容有错误或疑问时的解决办法,招投标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关系, 联系方式,现场勘查及资料查阅的规定等等。同时给出招标档总目录、图纸总目录等完整资讯 。如果以Conditions of Tender为标题,则通常还会分为General Conditions of Tender和Special Conditions of Tender两部分。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对政府安全、环保、入境、雇佣、健康条例等的遵守状况。(二)回标表格(Form of Tender)随招标档发出的一系列标准样式。由投 标人在其上填写投标总金额及工期并签署盖章

21、后随投标档报送业主。回标表格上应填投标有效期(一般 为三个月)。有 时,业主要求投标人提出两种以上的投标方案,以便其在投标价增加与工期 压缩之间进行比较选择。(三)保函(Bond)除了正式的回标表格以外,业主往往 还要求投标人提供诸如投标保函(Bond)等表格。规定了总承包人及担保人对业主所做的担保承诺及担保金额,以及担保条件等。(四)合约协议(Article of Agreement)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及代表人;合约档的组成及解释次序、延期赔偿金、保修期、决算期等主要条款。(五)合约条款(Conditions of Contract)合约条款可分为两项:一般合约条款和特殊合约条款。1、

22、一般合约条款通常采用香港政府标准合约或专业协会制定的标准合约中适用本工程的版本经适当修改而成。使用标准合约不但可以减少篇幅,同 时省却了关于合约条款的长期谈判、争拗,有助于减少纠纷,节省时间和费用。2、特殊合约条款标准合约因不是针对具体工程而制定,因此无法涵盖工程的全部内容和所有细节。故在一般合 约条款之外,需对原条款进行修改,或者另行定立特别合约条款,以对一般合约条款进行补充、量化。在一些大型工程中,为避免合约 条款显得过于复杂和不连贯,亦有 业主制定招标档时,两者合一,全面重新编写合约条款。(六)规范(Specification)1、一般规范(General Specification)通

23、常采用政府或者专业协会制定的国际通用标准规范。内容为对工程总的说明。 规定业主在安全、质量、环保、材料、设备、行政管理、工地临时设施、 临时工程等方面对总承包方的要求。例如,香港房屋署出版的2000版规范(2000 edition of the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Specification Library(SL), issued by the Housing department.)2、特别规范(Specific Specification)对整个工程的内容、范围等依照 标准条款格式进行逐项定义。分 项说明各工序的材料要求、操作程式、验 收标准和程式、试验

24、和检验等。其工序分类法有所不同,土建部分一般划分 为拆卸和改建工程、打桩和沉箱工程、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砖工程、沥青工程(防水)、屋面工程、木结构工程、木装修工程、五金铁件、钢铁金属工程、抹灰工程、玻璃工程、油漆工程等。有时, 顾问工程师(Consult Engineer)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制定一些条款作为合约档中的规范条款,例如:有的 结构工程师在合约规范中要求承包方在第一次浇筑结构混凝土之前,必 须先浇筑几条试验梁、柱、墙,验收合格之后才可以正式施工。(七)工程量清单(Bills of Quantities或者叫做Schedule of Rates)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基本费用(

25、Preliminaries)其可包含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在分项工程单价内不包括的费用(如保险费、 环保费、水电费)或无法分别计算的费用(如机械费)均可列入基本项目中。其 栏目可以按照合约条款目录设置。每 项只填写总价,没有数量和单价。并不是每个栏目都要填写一个表格,不过任何项目若没有填上价款,其所需费用则被视做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价款或工程单价内。填上的价款可视为总包方的风险包干,一般决算时不会调整。同时,每一项价格业主均会要求提交该价格的 细目。2、计 量方法(Preambles)详细说明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方法、界定各分 项工程单价所包含的详细内容。 为减少日后与承包方的争议,单价内容都订

26、立得尽可能 详细和全面。有部分公司将工程量计算规则分为一般计算规则(套用香港测量师专业协会编制的“标准量度规则”)和特殊计算规则。同时会注明两者有矛盾时的优先次序。3、分项工程金额(Works )按工程、规格分类汇总,每次填写数量、单位、单价、 总价。数量和单位一般业主计算和填写(无数量单的则需由投标方自行计算)。投标方填写每一项目的单价和总价。 单价须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可以估计到会发生费用的项目。单价是今后变更索赔的计算依据,一经确定就不能调整(除非有计算错误)。业主在评标时会重点审查单价是否合理,而投 标方则会尽量设法提高今后有可能发生变更项目的单价,降低自 认

27、为数量可能减少的单价。工程量清 单的数量是暂定的还是不可调整的,业主会在工程清 单总说明内明确说明, 对此投 标人必须特别注意。4、指定金额与暂定金额(Prime Cost and Provisional Sums )暂定金额是指:为在发出招标档时无法完全预见、定义或详示的工程或费用所预留的金额, 该部分金额以最后估算时实际发生进行调整,在总价内增加或扣除。指定金额是指:由指定分包人执行的工程或服务,或由指定供应商供给的材料所预留的金额。 该项金额不包括总承包人所需的利润及管理费、配合费。 总承包人应 根据业主给出的指定分包金额就此另行报价。通常规定,当指定金额最终有调整时,总承包人的利润可以

28、调整,而管理费、配合费不能调整。5、日工单价表(Daywork Schedule)当工作不能正确计量和估价时,经建筑师同意,可以采用 计日工作 单价。计日工作时间通常定义为自早上8点至晚上6点这段时间。计 价基准以小时计算。(1)人工单价:按不同工种分别报价,其费用包括开办费和利润;工头和监工的薪金、雇 员的薪金、津贴、 奖金;管理费。(2)物料:以发票价为基础,加上管理 费。(3)机械设备:各类机械使用的直接费用加上所运输、油料、保管、维护、租金等常务开支及开办费、利润、工地监督费等,但操作人员费用不包括在内。对于机动设备,待机或者闲置时间通常不计入工时。(4)保修期计日工作:在以上价格基础

29、上填写一个填加的百分比数,用以完成竣工后至保修期完成前所做的业主所要求的保修工程以外的工作。6、总计 (General Summary)上述所有工料单项目的总和。7、图则 (Drawings)建筑师、工程师等随招标档提供的 图纸。8、其他文件(Appendix )各种定标前双方往来的文件、信函;中 标通知书;会议记录、 标 前协定等。第二节 合约管理的内容与过程在建筑产品生产供应的过程中,伴随着市 场竞争的风险,建筑承包商在市场中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要跨越以下两个步骤才能取得成功:第一:投标阶段,通过提交有竞 争力的标书, 击败竞争对手,获得同业主签约的机会。第二:合约执行阶段,通过提供合 约规

30、定的服务与产品, 实现 合约规定的时间、价格、 质量等目标来获取利润。在上述两个阶段,承包商围绕如何 获得合约和如何执行合约两大主题来实现自己的短期和长期经营目标,达到 创造利润; 业务增长(包括营业额及市场占有率); 企业的长远持续发展等所谓的企业发展与成功。一、合约管理的内容与特点(一)合约管理的含义所谓合约管理,就是围绕合约进 行的合约责任、合 约权利的行使与 维护。根据合约物件,承包商的合约管理可以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对业主(通常也称为“上家”)的合约管理、对分包商(通常也称为“下家”)的合约管理与对总承包商自身的合约管理。 对业主(上家)的合 约管理主要反映在合约条件的监察与复核、提出

31、争议与索赔,维护自身公平地位上;对分包商(下家)的合 约管理主要集中在合约的执行与监督、解决困难与纠纷,创造良好工程条件上;对总承商自身的管理 则主要是对合约的法律地位和执行合约的严肃性的认知,以及 严格履行合约责任,公平 处理各方面的合 约关系。从广义上讲,承包商经营活动的本 质就是如何得到并高效地履行一份合约,因此承包商 项目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约管理的范畴。而从狭义上讲,合约管理又只是项目管理众多环节中的一环,仅仅处理与合约直接关联的事宜,为项目的其他管理活动提供合 约服务,例如报价、分包、记录、索赔等。(二)合约管理的地位合约管理是项目管理的灵魂。对 于任何现代项目来说,合 约

32、具有法律 约束力,有关项目的所有工作都受合约条款的约束,任何项目活 动都必须以合约作为依据,在合约的规范之下展开,一旦脱离或背弃了合约,任何工程行为所带来的 权益都将难以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与保障,并且在责任方面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与制裁。合约是项 目的蓝本, 项目依照合约展开与 进行,业主通过合约表达自己的愿望与目标,承包商根据合约来提供 产品与服务。合约管理贯穿项目管理的整个过程。根据不同的 组织,一个 项 目的管理至少包括以下几个过程步骤:图5.2-1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简图整个流程管理程式包括投标报价、人力 资源管理、工程管理、分包合约管理、竣工维修保养等几个过程,整个流程以合约为准则,贯穿

33、始终。工程项目管理不同阶段的内容特点和侧重各不相同,其中与合约管理相关的主要程式集中在投标报价、分包和合 约管理以及工程管理三个过程。在投标报价阶段,合约管理活动 主要包括:收集分包商报价和对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如果合 约额超过一定的金额(例如3亿),则还需要其他部 门的参与,例如商 务 部对合约条文进行复核。投标报价的具体程式以及内容,在第三章已有较全面的介绍。在分包和合约管理阶段,合约管理主要 强调对工程采购的程式性控制,例如在合约分包过程中,应分别就合约金额、招投标的程式、参加人员、及定标的负责人作出详细的规定。在工程管理阶段,合约管理的重点则在于合约的执行以及变更与风险的处理。例如,根据

34、计划完成工程,根据进度及工程量申请业主付款,根据分包商表现发 放进度款、材料款,以及处理工程变更、恶劣天气、突 发事件等相关合约内容的事项。综合起来,可以发现合约管理是整个管理流程的主 线,无 论管理流程如何 组织,整个工程中合约管理都被贯穿始终。(三)合约管理的特点合约管理的特点是与建造工程本身的特点密切相关的,而且不同类型的工程涉及不同的工程风险,也就产生出不同的标准合约版本。但从 总体上讲, 现在大型工程的合 约管理具有以下的特征:1、合约管理的即时动态性合约是静态的,工程是动态的。从投标阶段开始,合约双方通过协商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并就此签订合约,并且保持基本不 变。而工程在

35、实施的过程中 则由于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实施情况的发展变化而与合约条件产生偏离。随之,合约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内涵也就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例如,工程拖期,意味着合约工期方面的职责履行不利,作为承包商面临两种选择,要么采取措施加快进度,恢复正常合约状态,要么背负工期拖延罚款,为合约执行的偏差付出代价。但工期拖期所 产生的影响绝不是一项罚款所能够概括的,很多 时候工期拖延等变化造成的影响,合 约不能够预期并作出规管。例如,工期拖延导致业主商誉损失、遭受公众压力等等。可见合约管理不同于合约,一直处在动态的变化之中。由于影响合约状态的事件随时随地都会发生,我们常常发现,某一 项目预测情况不错,而实际完成情

36、况不好,或者预计情况不好而项 目最终取得不错的结果。 这都与承包商把握合 约状态的意识,以及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合约状态的能力有关。合 约管理就是分析当前合约执行状态,分析造成合 约状态偏差的原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补救与修正,使合 约目标得以 顺利实现。2、合约管理的多重复杂性合约管理涉及纵向流程和横向协作的各个方面,具有多重性。合约管理内容广泛,涉及工程技术、人力资源、项目效益、社会效益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保证合约的执行,不是合约部或商务部等单个职能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需要多个部 门的横向参与和协作。合约管理贯穿工程管理整个流程,从市 场分析开始, 经过投标报 价、合约执行,到同业主及供应商结

37、算,每一阶段的合约管理活动都内容不同、侧重不一,并且前后一致、因果关联。例如,投标阶段合约管理充分全面,则工程执行就简单顺畅 。反之,如果投标时,未能及时识别合约风险,等到 项目开工后才发现,则会对增加合约管理的内容与 难度,使工程陷入被动。从横向上讲,现代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资金来源渠道较多,工程所涉及的专门门类十分复杂不确定,每一个专业每一个层次都有其特 别的合约问题。同 时,合约管理涉及主体从政府部门、业主、设计、 监督等各个方面,层多面广、具有复杂性。(四)合约管理的内容总承包商获得合约之后,合约管理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即业 主合约(大合约)管理和分包商合约管理,主要内容如图5.2-

38、2所示。其中,业主合约管理主要包括粮单申请和变更管理两个方面,分包商合约管理则主要包括分包管理、粮单管理、成本控制(变更处理)三个方面。图5.2-2 合约管理内容粮单申请是大合约管理的重要内容,所 谓粮单申请就是依据合约条款,根据工程 进度请求业主付款的过程。粮单申请的主要工作是提交完善的 进度报告与工程数量统计。变更管理更是大合约管理的重点,因 为工程变更时常都在发生,而且有 时变更数量巨大、涉及较大金额,因此变更管理更是大合约管理的重点与 难点。 变更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依据 项目各项指引,详细、及时记录工作变更,向业主提供清晰的索偿依据与变更证据。合约分包管理是合约管理的核心内容与主要工作

39、,分包是总承包商的重要利润来源。分包管理的好坏决定着工程开展的顺利与否,如果分包管理水平高,合约漏洞少,风险分配得当,则工程施工就相对要顺利的多,管理利润也相对 容易实现。不同的 总承包商有不同的分包管理方法与 习惯,企业优势与竞争力的体现也有所分别。同样,粮单管理和变更管理也是分包合 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通 过变更管理,结合工程管理,总承包商达到成本控制的目标。程式方面,大部分合约管理工作由 项目PQS 负责完成,而涉及数 额较大的分包工作则需要由公司的协调、管理与决策。而承包商还必须不断地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内部审核(Internal Audit)和规管,以期做到严肃执行合约内容,全面履行合

40、约责任和义务,公平处理各方面的合约关系。二、分包管理(一)分包合约不同于总承包合约(大合约),分包合 约没有固定的模式与格式,各个不同的总承包商会根据自己的管理程式与特点组织自己的分包合约。由于总承包商向业主总负责,分包商的任何不良行 为都须由总承包商承担后果或者连带责任,因此分包合 约大都以大合约为基础,加入一些限制条款,例如,付款条件中的“收款才付款” 、工程变更中的“先作业后议价”等,以规范与管束分包商,确保工程。通常,分包工程合约主要由合约细则 、工程章程、规范、图纸、 BQ、其他附则等组成。1、工程章程将工程内容根据当地建造业习惯,按照行 业划分,界定各工种的合约权力和义务,制定工程

41、章程,如 平水墨线工程章程、铁器章程 等。工程章程具体内容 实际 是分包商工作指引,明确什么事情 应该做,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做不到有什么处罚等。由于 项目的独特性,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特点与要求,因此,具体实施中一般会附上补充章程,列举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特殊要求。工程章程的内容非常重要,因为 每间公司做法不同,同 样的工种在不同公司的工作范 围及具体要求未必相同;而且,同样的工种在不同 项目的工作范围及具体要求也会有差别。所以,工程章程不仅体现了公司的特色也体现了项目的特色。工程章程须做到工作内容描述明确、工作要求详细具体、 对分包商 权力义务界定清晰,避免漏项、缺项或含糊不清。例如,在订立围

42、街板工程分包合约中,必 须做到图则清晰,材料规格、 烧焊等级、验收标准等具体清晰,并须在原则说 明中清晰注明“ 所有工作必须 符合业主收货要求”,切忌简单笼统,避免日后纠纷。对于不能够当时清晰界定的 东西,也不可含混了事,需要给出日后解决问题的原则或者规则,有意识的为自己创造良好的合 约管理环境。2、规 范、图纸、 BQ在制定分包合约的时候,如何将公司 对业主的责任和义务分摊给分包商承担,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我们对分包商的要求要满足业主对工程的具体要求质 量、规格、品牌等等,这些具体的内容就在规范、图纸和BQ中有详细 描述。分包商必 须按照分包工程有关的规范、图纸和BQ进行施工。而且,分包合

43、约中,用于下料、定位等的图纸拆分工作与责任都应该由分包商承担,尽管大多情况该项条款属于隐含条款,但许多时候仍需要加以明确 强调。并且 总 承包商在主合约中对业主的其他相关责任和义务同样适用于分包商,自然由分包商承担。3、制定合约将公司统一的合约细则、工程章程、规范、 图纸、BQ进行汇总 ,结合其他附则,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分包合约档。附则中一般是公司的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或者附加一些公司根据法律、政府规定等颁发的内部管理规定。(二)合约分包流程与管理1、前期策划与工程总控制计划合约前期策划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其主要的目的是制 订各方面前瞻性和策略性的计划,使 项目在受控的状态实施,以满足合

44、约 在进度、 质量、成本、 环保和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由于关系到工程合约如何实施的问题,其重要性不言而 喻。 对于大型的建筑工程 项目,合约的前期准备,应当由项目经理在各专业人员的配合下,依次有序地 进行,其主要步 骤 包括:工作内容负责人1指定项目经理总经理2进行工程交底项目总监项目经理3确定人力资源项目总监项目经理4制定进度总控计划(Master Programme)项目经理5制定:项目组织架构图设备和材料计划现场平面布置工地写字楼布置各负责人员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总管项目总管6制定项目质量计划和物料计划质量经理项目经理7制定环保计划环保经理8制定安全计划施工经理安全经理9制定预算和成本

45、控制计划项目经理商务经理10制定设计计划(有较复杂的设计要求时)技术经理11根据Mater Programme,制定分包计划和物资、档 报批计划项目经理PQS12召开施工准备会议,将各项施工安排和 计划通知有关人员项目总监项目经理这些前期步骤,围绕制定一份合理的 总控计划进行, 这个总控 计划除了包括进度计划外,还包括实现总控计划的施工方案与物料保证。这个总控计划是以后施工中合约执行的主要依据。 总控计划是否合理,则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标准来 检验:(1) 施工方案,包括技术水平、生产能力、安全、 环保等;(2) 技术与生产来源,由公司内部 还是市场获得相关的技术和资源;(3) 方案成本和项目财务

46、计划;(4) 施工方案的容错性,即施工安排中的 弹性,以及意外情况下,施工方案具有的弹性。制定总控计划,都应对照以上标 准, 进行反复细化、调整,以符合合约要求并求得成本与效益之间的最佳平衡,否则将造成总控计划的失准与失 败,造成合 约管理的困 难。例如,某桥梁工程在制作总控计 划时,按照 桥面竣工时间,对照桥梁工程的顺序,倒推结构和打桩的进度要求。这种总控计划的出发 点是:如果桩和桥墩能按期完工,桥面的工期就有了保证。打桩进度则根据一般地质条件下每天可以钻孔5-6米,加上浇筑混凝土和磨桩机 进出场时间,来安排每一条 桩 的施工周期。并据此同分包商的 签约。例如一条30米深桩的标准控制时间是5

47、天,在有 进出场限制情况下则8天。但在 实际施工的过程中,这份总控计划遇到了两项现实的不利因素:(1) 施工场地条件,包括进出通道的限制,机械设备的数量已达到 饱和,生产的效率却不能到最优。(2) 由于低价中标,施工技术和操作工人 质素不高, 导致无法达到投 标时设定的生产能力。由于此两个不利因素的存在,桩 基的进度完全达不到要求, 进 度计划得不到执行保障,后继工程也难以顺利开展。造成工期延误、开办费损失以及工程索赔等一些列合 约问题。显然,前期的策划与准备工作十分重要与必要。一份良好的 总 控计划对于应变施工变化十分必要,对于降低工程风险、降低合约管理 难度负有直接的责任。2、分包体系与过

48、程所谓合约分包即将手中的工程通过一套流程拆分、 发包给分包商完成的过程。合 约分包的目的在于寻找合适分包商完成工程,实现总 承包商的利益最大化。 这个分包商 应该具有合乎合约要求的专业能力,工程表现已经获得总承包商或者同行 认可,并且具 备合乎要求的 财务能力,能够提供总承包商所要求的服务。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出去,一方面要获得有竞争力的价格,另一方面要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因此,合约分包应该有一套公平公正、合理有效、保证效率的稳定程式,也只有如此才能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分包运营体系,保证总承包商的 长期生存与不断成长。根据香港的合约体系以及分包制度,合 约分包可以简单划分为:制定分包方案、 选择分

49、包商、发标招标、回标开标、 标价分析、定判、制定并 签署分包合约等几个阶段(如图5.2-3 所示)。图5.2-3 合约分包流程与阶段分工图5.2-3中,各个阶段前后连贯,循序渐进,构成完整体系。不同的程式阶段由不同的部门参与、配合和决策,分别完成各自的阶段目标,最终达成圆满分包,为工程进行创造良好合约条件。根据规模与经营特点,不同的总 承包商的分包体系与特点也会有所分别。例如,可以根据合约金额大小而采用不同的流程、程式,动用更少或者更全面的资源,增加或者删减部分流程与内容,因应市场和工程的变化。图5.2-4的标准分包作业程式就是以合约金额的大小来区分的,是一个大型总承包商的成功选择。图5.2-4 合约分包管理程式(注:所谓“三堂会审” 就是在基本分包工作内容完成之后,由公司领导、部门主管、 项目负责人三方面人员参加的公开定判。这种定判方法的典型 优点是可以有效防止黑箱作业,做到分包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3、分包方案与分包商合约分包的重点是挑选出符合公司利益的分包商,在分包流程程式确定之后,合约分包管理主要体现在每个流程的内容深度之上,通过落实流程、深入管理来确保分包目标的实现。制定分包方案是分包流程的第一项重要工作。分包方案通常都由项目根据自己的施工总体策划提出,由合约部负责,参考投标部、工程部及质安部意见,由公司领导签署。(具体流程见图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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