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材选定与征订制度一、全校所用教材(正式出版)和内部讲义、实验(实习)指导,均由教务处统 一订购。二、订购教材的依据(一)符合教学计划中所开设课程及教学大纲要求。(二)使用人数。(三)库存教材版本、册数。(四)教材出版周期(下次征订时间)。三、全国性预订教材,新华书店总店下发教材征订目录,每年两次:每年 5 月份预订本年秋季教材,11 月份预订次年春季教材。四、订购教材时,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应认真填写教材征订单,包括课程名称、征订代号、教材名称、出版社、编著者、单价、使用年级专业、数量、课程性质(选修或必修)等项目,要求字迹清楚,准确无误,不得涂改,以免误订。五、 教材征订单由各系
2、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送教务处预订,原则上不得变更。对订而不用(不包含因教学计划变动)造成积压和经济损失的教材,由各系自行解决销售,并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六、 各系设专人负责教材工作,以便加强教务处与各系的联系,搞好教材的预订工作和购书信息的畅通。七、我校自编教材,实习手册有库存的,原则上不再订购其它外版的同类教材。八、教材的订购,一定要控制数量,一般只订一届,参编、自编教材不超过三届。九、各系要改选新教材时,必须提前与教务处联系,对原库存的老教材提出处理意见,否则,教务处不予订购新教材。十、凡属教学参考书,原则上不予办理订购,但对师生共同急需的,可由各系同教务处具体协商解决。教务处教材编写有关
3、规定一、制定教材编写计划的原则(一)教材建设重点是建立具有我校特色和优势的专业教材。(二)与我校教学有关的各学科、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的教师主编(或编写)的教材与专著。(三)我校各门课程的辅助教材,如实验指导书、讲义等有关材料。(四)新教材编写必须在充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教材内容和体系进行一定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二、选题的审批程序(一)立项申请选题立项应根据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以及教学研究的经验及对本门课程教材现状进行认真地研究,总结出现有教材的缺陷与不足之处,同时提出准备新编教材有何不同的风格与特色,方可提出编写申请。选题的重点应是专业的主干课程和专业基础课,选题还应充分考虑
4、需要和可行性。(二)选题立项审查审查立项申请主要对编写条件和需要进行审查。从整体上对学科优势、教研室的基础和力量,以及可能编写的水平和特色做出正确判断;其次,对编者的思想水平、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编写的组织能力,以及有无从事本课程教学实践(一般应在两届以上)进行全面考察。选题立项经二级学校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初审后,经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讨论审批,方可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计划。三、组织编审工作的实施 (一)凡纳入教材编写计划的教材,在内容上、体系上、结构上、教学方法上,编者须进行认真论证。(二)编者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方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论证方案的设想,认真组织编写,在内容选择上要
5、求注意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条理系统,在内容安排上要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由浅入深,由深到难,对关键性难点、重点要阐述透彻,尽量避免难点集中。在编写中要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编者要按照编写计划要求交稿。(四)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阅、分析新编教材,并根据主审人的意见和编者所在单位的意见,对照编写论证意见,评议新编教材的实际水平,能否满足和适用于学校教学需要等,做出“出版 ”或“ 否决”的决定。 对决定“ 出版”的新编教材,由教务处联系出版社出版印刷。对于“否决” 的新编教材,应鼓励编者继续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完善所编教材。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