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邦德性个人灵魂德性及二者关系苏格拉底在第四卷中又与格劳孔探讨了正义的问题,他认为一个假定建立起来的城邦是善的,那么这个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首先是智慧,提得上智慧就要有很好的谋划,好的谋划属于一种知识,这种知识属于护国者,一个按照自然建立起来的国家,有智慧的是人数最少的那一部分,这些领导,统治它的人们所具有的知识。第二是勇敢,国家是因自己某一部分人的勇敢而被说成勇敢的。这部分人具有一种能力,即无论什么情形之下他们都保持着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苏格拉底认为勇敢是一种保持,他用染羊毛的例子来比喻:首先挑选质地白的在进行仔细的预备性整理,如果没有准备妥当,染出的羊毛都会褪色,同
2、样,城邦挑选护国者给予音乐体操教育,目标是使他们关于可怕事情的信念能因为有良好的天性和得到的教育培养而牢牢生根,这种精神上的能力,即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信念的完全保持,就是勇敢。第三个是节制。苏格拉底认为人的灵魂里有一个较好的部分和一个较坏的部分,当一个人由于坏的教育使其较好的也是较少的部分受到较坏部分的统治时,他就被称为自己的奴隶和没有节制的人了。各种各样的欲望出现于城邦中占大多数的自由人身上,反之,靠理性和正确信念帮助,由人的好的灵魂控制有分寸的欲望存在于少数天分好,教育好的人身上。推及到国家国家是国家的主人,节制与勇敢智慧作用不同,它是和谐的,存在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中。戒指贯穿全体公民,将
3、城邦整体德行结合起来。最后是正义。城邦建立的总原则就是正义,原则即每个人必须在城邦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正义即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当城邦里三种人各司其职时,城邦被认为是正义的,同时,城邦也由于这三种人的性格被认为具有节制勇敢智慧的德性。苏格拉底认为,我们每个人灵魂里都具有和城邦里一样的品质,因为除了个人城邦无从得到这些品质。由于同一事物的同一部分关系着同一事物,不能同时有相反的动作,所以推导出每种欲望都要求得到本性需要的东西,特定的欲望会要求更多,人的灵魂里存在两种:灵魂的理性部分,心灵的欲望部分。在一个国家存在的东西在每个人的灵魂里也等量存在着。所以:个人智慧与国家智慧是一样的,个人勇敢与国家勇敢是一样的,节制和正义亦然。正义的人心灵各个部分各起各的作用,灵魂里的各个部分不会互相干涉,他在政治生活中也不会背叛祖国。苏格拉底认为五种政体产生城邦的五种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