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 办 学 思 路 与 领 导 作 用 1 .1 学 校 定 位1 .2 领 导 作 用1 .3 人 才 培 养 模 式2 教 师 队 伍 2 .1 数 量 与 结 构2 .2 教 育 教 学 水 平2 .3 培 养 培 训3 教 学 条 件 与 利 用 3 .1 教 学 基 本 设 施3 .2 经 费 投 入4 专 业 与 课 程 建 设 4 .1 专 业 建 设4 .2 课 程 与 教 学4 .3 实 践 教 学5 质 量 管 理 5 .1 教 学 管 理 队 伍5 .2 质 量 监 控6 学 风 建 设 与 学 生 指 导 6 .
2、1 学 风 建 设6 .2 指 导 与 服 务7 教 学 质 量 7 .1 德 育7 .2 专 业 知 识 和 能 力7 .3 体 育 美 育7 .4 校 内 外 评 价7 .5 就 业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修订)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主 要观 测 点 基 本 要 求 备 注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1 .1学 校定 位 学 校 定 位与 规 划 注1 学 校 办 学 定 位 明 确 , 发 展 目 标 清 晰 , 能 主 动 服 务 区 域 ( 行 业 ) 经 济 社会 发 展 ; 规 划 科 学 合 理 , 符 合 学 校 发 展 实 际 需 要 ; 坚 持 内
3、 涵 式 发 展 ,注 重 应 用 型 办 学 特 色 培 育 。 注1 学 校 规 划 包 括 学 校 教 育 事业 发 展 规 划 、 学 科 专 业 建 设 规 划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规 划 、 校 园 建 设 规 划和 信 息 化 建 设 规 划 。1 .2领 导作 用 领 导 能 力 教 学 中 心 地 位 加 强 党 对 学 校 的 领 导 , 各 级 领 导 班 子 遵 循 高 等 教 育 办 学 和 教 学 规 律 ,确 立 主 动 服 务 区 域 ( 行 业 )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 培 养 高 素 质 应 用 型 人 才 的办 学 思 路 , 认 真 落 实
4、学 校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能 力 较 强 。有 以 提 高 质 量 为 核 心 、 落 实 教 学 工 作 中 心 地 位 的 政 策 与 措 施 , 重 视 建立 并 完 善 内 部 教 学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各 级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责 任 明 确 , 各 职 能 部 门 服 务 人 才 培 养 情 况 好 , 师 生基 本 满 意 。1 .3人 才培 养模 式 人 才 培 养 思 路 产 学 研 合 作 教育 落 实 立 德 树 人 根 本 任 务 , 坚 持 育 人 为 本 , 德 育 为 先 , 能 力 为 重 , 全 面发 展 ;
5、突 出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 思 路 清 晰 , 效 果 明 显 ;以 学 生 发 展 为 中 心 , 关 注 学 生 不 同 特 点 和 个 性 差 异 , 注 重 因 材 施 教 。积 极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教 育 , 在 与 企 ( 事 ) 业 或 行 业 合 作 举 办 专 业 、 共建 教 学 资 源 、 合 作 培 养 人 才 、 合 作 就 业 等 方 面 取 得 较 好 效 果 。3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主 要观 测 点 基 本 要 求 备 注教师队伍 2 .1数 量与 结 构 生 师 比 队 伍 结 构 全 校 生 师 比 达 到 国 家 办 学 条
6、 件 要 求 注2 ;各 专 业 的 教 师 数 量 满 足 本 专 业 教 学 需 要 ;合 理 的 控 制 班 级 授 课 规 模 , 有 足 够 数 量 的 教 师 参 与 学 生 学 习 辅 导 。专 任 教 师 中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 博 士 学 位 的 比 例 5 0 %;在 编 的 主 讲 教 师 中 9 0 %以 上 具 有 讲 师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或 具 有 硕士 、 博 士 学 位 , 并 通 过 岗 前 培 训 ;教 师 队 伍 年 龄 、 学 历 、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等 结 构 合 理 ,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具 备专 业 ( 行
7、 业 ) 职 业 资 格 和 任 职 经 历 的 教 师 , 整 体 素 质 能 满 足 学 校 定 位和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的 要 求 。 注2 参 照 教 育 部 教 发 2 0 0 4 2 号文 件 限 制 招 生 规 定 。2 .2教 育教 学水 平 师 德 水 平 教 学 水 平 履 行 教 师 岗 位 职 责 , 教 书 育 人 , 从 严 执 教 , 为 人 师 表 , 严 谨 治 学 , 遵守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建 立 引 导 教 师 投 入 教 学 的 机 制 ; 教 师 的 课 堂 教 学 、 实 践 指 导 总 体 上 能满 足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的
8、要 求 , 教 风 和 教 学 效 果 较 好 , 学 生 基 本 满 意 。2 .3培 养培 训 培 养 培 训 有 计 划 开 展 了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 专 业 带 头 人 培 养 等 工 作 , 初 见 成 效 ;有 提 高 教 师 教 学 水 平 和 能 力 的 措 施 , 将 课 程 育 人 作 为 教 学 督 导 和 教 师绩 效 考 核 的 重 要 方 面 ;有 加 强 教 师 专 业 职 业 资 格 和 任 职 经 历 培 养 的 措 施 , 效 果 较 好 ;重 视 青 年 教 师 培 训 和 专 业 发 展 , 有 规 划 、 有 措 施 、 有 实 效 。4一
9、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主 要观 测 点 基 本 要 求 备 注教学条件与利用 3 .1教 学基 本设 施 实 验 室 、 实 习场 所 建 设 与 利 用 图 书 资 料 和 校园 网 建 设 与 利 用校 舍 、 运 动 场所 、 活 动 场 所 及 设施 建 设 与 利 用 生 均 教 学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值 及 新 增 教 学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所 占 比 例 达 到 国家 办 学 条 件 要 求 注3 ;实 验 室 、 实 习 场 所 及 其 设 施 能 满 足 教 学 基 本 要 求 , 利 用 率 较 高 。生 均 藏 书 量 和 生 均 年 进 书 量 达 到 国
10、 家 办 学 条 件 要 求 注4 。图 书 资 料 ( 含 电 子 类 图 书 ) 能 满 足 教 学 基 本 要 求 , 利 用 率 高 ;重 视 校 园 网 及 网 络 资 源 建 设 , 在 教 学 中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生 均 教 学 行 政 用 房 面 积 达 到 国 家 办 学 条 件 要 求 注5;教 室 、 实 验 室 、 实 习 场 所 和 附 属 用 房 面 积 以 及 其 它 相 关 校 舍 基 本 满 足人 才 培 养 的 需 要 , 利 用 率 较 高 ;运 动 场 , 学 生 活 动 中 心 及 相 关 设 施 满 足 人 才 培 养 需 要 。 注3 注
11、4 注5 参 照 教 育 部 教 发 2 0 0 4 2 号 文 件 限 制 招 生 规 定 。3 .2经 费投 入 教 学 经 费 投 入 教 学 经 费 投 入 较 好 地 满 足 人 才 培 养 需 要 。 其 中 , 教 学 日 常 运 行 支 出 注6 占 经 常 性 预 算 内 教 育 事 业 费 拨 款 ( 2 0 5 类 教 育 拨 款 扣 除 专 项 拨 款 )与 学 费 收 入 之 和 的 比 例 1 3 %。 生 均 年 教 学 日 常 运 行 支 出 1 2 0 0 元 人 民币 , 且 应 随 着 教 育 事 业 经 费 的 增 长 而 逐 步 增 长 。 注 6 指
12、 学 校 开 展 普 通 本 专 科 教 学活 动 及 其 辅 助 活 动 发 生 的 支 出 , 仅指 教 学 基 本 支 出 中 的 商 品 和 服 务支 出 ( 3 0 2 类 ) ( 不 含 教 学 专 项 拨 款支 出 ) , 具 体 包 括 : 教 学 教 辅 部 门发 生 的 办 公 费 ( 含 考 试 考 务 费 、 手续 费 等 ) 、 印 刷 费 、 咨 询 费 、 邮 电费 、 交 通 费 、 差 旅 费 、 出 国 费 、 维修 ( 护 ) 费 、 租 赁 费 、 会 议 费 、 培训 费 、 专 用 材 料 费 ( 含 体 育 维 持 费等 ) 、 劳 务 费 、 其
13、 他 教 学 商 品 和 服务 支 出 ( 含 学 生 活 动 费 、 教 学 咨 询研 究 机 构 会 员 费 、 教 学 改 革 科 研 业务 费 、 委 托 业 务 费 等 ) 。 取 会 计 决算 数 。5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主 要观 测 点 基 本 要 求 备 注专业与课程建设 4 .1专 业建 设 专 业 设 置与 结 构 调 整 培 养 方 案 有 明 确 的 专 业 设 置 标 准 和 合 理 的 建 设 规 划 , 能 根 据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需 要 和 本 校 实 际 调 整 专 业 , 专 业 结 构 总 体 合 理 ;注 重 特 色 专 业 的 培
14、 育 。培 养 方 案 反 映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 体 现 了 德 、 智 、 体 、 美 全 面 发 展 的 要 求 ;有 企 业 行 业 专 家 参 与 制 定 修 订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 构 建 了 科 学 合 理 的培 养 应 用 型 人 才 的 课 程 体 系 , 其 中 , 人 文 社 科 类 专 业 实 践 教 学 占 总 学分 ( 学 时 ) 不 低 于 2 0 %, 理 工 农 医 类 专 业 实 践 教 学 比 例 占 总 学 分 ( 学时 ) 比 例 不 低 于 2 5 %, 师 范 类 专 业 教 育 实 习 不 少 于 1 2 周 ; 创 新
15、创 业教 育 融 入 人 才 培 养 体 系 , 开 设 专 门 课 程 , 纳 入 学 分 管 理 ;培 养 方 案 执 行 情 况 良 好 。4 .2课 程与 教 学 教 学 内 容 与课 程 资 源 建 设 课 堂 教 学与 学 习 评 价 课 程 建 设 有 规 划 、 有 标 准 、 有 措 施 、 有 成 效 ;根 据 培 养 目 标 的 要 求 和 学 生 的 需 求 , 开 设 了 足 够 数 量 的 选 修 课 ;教 学 内 容 符 合 本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 能 够 反 映 本 学 科 专 业 发 展 方 向 和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 教 学 大
16、 纲 规 范 完 备 , 执 行 严 格 ;注 重 以 专 业 应 用 能 力 培 养 为 导 向 的 教 材 建 设 , 有 科 学 的 教 材 选 用 和 质量 监 管 制 度 ; 能 有 效 利 用 网 络 教 学 资 源 , 现 代 教 学 技 术 和 手 段 使 用 效果 较 好 。推 进 课 堂 教 学 改 革 , 有 鼓 励 教 师 积 极 参 与 教 学 方 法 改 革 的 政 策 和 措施 , 课 堂 教 学 体 现 以 学 生 能 力 培 养 为 中 心 , 注 重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精 神 和能 力 培 养 , 教 师 能 够 开 展 启 发 式 、 参 与 式 、
17、 讨 论 式 等 教 学 , 课 程 考 核方 式 科 学 多 样 。6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主 要观 测 点 基 本 要 求 备 注专业与课程建设 4 .3实 践教 学 实 验 教 学 实 习 实 训 社 会 实 践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与 综 合 训 练 实 验 开 出 率 达 到 教 学 大 纲 要 求 的 9 0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综 合 性 、 设 计 性 实 验 , 有 开 放 性 实 验 室 ;实 验 指 导 人 员 结 构 合 理 , 实 验 教 学 效 果 较 好 。能 与 企 事 业 单 位 紧 密 合 作 开 展 实 习 实 训 ;每 个 专 业
18、 建 立 有 稳 定 的 实 习 实 训 基 地 , 时 间 和 经 费 有 保 证 ;指 导 到 位 , 考 核 科 学 , 效 果 较 好 。把 社 会 实 践 纳 入 学 校 教 学 计 划 , 规 定 学 时 学 分 , 对 学 生 参 加 社 会 实 践提 出 时 间 和 任 务 要 求 ;把 教 师 参 加 和 指 导 大 学 生 社 会 实 践 计 入 其 工 作 量 。选 题 紧 密 结 合 生 产 和 社 会 实 际 , 难 度 、 工 作 量 适 当 , 体 现 专 业 综 合 训练 要 求 ;有 5 0 以 上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注7在 实 验 、 实 习 、
19、 工 程 实 践 和 社会 调 查 等 社 会 实 践 中 完 成 ;教 师 指 导 学 生 人 数 比 例 适 当 , 指 导 规 范 , 论 文 ( 设 计 ) 质 量 合 格 。 注7 包 括 不 同 科 类 毕 业 汇 报 演 出 、作 品 展 示 、 医 学 临 床 实 习 、 社 会 调查 报 告 等 。质量管理 5 .1教 学管 理队 伍注8 结 构 与 素 质 结 构 较 为 合 理 , 队 伍 基 本 稳 定 , 服 务 意 识 较 强 ;注 重 教 学 管 理 队 伍 培 训 , 积 极 开 展 教 学 管 理 研 究 ,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研 究实 践 成 果 。
20、注8 教 学 管 理 队 伍 包 括 学 校 分 管教 学 的 校 领 导 、 教 务 处 等 专 职 教 学管 理 人 员 、 院 ( 系 、 部 ) 分 管 教 学工 作 的 院 长 ( 主 任 ) 、 教 学 秘 书 等教 学 管 理 人 员 。7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主 要观 测 点 基 本 要 求 备 注质量管理 5 .2质 量监 控 规 章 制 度 质 量 控 制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 完 备 , 主 要 教 学 环 节 的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较 严 格 , 教学 运 行 平 稳 有 序 。学 校 建 立 了 自 我 评 估 制 度 , 并 注 意 发 挥
21、 高 等 教 育 质 量 监 测 国 家 数 据 平台 的 作 用 , 对 教 学 质 量 进 行 常 态 监 控 。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6 .1学 风建 设 政 策 与 措 施 学 习 氛 围校 园 文 化 活 动 有 调 动 学 生 学 习 积 极 性 的 政 策 与 措 施 , 开 展 了 行 之 有 效 的 学 风 建 设 活动 。营 造 了 良 好 的 学 习 氛 围 , 学 生 学 习 主 动 、 奋 发 向 上 , 自 觉 遵 守 校 纪 校规 , 考 风 考 纪 良 好 。积 极 开 展 校 园 文 化 活 动 , 指 导 学 生 社 团 建 设 与 发 展 , 搭 建 了 学
22、 生 课 外科 技 及 文 体 活 动 平 台 , 措 施 具 体 , 学 生 参 与 面 广 泛 , 对 提 高 学 生 综 合素 质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 学 生 评 价 较 好 。8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主 要观 测 点 基 本 要 求 备 注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6 .2指 导与 服 务 组 织 保 障 学 生 服 务 每 个 班 级 配 有 兼 职 班 主 任 或 指 导 教 师 ; 按 师 生 比 不 低 于 1 : 2 0 0 的 比例 设 置 一 线 专 职 辅 导 员 岗 位 ; 专 职 就 业 指 导 教 师 和 专 职 就 业 工 作 人 员与 应 届 毕
23、业 生 的 比 例 要 保 持 不 低 于 1 : 5 0 0 ; 按 师 生 比 不 低 于 1 : 5 0 0 0的 比 例 配 备 专 职 从 事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的 教 师 且 不 少 于 2 名 , 并 设 置 了 相关 机 构 ;有 调 动 教 师 参 与 学 生 指 导 工 作 的 政 策 与 措 施 , 形 成 教 师 与 学 生 交 流 沟通 机 制 。开 展 了 大 学 生 学 习 指 导 、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指 导 、 创 业 教 育 指 导 、 就 业 指导 与 服 务 、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 心 理 健 康 咨 询 等 服 务
24、, 学 生 比 较满 意 ;有 跟 踪 调 查 毕 业 生 发 展 情 况 的 制 度 。教学质量 7 .1德 育 思 想 政 治 教 育思 想 品 德 创 新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形 式 , 丰 富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内 容 , 把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贯穿 教 育 教 学 全 过 程 , 实 现 全 程 育 人 、 全 方 位 育 人 ; 落 实 国 家 标 准 , 健全 组 织 机 构 ,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工 作 的 针 对 性 和 实 效 性 较强 , 学 生 比 较 满 意 , 评 价 较 高 。学 生 展 现 出 良 好 的 思 想
25、 政 治 素 质 , 表 现 出 服 务 国 家 和 服 务 人 民 的 社 会责 任 感 和 公 民 意 识 , 具 有 团 结 互 助 、 诚 实 守 信 、 遵 纪 守 法 、 艰 苦 奋 斗的 良 好 品 质 , 学 生 能 积 极 参 与 志 愿 服 务 等 公 益 活 动 。7 .2专 业知 识和 能 力 专 业 基 本 理 论与 技 能 专 业 能 力 达 到 培 养 目 标 的 要 求 , 学 生 掌 握 了 专 业 基 本 理 论 、 基 本 知 识 和 基 本 技能 。具 备 了 从 事 本 专 业 相 关 工 作 的 能 力 。9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主 要观 测
26、点 基 本 要 求 备 注教学质量 7 .3体 育美 育 体 育 和 美 育 国 家 大 学 生 体 质 健 康 标 准 合 格 率 达 8 5 , 学 生 身 心 健 康 ;开 设 了 艺 术 教 育 课 程 , 注 重 培 养 学 生 良 好 的 审 美 情 趣 和 人 文 素 养 。7 .4校 内外 评 价 师 生 评 价 社 会 评 价 学 生 对 教 学 工 作 及 教 学 效 果 比 较 满 意 , 评 价 较 好 ;教 师 对 学 校 教 学 工 作 和 学 生 学 习 状 况 比 较 满 意 。学 校 声 誉 较 好 , 学 生 报 到 率 较 高 ;毕 业 生 对 学 校 教
27、 育 教 学 工 作 认 可 度 较 高 , 评 价 较 好 ;用 人 单 位 对 毕 业 生 满 意 度 较 高 。7 .5就 业 就 业 率 就 业 质 量 应 届 毕 业 生 的 初 次 就 业 率 达 到 本 地 区 高 校 平 均 水 平 。就 业 面 向 符 合 学 校 培 养 目 标 要 求 , 毕 业 生 就 业 岗 位 与 所 学 专 业 相 关 性较 高 , 就 业 岗 位 适 应 性 较 强 , 有 良 好 的 发 展 机 会 。 毕 业 生 对 就 业 工 作的 满 意 度 较 高 。1 0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一 、 民 办 高 校 部 分
28、评 估 指 标 的 调 整 说 明1 办 学 思 路 与 领 导 作 用 1.2 领 导 作 用增 加 一 个 观 测 点 “ 领 导 体 制 ” , 基 本 要 求 为 : 领 导 体 制 健 全 , 法人 治 理 结 构 完 善 。 学 校 董 事 会 ( 或 理 事 会 ) 、 校 务 委 员 会 、 党 委 会 机构 发 挥 了 各 自 的 职 能 ; 建 立 了 学 校 发 展 决 策 咨 询 机 构 并 很 好 发 挥 了 作用 ; 建 立 了 学 校 师 生 员 工 民 主 管 理 监 督 、 建 言 献 策 的 机 制 。2 教 师 队 伍 2.1 数 量 与 结 构观 测 点
29、 “ 生 师 比 ” 合 格 标 准 中 增 加 : 自 有 专 任 教 师 数 量 不 低 于 专任 教 师 总 数 50%。 “ 专 任 教 师 计 算 方 法 ” 是 : 自 有 教 师 及 外 聘 教 师 中聘 期 二 年 ( 含 ) 以 上 并 满 足 学 校 规 定 教 学 工 作 量 的 教 师 按 1:1 计 入 ,聘 期 一 年 至 二 年 的 外 聘 教 师 按 50 计 入 , 聘 期 不 足 一 年 的 不 计 入 专任 教 师 数 。二 、 医 学 类 高 校 部 分 评 估 指 标 的 调 整 说 明1 教 师 队 伍 2.1 数 量 与 结 构观 测 点 “ 生
30、师 比 ” 合 格 标 准 中 增 加 : 医 学 类 专 业 ( 主 要 指 五 年 制 、授 医 学 学 士 的 专 业 , 临 床 医 学 、 口 腔 医 学 、 预 防 医 学 、 针 灸 推 拿 学 等本 科 专 业 ) 要 有 一 支 双 师 型 的 临 床 教 师 队 伍 , 教 师 队 伍 数 量 与 学 生 数量 的 比 例 达 到 1: 10。 临 床 教 师 的 计 算 以 附 属 医 院 ( 直 属 ) 具 有 医 师职 称 系 列 全 部 人 员 的 15%计 ; 非 直 属 附 属 医 院 教 师 按 聘 请 校 外 教 师 折算 ,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全 校
31、 教 师 总 数 的 四 分 之 一 。观 测 点 “ 队 伍 结 构 ” 合 格 标 准 中 增 加 : 医 学 类 专 业 整 体 师 资 队 伍结 构 必 须 由 校 本 部 基 础 教 师 和 临 床 教 师 两 大 部 分 组 成 ( 临 床 教 师 必 须有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 且 理 论 授 课 和 课 间 见 习 教 学 教 师 须 有 主 治 医 师 及 以上 医 疗 职 称 ) 。1 12 教 学 条 件 与 利 用3.1 教 学 基 本 设 施观 测 点 “ 实 验 室 、 实 习 场 所 ” 合 格 标 准 增 加 : 医 学 教 育 必 须 有 附属 医 院
32、和 非 直 属 附 属 教 学 医 院 承 担 学 生 临 床 阶 段 教 学 , 且 生 均 床 位 数达 到 0.8 张 以 上 。 非 直 属 附 属 医 院 指 经 当 地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 可 完 成 临床 教 学 全 过 程 且 有 一 届 以 上 毕 业 生 的 教 学 医 院 。3 专 业 与 课 程 建 设 4.3 实 践 教 学观 测 点 “ 实 习 实 训 ” 合 格 标 准 增 加 : 临 床 阶 段 教 学 中 主 干 课 程 课间 见 习 与 理 论 授 课 的 比 例 不 少 于 1:1。观 测 点 “ 毕 业 设 计 与 综 合 训 练 ” : 对 于
33、 医 学 生 是 指 毕 业 实 习 和 毕业 综 合 考 试 。 毕 业 实 习 时 间 不 应 少 于 48 周 。 临 床 实 习 教 学 管 理 制 度基 本 健 全 , 有 出 科 考 试 和 毕 业 考 试 制 度 并 实 施 ; 实 习 大 纲 规 定 的 操 作项 目 合 理 , 多 数 学 生 基 本 完 成 规 定 项 目 ; 毕 业 实 习 每 生 实 际 管 理 病 床 - 6 张 。三 、 艺 术 类 高 校 部 分 评 估 指 标 的 调 整 说 明1 教 师 队 伍 2.1 数 量 与 结 构观 测 点 “ 队 伍 结 构 ” 合 格 标 准 中 “ 专 任 教 师 中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 博士 学 位 的 比 例 50%” 改 为 “ 专 任 教 师 中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 博 士 学 位 的比 例 35%” 。艺 术 类 院 校 中 的 主 讲 教 师 “ 具 有 二 级 及 以 上 艺 术 类 专 业 技 术 职务 , 通 过 岗 前 培 训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 视 同 为 “ 具 有 讲 师 及 以 上 职 务 或 具有 硕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 通 过 岗 前 培 训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