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堂承包合同甲方:乙方: 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学校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1. 甲方允许乙方在学校食堂内进行学生膳食供应。乙方不得在食堂内出售食物制成品,否则视为违约。2 学校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学生开学及放假安排统一规定;3 甲方提供必要的经营场所和现有的食堂用具,4 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普查进货、加工、出售、记账等环节。5 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其他食堂并协助维持学生的用餐纪律和秩序。6 甲方在本协议开始之初收取乙方保
2、证金 10000 元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在学校的监督管理下,乙方对其承包的学校食堂享有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以及上级领导部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2、 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堂采购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消毒。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及时打扫和清运。3、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按时关闭门窗、
3、上下水管道和液化气等。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4、乙方承包者应树立学生健康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听取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确保有足量的发面食品和玉米粥、小米粥,压缩烤肠、烤串、鸡排等油炸烤制食品和鸡脖、鸡架等剩余加工食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减轻用餐学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5、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6、若工商、税务、食药监、新闻媒体等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7、乙方自行缴纳在膳食经营过程中的所需费用,如税费、电费、维修费等。8、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食堂水、
4、电等设施及房屋结构,损坏食堂用具需按价赔偿。9 、乙方如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学校可随时终止合约。10、甲方将食堂经营场地及现有炊具提供给乙方,如有其他所需,由乙方自己购置。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3、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四、承包期限: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五、承包金额:以不低于某一收取阶段时期内总营业额的 4%计 甲方:乙方: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