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洋河新城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问题排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 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及问题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排查的主要内容(一)各村(居)、各部门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排查:1、学习宣传情况。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村委会及各部门学习贯彻规定情况,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完善考评激励情况,落实待遇保障情况,组织检查考核情况等。2、信访举报调查处理情况。一是加强农村信访工作,推行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下访,领导干部定期
2、接访,涉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信访举报的受理、检查和处理情况,主要是查记录。二是构建“ 大走访” 工作体系,村(居) 纪检员 、监督委员会主任主动入户,听呼声、解困难、排矛盾隐患、摸案件线索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办理群众述求情况。三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健全“大调解” 工作体系情况。-2-3、案件查处情况。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突出问题情况,特别是查处在征地拆迁、农村低保、粮食直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欺压群众、奢侈浪费问题等情况
3、。4、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规定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等情况。5、农村基层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排查:各村居、各部门负责人围绕遵守廉洁履责方面“19 个不准 ”,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22 个不准 ”进行对照检查。二、有关步骤安排专项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前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一)自查自纠阶段(2 月 8 日至 3 月 20 日)各村(居)、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要求,对照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发现的
4、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新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各单位负责人、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要及时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于 3 月 20 日前上报新城纪工委办公室。-3-(二)督导排查阶段(3 月 21 日至 5 月 31 日)新城纪工委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居)、各部门开展规定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治理。(三)总结整改阶段(6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居)、各部门要及时提交检查工作总体情况报告,于 201
5、2 年 7 月 31 日前报新城纪委办公室。 三、排查工作的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是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重要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改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人,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二)注意方法,讲求实效。今年党务工作各项任务比较繁重,要注重统筹安排、合理谋划,做好与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党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和深入开展“阳光村 务工程” 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专项检查工作的各个阶段不能走过场,要力求全面、客观、真实。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听取情况,召开座谈会,查阅记-4-录、账目等资料,查看村务、党务公开栏,进村入户走访,组织民主测评等,广泛了解情况,深入分析农村基层干部履职状况,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三)突出查纠,解决问题。通过专项检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并严厉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二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