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四川省气象局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加快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气象局关于“5131”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四 川 省 县 级 综 合 气 象 业 务 技 术 带 头 人 (以 下 简 称 “带头 人 ”)人 选 ,应 是 在 县 级 综 合 气 象 业 务 岗 位 参 加 值 班 的 人 员 。第三条 “带 头 人 ”可 每年选拔一届,每届管理期 3 年,期满需重新组织选拔。第四条 “带 头 人 ”的 推 荐 选 拔 、考 核 评 估 和 日 常 管 理 服 务 工作 由 市 (州 )气 象 局 负
2、 责 。第二章 选拔条件第五条 基 本 条 件(一 )爱 岗 敬 业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强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团队 协 作 精 神 。(二 )具 有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三 )具 有 在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岗位从事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预警预报、气象观测和综合气象保障等 业 务 工 作 的 经 历 。 2 (四 )具 有 县 级 综 合 气 象 业 务 技 术 把 关 能 力 ,本 单 位 综 合 气 象 业务 质 量 整 体 较 高 。(五 )近 5 年 来 ,作 为 技 术 骨 干 参 加 完 成 县 处 级 以 上 业 务 (科 研
3、)项 目 1 项 ,或 作 为 技 术 骨 干 参 加 完 成 司 局 级 以 上 业 务 (科 研 )项 目 的专 题 研 究 1 项 ,成 果 应 用 于 实 际 业 务 ,业 务 质 量 或 服 务 效 果 得 到 相关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认 可 。(六 )近 5 年 来 以 第 一 作 者 在 全 国 正 式 期 刊 发 表 过 1 篇 以 上 业务 技 术 学 术 论 文 。(七 )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第六条 除 满 足 基 本 条 件 外 ,还 应 具 备 以 下 业 绩 与 成 果 条 件之 一 :(一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在 公共气象服务
4、、气象预警预报、气象观测和综合气象保障等 业 务 工 作 中 ,获 得 司 局 级 以 上 表 彰 奖 励 1 次以 上 。(二 )在全国业务技能竞赛中获个人全能前 10 名,或在全省业务技能竞赛中获个人全能一、二等奖者。第七条 市(州)气象局组织首届“带头人” 选拔时,从具有在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岗位从事 2 个以上业务工作经历的业务人员中选拔。从第二届“ 带头人” 选拔开始,必 须从具有在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岗位从事 3 个以上业务工作经历的业务人员中选拔。第三章 选拔程序第八条 “ 带 头 人 ”选 拔 工 作 坚 持 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 3 原 则 ,按 照 个 人 申 报 、县 级
5、气 象 局 推 荐 、市 (州 )气 象 局 组 织 专 家 评审 、市 (州 )气 象 局 党 组 审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第九条 县 级 气 象 局 负 责 组 织 填写四川省气象局县级综合业务技术带头人推荐表,将推荐人提供的主要成果材料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情况下,县级气象局签署本单位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州)气象局。第十条 市(州)气象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在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的基础上,采取差额、无记名方式表决投票。同意票数为出席评审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视为“ 评审 通 过” 。“带头人” 候选人名单报市(州)气象局党
6、组审定。第十一条 市(州)气象局党组审定的“带头人” 入选人员,在本单位内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州)气象局行文公布。 “带头人” 人选名 单报省气象局人事处备案。第四章 培养机制第十二条 充分发挥市(州)气象局在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技术“ 带头 人 ”队伍建设 中的主导作用。各 市 (州 )气 象 局 根 据 本 单 位“带 头 人 ”特 点 ,制 定 培养计划, 培 养 计 划 主 要 应 包 括 :(一)学习交流。市(州)气象局采 取 多 种 形 式 ,有计划地组织“带头人” 参加短期 进 修和交流访问,使其 进一步拓宽视野,提高“带 头 人 ”的 业 务 能 力
7、 和 综合素质。(二)项目课题。市(州)气象局优先支持“带头人” 申报和承担 4 业务科研项目,积极创造条件让其参与上一级业务部门的业务建设项目,通过传、帮、带,不断提高“带头人” 的业务科研水平,带动本单位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的提升。(三)教育培训。市(州)气象局优先支持“带头人” 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和参加在职培训,重点资助在职攻读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外语培训和参加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等的高级培训。(四)经费支持。管理期内给予“带头人” 每人每月 200 元的津贴补助,所需经费由所在市(州)气象局统筹解决。(五)其他培养措施由各市(州)气象局自定。第五章 考核管理第十三条 届满考核工作由
8、“带 头 人 ”所在市 (州 )气 象 局 根据培养计划组织实施,重点对其创新能力、业绩贡献、带头作用、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对“带头人” 个人年度考核、继续资助和取消 资助的依据。相关考核材料报省气象局人事处备案。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调 离 县 级 综 合 气 象 业 务 工 作 岗位 者 ,自 动 终 止 “带 头 人 ”培 养 ,取 消 “带 头 人 ”称 号 及 相 关 待 遇 。第十五条 市(州)气象局应密切关注和发现“带头人” 的后备人选,形成合理的“ 带头人” 后备梯次 结构。第十六条 省气象局人事处应加强对培养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 第六
9、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市(州)气象局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县 级 综合 气 象 业 务 技 术 带 头 人 培养计划。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业务(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和表彰奖励等均以正式书面材料为准,且在选拔程序中不能重复使用。待发表的论文要提供刊物录用证明,该论文必须发表在当年期刊上,否则不予承认。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 6 四川省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推荐表姓 名 性别出生年月( 岁)民族工作单位政治面貌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全日制教 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学 历学 位 在 职教 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聘 任时 间近三年考核情况专业技术特长工作简历 7 主要业绩成果奖励荣誉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市州局审批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8 附件2四川省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考核表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民族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专业技术职务带头人聘任时间从事岗位主要业绩成果 9 带领团队情况奖励荣誉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意见市州局审核意见 (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