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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信托业务交流.ppt

  • 上传人:HR专家
  • 文档编号:6621721
  • 上传时间: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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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业务交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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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信托业务交流,张文渊 2011年11月,1,第一章,信托的基本含义,2,一、信托的概念,信托(TRUST)信托,按其词义解释,就是相信和委托。两者之中,“信”是“托”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托”是“信”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法第2条,3,二、信托制度的主要法规,构建了我国的信托制度是“一法两规” 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施行) 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2号)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

    2、07年第3号),4,三、信托的构成要素,1、信托财产:财产权为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2、信托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多边信用关系 3、信托目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以信任为基础,核心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5,信托目的要求,信托目的 1、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信托目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的信托无效。诉讼信托是委托人将债权等实体权利及相应诉讼权利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诉讼当事人身份,为实现实体利益进行诉讼,产生诉讼利益归于受益人的一种信托制度。立法理由:避免滥诉或剧诉,6,四、信托的职能,财产管理职

    3、能 资金融通职能 社会投资职能 社会公益服务职能,7,五、与相关法律制度的比较,(一)、信托与代理相同点: (1)两者都基于信任而产生,受托人和代理人均处于被信任者的地位;(2)两者都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从事活动,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而活动,代理人为本人的利益而活动。区别: (1)当事人不同;(2)财产权属不同;(3)使用的名义不同;(4)被信任者的权限不同;(5)适用范围不同;(6)法律后果的承担主体不同。,8,(二)、信托与行纪相同点: (1)两者是基于信任而产生的; (2)两者均涉及到财产的管理与处分; (3)受托人和行纪人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活 动,并就此活动的法律后果自负责任。区别: (

    4、1)当事人不同; (2)业务性质不同; (3)涉及财产范围不同; (4)成立要件和利益归属不同; (5)介入权规定不同。,9,第二章,金融信托业务,10,一、金融信托业务的分类,资金信托 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 其他财产和财产权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以及其他财产和财产权信托进行受益权拆分转让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53条,11,二、信托业务法律关系,被投资项目,投资客户,交付,管理运用,收取信托报酬,信托财产,信托公司,投融资,获取收益,交易对手,委托人,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受益人,收益分配,12,三、信托业务的相关概念,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

    5、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就是一个委托人。,13,四、委托人,委托人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 信托法第19条 例外:集合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

    6、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6条,14,委托人主要权利,(1)知情权: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信托法第20条。 (2)解任权:受托人违法管理信托财产,委托人有权解任受托人。信托法第22条。 (3)指定受益人的权利或确定受益人范围的权利。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如信托财产管理方法调整请求权(信托法第21条)。,15,委托人主要义务,(1)转移信托财产信托财产转移应遵循民法通则

    7、和物权法 关于财产转移的规定。 (2)支付信托报酬 (3)除委托人已在信托文件中声明保留权利 者外,不得干预受托人的活动。,16,五、受托人(信托公司),受托人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 信托法第24条 受托人一般为专业的信托公司,其经营范围分为大三类:信托业务: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托;4、有价证券信托;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投行业务: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

    8、务; 自营业务:11、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3、从事同业拆借;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17,受托人主要权利,权利来源:信托文件和法律规定。 (1)对信托财产享有管理权和处分权; (2)请求支付信托报酬的权利; (3)请求补偿费用的权利。受托人为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 承担的必要费用,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18,受托人主要义务,(1)忠实义务:信托之所以成为一种特殊的财产管 理方案或制度,根源就在于信托财产上固有地体 现着权利和利益的分离。信托当事人的特殊信任 关系、受托人作为被信任人的地位,决

    9、定着忠实 义务正是受托人最根本性质的义务。 (2)分别管理义务: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3)亲自管理义务:选任责任和监督责任 (4)信息披露义务:保存完整记录供委托人、受益人查阅,定期披露,19,六、信托公司经营的特别规定,第十七条 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公益信托活动。第十八条 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第十九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

    10、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第二十条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二条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对外担保业务,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20,七、受益人,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

    11、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信托法第43条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特别规定: 第5条: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自益信托?) 第29条: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信托公司应为受益人办理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拆分转让:个人和/或机构机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整体转让:除合格投资者外个人无限制,机构只能转机构,21,受益人

    12、的主要权利义务,(1)信托受益权 (2)新受托人的选任权 (3)知情权 (4)转让权 (4)支付报酬的信托义务 委托人、受益人支付信托报酬的信托义务体现在信托报酬由信托财产承担或信托文件约定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支付。,22,八、信托财产,所谓信托财产,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即委托人为设立信托而交付给受托人的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运用管理、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信托法第14条信托财产范围广泛,除法律、行政法现禁止流通的财产外,均可成为信托财产,如货币资金、房产、股权等合法享有的一切财产权利。特征:信托财产是独立的,独立于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独立

    13、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不同信托财产间相互独立。所有权与受益权的分离,由受托人来管理,受益人不需管理信托财产,但享有信托财产的利益。,23,九、信托财产的功能,信托财产法律上的独立地位,使得信托制度具有“风险隔离”的功能。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1、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委托人设立他益信托时,委托人依法解散、撤销或破产时,信托财产不作为委托人的清算或破产财产;委托人是自然人而死亡的,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2、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依法解散、撤销或破产时,信托财产不作为受托人的清算或破产财产。3、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除外情形是:债权人在设立信托前已对信托财产享

    14、有优先受偿权、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产生的债务、信托财务本身应负担的税款。,24,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一旦有效设立,则信托财产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财产整体,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各方的债权人行使债权均不得及于信托财产。体现:(1)破产隔离;(2)信托财产损益的独立分别管理、分别记账,25,十、信托计划成立的要求,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

    15、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 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 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26,第三章,信托业务实务,27,一、实务上信托业务的典型类型,基础设施贷款信托 房地产信托 证券投资信托 银信合作信托 私人股权投资信托,28,实务上信托业务的典型类型,房地产信托 房地产贷款型信托 房地产股权型信托 房地产财产受益型信托对房地产信托的限制:432规则+设立批准,29,房地产

    16、信托类型,1、贷款型信托,30,房地产信托类型,2、股权型信托,31,房地产信托类型,3、财产受益型信托,32,实务上信托业务的典型类型,证券投资信托 投资型证券信托 融资型证券信托,33,实务上信托业务的典型类型,银信合作信托 不良资产处置信托 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 人民币理财计划挂钩信托,34,二、信托业务流程,信托公司项目接洽,初步分析投资价值,商务谈判,交易设计与投资架构,资金募集,信托计划具体实施,慎审调查,律师跟踪服务,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律师设计交易结构制作合同文件,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否只差钱,公司财务专家核算项目现金流量,信托公司:都是财务专家,到处找项目。 律师:作支持服

    17、务工作 项目:有房地产项目为主,向多元化发展,35,信托公司的其他业务,信托公司的其他业务: 信托公司不仅仅只有发起设立信托计划一项业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16条将信托公司经营范围的分为11大类。 在现实操作中,除设立信托外,信托公司常用的是通过担任融资方财务顾问的方式招募投资者并介绍给融资方,可以达到设立信托计划相同的投资、融资目的。这种方式可以规避银监会对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监管,同时能够降低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详见案例),36,律师通常提供的服务,1、解答与信托融资有关的法律咨询,应要求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协助拟定融资申请书、对拟定的融资申请书进行法律审查; 3、结合法律规定审

    18、查信托公司提出的信托融资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提示风险; 4、审查合作框架协议、融资合同、配套合同、信托文件等; 5、协助融资方就融资方案、融资框架协议、合同文件以及配套协议等与相关方进行协商、沟通和谈判,根据谈判情况对合同文件进行修改; 6、协助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7、其他与信托相关的服务。,37,三、信托公司经营规则,1、经营规则: (1)受益人最大利益原则: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2)利益冲突避免原则:信托公司在处理信托事务时应当避免利益冲突,在无法避免时,应向委托人、受益人予以充分的信息披露,或拒绝

    19、从事该项业务。 (3)亲自处理信托事务原则:信托文件另有约定或有不得已事由时,可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但信托公司应尽足够的监督义务,并对他人处理信托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38,三、信托公司经营规则,2、禁止行为: (1)利用受托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2)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 (3)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且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不得设定预期收益率; (4)以信托财产提供担保。 3、信托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逐笔向银监会事前报告,向受益人并进行信息披露。,39,第四章,集合资金信托,40,集合资金信托,(一)概述 1、定义: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

    20、的利益,将两个(含)以上委托人交付的资金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 2、基本要求: (1)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2)自益信托; (3)自然人委托人不得超过50人; (4)期限不少于1年; (5)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41,(一)概述 3、信托计划的推介 (1)应制定规范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风险收益特征,且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2)异地推介应向注册地、推介地报告; (3)禁止行为:保底承诺;公开营销宣传;虚假、误导性陈述;不正当竞争恶意贬低同行;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 (4)委托人以现金方式认购信托单位的,可委托商业银行代理收付。,42,(一)概述 4、尽职调查

    21、:尽职调查报告应包括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风险评估、有无关联交易等事项。 5、基本信托文件: 信托计划说明书; 信托合同; 认购风险申明书; 保管合同; 其他信托文件。,43,信托计划说明书,第十二条 信托计划说明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二)信托计划的名称及主要内容;(三)信托合同的内容摘要;(四)信托计划的推介日期、期限和信托单位价格;(五)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名称;(六)信托经理人员名单、履历;(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八)风险警示内容;(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44,信托合同,第十三条 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信托目的;(二

    22、)受托人、保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四)信托计划的规模与期限;(五)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安排;(六)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七)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八)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九)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十)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十一)受益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十二)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十三)风险揭示;(十四)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十五)信托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45,信托合同首页的强制性规定,第十四条 信托合同应当在首

    23、页右上方用醒目字体载明下列文字: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46,(二)信托财产的保管 1、信托计划的资金实行保管制。 现金信托财产商业银行保管,且保管账户与信托财产专户应为同一账户。 非现金信托财产自我保管或第三方保管。 2、保管人职责: (1)安全保管信托财产; (2)为不同信托计划分别设置保管账户; (3)确认和执行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指令,并核对交易记录、资金

    24、和财产账目; (4)记录资金划付情况,保存资金用途说明; (5)定期向受托人出具保管报告。,47,(三)信托计划的管理运用 1、信托经理:每个信托计划至少配备一名信托经理。 2、资金运用规则: (1)不得提供担保; (2)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50%; (3)不得将资金运用于股东或其关联人,有例外; (4)不得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5)不得将不同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6)不得将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运用于同一项目。,48,(四)受益人大会 1、组成:全体受益人 2、召开情形信托合同约定情形或以下情形: (1)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或延长信托期限; (2)改变信托财产运

    25、用方式; (3)更换受托人; (4)提高受托人信托报酬。 3、召集人:受托人或持有信托单位10%以上的受益人。 4、召集程序:至少提前十天公告,公告至少以下事项: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49,(五)信息披露 1、基本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2、定期披露:按季制作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 3、临时披露: 下列情形,应在获知三个工作日后向受益人披露,并自披露日起七日内向受益人书面提出应对措施: (一)信托财产可能遭受损失; (二)信托资金使用方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三)信托计划的担保方不能继续提供有效担保。,50,(六)信托终止和清算 1、终止情

    26、形: (一)信托文件约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信托期限届满; (六)信托被解除; (七)信托被撤销; (八)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 2、清算报告: 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清算报告,经审计后向受益人披露。如约定不需审计,可提交未审计报告。 如受益人未对清算报告提出异议,则受托人就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51,3、信托利益的分配 (1)受托人以清算后剩余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2)分配方式:现金方式、维持终止时信托财产原状方式、混合方式。 4、禁止行为:信托公司将信托收益归入其固有

    27、财产,或者挪用其他信托财产垫付信托计划的损失或收益。,52,非信托计划业务案例博欣天籁郡项目,博欣天籁郡项目将采用有限合伙制基金模式,基金基本要素如下: 1、基金名称:昆明盛融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基金投资范围: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受让安宁博欣0.4亿元股权,并以合伙资金向安宁博欣增资3亿元人民币,投入资金用于博欣天籁郡项目的开发建设。 3、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由云南盛泰康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盛泰康业”)设立的云南睿铸恒投资有限公司担任。 4、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分为优先有限合伙人(LP1)和劣后有限合伙人(LP2),LP1由中融信托向合格投资者募集,LP2由云南博欣担任。

    28、,53,博欣天籁郡项目,5、基金的认购:其中优先有限合伙人(LP1)出资3亿元;劣后有限合伙人云南博欣以股权和债权以及现金形式出资,以其持有的4000万股安宁博欣股份和其对安宁博欣9000万元的债权出资,同时现金出资1000万元(对应认缴出资额折算总计为14000万)。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总额为4.4亿元。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 6、基金的运用:合伙企业通过与云南博欣、盛泰康业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债权转让协议,实现云南博欣与盛泰康业以上述权利认缴出资,并以优先有限合伙人出资的3亿元对安宁博欣进行增资,增资后安宁博欣注册资本合计4亿元,合伙企业持有其85%的股权,云南博欣持有5%,盛泰

    29、康业持有10%;同时有限合伙企业以股东借款的形式向安宁博欣发放1000万元现金贷款。7、退出机制:在有限合伙投资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时,通过安宁博欣分红、对外转让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宁博欣85%的股权,实现有限合伙的退出。 8、基金期限:期限为2.5年,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基金期限满12个月,可以提前终止。投资期限为2年。 9、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每满12个月分配一次收益。,54,信托公司担任LP,风险最低,55,问题探讨:,1、为什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被规定为自益信托? 2、信托合同中对信托期限的约定是否有效?分为集合资金信托和单一资金信托。,56,信托业务法律法规政策目录,一法两规: 1、中华人民

    30、共和国信托法( “信托法”) 2、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2号,“2号令”) 3、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9修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3号,“3号令”) 公司内部治理: 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4号,“4号令”) 净资本和资本金: 5、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5号,“5号令”) 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111号,“11号通知”) 7、中国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开展项目融资业务涉及项目资本金有关问

    31、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84号,“84号通知”),57,信托业务法律法规政策目录,结构化信托: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通20102号,“2号通知”) 银信合作: 9、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号,“111号通知”) 10、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3号, “83号通知” ) PE业务: 1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45号) 房地产信托: 1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43号,“343号通知”) 13、中国银监督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会【发布日期】2010.02.11 ),58,谢谢!,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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