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油站审批程序 新建加油站的审批程序 1、由建设单位向市(地)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网点建设(不含两大集团建设的)事先应须经当地中石油、中石化所属公司确认为两大集团公司难以建设的加油站站点。 三、市(地)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两大集团意见后,报省商务厅。上报材料包括:建站单位申请、可行性报告(包括位置图、平面图、效果图) 、两大集团的意见和市(地)报告(一式两份) 。 四、省商务厅依据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当地建设规划、市场的需求容量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下达批准新建文件。 五、企业凭省商务厅的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环保、安全
2、等审批手续。 六、新建加油站竣工后,由省商务厅组织进行验收。 七、验收的条件:1、需具备的加油站法律文件: 消防审核意见书 立项批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的使用证 房屋产权证 加油机、油罐的检定证书 计量合格证 具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相应资质单位的施工图纸 环境影响登记表 开工许可证 2、具有稳定合法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3、加油站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具备加油站管理和运营的相应技能,并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4、符合其他国家关于加油站建设的政策。 8、省商务厅对验收合格的加油站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9、加油站持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和其它手续。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 1、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培训,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资格证 ; 2、申请单位向中介机构申请安全评价; 3、在安监局网上注册后,将有关材料:消防审核意见书、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的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加油机、油罐的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具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相应资质单位的施工图纸、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评价) 、开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原件上报省安监局;8、省安监局审查合格后,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申请单位凭许可证到工商局进行工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