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起诉状 (对单个业主)原告: 所住地:法定代表人:被告: ,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住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元(截止 年 月 日止) ,滞纳金 元,住房公共专项维修金 元,生活垃圾费 元,四项合计 元。2、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与 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并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XXXX 年XX 月 XX 日 服务于 小区业主,被告是座落于 小区 栋 房业主。在原告为 小区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原告与被告都应该切实履行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但
2、被告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无故拖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构成违约。原告与玉林市 XXXX 业主委员会物业合同 ,合同中约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月 元/平方米,及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应按拖欠金额的日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被告 向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 XXX 路,小区XXXXX 号住房,住房建筑面积为 XXXX 平方米。被告享受了原告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但被告从 XXXX 年 XX 月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止共拖欠 XX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金额为 XXXX 元。被告在原告多次催收的情况下 ,仍拖欠不交;按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第 5 点:按时交
3、纳物业费用是业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72 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了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同时物权法第 83 条也明确指出拒付物业费是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拖欠物业管理费的XXXXX 物业管理条例第 47 条:“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每日加收应当交纳费用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被告作为小区的主业主之一,接受了原告的服务,理应按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但经原告一再催缴,却一直未交分毫,至今被告一共欠缴原告物业管理各项费用达 元。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起诉到贵院,请依法判决。此致XX 区法院具状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