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案例分析:某出口公司与韩国进口商签定了一份 FOB 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2000 公吨小麦给买方。载货船只在途中遇高温天气发生变质,卖方声称其出售给买方的2000 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买方则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后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问:仲裁机构将如何裁决?答;仲裁机构应判定由买方自己解决。因为 FOB 合同为装运合同。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买方应承担受领货物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载货船只在途中遇高温天气发生变质,卖方声称其出售给买方的 2000 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买方应根据货到后商品检验部门
2、的报告,根据投保险别向保险公司理赔。2. 案例分析: 某公司以 FOB 条件出口一批冻鸭。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办理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答;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按 FOB 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
3、有无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为我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3. 案例分析:某出口公司按 CIF 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 9 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 12 月 2 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 12 月 2 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试分析合同中有关条款存在的问题。答合同中有关条款存在的问题是;CIF 合同为装运合同,在这类合同下,卖方须保证按时完成装运但无须保证按时到货。但是案例中卖方在合同中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 12 月 2 日驶抵目的港。如货
4、轮迟于 12 月 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按此条件签订的合同,已不是装运合同,而是到达合同。因此,卖方如没有履行其保证的到达日期交货义务,买方有权利拒付货款。4.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按 CFR 术语与英国 A 客户签约成交,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我方于 9 月 1 日凌晨 2 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起航。因 9 月 1、2 日是周末,我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3 日上班收到买方急电称:货轮于 2 日下午 4 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试分析此案例。答;我方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因为按照 CFR 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
5、特别注意的问题,就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手续。5. 案例分析: 我某公司按 CIF 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去中国银行议付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答;我方回复客户应自己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 CIF 合同为装运合同,我方只要在规定的时间交货,无需保证买方
6、货到。6. 案例分析:“某 CIF 合同规定,卖方必须将货物于 X 年 X 月 X 日之前送达目的港,是否合理?”如果是 FOB、CFR 呢?答;不合理,CIF、CFR、FOB 是象征性交货。7. 案例分析:中国 A 公司与美国 B 公司签定出口合同一份,贸易术语 CFR NEWYORK,A 公司按合同规定在 2003 年 5 月 20 日将货物运至码头装船,在运输过程中车辆遇险翻覆,货物受损,A 公司电告 B 公司事故,由于 CFR 系买方投保,A 提出按保险惯例,承包范围为仓至仓,所以要求 B 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A 可以得到赔偿吗? 答;CFR 以船舷为风险划分点,越过船舷前风险由卖方承
7、担,B 公司投保,只有在风险转移至他时保险才开始生效,所以 A 公司不会得到赔偿。8. 案例分析:我国黑龙江某外贸公司 2004 年以 FOB 条件签订了一批皮衣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且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后卖方提货检验时发现部分皮衣有发霉现象,经调查确认原因是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受潮引致,据此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但是卖方认为货物在装船前品质是合格的,发霉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争议应作何处理?答;尽管发霉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但是产生发霉的原因,即包装不良原因则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是卖方在履约过程中的过失。按照有关 FOB 的风险转移规定,卖(
8、买)方有理由提出索赔要求,卖方的拒绝是没有道理的。9.案例分析:2003 年 1 月份我国某一进口商与东南亚某国以 CIF 条件签订合同进口香米,由于考虑到海上运输距离较近,且运输时间段海上一般风平浪静,于是卖方在没有办理海上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将货物运至我国某一目的港口,适逢国内香米价格下跌,我国进口商便以出口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请问我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答;我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尽管我方的动机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对其不利的变化,但是由于是 CIF 贸易方式,要求卖方凭借合格完全的单证完成交货义务。本案中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提交的单据少了保险单,即使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也不能认为其完成了交货义务。10. 案例分析:我方进口商以 FOB 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答;根据 FOB 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我方没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巴西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