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2) 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无癫痫、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实发性昏厥及其他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3) 熟悉电气安全规程和设备运行操作规程。(4) 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5)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相应的电工作业安全技术、电工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通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已取得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证 ,并经定期复审合格,才能从事允许作业类范围内的电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