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咸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改善全市城乡环境面貌,不断增强群众文明意识和健康观念,根据2010-2012 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全爱卫发2010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巩固提升创卫成果的意见(咸办字201188 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的目标要求,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促
2、进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群众健康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群众文明意识和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形成。二、工作目标到 2012 年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80%; 城市未达到规范管理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 100 个;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70%;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 55%; 所有县(市)成功创建国家或省级卫生县城(城市),30%乡镇达到市级以上卫生乡镇标准。三、重点工作(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推进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镇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和城中村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彻
3、底消除旱厕、“垃圾围城”、家禽散养、污水横流等现象。坚持以拆除乱搭乱建、清理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制止出店经营、清理城市“牛皮癣”为主要内容,严厉打击各种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抓好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日常监管,达到地面平整、环境清洁、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要求。加强机动车运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肃查处占道停车、逆向停车等违规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2、深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以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和卫生村镇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对村道两旁、河边沟渠、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垃圾死角进行全面清理,不断提
4、高农村环境卫生整体质量。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定期考评,对环境卫生整体质量较差、垃圾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要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动员群众及时做好秸秆清运工作,杜绝在村庄、道路两旁堆放秸秆以及焚烧秸秆的现象。积极推行规范化畜禽养殖,引导畜禽养殖户改善圈舍功能,保持圈舍清洁卫生,减少畜禽粪便污染。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加快完善封闭式垃圾桶、垃圾收运车等配套设施,指导群众科学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促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在全市推广。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建局、市农业局、市爱卫办指导
5、,各县市区组织实施。3、抓好重点部位和行业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抓好学校、车站、集市、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聚集地、旅游景点周边等人流密集部位、环境卫生易反弹地区的监管整治,进一步延长清扫保洁时段,扩大保洁范围,加大检查频次,及时纠正随意抛洒、乱堆垃圾、乱倒污水、露天烧烤等不文明行为。强化机场周边、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营造良好的市域形象。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贮、运输基本情况的检查排查,督促整改违规情况。加大对“六小行业”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全面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卫生监管,深入开展保障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6、安全。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县市区、咸阳火车站组织实施。4、深入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深入排查、全面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堆积物,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废料彻底清理。大力查处过境路段上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车辆随意停放等行为,取缔公路两侧摆摊设点和店外经营。加强公路沿线加水洗车行业监管,对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加水、洗车点(站)坚决清理取缔,并督促加水、洗车门店设置独立排水系统,硬化出入口,确保公路不被侵占、污染。大力推进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规范落实公路清扫保洁制度,彻底清理公路两侧附设在树木、电杆上
7、的野广告,营造良好的公路沿线视觉景观。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5、加大传染病和病媒生物防控力度。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咸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严格执行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制度,深入开展除“四害”达标创优争先活动,定期开展集中灭杀,并坚持从源头入手,狠抓“四害”孳生地环境治理,加强重点行业落实防“四害”制度的监督检查,努力将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8、杜绝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6、加强公民健康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充分发挥教育、医疗卫生等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健康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全民健康知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及健康行为形成率。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二)加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服务功能,方便市民生活为目标,大力推进以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为重点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置果皮箱、封闭式垃圾桶、生活垃圾收运车辆等配套设施。靠近城镇的村庄要优先选择通过管网
9、延伸,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位置偏远、运输困难的镇,要通过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做好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要按照卫生达标、设施先进、环境整洁、市民满意的要求,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厕所和农贸市场,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农贸市场商场化改造,努力为群众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同时,要加强环卫基础设施运营监管,足额落实管理维护资金,确保垃圾中转站、公厕、机械化清扫车等设施正常运行。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2 、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完善水质消毒设施,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确保监测
10、覆盖率达到 100%,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凡农村新建、改建、扩建住房,都要规划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加强农村卫生、教育机构及公路沿线单位的公厕建设和无害化改造工作,实现无害化公厕在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全覆盖。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爱卫办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三)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要重点从机构完善、队伍组建、资金筹措、人员职责、工作标准、督察考核等方面入手,认真查找各自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制度,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模式,采取“户前三包
11、”、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保洁管理制度、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开展卫生清洁户评比等办法,加快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四、组织领导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构,详定方案,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并在人员力量、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爱国卫生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抓好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协调、督办,各级财政、环保、住建、农业、水利、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都要围绕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紧密协作、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推动此项工作的强大合力。二要
12、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健康生活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咸阳电视台、咸阳日报等市级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节目,跟踪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特别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道,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果断曝光行动中发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督促问题得到切实整改,真正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各级爱国卫生部门要科学制定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办法,积极会同考核、督查等部门,定期检查督办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反响较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长期没有起色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