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论文摘要:唐朝是中华民族最可骄傲的王朝,它不仅处于中国古代的全盛时期,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之一。贞观年间,唐朝政治最为清明,唐太宗又是中国千百个帝王中最受推崇的一个。 贞观政要就是以唐太宗为核心的中央群体智慧的结晶,廉政思想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图通过对贞观年间唐太宗统治集团在惩治腐败、树立弊正风清的政权机构中所采取的用人、纳谏、制定法律等方面对廉洁清正作出的贡献,同时也涉及到因帝王专制等无法克服的原因,最终走向由廉到贪的历史必然。希望通过文章的分析,能够在当代的惩腐倡廉工作中有所借鉴。关键词:君贪 专制 家天下 廉政 吏治 惩治腐败- 2 -浅谈唐代贞观廉政制度的得失在
2、几千年的历史中,弊正风清是历代统治者所期待的。吏治腐败问题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统治者比较棘手而且要狠抓长抓的问题。唐代的贞观之治是历史上著名的廉政时期,其有关的教育和法律约束,在后世都有很高的评价,并被不同的朝代进行借鉴和引申。我国古代保证吏治清明的廉政法律制度是很多的,发展到唐代的时候已经相当完备了,从政治体制和运行来考虑,尤其是从刑事和行政法律上来考虑,法律对可能出现权力腐败的方面,已经完全涉及。这些法律为今天的廉政建设,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一、立法的准备历史上贞观之治的形成,主要取决于封建帝王的自省和认识。唐太宗在建朝初期就开始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认识到了人民群众的力量,顺应了历史发
3、展的趋势。他在治理廉政方面,有一个先期准备的过程,主要表现在:1、总结前朝的教训。唐太宗几十年的戎马生涯是他充分认识到江山的来之不易,他带领他的统治集团认真总结了历史上的亡败教训,他们认为,秦所以二世而亡,不外乎“逞嗜奔欲”1。汉之文景,厉行节俭,洁身自律,天下大治。然而,“向使高祖之后即有汉武帝,天下必不能全。 ”2任何帝王都不愿搞乱天下,甚至为维护稳定而不惜采取任何措施,隋朝也不例外,他们“岂恶天下之治安,不欲社稷之长久?”但它为什么短命夭折?原因是:“驱天下以纵欲,罄万物而自奉,采域中之子女,求远方之奇异,宫苑是饰,台榭是崇。 ”3隋只考虑短期行为,用权力推行贪政,满足贪欲,却不知节欲廉
4、政,细水长流。竭泽而渔,泽枯而鱼尽,统治者作茧自受,自取灭亡。无情的历史告诉人们, “奢侈者可以为戒,节俭者可以为师矣” 。 4 2、加强自身约束。当权者的道德人格力量无论何时都需要,在专制王朝、人治国家尤其需要,因为没有任何措施可以限制规范权力。要减少权力的滥用,为使- 3 -公共权力不致于完全为专制者的私情私欲所支配,成为纯粹的私权力,唯一的办法是自我觉悟,自我约束。所以孔子把“政”解释为“正” ,并说:“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5反之, “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6对此,唐太宗集团心领神会,他们认为, “上有所好,下必有甚。 ”7 “上好奢糜而望下之敦朴,未之有也。”8君贪反要求官廉,
5、那只能靠严刑峻罚才能一时起作用,结果不但降低君主的威信,还会使整个统治集团陷入紧张状态;如果放纵,则逐级对上负责的官员将立即效法,不教也要设法去学,不学也要冒险去干。因此, “若安天下,必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曲、上治而下乱者。 ”9唐太宗即位之后,在勤俭方面为群臣做出了表率,他最初住的宫殿还是隋朝时修建的,都很破旧。同时,他还禁止铺张浪费的厚葬习俗,明确提出要求,即五品以上官员和皇亲贵族都要严格遵守。至于官吏们的奢侈浪费,唐太宗也明令禁止。所以,在大臣中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勤俭风气,出现了许多廉俭大臣。如户部尚书戴胄,由于生前生活简朴出了名,死后家里连个祭祀的地方都找不到。至于魏征更是如此,一生
6、也没有个象样的住宅。3、确立廉政的重心。狭义上的贪,与权力密不可分,没有权力就谈不上贪。但它又广泛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只要具备一定的外在条件,任何人都很难不贪,用唐太宗们的话说:“贵不与骄期而骄自至,富不与侈期而侈自来。 ”10人人追求富贵,君主则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天下至尊至富,最具备贪的条件,最易于贪。不能以为只有官才会贪,贪不是官的专利。 君主至尊至富只是相对于黎庶百官而言的,而相对于人的欲望来说,富贵没有止境。贞观四年,魏征警告唐太宗:“陛下若以为足,今之不啻足矣;若以为不足,更万倍过此亦不足” 。 11各级官员不管怎样贪,也不管有多少人贪,往往是隐蔽的而非公开的,至多影响政策法律的贯
7、彻落实,却难以将其上升为政策法律,得到普遍推行。君则不然,他“令之所行,何往不应?志之所欲,何事不从?” 12因此,势必将个人特殊之贪上升为一般,公开地强制性地要求所有官员去执行,使全国满足于他一个人的需要。夏桀、商纣如此,秦皇、汉武、隋炀帝也概莫能外。 因此,唐太宗集团认为,廉政建设的重心不是作为百姓之父母的官员,而是作为百官之主宰的君主。唐太宗集团的认识触- 4 -及到了专制王朝的核心。为维护这个核心,他们反复强调君主的决定性作用:“社稷安危,国家治乱,在于一人而已;” 13 “夫安人宁国,惟在于君” 。 14他看到了君贪官必贪、君贪无法治、君贪权必倾,因此,他将廉政的重心放在君上。二、法
8、制的应用惩治腐败,法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唐太宗集团并不以重典治吏而著称,这期间的法律的威慑作用要大于惩治作用。在法治之外还有其他防范手段,这些手段的应用,可以说是法治成功的基础,在廉政实践过程中,重点可分为以下措施:1、关于用人。李世民的所作所为,在这方面比历代帝王有着较突出和罕见的才华和创举。他强调“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今所任用,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 ”15他确实能够“拔人物则不私于党,负志业则咸尽其才。”16为了选拔人才,他还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如通过科举制度把选拔人才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以网罗人才,扩大统治基础。据史料记载,李世民“尝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进而
9、出,喜曰: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17李世民还比较知人善任,了解臣僚的长处和弱点,能够扬长避短,使其各得其所,各尽其才。如对房玄龄、杜如晦的任用就说明这点。他“每与房玄龄谋事,必曰:非如晦不能决。 及如晦至,卒用玄龄之策。 ”18因此李世民任命他俩为尚书仆射(即丞相),共掌朝政,发挥个人的长处,集中大家的智慧,使事情办得更好一点。李世民还非常重视官吏的任用,特别是地方官吏更是他经常注意的。他曾说:“朕思天下事,丙夜不安枕,永惟治人之本,莫重刺史,故录姓名于屏风,卧兴对之,得才否状,辄疏之下方,以拟废置。 ”19李世民还规定,凡是县令都要五品以上的中央官
10、吏保举,而各州刺史则由皇帝亲自选拔任命。他这样做是因为他认识到:“古人云,王者须为官择人,不可造次即用。朕今行一事,则为天下所观;出一言,则为天下所听。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故赏罚不可轻行,用人弥须慎择。 ”202、关于纳谏。李世民深知,治国单靠一个人是不行的,没有忠臣贤吏辅佐,不可能求得身安国宁。因此,他重视“纳谏” 、 “纳贤”是历代皇帝所不及的。他非- 5 -常赞同魏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意见,懂得“明主思短而益善,暗主护短而永愚” 21的道理。他说:“人欲自照,必须明镜;主欲知过,必藉忠臣。主若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
11、败,岂可得乎?” “人君必须忠臣辅弼,乃得身安国宁。 ”22所以李世民以隋炀帝拒谏为戒,特别强调要求臣僚进谏。他曾多次说过:“朕每思之,若欲君臣长久,国无危败,君有违失,臣须极言。 ”23 “今天下安危,系之于朕。然耳目股肱,寄于卿辈,即义均一体,宜协力同心,事有不妥,可极言无隐。傥君臣相疑,不能各尽肝膈,实为国之大害也。 ”“公等但能正词直谏,裨益政教,终不以犯颜忤旨,妄有诛责。朕比来临朝断决,亦有乖于律令者。公等以为小事,遂不执言。凡大事皆起于小事,小事不论,大事又将不可救,社稷倾危,莫不由此。 ”24李世民“自比于金” ,而以魏征“为良工” 。魏征也“喜逢知己之主,竭其力用” 。仅贞观初
12、年,魏征即谏奏二百余事,都被李世民所采纳。所以,李世民说:“贞观以前,从我平定天下,周旋艰险,玄龄之功无所与让。贞观之后,尽心于我,献纳忠傥,安国利人,成为今日之功业,为天下所称者,惟魏征而已。”当魏征死后,李世民“亲临恸哭” ,并对侍臣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 25唐太宗并不认为做了皇帝就永远正确,所以不但以史为鉴,又以人为鉴,求谏、纳谏、赏谏,提倡奖励臣下的批评建议,试图集中央百官的群体智慧为一身,以预防个人独断、专横和昏贪。实践上,许多已有或将有的侈务、淫事、贪政,他因采纳臣下的上谏而或停
13、止或取消,甚至将官中众多美女放还归俗。所有这些都早已成为史学界的佳话。3、关于法治。在民主法治国家,以法治吏惩贪是一项长期而有效的措施,但在专制王朝,问题取决于君主。法由君主定,也由君主行;官由君主任,也由君主惩。君主不仅主持立法,同时是国家的行政首脑兼掌最高司法权。那么,君主能否对国家负全责?就唐太宗来说,他主持制定的贞观律达到了当时的最高水平,而且是唐以后各专制王朝立法的楷模,甚至深深地影响了越南、朝鲜、日本等亚洲国家;他执法审慎而严明,维护法的尊严,大义灭亲。凡此,皆载入史册,传为佳- 6 -话。 唐代首次在法律条文中出现了 6 种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总称“六赃”:“在律, 正赃惟有六
14、色:强盗、窃盗、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及坐赃。自外诸条,皆约此六赃为罪” 。 26唐律是中国古代一部较完备的法典,它对官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作了严密的规定,其中包含了单纯受财行为。具体是:一是惩治监临官收受管辖下吏员及民人的财物。 唐律疏议卷 11职制律 “受所监临赃”条(总第 140 条)规定:“诸监临受所监临财物者,一尺笞四十,一匹加一等,八匹徒一年,五十匹流二千里。” 27二是惩治官吏在出使之所接受财物。 唐律疏议卷 11职制律(总第 141 条)规定:“诸官人因使,于使所受送遗及乞取者,与临监同;经过处取者,减一等。纠弹之官不减。即强乞取者,各与临监罪同。 ”28三是惩治监临官吏受猪羊
15、供馈。 唐律疏议卷 11职制律(总第 144 条)规定:“诸监临之官,受猪羊供馈,谓非生者。坐赃论。强者,依强取临监财物法。”29 唐律疏议的以上三条规定对唐以后的各个朝代的立法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同时,对“有所请求条” 30明确规定,没有使用财物只靠人情向主管人员求办某事,也为法所禁止。 “监临势要” (非主管人员)替别人请托,只要开口,就要杖一百,如果枉法,和“监临主司” (主管人员)同等处罚。4、关于监察。对官员进行巡视,以监察其勤政廉政情况,其实早在多年前的父系氏族社会就有了。到了唐朝,由于中央集权制度的高度发展,廉政监察制度也有了明显的加强,监察机关内部的分工更加明确,对所监察的对象
16、实行了归口管理,成立了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 ,专司监察之职,直接受皇帝控制,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 ,与其他重权机构平行。监察御史主要是“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 , “以法理天下,尤重宪官。 ”将御史台分为三院,各司其责:台院“掌纠举百僚,推鞠狱讼” ;殿院“掌殿廷供奉之仪式” ;察院“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 ,使监察制度更趋完善。从历史的监察制度来看,对官员的有效监察必须有一整套逐渐完善的制度。监察制度的产生,本来就是对准不法官僚的。监察机构的职能正是为了纠察百官,其- 7 -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具有以下一些特点:首先是以介入司法活动为手段,维护纲
17、纪,以达到保持官员廉洁、巩固政权的目的。唐代贞观年间,太宗李世民一次曾派遣按察、巡抚人巡察四方,黜陟官吏,以贤能升擢者二十七人,处死罪七人,处流罪以下及免黜者达数百人。一时之际,令官吏震惊,更不敢贪赃枉法,稍加懈怠。可见“贞观之治”的开创,与惩治贪官、厉行监察实有着密切联系。其次是监察机构的职责十分明确、具体,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唐代,御史官阶虽不过八品,但百官与之相遇得下马让道,可以直接弹劾中央及地方官员。再次是对监察官员权力的制约。唐初为了保证御史行使监察权,允许御史“风闻上奏” ,即不管所奏之事是否确凿,都不加追究。这固然可以广开言路,鼓励监察,但也可能造成御史滥用职权之弊。至开元年间,
18、唐玄宗便规定弹奏应先通过御史台副长官御史中丞,再通报中书门下两个部门,然后方可弹奏。唐中宗时又下令弹劾官员必须先送奏章,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当庭弹奏。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御史的权力。此外,古代为了有效监察官员,很讲究台官人选的拔擢及对失职者责任的追究。正因为监察责任重大,因此历代帝王往往委以干练、博学之士。唐代侍御史多由皇帝亲自选派,或由宰相及御史大夫商定后再通过吏部选任。唐朝是中华民族最可骄傲的王朝,它不仅处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全盛时期,也是当时世界最强大的帝国之一。贞观年间,唐朝政治最为清明,唐太宗又是中国千百个帝王中最受推崇的一个。 贞观政要就是以唐太宗为核心的中央群体智慧的结晶,廉政思想是其
19、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充分体现了唐朝成为一个文明强盛的国家的必然。然而由于封建制度的制约和家天下的弊端,导致了它不可避免地走向由廉转贪的历史规律。三、必然的规律从我国历史上来看,惩治腐败的举措固然有其一定的历史借鉴意义,也是治贪的必要手段,但由于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产生的根源,可谓治标不治本。各个朝代都是越到后期,越是不能贯彻反贪立法的基本精神,越是不能惩治贪官污吏,社会也就越黑暗,这就是封建社会历代王朝的通病,无一例外,包括辉煌的唐代。- 8 -主要原因是:1、为君不能坚守。不仅从先帝到末代子孙一代不如一代,就每个具体帝王来说,从即位到驾崩,也每况愈下,一年不如一年。对此,唐太宗集团也进行过
20、总结:“自古人君为善者,多不能坚守其事” ;“有善始者实繁,能克终者盖寡” 。 31一个人,即便是恶人,做一两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帝王更不例外。恶人称帝自不必言,好人称帝也终将为恶。这里的关键是制度,正如邓小平所说:“制定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 ”32一般情况下,专制帝王的一生是不断为恶为贪的一生,掌权时间越长就越荒淫,他若功成身退,或许留下美名。然而,历史告诉人们,任何掌握专制权力的人都很难不为权力带来的无穷好处所迷惑,自动退出政治舞台。作为贤明的唐太宗,在位期间,由于家天下的弊端,决定了反贪的局限性。权力的绝对性,使得他逐渐
21、从清明从谏走向刚愎自用,终于不能“坚守其身” 。魏征在贞观十三年列举了他十项“渐不克终”的实例,其中绝大部分是有关由廉转贪的内容,兹择其要者录之于下: (一) “贞观之初,无为无欲,清静之化,远被遐荒” ;“今则求骏马于万里,市珍奇于域外。 ”(二) “贞观之始,视人如伤,恤其勤劳,爱民犹子,每存俭约,无所营为。顷年以来,意在奢纵,忽忘卑俭,轻用人力。 ”(三) “贞观之初,损已以利物,至于今日,纵欲以劳人,卑俭之迹岁改,骄移之情日异。虽忧人之言不绝于口,而乐身之事实切于心。 ”(四) “贞观之初,动遵尧舜,捐金抵璧,返朴还淳。顷年以来,好尚奇异,难得之货无往不臻,珍玩之作无时能止。 ”(五)
22、 “初登大位,高居深视,事惟清静,心无嗜欲,内除毕弋之物,外绝畋猎之源” ;“数载之后,不能固志” , “使盘游之娱,见讥于百姓,鹰犬之贡,远及于四夷。 ”33 2、守成不惧高危。唐太宗集团对历史上各王朝不同时期的帝王作比较说:“历观前代创业之主,生长民间,皆识达情伪,罕至于败亡,逮乎后世守成之君,生而富贵,不知疾苦,动至夷灭。 ”又说:“功成名立,咸资始封之君;国丧身亡,多因继体之后。其故何哉?始封之君时逢草味,见王业之艰阻,知父兄之忧勤。是以在上不骄,夙夜匪懈,或设醴以求贤,或吐飧而接士。故甘忠言之逆耳,得百姓- 9 -之欢心,树至德于生前,留遗爱于身后。暨夫子孙继体,多属隆平,生自深宫之
23、中,长居妇人之手,不以高危为惧,岂知稼穑之艰难!昵近小人,疏荒无度” 。 34这是从个人经历和社会生活环境等外在条件出发,阐明了开朝帝王廉而后代子孙贪的必然性。 乱世造英雄。大好江山一旦失去主宰,就使无数英雄为之倾倒,于是纷纷出世,斗智用武,争坐天下。在如此环境中取胜的一方,非但斗争经验丰富,又必是才能超群,是英雄中的英雄。既取天下,也难忘创业之艰,谨慎治国,清廉执政,以保护来之不易的江山。治世则完全不同。按专制王朝的世袭制,君位继承人不是在斗争中产生,而是在他出生前就命中注定了,并且一出生就与富贵、奢糜结缘,一继位就拥有无限权力,这怎能不昏贪? 历史无法试验。先帝可以把江山传给子孙,却无法将
24、他所经历的历史给子孙们重演,使其在暴风雨中经受锻炼,再展雄风。子孙们离先帝越远,先帝的创业精神就越被遗忘,而且先帝所遗留的巨大家业足以使坐享其成的子孙们一代不如一代,一代更比一代贪,传代越多积病越深。乱世果真来临,这些深宫中养大的子孙们也势必败下阵来,为草野英雄所取代。 看来,古代盛行的先王观也事出有因,它与开朝帝王廉而后代子孙贪有关。然而,怀念先王,先王已逝;憎恶贪主,贪主又不由自主,他们不仅在肉体上与先王有直系血缘关系,在行贪为恶方面更受制于先王所创造的条件。不应把全部罪责都归于后主,处于后主的条件下,恐怕任何人都很难不昏贪。但他们死于非命,留下骂名,亦在情理之中。因此,既不应过分迷信先王
25、之伟大,也不应过分责怪子孙之不肖,起决定作用的是专制制度。 3、为臣屈从专制。据贞观政要诚信载,唐太宗初即位,恐人不言,导之使谏;三年后,还能听人谏,悦而从之;八九年后,则渐恶直言,不喜人谏。人喜欢他人迎合、恭顺、歌颂、崇拜等弱点,在权力的作用下,随时间的推移,不知不觉地占了上峰,越来越听不进去批评或反对意见,不可逆转地向专横走去。帝王是人而非神,他有情有欲,有衰老死亡,怎能期望他永不糊涂?即使象唐太宗那样的明主,最清醒时期也不过一两年,较清醒时期不过三四年,以后就不得不糊涂了。- 10 -近现代以来,民主法治国家行政首脑的任期一般为四年,看来这也是基于人性弱点而设。因此,以纳谏防君贪既非长久
26、之计,又非根本办法。纳谏取决于君主,君主可纳、可求、可赏,也可拒、可禁、可刑,它不外一君一时之聪明,有谁能保证他不糊涂呢?又有谁能判断他何时清醒何时糊涂呢?他清醒时,任何明白话都会说;糊涂时,又什么事不能干?从总体上看,明白的帝王少,糊涂的多;即使明白者,也多时糊涂,少时明白,而且越活越糊涂。所以大臣上谏必须学会察颜观色,否则即有丢官甚至杀头的危险。历史事实表明,勇于直言大臣大多没有好下场。象唐太宗那样坚持在几年的时间里从谏如流,并且终生没有因持异议而制造大规模冤假错案,就足以青史永垂了。纳谏是专制者一种脆弱的理性表现,与近现近民主法治国家的言论自由、舆论监督存有质的区别。 同时,在依法治吏惩
27、贪方面,唐太宗只是即位初才“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 ,而后则“取舍在于爱憎,轻重由乎喜怒。爱之者,罪虽重而强为之辞;恶之者,过虽小而深探其意。 ”35他个人的喜怒爱憎支配了权力,破坏了由他自己主持制定的法律。这看来奇怪,其实不怪,因为法不外是他用来治官治民的工具,是他个人权力意志的体现,而任何人意志都无法不变,他今天有今天的意志,不可能受制于昨天,而明天的意志又与今天不同。因此,他立法又势必坏法,坏法也同时是立法,君主的权力就是法,君主的喜怒爱憎也是法,甚至比法还大,说到底是无法。正始潘恩所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 ”36在中国古代,象唐太宗那样的君主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28、,他毕竟没有完全置法律不顾,还要为他所爱之重大罪犯“强为之辞” ,为他所憎之犯有小过者“深探其意” 。其实,他完全能够不“强辞” 、不“探意” 。只要爱,不管犯何罪也可放可升;只要憎,不管有过无过也可刑可杀。四、结语卢梭说,如果在国家管辖的范围内, “有一个人可以不遵守法律,所有其他的人就必然受这个人的任意支配。 ”37 “这个人”只能是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的专制者,在中国古代就是帝王。因为帝王专权,可以不遵守法律,所以最大的贪官不怕- 11 -犯法而怕帝王。臣下若取得君上的信任和欢心,贪也能保官、升官;反之廉也会丢官、受刑。而在通常情况下,臣越贪越能取悦于上,因为他们专伺并满足帝王的私情私欲;臣
29、越廉越难取得帝王的宠爱,因为他既忽视了个人的利益,也不太留意帝王内心的变化,甚至往往触怒龙颜,遭到贪官的仇视和算计。帝王如此,朝臣如此,其也各级官员准此类推,均需以上司为榜样、为靠山,贪赃枉法,串通一气。他们若无视上司的眼色行事,秉公执法,过于认真,那可是最可怕的,简直是自断官路。因此,以法治吏惩贪,在专制社会里,不外一场恶作剧,只能越惩越贪,它与民主法治国家不可同日而语。毫无疑问,目前中国大陆也存在着严重的腐败现象,它固然与数千年的历史传统有关,但今非昔比,性质不同,而且我们正在寻找古人所无法找到的克服它的有效途径,并取得突破性进展,那便是改革开放,建立健全市场经济秩序,走民主法治之路,吸收
30、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历经几百年至今仍行之有效的做法,向先进看齐,与国际接轨。如果坚定信心,鼓足勇气,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而不是走回头路或为沉重的历史重负所压倒,必将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实质性胜利,这正是本文的现实意义所在。 还应指出,廉政自古以来就是大问题,将来,只要有政,只要由人执政,而人性弱点不改,就仍需为政之廉洁作不懈的努力,仍需限制权力,追求法治,不能幻想一劳永逸,放弃对权力的限制和法治的追求。- 12 -注释1、 贞观政要纳谏2、 贞观政要奢侈3、 贞观政要君道4、 贞观政要俭约5、 论语颜渊6、 论语子路7、 贞观政要伶约8、 贞观政要君道9、 贞观政要君道10、
31、贞观政要刑法11、 贞观政要伶约12、 贞观政要纳谏13、 贞观政要慎终14、 贞观政要务农15、 贞观政要崇儒学16、 旧唐书太宗纪17、 唐摭言述进士上18、 资治通鉴卷 193,贞观三年三月19、 新唐书循吏传20、 贞观政要择官21、 贞观政要求谏22、 贞观政要求谏23、 贞观政要行幸24、 贞观政要政体- 13 -25、 贞观政要纳贤26、 唐律疏议名例律以赃入罪27、刘俊义点校唐律疏议28、同上29、同上30、 唐律职制31、 贞观政要慎终32、 邓小平文选 ,第二卷33、 贞观政要慎终34、 贞观政要教戒太子35、 贞观政要公平36、 潘恩选集 ,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37、 论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参考文献:1、 贞观政要2、 论语3、 旧唐书4、 旧唐书5、 资治通鉴6、 唐律疏议7、 唐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