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 X X X 公司无锡 XXX 厂管理文件编号: 批准: 管理法治手册(管理手册分册)2010 年 08 月 24 日发布 2010 年 08 月 24 日实施XXXX 公司无锡 XXX 厂 发布颁 布 实 施 令为进一步深化工厂管理法治化建设,规范对违反管理制度行为的处罚,确保工厂一体化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现颁布实施管理法治手册( 以下简称手册) 。手册作为工厂管理法治化的强制性文件,规定了各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的行为,覆盖了劳动管理、质量管理、生 产 管理等 22 个方面。本手册是对管理法治手册(二 00 八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原手册)的全面修改和完善。原手册经过 1998 年、2001
2、年、 2004 年和 2006 年、2008 年五次修订后,内容更加丰富。随着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作 为违规处罚依据的原手册已不适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规范工厂管理,现对手册再次进行全面修订改版, 继续作为工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手册应保持相对稳定,执行过程中确需作局部修改或补充时,由各部门提出,经管理部审查,报厂长批准后实施。本手册已经工厂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二 0 一 0 年八月二十四日起实施,原手册同时废止。XXXX 汽车有限公司无 锡 XXXX 厂厂长:XXX二 0 一 0 年八月二十四日目 录第一章 总
3、则.1第二章 劳动管理.3第三章 质量管理.5第四章 计划 管理.8第五章 生产管理.10第六章 设备动力管理.12第七章 工装管理.15第八章 技改基建管理.17第九章 节约管理.19第十章 计算机管理.21第十一章 财经纪律.24第十二章 企业形象管理.26第十三章 安全环保管理.27第十四章 治安管理.30第十五章 交通管理.32第十六章 消防管理.34第十七章 现场环境管理.36第十八章 技术管理.38第十九章 计量管理.40第二十章 物资采购储备管理.42第二十一章 营销 管理.44第二十二章 保密管 理.46第二十三章 接待管理.48管理法治手册 版本/修改状 态:3/0 第 1
4、页 共 49 页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工厂管理,提高法治管理力度,规范员工行为,结合工厂实际,特制定本手册。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于 对违反工厂管理制度、 职责履行不当给工厂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的处理。包括合同制职工、劳务派遣工、协议工等各类人员。违反工厂管理制度、 职责履行不当分 为一般违纪、严重违纪和严重失职。处理流程一般违纪由执法部门开具一式四联过失记录单(JL-01-07),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一 联报管理部,一联留存执法部门,其余二 联反馈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严重违纪由执法部门开具一式四联严重违纪通知单(JL-01-08),一联随附调查处理决定等材料,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 报管理
5、部,其余三联,一联留存执法部门,一联反馈责任人所在部门,一联反馈责任人。严重失职由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形成书面处理决定并经厂领导批准(必要时经厂党委会讨论决定)后按严重违纪处理流程执行。第五条 经济处罚 员工一般违纪,视违纪程度,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考核得分 5-10 分。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员工严重违纪,视违纪程度,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考核得分 10-20 分。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员工严重失职,视失职程度,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考核得分 20-30 分。给管理法治手册 版本/修改状 态:3/0 第 2 页 共 49 页工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6、依法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第六条 员工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情节特别严重的,经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后,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 员工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条 员工一年中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一般违纪视为严重违纪。凡一般违纪情节特别严重,给工厂造成恶劣影响,被归口部门通报查处的,可视为严重违纪。第九条 因执法不当、处罚不公等原因,引起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视为严重违纪。第十条 员工绩效考核得分与当月 绩效工 资或加奖挂钩连乘,但确保当月收入不低于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一条 凡在全厂范围内作业的非本厂人员或劳务协作人员违反本手册规定,给工厂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7、第十二条 对违反工厂财经纪律的行为,对违纪款额作如下处理:(一) 没收非法所得;(二) 收缴应上交的收入;(三) 追还被侵占、挪用的实物和资金;管理法治手册 版本/修改状 态:3/0 第 3 页 共 49 页第二章 劳动管理第一节 对违反劳动纪律及相关履职不当行为的规定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纪: (一) 上班迟到或早退;(二) 当月超时或出勤未刷卡三次以上(含三次);(三) 工作时间内消极怠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四) 酒后上班但未造成影响;(五)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无效的;(六) 未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承接其他单位工作,经指出能改正的;(七) 其他性质一般的违反劳
8、动纪律的行为。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一) 代刷考勤卡、虚假刷卡和借刷卡(消费除外);(二) 未经许可将卡片借与他人进出门禁部门;(三) 私闯装有门禁系统的场所;(四) 不按规定刷卡进出厂门;(五) 擅自缩短工作时间或改动班次;(六) 旷工;(七) 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八) 酒后上班并造成影响;(九) 不服从管理,谩骂、殴打管理和执法人员;(十) 工作时间内饮酒;(十一) 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强行索取假条或骗取假期,或考勤弄虚作假;(十二) 工作时间内吵架、打架并造成一定影响;(十三) 工作时间侮辱诽谤他人,造谣生事;(十四)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
9、,且给工厂造成损失的;(十五) 未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承接其他单位工作,经指出拒不改正的;(十六) 违法乱纪,受到拘留、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十七) 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开设公司或入股其他公司,并严重损害工厂管理法治手册 版本/修改状 态:3/0 第 4 页 共 49 页利益;(十八) 工作时间内带头无理闹事、罢工,严重影响生产(工作)正常秩序;(十九) 其它性质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第二节 对违反用工、定额、工资及相关履职不当行为的规定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纪: (一 ) 不按既定劳动定额组织生产,擅自更改和制定工时定额,对工厂影响较小;(二) 不按规定计算工资,不及时上报各类
10、劳资报表,擅自调整有关工资帐册和卡片。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私自招收雇用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退);擅 自 变 岗 或 无 证 上 岗 (退 回 原 岗 位 );(三) 不按既定劳动定额组织生产,擅自更改和制定工 时定额,给工厂造成损失的;克扣、拖欠工资 或滥发钱物;未经人力资源部门许可,擅自 调整工 资发放额度;虚 报 工 资 或 奖 金 (扣 除 虚 报 金 额 )。第三节 对违反培训管理行为的规定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纪:(一)职工拒不参加工厂或部门指令性培训,又无正当理由的;(二)职工参加培训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开或无故缺席(承担人均培训费用);(三)职
11、工参加培训违反教学管理规定,损坏教学设施的;(四) 培训项目责任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各类教学任务,又无调整报告;(五) 组卷泄密,监考不力;(六) 培训项目责任人组织实施不力,影响教学计划完成,或遭到学员或教员投诉;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一) 考试作弊;管理法治手册 版本/修改状 态:3/0 第 5 页 共 49 页(二) 未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工作时间外出学习;经 批 准 工 作 时 间 外 出 学习 或 考 试 ,但 无 故 缺 课 或 缺 考 ;(三 ) 未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私自接纳外来培训(一经查实立即清退)。管理法治手册 版本/修改状 态:3/0 第
12、6 页 共 49 页第三章 质量管理第一节 造成制造过程产生质量问题及相关履职不当行为的规定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纪:(一) 柴油机缺件装配前未办理好缺件放行手续,流到下道工序或缺件未闭环(每发生一起记一次);(二) 领、发料差错(包括标识错误)(每发生一起记一次);(三) 零部件在运输、储存、拆包装、翻 盘等环节中,发生零件混料、磕碰、锈蚀、 污染、脏乱等问题 (每发生一起记一次);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一) 领、发料差错(包括标识错误),造成装配错、漏装;(二) 因工作责任心原因,造成 10 台以下(含 10 台)返工、报废;(三) 因工作责任心原因,造成
13、 10 台(含 10 台)以下整机类以上(含类)故障;(四) 因设计、工艺等技术文件不完善导致质量问题;(五) 因不按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要求执行,造成 10 台/件/套以下(含 10 台/件/套)质量问题。第三条 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严重失职:(一) 因工作责任心原因,造成工厂批量性 10 台以上质量事故;(二) 因工作责任心原因,造成 10 台以上整机类以上(含类)故障;(三) 因不按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要求执行,造成 10 台/件/套以上质量问题。第四条 因产品质量 问题造成总装线停产 ,按本手册第五章生产管理相关条款执行。对批生产产品在配套厂家上线产生质量问
14、题的行为规定第一条 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纪:(一) 产品在配套厂上线或评审等过程中发生 5 台以下(含 5 台)质量故障的(每发生一起算一次);(二) 超油封期的产品发往配套厂、用户。管理法治手册 版本/修改状 态:3/0 第 7 页 共 49 页第二条 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一) 在总装线上换件造成不良影响,换件率1%;(二) 产品在配套厂上线或评审等过程中发生 5 台以上质量故障的;第三条 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严重失职:(一) 在总装线上换件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调换整机的;(二) 因质量问题造成配套厂家上线停产;(三) 因质量问题造成配套厂家对我厂罚款。第三节 对
15、用户中产生质量问题的行为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 违纪 :(一) 手续不全的照顾性赔偿和用户服务中的错赔。第二条 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一) 三包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使用中产生人身伤亡事故;(二) 三包期内,批生产产品在用户产生同一故障,其故障率10%;(三) 三包期内,柴油机在用户使用中,当月发生 30 台以上的同一类以上故障(含类,行 业难点除外);(四) 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用户合理投诉,且造成不良影响。第四节 对质量检验问题的行为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 违纪 :(一) 不按图样 、工艺和检验规程所规 定的项目和频次进行首检、巡 检、工序检和入库检;(二) 不 及 时 填 报 有 关 检 验 凭 证 或 填 写 不 完 整 ,检 验 管 理 混 乱 或 检 验 档 案失 控 ;(三 ) 错检、漏检,导致不合格品 5 台以下(含 5 台)入库或流入下道工序。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一) 错检、漏检, 导致不合格品 5 台以上入库或流入下道工序;(二) 干扰、阻挠检验或监督人员按照上级或企业管理制度开展正常工作。第五节 造成上级(含部、省、厂级)质量监督抽查发现质量问题的行为规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一般 违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