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聊城高新区经贸局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图目 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3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 4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图5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流程图.6收费许可证及收费员证办理流程图 7电力办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8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处罚流程图9价格行政处罚流程图 .10未取得价格鉴证资质或者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价格鉴证业务的处罚流程图 .11违反规定取得或者使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超越认定执业范围或者向监督检查机关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以及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估价业务收取估价费用的处罚流程图 .12未及时报告
2、价格异动,及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处罚流程图 .13未按规定期限和数额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处罚流程图 .14责令暂停相关营业流程图 .1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流程图 .16加处罚款流程图 .17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图 .18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流程图 .19节能验收流程图.20价格活动监督检查流程图.21服务价格登记证办理流程图 .22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流程图 .23民办非学历 教育收费标准备案流程图 .24价格监测预警流程图 .25价格争议调解流程图 .26价格投诉调解流程图 .27对价格管理方面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流程图 .28责令退还多收价款流程图 .29责令改正价
3、格违法行为流程图.30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流程图 .31价格违法行为公布、公告流程图 .32标价签、价格和收费公示牌的监制流程图 .33商品房(预)销售价格申报备案流程图 .34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评估验收工作流程图.35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审查认定工作流程图.36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初审转报工作流程图.37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初审转报工作流程图.38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非市级权限、所需材料不全、不属审批的项目受理审查审核材料、现场勘查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意见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经修改、补报仍不符合条件以书面形式告知报局长审批不属保密项目,向社会公开准予许可立项项目出文,项目单位到经贸局领
4、取批文需上报上级发改部门的项目进行上报办结时间:当场办结承办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服务电话:0635-8507132有相关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需提供的附件:有相关专业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全额出具资金来源证明。视情况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论证经贸局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交退回原因说明4监督电话:0635-8507131权限内固定资
5、产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非市级权限、所需材料不全、不属核准的项目受理审查审核材料、现场勘查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意见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经修改、补报仍不符合条件以书面形式告知报局长审批不属保密项目,向社会公开准予许可立项项目出文,项目单位到经贸局领取批文需上报上级发改部门的项目进行上报办结时间:当场办结承办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服务电话:0635-8507132有相关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需提供的附件:有相关专业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
6、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需安全评价的,出具安全评价批复意见;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企业营业执照; 全额出具资金来源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供的其他文件。视情况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论证退回原因说明经贸局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交5监督电话:0635-850713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图非市级权限、所需材料不全、不属备案的项目受理审查审核材料、现场勘查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意见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经修改、补报仍不符合条件以书面形式告知报局长审批不属保密项目,向社会公开准予许可立项项目出文,项目单位到经贸局领取批 文需上报上级发改部门的项目进行
7、上报办结时间:当场办结承办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服务电话:0635-8507132有相关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需提供的附件:有相关专业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需安全评价的,出具安全评价批复意见;企业营业执照;全额出具资金来源证明。视情况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论证退回原因说明经贸局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交6监督电话:0635-8507131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流程图承办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
8、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年综合能耗 3000 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 500 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100万立方米以上年综合能耗 1000-3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 200 万-5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 500-1000 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50-100万立方米年综合能耗低于 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低于 2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低于 500 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低于 50 万立方米项目单位委托丙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项目单位委托丙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项目单
9、位按要求填写节能登记表经贸局受理节能登记表备案申请。经贸局受理节能审查申请,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委托具有相关专业及资质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受委托单位应在 5 日内完成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经贸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能耗总量控制计划、年度节能计划和评审意见,2 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受理节能登记表后 1 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备案意见78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办理流程图承办机构:高新区经贸局;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审批机关批准收费标准申 领收费单位于实施收费前 30 日提交申领材料(提交收费员证的申请表)到本机关提出申领 邮寄申领核发符合条件的 15 个工作
10、日内核发(收费员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签发)不符合条件的 15 个工作日内通知说明原因变更注销:需要变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应于审批后 20 内申请变更换证:期满前 20 个工作日申请换证9电力办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行政许可流程图承办机构:高新区经贸局;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受理 县级以上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受理。 需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向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经信委窗口提出申请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申请、现场勘察不收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
11、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充告知通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 20 日内出具同意与否的审批意见并说明理由。20 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 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填写聊城市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按要求填写聊城市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申请表;电力设施产权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电
12、力设施产权单位进行安全措施审核;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准。 承办机构:聊城高新区经贸局 联系电话:8507132 监督电话:85071311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举报投诉经贸局受理初步核查违法行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基本属实,造成危害后果的,予以立案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立案告知投诉人、举报人、有关部门等,并书面记录留存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13、当事人若需陈述、申辩或符合听证的,组织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告知当事人有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执行 拒不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归档有关部门转交 上级部门交办 其他 11价格行政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注 : 本 图 适 用 于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违 法 行 为 的 处 罚 ; 不 执 行 政 府 定 价 、 政 府 指 导 价 以 及 法 定 的 价 格干 预措 施 、 价 格 紧 急 措 施 的 处 罚 ; 不 正 当 价 格 行 为 的
14、处 罚 ; 违 反 明 码 标 价 规 定 的 处 罚 ; 拒 绝 按 照规 定 提 供监 督 检 查 所 需 资 料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资 料 的 处 罚 ; 超 越 定 价 权 限 和 范 围 擅 自 制 定 、 调 整 价 格或 者 不 执 行 法定 的 价 格 干 预 措 施 、 紧 急 措 施 的 处 罚 ; 经 营 者 被 责 令 暂 停 相 关 营 业 而 不 停 止 的 , 或者 转 移 、 隐 匿 、 销毁 依 法 登 记 保 存 的 财 物 的 处 罚 ; 未 按 规 定 申 领 服 务 价 格 登 记 证 的 处 罚 ; 经 营 者依 托 国 家 机 关 或 者 以
15、 国家 机 关 的 名 义 强 制 或 者 变 相 强 制 服 务 并 收 费 的 处 罚 ; 违 反 服 务 价 格 管 理 目录 规 定 , 超 越 定 价 权 限 和 范围 擅 自 制 定 、 调 整 服 务 价 格 的 处 罚初步调查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立案立案听取意见有多收价款的责令限期退还 无多收价款的拒不退还、未按规定退还的moshou组织听证放弃听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15 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30 日内结案、归档案件审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听证告知 放弃陈述申辩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审查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销案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履行的12
16、未取得价格鉴证资质或者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价格鉴证业务的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责令退还价格鉴证费听取意见组织听证放弃听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15 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30 日内结案、归档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听证告知放弃陈述申辩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审查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销案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履行的发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立案调查13违反规定取得或者使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超越认定执业范围或者向监督检查机关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以
17、及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估价业务收取估价费用的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听取意见组织听证放弃听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15 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30 日内结案、归档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听证告知放弃陈述申辩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审查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销案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履行的发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4未及时报告价格异动,及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听取意
18、见组织听证放弃听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15 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30 日内结案、归档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听证告知放弃陈述申辩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审查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销案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履行的发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5未按规定期限和数额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准减缴、免缴、缓缴或者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处罚流程适用该图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予以处罚听取意见组织听证放弃听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15 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30 日内结案、归档
19、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听证告知放弃陈述申辩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审查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销案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履行的发现、确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6责令暂停相关营业流程图检查(调查)与价格违法行为相关的财物符合价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经区经贸局局长批准向当事人下达 暂停相关营业通知书执行不得超过 7 日恢复当事人相关营业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17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流程图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向市物价局局长报告并经批准当场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填写财务清单向当事人下达
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先行登记保存相关证据7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18加处罚款流程图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没款每日按照违法所得的千分之二,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19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履行催告程序经催告 10 日后当事人不履行的,报请经贸局局长批准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提交相关材料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
21、120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流程图承办机构:收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35-8507131缴纳不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应缴数额开具非税收入票据上缴国库开具非税收入票据上缴国库1.以增值税为计征依据的价格调节基金,由各级国税部门按照分工权限代征;2.以营业税为计征依据的价格调节基金,由各级地税部门按照分工权限代征代征机关按月将拒缴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个人)名称、实际缴纳税额、应缴价格调节基金数额报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物价部门追缴缴纳 下达追征通知书开具非税收入票据上缴国库下达追缴通知书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开具非税收入票据上交国库以开发面积
22、为计征依据的价格调节基金,在办理开工手续时缴纳缴纳21节能验收流程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填写节能验收申请表)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评审意见和节能审查意见市经信委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评审,审查项目建设规模、内容、综合能耗等情况与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是否一致,是否使用了国家和省命令淘汰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等。不符合的不予通过验收市经信委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节能验收意见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承办机构:经贸局;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35-850713122价格活动监督检查流程图填制检查(调查)通知书报请经贸局局长批准执法人员持检查(调查
23、)通知书实施检查(调查)并取证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注: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流程适用此图23服务价格登记证办理流程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审批机关批准收费标准申 领收费单位于实施收费前 30 日提交申领材料到本机关提出申领 邮寄申领核发符合条件的 15 个工作日内核发 不符合条件的 15 个工作日内通知说明原因变更注销:需要变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应于审批后 20 日内到申请变更换证:期满前 15 个工作日申请换证24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流程图承
24、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每年 4 月初,物价、财政等部门从网上发布年审通知,对上年度收费情况进行网上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作出年审合格记录收费单位于 4 月底前登陆收费年审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本单位上年度收费情况,由发证部门根据网上资料进行年度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作出年审合格记录;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根据网上审验情况,由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部分收费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收费单位于 4 月底前登陆收费年审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本单位上年度收费情况,由发证部门根据网上资料进行年度审验。根据网上审验情况,本机关或会同财政部
25、门对部分收费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存在问题的,移交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处理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25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流程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申 请区县级管理的教育机构提交备案表 ,并提供相关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10 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所需材料。 备 案依法在受理后 45 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通知申请机构领取备案表。到本机关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2
26、6价格监测预警流程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根据价格法 、 价格监测规定和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由国家、省、市制定并下发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任务报表。市价格监测中心执行省局监测报告制度报表,下发市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任务,定期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上报省局和市政府。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任务报表市价格监测机构审核汇总县级监测机构和市级监测点上报数据,下发市级监测制度任务,定期分析本市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上报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县级价格监测机构审核汇总县级监测上报数据,执行本级监测制度,定期分析本地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上报
27、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市级监测点上报数据。市级监测点县级价格县级监测点上报数据。县级监测点县价格监测机构下发 上报下发 下发下发下发下发 下发下发 下发上报上报 上报上报 上报上报 上报巡视 考核巡视 考核巡视 考核上报巡视考核巡视 考核27价格争议调解流程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邮寄提出到办公室提出 传真提出收到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后,经审核,符合价格争议调处条件的,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应直接启动调解程序;如果单方面提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符合受理条件的,
28、启动价格争议调解程序指定 2-3 名调解员不符合受理条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进行技术、质量鉴定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停止调解处理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指定时间地点进行价格争议调解。调解一般应在 60 日内完成。自愿撤回申请(口头或书面)结案,资料归档达成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做出价格争议处理意见,终止调解。28价格投诉调解流程图价格投诉登记登记反馈价格投诉人投诉办结达成调解协议受理 不予受理未达成调解协议工作人员于 7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人工作人员于 60 日内调解完并告知价格投诉人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
29、35-850713129对价格管理方面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流程图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申 请申请人对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复议申请现场申请 网上申请受 理收到复议申请后 5 日内进行审查不予受理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予以受理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告知向有关机关提出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邮寄申请一般:书面审查有必要的:组织调查,听取各方意见要求被申请人提出答复自受理之日起 7 日内将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收到之日起 10 内提出书面答复申请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答复及相关依据材料申请人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决 定自受理之日起 60 内作出复议决定;法律规定少于 60 日的除外;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最多延长 30 人,并告知当事方30责令退还多收价款流程图当事人存在多收价款向当事人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退款情况进行核查,并制作退款情况核查登记表承办机构:收费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0635-8507132;监督电话:0635-850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