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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 城市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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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DB61/T xxxxxxxx- 城市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技术规范Implementation Standard for Municipality Fire Big Data Platform of Shaanxi(征求意见稿)2017-*-*发布 2017-*-*-*实施- 陕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ICS 13.220.01C 80 DB61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1前言为贯彻消防法的实施,根据国标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以及陕西省消防条例的要求,为了合理设计和建设陕西省消

2、防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消防大数据平台) ,保障大数据平台的设计和施工质量,构建消防运行大数据决策分析体系,实现城市消防运行的科学决策大数据应用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消防治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规范。本标准按 GB50040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 GB26875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西北工业大学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2目 录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系统构成 .55 基本要求 .96 系统设计 .107 平台接口定

3、义 .218 系统配置和设备功能要求 .229 系统施工与验收 .2710 系统的运行及维护 .273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技术规范的基本设计要求、系统配置和设备功能要求、施工验收及使用与维护要求。本规范适用于陕西省消防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消防大数据平台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 GB 26875

4、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 GB 26875.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 1 部分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GB 50174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 GB 50440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消防大数据大数据(bigdata),指基于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及抢险救援需求,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扑捉、管理和处理的与消防工作相关的数据集合,需要新的处理模式才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信息数据。3.2 省级消防

5、大数据中心4省级大数据中心由省级消防机构建设平台,对全省制定消防大数据标准体系,汇总全省消防各类大数据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全省消防安全综合状况进行统计、评估与管控。3.3 城市大数据中心城市大数据中心由地市级消防机构建设平台,所属区域消防安全信息汇总,对地市范围内消防安全综合状况进行统计、评估与管控,同时为消防部队现有的消防指挥与管理系统运行提供数据辅助。3.4 行业系统大数据中心行业系统大数据中心是全省范围内重要行业系统建立的行业大数据平台,侧重于行业内数据汇总与管理。行业系统大数据中心向省级消防大数据中心上报消防相关数据。3.5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用于接收物联网用户及其消防设施的主要信息

6、和感知采集的信息,并将信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发送给消防物联网系统的装置。3.6 城市消防物联网通过压力和流量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装置、二维码、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视频等信息传感设备,按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约定的协议,将数据动态上传至消防设施物联网信息中心,把建筑消防设施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系统。4 系统构成4.1 消防大数据平台系统架构5省消防大数据中心城市消防大数据中心行业 ( 系统 ) 大数据中心联网设备(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互联网或专用网城市消防物联网公共基础信息系统智慧陕西城市消防大数据中心行业

7、( 系统 ) 大数据中心数据交换平台消防力量道路水源 市政公安气象卫生 供水建设智慧城市联网设备(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行业监控物联网行业信息系统所属单位建筑信息人员信息消防设施智慧行业 消火栓系统 消防给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消火栓系统 消防给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图 4-1 消防大数据平台架构4.1.1 消防大数据平台由省级消防大数据中心(数据服务层) ;城市消防大数据中心、行业大数据中心、城市消防物联网、行业监控物联网、公共基础信息系统、行业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平台(数据汇聚层)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市政公安等信息系统、各类消防数据(数据源层)组成,

8、如图 4-1 所示。4.1.2 省级消防大数据中心通过对城市消防大数据中心、行业大数据中心提供的消防数据进行分析与挖掘,通过数据批处理、基于规则的分析、实时分析等多种分析手段,提取数据模式,发现周期性变化规律等,对某个单位、行业或类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风险评估,找出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解决方法。4.1.3 地市级消防大数据中心侧重于地市消防物联网、公共基础信息的汇总,获取所属城市市政、公安、气象、卫生、供水、建设等部门的相关信息,通过对多源数据的预处理和关联分析,进行城市消防安全评估与管 控。64.1.3.1 城市消防物联网通过对联网用户前端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的监测,提前发现存

9、在的各种故障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设施系统实时处于零故障待机运行状态,系统配套生成故障隐患处置预案。3.1.3.2 城市消防物联网应能够接收、处理、存储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上传的各类信息,同步启动调派方案,为灭火指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对于信息采集完善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系统应启动预设的灭火应急救援大数据预案指挥灭火作战。4.1.4 行业(系统)大数据中心是全省范围内重要行业单位自行建立的行业(系统)数据平台。行业大数据中心汇总行业内部监控物联网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中消防相关数据,向省级消防大数据中心上报消防相关数据。4.1.4.1 地市级消防大数据中心不直接采集行业用户消防前端信息,范围内关系

10、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单位或重点监控的特级火灾高位单位以及支队认为必要的直管单位除外。4.1.4.2 地市级消防大数据中心应针对诸如能源、化工等行业单位地域性集中分布的特点进行差异化搭建,对本区域内消防监管等级高的同类行业单位的安全综合评估应实现初级类比管控功能。4.1.5 消防物联网主要用于传输、汇聚前端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收集的消防设施远程监控信息。应支持通过 TCP/IP 宽带互联网、GPRS/3G/4G 移动通信网络、PSTN 电话网等方式传输数据,通信链路需重视信息安全问题,可采用自建虚拟专用网络(VPN)等方式实现。消防物联网建设侧重于管辖区域内系统前端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敷设网络的全覆盖,

11、对本区域内系统采集到的各单位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4.1.6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感知层)是系统的前端信息采集设备。系统在联网用户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处安装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通过数据接口与符合国标GB50440-2007 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连,实时采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信息、运行状态信息以及建筑消防水系统的监测信息,统一将信息解析、转化为国标格式,并远传给系统监控管理信息接入平台。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需要和用户视频监控系统联动,使监控中心在发生报警时及时获取报警位置的监控视频。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接收各级监控平台的远程查岗命令,实现对联网用户值班人员的查岗等功能。4.1.7 公共基础

12、信息系统是目前消防各单位已建立的各种消防信息系统,提供消防力量部署、道路消防设施分布、水源分布等各类消防基础信息。4.1.8 省级、城市消防大数据中心的开7发建设应具有独立性、兼容性和延展性;当某个城市消防大数据中心发生故障时,不得影响其它城市数据中心及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当省级大数据中心发生故障时,原则上不能影响各城市消防大数据中心的基础功能实现;省级、城市消防大数据中心建设应实现与各级消防部队现有的消防指挥体系交互对接的功能,并且应具有“独立运行”与“协同作战”的状态选择与切换功能;建设初期应考虑应满足全省消防安全事业不断深化的升级需求储备。 4.2 系统安全消防大数据中心安全应符合下列要

13、求:4.2.1 物理安全4.2.1.1 物理访问控制机柜应安排专人定期巡视,使用超 B 级及以上防盗级别锁具,钥匙由专人管理。核心机柜安装远程震动防盗报警装置,报警触发延时不超过 1s。如果装备机房,机房出入应安排专人负责,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4.2.1.2 防盗窃和防破坏本项要求包括:(1)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或机柜内;(2)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4.2.1.3 防火机房或机柜应设置灭火设备。4.2.1.4 防水和防潮本项要求包括:(1)严禁水管穿越机房;(2)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或机柜渗水。4.2.1.5 温湿度适应性(1)机房、机柜内设施在-20

14、,50摄氏度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2)机房、机柜内设施在 35-75%湿度条件下正常工作。4.2.1.6 电力供应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 压防护设备。84.2.1.7 断电保护(1)机房或机柜应设断电应急供电装置,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24 小时以上;(2)机房或机柜应设断电报警装置,断电报警时延低于 1 分钟。4.2.2 对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资源的访问应有身份认证和授权。(1)应启用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资源的访问;(2)应限制默认帐户的访问权限,重命名系统默认帐户,修改这些帐户的默认口令;(3)应及时删除多余的、过期的帐户,避免共享帐户的存在。4.2.3 建立网管

15、系统,设置防火墙,对计算机病毒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1)操作系统应遵循最小安装的原则,仅安装需要的组件和应用程序,并保持系统补丁及时得到更新。(2)应安装防恶意代码软件,并及时更新防恶意代码软件版本和恶意代码库。4.2.4 消防大数据中心的应用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4.2.4.1 数据库服务器应有容灾备份功能。4.2.4.2 监控平台应有火灾报警信息接收的应急备份功能。4.2.4.3 应有防止修改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等原始数据的功能。4.2.4.4 应有系统运行记录。5 基本要求5.1 联网用户5.1.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接入所在城市大数据中心;5.1.2

16、其它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或场所宜接入所在城市大数据中心;5.1.3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小单位、小场所有条件可接入城市大数据中心。5.1.4 联网用户应具备“第 6 部分系统设计”中要求的联网接入软、硬件基础条件。5.2 总体目标5.2.1 建立城市互联网+消防监控中心,提高城市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5.2.2 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随时监测联网单位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根据入网单位消防设施日常运行状态,为消防监管部门提供消防监督依据、火灾事故调查依据。95.2.3 构建消防运行大数据决策分析体系,实现城市消防运行的科学决策大数据应用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消防治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17、5.2.4 为社会单位建立具备实时精准大数据支撑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和单位内部的战时临时防火指挥体系,支撑消防热点、难点问题治理,促进消防事业发展,6 系统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省级、城市大数据中心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中,并应设置在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位;大数据中心周围不应设置电磁场干扰较强或其他影响数据中心正常工作的设备。6.1.2 系统联网容量和大数据中心间的通信传输信道容量、信息存储能力等,应留有30%以上的冗余。6.1.3 消防物联网使用的设备、材料及配件应选用符合 3C 认证等国家有关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6.1.4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联网用户的消防控制室

18、内。联网用户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部位。6.2 系统功能要求6.1.1 省级、城市消防大数据中心应符合 GB50174 的要求,具备下列功能: 6.1.1.1 数据多源汇聚海量数据的采集应用是大数据的首要前提, 消防大数据中心应能有效汇聚消防物联网、公共基础信息、城市其它管理单位数据、重点行业监控数据等多源异构数据,消除数据冗余,并建立多源数据间关联关系,实现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高度融合,实现海量基础数据源源到大数据平台的高效汇聚。6.1.1.2 数据分析处理消防大数据中心提供批处理、流分析、基于规则分析、实时分析等多种分析手段,深入挖掘消防多源异构数据所蕴涵

19、的深层信息,为消防工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分析结果。106.1.1.3 数据可视化消防大数据中心应具备良好的数据可视化功能。根据日常的可视化查询、统计、分析工作,能够构建用户定义的数据业务模型,并进行数据展示;具备“ 一张图”可视化指挥能力,将各类数据以全方位、多视角方式展示在消防 GIS 地图上,实现警情信息更精准、辅助决策更有力、作战全程更直观。6.2.2 消防物联网系统应符合 GB50440、GB26875 的要求,具有下列功能:6.2.2.1 报警监控。可靠接入联网用户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时采集火灾报警信息,及时准确地将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传送至监控平台,提高火灾报警的及时性、可靠性和准确

20、性。6.2.2.2 多系统接入。除具备接入联网用户火灾报警系统火警和运行状态信息外,还应支持接入消防水系统监测信息、电气火灾系统监测信息、消防设施 RFID 管理系统信息、消防视频监控联动视频等内容。同时联网监控系统,需要预留外设平台的信息入口,提高系统数据的共享能力,方便其他消防单位的数据采集。6.2.2.3 消防水系统监测(1)实时监测联网用户的高位水箱、消防水池的水位。系统可以自行设置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的阈值,一旦水位超出阈值,可以实现现场报警,并将报警信息传输至远程监控中心。条件具备的单位,可将室外消防水源同步纳入系统监测范围中。(2)实时监测联网用户消防主管网报警阀阀后压力值、末端放

21、水装置压力值、试验消防栓压力值,压力监测点位不得少于上述采集点。消防水系统最高压和最不利点低压参数数值除超范围预警外,应具备模拟量实时压力数值显示功能,系统可以自行设置监测点最高和最低压力的阈值,一旦水位超出阈值,可以实现现场报警,并将报警信息传输至远程监控中心。(3)实时监测消防泵的启停状态。(4)实时监测消防泵控制柜的手自动状态。(5)实时监测消防水源,消防水源监测的基础数据内容应当包括:水源所属的辖区部门、水源地理信息位置、水源的设置方式等基础信息,方便水源的管理。6.2.2.4 电气火灾系统监测实时监测各联网用户已经建设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实时采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电气火灾告警信息,及

22、时准确地将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传送至监控平台。116.2.2.5 消防设施 RFID 管理系统可通过 RFID 方式进行联网用户消防设施的信息化管理。所有信息可以集中到监控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各联网用户应能够自行管理。系统应自动实现消防设施状态信息的数据同步。6.2.2.6 消防视频的联动(1)感知层可以实现报警单位的相关视频的联动,通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将报警单位的相关视频自动传输到监控管理中心,用以火警的远程视频确认。(2)实现消防疏散通道的视频采集、压缩、传输功能,用以实现消防疏散通道远程视频监测和疏散通道占用、阻塞告警功能。(3)实现消防车道、扑救作业面的视频采集、压缩、传输功能,用以消防车

23、道远程视频监测和消防车道占用、阻塞告警功能。6.2.2.7 设施巡检。实时巡检联网用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设备运行故障,确认故障类型和故障状态;通知联网用户及时维修保养,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和运行率。6.3 消防大数据定义消防大数据是指消防灭火救援、消防监督以及与消防相关联等多个业务领域的数据集。6.3.1 用户信息数据用户编号、用户名称、用户权限、所属单位、联系方式6.3.2 消防保护单位信息数据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单位负责人、邮政编码、所属行政区域、建筑图纸、安全出口数量、消防车道数量6.3.3 消防支队信息数据支队编号、人员、地址、

24、消防车辆、地址、负责人6.3.4 建筑物数据建筑物的名称、地址、使用年限、火灾危险性、结构类型、建筑施工图纸6.3.5 消防水系统监测数据报警阀压力值、末端放水装置压力值、试验消防栓压力值、消火栓、水源编号、水源12名称、水源类型、水源状态等数据6.3.6 电气火灾系统监测数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电气火灾传感数据6.3.7 消防视频数据报警单位相关视屏监控数据6.3.8 消防设备数据设备编号、名称、所属单位编号、所属单位、安装位置、状态、巡检人、巡检时间、巡检频率、设备图片、备注6.3.9 巡检记录巡检记录编号、设备编号、部门编号、巡检人、是否正常、用户单位、巡检日期、巡检描述、设备图片6.3.

25、10 火灾信息数据起火事件、地址、报警方式、处理方式6.4 消防大数据使用规则从消防数据进入消防大数据平台开始,以数据被删除结束,整个过程主要包含数据收集、数据存储、数据使用、数据分发以及数据删除几个活动,即:1) 消防数据收集:使消防设备数据、单位数据、消防城市数据等消防相关数据进入消防大数据平台。2) 消防数据存储:将消防相关大数据持续存储在存储介质上。3) 消防数据使用:基于消防大数据该的分析、决策,以便更好地履行消防预警、消防事故排查、救援疏导等目标。使用的数据可以是组织内部持久保存的数据,也可以是以数据流方式接入分析平台的实时数据流。4) 消防数据分发: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将消防大

26、数据使用活动中数据、生成的报告、分析结果等分发给城市管理等其它系统。5) 消防数据删除:依据 6.4.5 删除原则,对不再使用特定数据时,可以删除该数据。不同活动之间可能存在数据流,从而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组织需要确保安全策略、规程和安全要求到位,满足大数据的安全保护要求。6.4.1 收集13收集活动包括消防大数据获取或创建过程,数据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a) 数据录入。通过人工方式将传统文档记录数据进行电子化。b) 通过传感器获取。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监测、电气火灾系统监测、消防设施RFID管理系统、消防视频监控系统等包含的智能传感设备获取的数据。c) 从其他组织获取数据。通过线

27、上或线下等方式获得公共基础信息系统的数据。d) 系统数据。消防大数据平台内部的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数据,以及各种系统、程序和服务运行产生的大量运维和日志数据等。收集活动的主要操作包括:发现数据源、收集数据、生成数据、缓存数据、创建元数据、数据转换、数据验证、数据清理、数据聚合等。6.4.2 存储数据存储指将数据持久保存在消防大数据中心平台,存储的数据包括采集的数据、分析结果数据等。存储系统可以是关系数据库、非关系数据库、分布式文件系统等,应支持对不同数据类型和数据格式的数据存储,且提供多种数据访问接口,如文件系统接口、数据库接口等。直到数据被删除之前,存储的数据均可被组织合规使用。消防大数

28、据平台能对存储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有效控制,需承担数据的管理责任。存储活动的主要操作包括:数据编解码、数据加解密、数据持久存储、数据备份、数据更新、数据访问等。6.4.3 使用利用数据预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可视化等技术从原始消防大数据中提取信息,形成有用知识,支撑消防预警、消防事故排查、救援疏导等消防大数据应用。数据预处理指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提取、转换和去噪等处理。数据去噪删除噪声数据,避免对分析过程产生不利影响。数据分析指从大数据中抽取有用信息或发现有价值的模式的过程。可视化指通过使用统计图、统计表、报告等多种方式展示数据的过程。使用活动的主要操作包括:数据查询、数据读取、数据索引、批处理、交互式

29、处理、流处理、数据统计分析、数据预测分析、数据关联分析、数据可视化、生成分析报告。6.4.4 分发数据分发将原始数据、处理过的数据、分析的结果等不同形式的数据传递给智慧城市等外部系统或内部的其他部门。分发的方式应采用统一标准的数据交换格式。数据分发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a) 内部部门间的数据交换;14b) 需要为外部系统报告,例如政府机关;c) 企业与企业间的数据交换、客户需要使用报告等;数据分发涉及的主要操作包括:数据传输、数据交换、数据交易、数据共享。6.4.5 删除删除指删除消防大数据存储平台上的数据及其副本。数据需要被删除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a) 为了减少数据泄露的风险。避免数据被不适当

30、的分发或使用。b) 删除不相关或不正确的数据。数据与最初使用目的不再相关,或数据不正确。数据删除活动的主要操作包括:删除元数据、删除原始数据及其副本、断开与外部实时数据流的链接。6.5 消防大数据应用6.5.1 设施巡检管理。提供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状态信息的管理,实时巡检联网用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动态更新其状态信息;及时发现设备运行故障,确认故障类型和故障状态;通知联网用户及时维修保养,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和运行率。6.5.2 信息查询。提供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管理等动态情况的信息查询功能。监控平台应具备通过手持终端 APP 或邮件的方式向指定

31、人员发送系统相关信息,相关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各子系统的报警信息与运行情况。同时联网监控系统的数据格式以及数据接口类型,需要采用目前通用的格式以及类型。消防设施物联网信息中心应能支持第三方的数据访问接口,其接口协议应符合本规程 7 的规定。(1)监控信息查询查询前端传感器和信息采集设备所收集信息。(2)建筑物信息查询查询建筑物的名称、地址、使用年限、火灾危险性、结构类型、建筑图纸等信息。(3)消防设施查询查询消防设施的当前状态,包括消防设施名称、状态、存放地点、维护状态、所属单位等信息。(4)火灾信息查询15查询火灾相关信息,包括起火事件、地址、报警方式、处理方式等信息。(5)用户查询对系统注册用

32、户进行查询,包含用户名称、注册时间、所属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6.5.3 平台数据可对多种消防数据进行分析及统计,展示。(1)能够统计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所拥有数据的数量及统计各数据的分布;能对基本设施、装备的巡检进行数字化记录,对水源,单位等记录详细位置信息等。(3)实现对全陕西省或区域内各类型火灾进行统计分析,对区域火灾的发生原因进行统计及分析,向该地区管辖部队提供统计分析结果。(4)平台应将数据库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提供辅助功能。6.5.4 移动终端 APP 管理系统(1)监控平台应具备互联网信息发布和手机 APP 客户端访问功能,系统可以为不同级别的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运营公

33、司、联网用户、维保公司的各类人员提供互联网和手机APP 数据信息服务。(2)移动终端 APP 管理系统数据包含消防队伍、器材装备、消防车辆、消防水源、单位信息、灭火预案、部队管理信息、火灾及灾害事故信息等,平台提供对各类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包含数据的录入、编辑、统计、后台备份等功能;信息组织形式包含文件及数据库,对于文件及数据库需提供相对应的管理系统;数据设计结合数据安全性。6.5.5 火警智能研判监控平台应支持将联网用户消防报警系统的报警信息、消防水系统的运行状态以及消防各类系统的其它状态信息进行综合智能研判,通过科学的数据模型和严密的数据算法,为消防管理部门提供有力的火警智能研判手段。6.

34、5.6 消控室值班查岗监控平台应具备联网用户消控室人员查岗模块,监控管理中心值班人员可以设定手动或自动对联网用户消控室值班人员进行在岗查询(定时查岗+随机查岗) 。具备条件的联网用户在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时,应能够自动连接该联网用户消控室的摄像头,并在计算机屏幕中显示视频图像供中心人员查看,同时对视频进行存储,作为管理依据保存。6.5.7 GPS 全网校时监控平台应设有统一的时钟管理模块和 GPS 校时服务器,系统运行时间日误差不大于20ms,可每日对照北京标准时间进行自动对时校正。6.5.8 动态服务。16联网用户运用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

35、落实岗位责任制,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实时掌握单位的火灾报警信息和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和设备故障,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6.5.9 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数据模型建立与数字化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通过三维建模技术与采集信息同步联动方式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数据模型与数字化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应建立完善二维平面模型与采集信息同步联动方式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数据模型与数字化应急救援预案,有条件的宜分阶段逐步建立三维模型与数字预案。 (1)通过权限设置,允许用户将消防重点单位、其他场所的基本信息(信息包括文字以及图片,具体内容

36、为:单位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联系人、单位基础数据等)录入系统,同时实现自动获取与手动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准确获取单位地理位置,确保单位信息的真实性。(2)允许用户在获得权限后,通过单位的类型以及辖区等不同的检索方式进行搜索以及信息的查询,同时实现附近水源的查看、户籍化系统的查询,并按照不同的需求进行统计,便于针对某个区域火灾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信息获取。(3)单位信息完善后,允许用户在获得录入权限以后,对单位开展演练活动的基本情况(文字、图片)进行录入。同时,允许用户查询单位演练记录的基本内容,了解单位的消防演练情况以及单位的消防素质,保证了社会单位消防能力的专业性。(4)预留消防监控摄像头接口,将社

37、会单位消防控制室以及重要场所的实时动态信息,通过视频的方式展示出来,确保了社会单位信息的真实性。(5)通过平台的管理系统,允许管理员对用户设置消防预案的查询,演练记录的录入、查询、修改的权限,保障了预案信息的安全性。(6)允许用户在获得权限后,通过消防预案的类别、名称以及辖区等模糊查询方式进行搜索实现信息和演练记录的查询。(7)通过权限设置,允许用户将单位预案的演练记录(信息包括文字以及图片,具体内容为:单位名称、地址等)录入系统,确保预案演练记录信息的真实性。(8)当某一单位预案录入不当或者预案废除时,以及某一预案的演练记录需要废除时,允许管理员通过后台将其信息删除,保证了 消防预案的准确性

38、。176.5.10 灭火救援管理应用6.5.10.1 火灾及灾害事故救援指挥调度系统。对现场指挥提供辅助,将现场情况以图文、语音及视频形式上传,实现现场处置预案制作功能,可实时调配车辆、人员及装备至事故现场。(1)将事故信息保存至数据库,信息包括图文、视频及语音。现场快速制作处置预案,包括消防车辆停靠位置、人员攻坚位置等灭火救援力量编成情况。现场预案可在移动设备或 PC 端上编辑并实时推送。(2)指挥中心可在 PC 上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结合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情况进行车辆、装备及人员的调配。(3)现场官兵根据事故现场的实时情况,上传语音、视频及图文信息。语音及视频格式需兼容 PC 及移动设备,可

39、考虑 MP3、AMR、MP4 等格式。(4)事故现场情况需设定访问权限。只有被赋予权限的用户可查看该事故现场数据或录入数据。(5)指挥中心可实时调度卫星站、微型站至火灾现场进行火灾救援。(6)实现对不同等级火灾事故和灾害事故的预警推送功能。(7)接到报警后,允许管理员根据了解信息自定义灾情状况,系统生成情况信息,同时允许管理员结合现场情况了解灾害发展趋势后,及时修正灾情现场信息。(8)根据调配人员的实际需要,允许管理员针对级别的人员设置查看或者录入权限,确保管理员以及前往救援现场的官兵,实时了解现场情况,同时保障了信息的安全性。(9)允许管理员或拥有权限的用户,对以往发生的火灾进行查询及统计,

40、便于针对某一建筑或者某个区域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展开。6.5.10.2 社会联动管理系统(1)允许管理员将社会联动单位信息、社会物资储备信息、社会专家信息等基础情况(包括图片以及文字)的数据录入平台,方便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够快速的调用信息,保证了信息查询的高效性以及调配过程的有序性。(2)通过管理人员设置权限后,允许用户查看应急联动的各项信息,同时可以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统计,确保消防社会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以及在处理灾害事故过程中信息查询的便捷性。(3)在部分信息有误差或者变动时,允许管理员根据实际信息对数据进行删改,保障了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18(4)在管理员添加灾害事故信息后,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结合

41、数据库中的基础数据,智能匹配专家库中的专家,并将专家信息推送给管理员,保证了专家到场时间以及救援方案的可行性。6.5.10.3 区域联防系统平台应实现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卫星站、微型站的六级联防,实现物资储备、应急联动单位及专家的查找,实现资源的合理智能调配。(1)各部队可通过对下级队伍人员、器材装备及车辆进行调配,合理分配区域资源。调配信息实时推送至移动端设备。(2)实现对本单位、上下级部队物资、应急联动及专家的查找,可根据查找结果调配相应资源。(3)根据火灾及灾害事故情况智能匹配专家库专家,并将专家信息推送至指挥中心。(4)允许管理员实时调度辖区现役站、卫星站、微型站中的官兵前往灾害现

42、场,同时对下级队伍人员、器材装备及车辆进行调配,确保现场处置的安全性以及有效性。6.6 消防大数据中心安全要求6.6.1 消防大数据中心运维安全1) 制定并实施系统配置管理规程,建立系统配置管理组织结构,明确配置管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如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系统安全员、系统审计员、数据库管理员等角色。2) 依据业务需求和管理对象,规定配置管理的审批、操作和审计流程,如主机配置项、网络配置项、应用服务组件配置项等系统配置标识及内容配置与变更有关活动。3) 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大数据系统安全功能基线配置清单,制定日常配置检查内容清单,并按照最小特权原则对大数据系统安全功能进行必要的配置。4) 按

43、照大数据服务水平协议,对大数据系统中所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的配置项进行参数设置,记录并维护大数据系统当前的安全配置信息。5) 按照所采购软件使用与限制策略和对软件使用的授权规则,禁止或限制使用大数据系统特定功能、端口、协议或服务。6) 明确需要定期变更的受控配置列表,并定期对大数据系统的病毒库、入侵检测规则库、防火墙规则库、漏洞库等 与信息安全相关的重要配置项进行更新。197) 审查所提交的大数据系统受控配置的变更事项,根据安全影响分析结果进行批准或否决,并记录变更决定。8) 限制系统开发方和集成方对生产环境中的大数据系统及其硬件、软件和固件进行直接变更,并对配置和变更动作进行审计。9) 在实施

44、配置或变更之前,对受控配置项和变更项进行测试、验证和记录,对系统变更项进行分析,以判断该变更事项对大数据服务安全带来的潜在影响。10) 监控配置项设置参数的变更,合理启用安全设备的监测、预警及防护等功能。11) 提供应对未授权变更有相关响应措施,包括:更换有关人员,恢复已建立的配置,或在极端情况下中断受影响的信息系统的运行等。6.6.2 系统备份与容灾1) 根据业务目标和整体安全策略建立系统容灾备份策略和规程,支持大数据使用者制定自身的系统和数据备份策略。2) 设立系统灾难备份恢复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及人员需求,参与人员至少包括由业务、技术、后勤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涉及灾难恢复规划建设、运

45、行维护、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等各阶段工作所需的人员。3) 根据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业务战略目标,评估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面临的灾难风险,明确灾难恢复需求、恢复策略,并划分系统的灾难恢复能力等级,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灾难备份规划。4) 结合系统运行状态实际情况开发包括灾难恢复范围和目标、灾难切换规程、灾后重续运行操作指引、各系统灾难切换操作手册,并定期组织灾难恢复预案的教育与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知预案,培训后保留培训的记录。5) 具备异地系统与数据备份系统,并定期对系统和用户数据进行远程备份。6) 定期进行系统灾难恢复演练以证明系统灾备方案有效性,根据演练情况修订灾难恢复预案。7) 制定措施,及时将大数据服

46、务系统和相关数据面临的风险信息告知用户6.7 系统性能要求6.7.1 城市大数据平台存储容量10PB,对外网络带宽接口1000Mb。6.7.2 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到城市大数据平台接收显示的响应时间20不应大于 5s。6.7.3 城市大数据平台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之间通信巡检周期不应大于 2 小时,应支持动态设置巡检方式和时间。6.7.4 省级大数据中心平台数据存储容量100PB, 对外网络带宽接口1000Mb;与城市大数据平台连接的网络带宽1000Mb。6.7.4 省级大数据中心和城市大数据中心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等记录应备份,其保存周期不应小于 3 年。当按

47、年度进行统计处理时,应保存至光盘、硬盘、磁盘阵列等存储介质中。6.7.5 视频、录音文件的保存周期不应少于 1 个月。6.7.6 大数据中心平台应采用分布式模块化设计,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相关模块进行完善和扩容。6.7.7 大数据中心平台应按照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的要求进行软硬件系统设计和配置,数据库服务器应采用双机热备+异地备份模式,数据采集服务器应采用主从备份模式。6.7.8 大数据中心平台与其他系统传输装置之间应支持双模备份传输方式工作,在主通讯链路出现故障情况下,应能在 20s 内启用后备链路。7 平台接口定义采用基于 HTTP 的 XML 消息的标准,适用于消防大数据中心平台

48、的接口开放定义。7.1 接口格式描述使用 REST 协议的 Web 服务模式,接口的形式主要分为 url 和请求参数两个部分来定义。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服务的请求 url 模式为:https:/sitename/modulename/?&version =1.0&user=user_name&signature=UQIDWJNWVNQ&service=_name &action=methodname ¶mters其中 sitename 为接入层服务主机的域名或者 IP 地址,modulename 为每个应用的功能模块名称,service_name 表示具体的服务名,version 表示服务的版本号,user 表示调用的用户名,signature 表示认证后的数值签名值,action 表示调用的操作名,可取值为监控信息查询 jkxx_cx、建筑信息查询 jzxx_cx、消防设施查询 xfxx_cx、火灾信息查询hzxx_cx、用户信息查询 yhxx_cx 等。217.2 请求和相应消息格式描述针对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服务请求中携带的参数和返回结果的数据格式进行规定。所有的请求和响应采用XML进行描述,请求的参数包含在内,响应的结果包含在内,依据服务功能的不同,携带内容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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