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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古城怡园历史保护区规划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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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 1 页 共 10 页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则1-0-1 为确保苏州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得到切实的保护,为使保护区内的各项实施管理工作能科学、合理、有效进行,而提供技术立法依据,受苏州市规划局的委托,特制定本规划。1-0-2 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制定,符合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1-0-3 本规划所指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范围是景德路以南,干将西路以北,新春巷以东,人民路以西。面积约为 16.08ha。1-

2、0-4 本规划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规划、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执行,如有重大调整,修订本,须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二章 规划原则和目标第一节 规划依据2-1-1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1-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1-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1-6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1-7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1-8 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 、 苏州市城市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暂行规定2-1-9 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性修复整治消防管理办法2-1-10

3、苏州市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试行)2-1-11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2-1-12 苏州古城 25 号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1998)第二节 规划原则2-2-1 原真性:保护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价值的真实的历史原物,保护其所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2-2-2 整体性: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整体格局和风貌,保护区内所有历史文化遗存及其所属的环境,保护全面的物质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存。2-2-3 可读性:保护不同历史时期遗存的反映其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的各类文化遗产。2-2-4 可持续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长期的的事业,要实现社会、环境、经济和文化效益的统一发展。第三节 规划指导思想2

4、-3-1 全面保护区内古典园林;保护修复文物古迹、古建筑;保护河道、街巷空间格局;保护具有代表性的近代建筑。2-3-2 注重整体功能和环境提升,延续古城风貌特色,完善内部功能。2-3-3 按照传统街巷肌理组织交通,保持区内原有格局,疏解人口密度,完善消防等市政设施,改善居住条件。2-3-4 合理组织旅游景点和线路,展示历史文化保护区独特风貌,以保护带动旅游和社区的发展。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 2 页 共 10 页第四节 规划目标2-4-1 保护纲领:保护街区风貌,整治历史环境,延续历史文脉,重现街区价值。2-4-2 保护历

5、史文化保护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2-4-3 保护区内真实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持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原真性,使其成为城市发展历史的见证。2-4-4 整治区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使其成为保持传统特色的文化居住社区。2-4-5 合理利用区内历史文化资源,发展有文化内涵、高品质的第三产业,使其成为具有独特文化景观的城市活力地带。2-4-6 规划街区性质:以古典园林为依托,具有苏州独特文化和历史特点商业服务、休闲旅游综合街区,间有部分居住功能。第三章 保护等级与范围第一节 文物古迹3-1-1 区内两处省级文保单位(怡园、曲园) 、四处市级文保单位(鹤园、听枫园、铁瓶巷任宅、过云楼)

6、 、四处控保古建筑(吴云故居、庞氏居思义庄、潘奕隽故居、方志馆)根据苏州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的保护范围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3-1-2 区内现有古井、砖雕门楼等传统构筑物根据苏州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进行保护。第二节 历史文化保护区3-2-1 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划定分为两个等级: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3-2-2 核心保护区由三部分组织:重要的文物古迹、主要街巷视线所及范围的建筑物、传统建筑群落以及连接上述建筑物的视线所及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所共同组成区域。3-2-3 核心保护区的保护范围为西至斑竹巷、永定寺弄、庆元坊(南段) ,南至金太史巷、干将西路,东至人民路、庆元坊(北段)

7、、神道街、曾家弄,北至曲园以北30 米、弹子巷,用地总面积 4.47 公顷。3-2-4 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区的“背景”地区,广义地包含了自然环境“背景” 、历史环境“背影”以及视觉“背影” 。其具体划界原则为:考虑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的完整性;考虑由主要景观视点向四周眺望时景观的完整性;结合道路、河流等明显的地理标志,兼顾行政管辖界限。3-2-5 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为东至人民路,西以庆元坊、永定寺弄、斑竹巷一线为界,南至干将西路、金太史巷,北至曲园以北 30 米、马医科,总用地面积 2.89 公顷。第四章 土地使用规划第一节 规划构思4-1-1 保持原有的街巷格局,继承苏州传统建筑特色,核心区

8、内应体现清末民初时期的整体街巷风貌。4-1-2 搬迁工厂和部分单位,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增加商业以及为旅游业配套的用地。4-1-3 根据保护等级范围,采取不同方式确保总体风貌的协调。4-1-4 完善道路交通体系,从发展传统商业文化和旅游事业的角度出发合理布置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 3 页 共 10 页停车场地。4-1-5 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4-1-6 充分挖掘本地区的功能潜力,紧紧围绕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旅游城市的特点,充分利用区内古典园林散中及紧靠观前商业中心的优势,大力发展商贸及旅游事业,给古老的街区注入新的活力。

9、第二节 用地调 整规划4-2-1 全面保护怡园、曲园、鹤园、听枫园四处古典园林和其它文物古迹,修缮潘奕隽故居,迁出文保控保古建筑内现有居民。4-2-2 保留草桥中学和马医科小学,并局部扩大完整,搬迁怡园幼儿园。4-2-3 保留沿人民路商业建筑(包括一百、上海虹桥、苏宁电器、冠芝霖手机城、联通、邮电局、干将路管理处) 。保留方志馆、滑稽团、歌舞团、友邦大厦、墙改办。保留沿嘉余坊、庆元坊两侧新建商业建筑。4-2-4 拆除神道街以东、长安弄以西所有建筑,调整为商业,同时在该区域内设置一处集中绿地,神道街以西区域结合潘奕隽故居的保护修缮,调整为家居式旅馆。沿景德路布置沿街商业店面。神道街北端正对城隍庙

10、位置设一处开放式广场。4-2-5 保留庆元坊两侧现有住宅,修缮大洋百货西侧破损民居建筑,使用性质调整为商业。 4-2-6 搬迁电器原件一厂,调整为以传统民居形式为主的居住区。 4-2-7 改造电器原件一厂至永定寺弄范围内破旧民居,新建建筑应维持原有传统民居形式。4-2-8 拆除斑竹巷、永定巷弄西侧现有居住建筑,改建成条状街坊绿地,沿景德路区域新建部分商业店面,保留并整饰马医科菜场。4-2-9 结合改造地块,拓宽部分街巷,以满足交通和消防要求。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5-0-1 区内主次干道(人民路、干将西路、景德路)和交通匝道(嘉余坊、庆元坊南段)保持现有宽度和线型。5-0-2 保护马医科(西段)

11、 、庆元坊(北段) 、韩家巷、宜多宾巷、弹子巷、怡园里和仁德坊等传统巷弄。5-0-3 拓宽新春巷至 10 米,使其与南北端的王天井和西美巷保持交通贯通一致。5-0-4 适当拓宽斑竹巷,拓宽打通永定寺弄至干将西路部分路段,宽度控制在46 米。5-0-5 拓宽马医科(东段)至 810 米,神道街至 8 米,长安弄至 68 米,在长安街至神道街范围内增加两条 8 米宽的支弄。5-0-6 一百商厦西侧地块设地下停车场,沿人民路和景德路增设地下人行通道,以加强本街区与观前商贸区以及景德路北部商业区的交通联系。5-0-7 区内巷弄路面材料应采用传统的条石或块石铺砌。5-0-8 区内街道巷弄应采用历史上原有

12、的名称。第六章 建筑的保护与整治本着保护街区建筑风貌和空间格局的原则,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对街区内的建筑单体提出 7 种保护与整治模式。6-0-1 保护针对文物保护单位、控制保护建筑及其他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保持原样,以求如实反映历史遗存。6-0-2 改善针对一般历史建筑。原有建筑结构不动,局部修缮,重点对建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 4 页 共 10 页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配备厨卫等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6-0-3 保留针对与传统风貌无冲突的一般建筑。建筑质量较好,予以保留。6-0-4 整饰针对与传统风貌有

13、一定冲突的一般建筑。建筑质量尚好,但近期难以立即拆除,对其暂时保留,对外观加以整修改造。包括降层、平改坡、更换外饰面、屋顶等。6-0-5 重建针对与传统风貌冲突较大的一般建筑和建筑质量极差的建筑。拆除后按保护规划要求重新建造,与传统风貌协调。6-0-6 拆除针对与传统风貌冲突较大的一般建筑、建筑质量差的建筑、临时或违章搭建的建筑、以及道路梳理需要拆除的建筑。拆除后规划为开放空间、恢复庭院空间或道路用地。街区建(构)筑物保护与整治模式文物古迹 其他一般建构筑物分类 文物保护单位控制保护建筑历史建筑 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建构筑物与历史风貌相冲突的建构筑物保护与整治模式 保护修缮 保护修缮 改善 保留

14、整饰新建拆除建筑保护与整治比例表保护与整治模式 建筑面积(万 m2) 比例()保护 20265 9.6改善 10235 4.9保留 118388 56.4整饰 6676 3.2拆除 8922 4.2重建 45547 21.7总建筑面积 210033 100第七章 建筑高度控制7-0-1 由于世界文化遗产怡园的特殊重要性,规定在怡园内不得看见保护区内任何其他建筑。7-0-2 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内的文保和控保建筑应保护原状,维持建筑原有高度。此范围内风貌建筑维持现有高度,一般建筑及新建建筑檐口限高 6 米。7-0-3 历史文化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历史建筑维持现高,一般建筑及新建建筑檐口限高 6 米。7

15、-0-4 沿景德路新建建筑檐口限高 12 米,建筑限高 15 米,并注意与曲园、城隍庙等文物古迹的协调关系。7-0-5 沿人民路及干将西路现有建筑维持现高,新建建筑檐口限高 20 米,建筑限高 24 米。第八章 人口容量控制8-0-1 规划区现状人口 3118 人,1132 户。8-0-2 规划区规划人口 940 人,315 户。第九章 空间景观规划第一节 街巷空间规划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 5 页 共 10 页9-1-1 对区内至今保存着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和空间格局的传统街巷,需严格控制,予以保护。9-1-2 规划严格控制

16、的传统街巷有:马医科、庆元坊、韩家巷、宜多宾巷、神道街、怡园里、仁德坊、斑竹巷、永定寺弄、新春巷、金太史巷。9-1-3 禁止在受保护的街巷内进行任何破坏街巷空间连续性、改变街巷空间尺度的建设活动。禁止在其中建设大体量建筑或采用不协调的建筑形式。居住型街巷应保持其宁静亲切的居住氛围,禁止任意破墙开店。新建建筑必须符合形态高度等风貌要求。鼓励采用传统的材料和形式铺砌路面。鼓励绿化、种植和环境整治。9-1-4 除上述严格控制的传统街巷外,其余街巷的建设活动应以交通梳理为主,保持现状空间尺度关系,并服从整体风貌保护要求。9-1-5 规划街巷是以满足交通要求而选定的,规划要点详见道路交通规划章节。两侧原

17、有建筑应尽可能保留,两侧新建建筑应满足建筑限高要求。9-1-6 对于沿街开设商业服务设施应严格遵从用地规划的要求,对商业建筑店招、门窗、雨棚及地面管线均应作出统一规定,鼓励特色经营。第二节 节点空间规划节点空间主要指街巷交汇节点、街头绿地节点、交通转换节点。9-2-1 街巷交汇节点。保持现有街巷交汇方式,将视线所及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进行整治、拆除,或用修景等方法遮挡处理。9-2-2 街头绿地节点。街头绿地的设置应利用现有空地及拓宽街巷所拆除的空地。绿化形式应园林化,对周边建筑应进行立面整治。9-2-3 交通转换节点。交通转换节点主要指公交站台及停车场,公交站台可沿用现有园林式站台样式。公共

18、停车场应进行视线分割处理,通过建筑、景墙、花坛、树木、景廊、特色地砖的综合运用,避免视觉空白化。第三节 庭院空间规划9-3-1 结合建筑的保护整治,完善传统民居庭院空间的序列性、完整性、私密性以及宁静、简朴的氛围。9-3-2 对庭院内的铺砌材料、植被、空间尺度和分隔进行整理,使其恢复到建造之初的样式。9-3-3 对于私家园林的恢复应有真实的历史遗迹可寻,有可靠的历史依据可查,并有相当的历史渊源和知名度。第十章 绿地系统规划10-0-1 完善区内绿化系统,加强公共绿地、街坊绿地、园林绿地、庭院绿地、墙面绿化等多层次绿化建设。加强沿街、沿河绿化带的建设,与块状绿地搭配,作到点、线、面相结合。10-

19、0-2 以保护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为原则,以改善激活街区为目标,设置神道街和新春巷两处集中绿地。10-0-3 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整治庭院空间,提倡庭院空间的绿化布置,提高庭院绿化率。10-0-4 注重区内树种和其他植物的搭配,多种植传统树木花草,营造与街区相宜的绿化环境氛围。10-0-5 严格保护街区内登记的古树名木,10 年树龄以上的树木不得砍伐。10-0-6 区内改造的居住用地绿化率不得低于 25%,公共设施的绿化率不低于30%。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 6 页 共 10 页第十一章 旅游规划第一节 景点规划规划根据现有

20、旅游资源及游客情况共分三个旅游景点等级。11-1-1 一级景点主要为 4 处古典园林和 2 处市级文保单位,分别为怡园、曲园、鹤园、听枫园、过云楼和铁瓶巷任宅。11-1-2 二级景点主要为 4 处控保古建筑,分别为吴云故居、潘奕隽故居、庞氏居思义庄(绣园)和方志馆(听枫园东侧) 。11-1-3 三级景点主要为歌舞团和滑稽园(怡园西侧) 。三级景点主要作为一级景点的辅助旅游项目。第二节 旅游线路组织11-2-1 街区共设 3 处主要旅游观赏线路出入口,分别位于嘉余坊东(人民路) 、庆元坊南(干将西路)和神道街北(景德路) 。11-2-2 形成庆元坊、神道街和嘉余坊为主的“卜”字形旅游线路,另外辅

21、以马医科和韩家巷作为向其它景点的联系线路。第十二章 市政设施规划12-0-1 给水规划规划用水指标为;居住建筑人均生活用水指标为 250 升/人日;公共建筑 15 升/m2日(建筑面积,下同) ,市政及未预见用水以上述总用水量的 15%计。本区总用水量约为 630 立方米/日。主要进水管道为现状设在人民路西侧的 DN600 城市给水管及景德路、干将路的DN300 给水管。地块从上述三处接水,保证供水的可靠性。本区的给水主干管在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形成环网,以保证供水安全;然后由枝状支管通至每个地块内部,重点地块内也形成支管环网;最后由接户管接入各用户。给水管干管管径为 DN300DN200,

22、支管管径为 DN150DN100。12-0-2 排水规划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1、污水本区污水以生活污水及公共设施污水为主,本区污水总量以总用水量的 80%计,则总污水量约为 450 立方米/日。规划基本上宜多宾巷为界,分为南北两个片区排污,南片区通过南北向的新春巷、庆元坊污水干管(URVC 管) ,排入干将路城市污水管。北片区利用南北向新春巷、斑竹巷、神道街、长安弄将地块内部污水接入景德路 DN600 城市污水主干管,街区内排出的污水全部纳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街区内污水管道系统为建筑内污水出户管组团或深宅大院内污水支管东西向街、巷污水管道南、北向片区污水干管。2、雨水雨水量计

23、算采用苏州市暴雨强度公式:q2887.45(10.7941LgP)/(t+18.8) 0.81式中 q设计暴雨强度(L/s.ha)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 7 页 共 10 页p-设计重现期(p=1)t=降雨历时(min) ,ttl+t2tl地面集水时间,取 tl10minm延缓系数,暗管取 m2暴雨流量公式:q166.7i QFq(综合径流系数 0.7)雨水管网充分利用原有的下水管道,采取分散布置,就近排放的原则,部分有条件的道路下设盖板雨水渠或雨水管。庭院、组团内部铺装采用透水材料,雨水主要由渗入地下来解决。12-0-3

24、 供电规划本区采用负荷密度法进行电量预测,负荷密度的确定综合参考当地用电水平和其他地区相关规划标准。供电用地负荷密度指标为:居住建筑 4kw/户;公共建筑 50W/m2(建筑面积,下同) ;则本区最大装机负荷为 4500kw。取综合同时系数 0.7,则本区的总供变电容量约为 3150KVA。本区的主要供电电源为干将变电站。根据用电容量计算及用地划分,本区共设置 2个 10KV 变配电站,10KV 变配电站(变压器)设置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独立的变电房,附设于楼幢户内或装配式变电箱等形式。各变电站各有 2 台主变,单台变压器容量选用A800KVA1000KVA。10KV 电力线路根据现状沿本区内主

25、要道路布置,规划采用地埋方式。低压电力线由变配电站(变压器)出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本按原有架空线的走向地埋敷设。12-0-4 通信规划本区电话规划的标准为:住户电话 1.5 门/户,公共建筑电话 50m2/门(建筑面积,下同) ,则本区共需约 1750 门电话。本区的电话业务由市区电信局负责,区内规划户外电话交接箱 2 个。现状电话线路分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 2 种,规划现状线路全部入地管道埋设,并在线路不完善的地段进行扩展和完善,逐步形成完全覆盖的电话网络。本区的有线电视节目由市区广播电视中心负责,规划有线电视入户率达 100%。电信电缆在布置线路时全部采用地埋管道,有线电视线路与电话线路

26、平行敷设,占用其中 12 个管孔,不再另设管位。12-0-5 管线综合规划规划在道路下铺设给水、污水、雨水、煤气、电力、路灯、邮电、有线电视 8 种管线,综合考虑管线的设置。为弥补局部路段管线水平间距较小的问题,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尽可能减少管线种类,减小管径,考虑采用以下技术措施。1、管线容量按规划设计的同时,必须适当超前,尽量留有余地,确保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不需扩容换管。避免重复开挖路面。2、选用质量优异、稳定可靠的管材,如给水采用球墨铸铁管及其管件,污水用UPVC 管,电缆采用加套管保护。3、精心施工,严格保证工程质量,避免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致使开挖路面返工。4、雨水管与污水管都属排水

27、系统,如两种排水管都要设置,可考虑雨水管在污水检查井穿过,或污水管在雨水检查井中穿过,以减少两种管道的水平距离。根据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殊要求及上述技术措施,作出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管线水平间距和不同宽度道路地下管线布置方案图。12-0-6 环卫设施规划重新布局垃圾站点,确保历史文化保护区主要道路景观,规划建公厕 2 座。 ,垃圾箱可考虑采用半地下式等减少对环境景观影响的形式。第十三章 消防规划13-0-1 按消防责任面积测算,由古城区因果巷消防站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任务。平江区政府或历史街区管委会应在区内建立志愿消防队及其它义务消防组织,并按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手提泵、简易消防车等消防器材

28、和设备。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 8 页 共 10 页13-0-2 防火分区主要依靠巷弄进行分隔,防火分区面积应控制在 1200m2以内。部分相连的防火分区则利用建筑的高低和山墙进行分隔。13-0-3 主要的消防车通道为新春巷、斑竹巷、永定寺巷、庆元坊、嘉余坊、马医科(东部) ,通道宽度均在 6 米以上。区内其它巷弄主要为消防人员通道,并应保持全天候畅通。13-0-4 消防车通道内按 60 米间距布置消防栓。其它巷弄沿街布置壁式消防水栓,间距宜为 50 米,并配备消防水带和水枪。13-0-5 消防用水与居民生活用水共用同一管

29、道,城市消防水量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二次计算。13-0-6 新建及修复建筑的承重构件、楼梯宜用符合规范的耐火材料或作防火处理。两个外部出口的距离应控制在 70 米,单向走道尽端房间至外部出口的距离应控制在20 米以内。13-0-7 底层商场二层以上住人的建筑,其住宅楼梯应单独设置。13-0-8 区内建筑面积大于 600m2的建筑应设置室内消防栓。13-0-9 区内砖木结构的重要建筑宜设置简易自动喷淋设施。13-0-10 修复后作为旅馆、饭店、商店等使用且建筑面积大于 1200m2的公共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淋设施。13-0-11 区内公共建筑均应按标准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每户民居也应配置至少两个灭

30、火器。13-0-12 区内建筑使用的电气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线径、用电负荷应与建筑的使用性质相匹配,发热用电器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13-0-13 区内燃气的使用,应采用集中供气方式。第十四章 发展分区与建设时序第一节 发展分区根据区内各地块的保护发展条件,规划将保护区划分为 2 个历史区(怡园历史区、曲园历史区) ,1 个发展区(一百发展区)和 1 个保留区(草桥中学保留区) 。14-1-1 怡园历史区:以怡园为中心,重点保护好怡园、过云楼、铁瓶巷任宅、方志馆以及滑稽团和歌舞团内古建筑。保留沿人民路已建商业建筑。其它建筑以整治为主。14-1-2 曲园历史区:以曲园为中心,重点保护好曲园

31、、鹤园、听枫园、绣园、吴云故居和潘奕隽故居。整饰风貌障碍建筑,增加街头绿地,形成体现本街区特色的私家园林密集区。改建民居应保持传统样式,并增加部分园林式住宅。14-1-3 一百发展区:利用紧靠观前商业区的优势,以一百为中心,大力发展商贸业。马医科以北地块可统一开发,作为步行商贸区,增加地下停车设施。14-1-4 草桥中学保留区:保留并扩大完善草桥中学用地,沿新春巷设置街头绿地。新建建筑应注意与周边历史建筑协调统一,原有风貌障碍建筑应作修景处理。第二节 建设时序规划分三期实施区内各项保护及建设工程。14-2-1 一期工程:一百扩建工程;沿景德路地块改造工程;潘奕隽故居修缮为家居式旅馆。14-2-

32、2 二期工程:电器原件一厂及西侧居住地块改造工程;草桥实验中学扩建工程。14-2-3 三期工程:沿新春巷景观绿化工程(包括菜场整饰)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管理措施第一节 管理措施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 9 页 共 10 页15-1-1 加强历史街区保护的领导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并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市、区政府直接领导,负责历史街区及相关区域的保护管理协调指导工作。规划、建设、文化、计划、土地、财政、环境保护、旅游、水务、交通、公安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具体保护与建设

33、管理工作。15-1-2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依法加强管理颁布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对街区严格进行科学管理,明确各级保护范围内所有建设活动均要求按法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深化街区各主要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街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必须经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同意。制定坊规民约,约束自发无序的建设行为,提高居民保护和热爱遗产的意识。15-1-3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街区保护、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论证,提出意见,监督保护规划的实施。鼓励公众参与,及时反映和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有关街区保护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并预测保护发展的各种动态,有效的

34、了解和把握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损坏历史文化街区的行为。15-1-4 加强文化遗产管理,建立文化遗产保护档案逐步建立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档案,对文物古迹、控制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建立详细的保护档案,分等级,运用计算机进行跟踪管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15-1-5 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教育基地挖掘、整理并建立吴文化展示体系,用作民俗旅游、文化研究、保护交流等。建立青少年文化遗产教育基地,培养未来的遗产保护传承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以保护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为研究课题,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的学术交流。15-1-6 建立民间保护组织成立街区保护协会,由业主、管理部门、文化

35、团体、专业人员和热心文化遗产保护的人士等参加。主要职能为反映街区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和意见;遵照各项保护规章采取自律行为、互相监督;积极筹措保护资金,监督保护专项基金的使用;组织开展有关保护政策咨询、文化交流活动。15-1-7 培养稳定的街区保护管理人员和古建筑修缮队伍对街区保护管理人员实施定期培训制度,培养稳定的技术管理队伍,保证街区的保护性建设按规划要求进行。同时,对参与古建筑修缮的设计施工队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古建筑的修缮在专家指导下进行。第二节 政策建议15-2-1 文化遗产保护为全民责任,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树立和强化全民保护意识。鼓励热爱文化遗产保护的公民居住在历史街区。15-2-2

36、正确处理政府意志、专家意见、居民意愿三者的关系,促进形成政府理性执政,专家中肯建议,居民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15-2-3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是公益性行为,而非开发性行为。政府应是街区保护的主要责任者和社会经济效益的重要受益者。15-2-4 资金方面应采用多种模式,开辟多种资金来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市场动作的方法解决部分资金和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问题。15-2-5 制定历史街区拆迁的特殊政策,既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又有利于历史街区保护实施的整体利益。15-2-6 鼓励小规模、渐进式的保护与整治方式。政府设立专门贷款或补贴,鼓励在符合保护规划的前提下的业主自修,对凡无力自修和对历史建筑置之不理的业主,则由政府收购或置换房产。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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