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施放气球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切实加强施放空飘气球的安全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根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规定,朱*是施放气球的实施部门,与普洱市今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施放气球服务,并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一、施放气球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二、手持气球及在闹市区、城镇和其他人口密集区域内施放的气球,必须充灌非易燃易爆气体,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还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经批准施放的气球,施放单位应当将批准编号和施放单位名称,分别标明在球体及其悬挂物上。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 150 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 50 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超过地面 50 米的,或施放地属于飞行管制区域的,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施放系留气球必须确保系留牢固,已施放的气球必须在批准的施放时间内安全回收。一式二份,安全生产单位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安全生产单位(盖章)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