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财经学院选修课程,土 地 资 源 管 理,一、课程内容,1.土地管理学,2.土地管理学的产生,土地管理学的产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土地管理工作发展需要理论和方法的指导 科学工作者的探索和研究为其建立奠定了基础,3. 课程的主要内容,二、参考文献,1.张正峰,土地资源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陆红生,土地管理学总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1.中国土地科学,中国土地学会主办期刊(1987)中国土地, 中国人口资源环境, 资源科学 2.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各个地方的研究与实践 3.国土资源部网站: http:/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网站: http:/ 中国土地学会网站:htt
2、p:/ 绪论,第一节 土地与土地资源 第二节 土地、人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土地资源管理,第一节 土地与土地资源,一、土地与土地资源的涵义,(一)土地的含义 1.土地土壤 2.土地指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 3.土地指地球表面的陆地和水面 4.土地就是自然,包括地球表面的水、陆、空气等自然物,及光、热引力等自然力 5.土地指一国领土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是地球表面陆地和水域的总称,是一个空间概念,它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并包含人类活动的成果。,(三)土地资产的含义,(二)土地资源的含义,土地资源是指于现在或可预见的将来,能够为人们所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
3、的那部分土地。,土地资产是作为财产的土地,指具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和排他性,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当人类对它的需要越来越大时,土地资源出现稀缺现象,因而被一部分人当作财产而占有。财产的基本属性:有用性、稀缺性、可占用性和具有价值。,第一节 土地与土地资源,二、土地的特性,土地资源管理学所研究的土地是有形的土地实体与无形的土地权利的统一体。土地具有资源和资产的双重内涵,土地同时具有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一)土地的自然特性,1.土地是自然的产物; 2.土地面积的有限性(节约利用); 3.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就地利用); 4.土地质量差异的普遍性(因地制宜); 5
4、.土地利用的持久性(持续利用),第一节 土地与土地资源,(二)土地的经济特性,1.土地供给的稀缺性; 2.土地的可垄断性; 3.土地用途的可转换性; 4.土地的可改良性; 5.土地利用的相互依赖性和外部性;,三、土地的功能与地位,1.土地的承载功能; 2.土地的养育功能; 3.土地的仓储功能; 4.土地的景观功能; 威廉配第“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第一节 土地与土地资源,第二节 土地、人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一、PRED问题的产生,19782007年中国人口变化趋势,第二节 土地、人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19982007年中国耕地总量变化趋势,第二节 土地、人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5、第二节 土地、人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二、可持续发展,1989年联合国环境署对可持续发展进行界定: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能力的发展。其含义:一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二是:资源环境持续发展,1.1994年率先制定中国21世纪议程,将可持续发展原则贯穿到各个领域;1996年正式将其作为国家的基本发展战略; 2.秦大河、张坤民、牛文元等,中国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建议50年全面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可持续发展水平: 2030实现人口数量和规模的“零增长”人口质量极大提高; 2040实现能源资源消耗速率的“零增长”,社会财富极大提高; 2050实现生态环境退化速率的“零增
6、长”,生态质量和生态安全极大提高;,三、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一)树立可持续发展观,(二)实现土地、人口、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第二节 土地、人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土地、人口、环境经济组合运作模式,1.使经济增长与恶化环境的土地投入相脱钩; 2.实行以预防为主的环境政策; 3.将土地资源利用的外部性内在化; 4.实行有控制的人口转变; 5.消除贫困,第三节 土地资源管理,一、土地资源管理的概念,土地资源管理是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
7、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综合性活动。,主体国家(国土资源部) 客体土地关系(人与人、人与地、地与地) 方法行政、经济、法律、技术 目的维护土地制度(受社会环境制约:公有制) 职能计划、组织、控制(规划、监控) 基本任务提高综合效益,第二章 土地管理原理,第一节 人本管理原理 第二节 系统管理原理 第三节 动态管理原理 第四节 管理效益原理,第一节 人本管理原理,一、人本原理的概念与内容,人本原理,就是一切管理,包括土地管理,应该将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以做好人的工作,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根本。,土地管理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为实现预定目标,对土地利用过程中人与人的关
8、系、人与地的关系施加影响的过程。整个管理过程,包括管理者、被管理者和管理环境三个要素。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根据人的行为规律进行管理。同时,还需用动力来推动管理,即由人本原理引申出来的行为原理和动力原理,根据人的行为规律进行管理,就是管理的行为原理。管理需要动力,有了动力才能推动管理,这就是所谓的管理动力原 理。动力通常分物质动力、精神动力和竞争动力三种。,第一节 人本管理原理,1.一般情况下,人的行为是受人的动机支配的,人的动机又是由人的需要决定的,这就是人的行为规律。 2.需要是人们对某种目标的渴求和欲望,它包括人的基本生理需要和各种较高层次的人生需要
9、。 3.马斯洛认为,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是较低层次的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是较高层次的需要。,二、行为规律与行为原理,(一)行为规律,(二)行为原理,对于一个人来说,往往同时有许多种需要,但其中必有一种最强烈的需要,这种最强烈的需要通常决定着人们的行为。世界观是调节人们需要的重要因素。 管理者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需要后,要根据国家和社会的全局利益,区分哪些需要是正当的、合理的,哪些需要是不正当的、不合理的,必须通过宣传教育工作或其他方法,使人们将个人利益与国家的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将个人需要与对社会应尽的义务结合起来,从而实现对需要的调节作用。,第一节 人本管理原理,三、动力原
10、理,1.物质动力:良好的物质条件,包括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可以充分发挥人们的积极性和潜力。物质动力是根本的动力。2.精神动力:精神动力是更高层次的动力,它表现为人们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对爱、友谊、社会尊重的渴望,对发挥自己的潜能、自我实现、接受困难挑战、取得高成就的愿望等。3.竞争动力:竞争动力产生于竞争各方表现出来的差距,如工作条件、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绩效等方面的差距,当竞争一方发现差距后,就会产生一种驱动力,促使人们奋发图强,急起直追,改变落后状态。激励力预期价值期望概率,第二节 系统管理原理,一、系统原理内容,系统原理,为了实现最佳化管理,必须进行系统分析,要贯彻系统原理,必须把握
11、住系统的目的性、整体性和层次性三个环节。要做到对系统的高效管理,必须遵循整分合原理和相对封闭原理;现代管理要求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综合,这就是整分合原理。除了明确分工外,还要做到优化组合。它包括目标优化组合、组织优化组合、人才优化组合和环境优化组合等;相对封闭原理指在任何一个系统内,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封闭的循环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活动。,第二节 系统管理原理,二、相对封闭原理,第三节 动态管理原理,在管理中,要注意加强信息工作,随时掌握事物的动态变化,使管理决策不断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即运用动态原理,提高管理工作的效应。进行动态管理必须遵循动态相关原理和弹性原理。进
12、行动态管理,必须在管理系统的发展变化中,找出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各种相关关系,通过管理,协调好各部分的关系,促进事物向预定目标发展变化,取得管理的整体效应。有效管理必须要依据系统内外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而随机应变,做到以变应变。这就要求管理必须留有余地,保持充分的弹性。,一、动态原理的内容,第四节 管理效益原理,一、效益原理的内容,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土地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寻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化组合,从而取得最佳的整体效益。为此,就要在管理工作中注意到运用整体效应原理和规律效应原理。整体效应就是要通过管理,使整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产
13、生促进作用,以使整体取得最佳效益。规律效应就是按客观规律管理所取得的效应。,第三章 地籍管理,第一节 地籍管理概述 第二节 土地调查 第三节 土地登记 第四节 土地统计与地籍档案管理,第一节 地籍管理概述,一、地籍含义与分类,(一)地籍的涵义:地籍指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二)地籍的作用: 1.为土地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2.为维护土地产权权益等提供基础资料; 3.为改革与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提供基础资料; 4.为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等提供基础资料。,第一节 地籍管理概述,(三)地籍的分类 1.依据地籍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区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
14、。 2.依据地籍的特点和任务不同,分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 3.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 4.依据地籍行政管理的层次不同,分为国家地籍和基层地籍 5.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第一节 地籍管理概述,二、地籍管理,(一)地籍管理的概念 国家为获得地籍信息,科学管理土地,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含测量)、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措施。,地籍管理是确认土地产权的关键,同时也是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和保障。,第一节 地籍管理概述,(二)地籍管理的原则 1.地籍管理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统一制度进行; 2.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3.
15、保证地籍工作的连续性; 4.保证地籍资料的完整性;,第二节 土地调查,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基本农田状况进行的调查、监测、统计、分析等活动。 土地调查包括: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专项调查; 依据调查内容的侧重面不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第二节 土地调查,一、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全国城乡各类土地进行的全面调查。(10年),(一)调查的任务: 1.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调查土地地类、面积、权属 2.城镇土地调查:调查每宗土地的地类、面积、权属 3.基本农田调查:依据划定和调整资
16、料上图 4.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第二节 土地调查,(二)调查的程序: 1.准备工作 2.外业调查 3.基本农田上图 4. 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5.统计汇总 6.成果整理 7.检查验收,第二节 土地调查,(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07年新的分类体系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采用三级分类,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四)农村土地调查: 1.权属调查:调查单元是宗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 2.地类调查:现状地物调查、图斑调查、零星地物调查、地物补测。,第二节 土地调查,(五)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 1. 调查的基本单元是一宗地 2.权属调查:现
17、场标定界址点、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填写地籍调查表。 3.地籍测量:测量权属界线、界址点位置、形状、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土地证书附图)。,第二节 土地调查,(六)基本农田调查 1.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2.基本农田调查的基本任务:以县级调查区域为单位,依据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划定及补划、调整的相关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计算统计县级基本农田面积,并逐级汇总出地市级、省级和全国的面积。,第二节 土地调查,二、土地变更调查,1.土地变更调查的类型: 地籍变更调查;土地
18、利用变更调查。 2.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其任务是更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土地利用数据库,逐级汇总上报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统一时点为每年的12月31日。 3.内容:地类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变化情况、权属界线变化情况,第二节 土地调查,三、土地专项调查,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在特定范围、特定时间内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专门调查,包括土地条件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等。,(一)土地条件调查 1.土地自然条件调查:土壤、地形地貌、水文、植被、气候、主要农作物特性、自然资源。 2.社会经济条件:地理位置与交通运输条件;土地资源、人口和劳动力状况;土地利用的经济水平;耕地的投入
19、产出水平,(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1.目的与任务:查清耕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分布,分析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的可能性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整治开发的措施。为土地规划和项目评估提供依据 2.耕地后备资源分类:(3、9、24三级分类制) 待开发土地;待复垦土地;待整理土地,第二节 土地调查,四、土地调查成果: 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第三节 土地登记,2.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特点 我国的登记制度兼具权利登记和托伦斯登记的特点。 不动产权属登记为不动产权利动态登记 不动产权属登记采取实质审查主义(物权法12条) 不动产权属登记具有公信力(物权法9条) 不动产权属登记实行强制登记
20、制度 颁发权利证书,3.不动产登记的作用,公示功能;权利确认和保护功能; 管理功能,第三节 土地登记,一、土地登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二、土地登记的定义与原则 土地登记定义: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土地登记原则 依法登记的原则 属地登记的原则(土地登记办法第3条) 依申请登记的原则(土地登记办法第6条) 土地权利保护原则(土地登
21、记办法第70条),第三节 土地登记,三.土地登记单位 土地登记单位:(土地登记办法第5条)土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 。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第三节 土地登记,四、土地登记的类型1.土地总登记;2. 初始登记;3.土地变更登记;4.注销登记5.更正登记;6.预告登记;7.异议登记;8.查封登记,土地总登记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 适用情况:一是从未进行过土地登记的地区;二是原有登记需要全面更新的,如土地整理或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需要对原已登记过的区域进行全面的重新登记。特点:阶段性; 区域性; 集中性; 强制性;
22、普遍性和全面性。,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特点:一般发生在土地总登记之后;经常性;某宗地上新设定了某种权利,要进行初始登记;分散性。哪块土地设定了新的权利,就要对哪块土地进行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特点:变更登记是以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为基础,没有进行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不可能进行变更登记;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权利人、地址、土地用途等发生变更都应该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 更正登记更正登记,一般是指已完成初始
23、或变更土地登记的结果有误或有遗漏时,由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或由土地登记机关依职权更正原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 异议登记异议登记,一般是指登记机关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记入登记簿的行为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主要是指为保全一项请求权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该请求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预告登记制度的特点:土地权利预告登记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申请预告登记的条件是预告登记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土地权利转让,并且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要办理预告登记;登记机关在收到预告登记申请后,应及时审查,对符合预告登记条件的应当记载在土地登记簿上,并向预告登记申
24、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预告登记期间,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土地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未申请土地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查封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将查封或者预查封的情况在土地登记簿上加以记载。 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五.土地登记程序,土地登记代理人制度2002年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
25、通知; 自我举证试点土地登记申请时由土地权利人自我提交登记资料和宗地调查成果。2003年广东、浙江,1.关于申请方式: 办法第七条: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土地总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初始登记; 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 名称、地址或者用途变更登记; 土地权利证书的补发或者换发;,(一)申请环节的相关问题,2.关于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办法第九条: 申请人申
26、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下的申请方式和材料办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可以分别申请土地登记。第十条 未成年人的土地权利,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申请办理未成年人土地登记的,除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除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代理境外申请人申
27、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权属审核环节注意的问题,办法12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登记辖区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土地登记申请。 办法13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后,认为
28、必要的,可以就有关登记事项向申请人询问,也可以对申请登记的土地进行实地查看。,办法第14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受理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对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结果,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簿,土地登记卡; 根据土地登记簿的相关内容,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 根据土地登记簿的相关内容,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证书。对共有一宗土地的,应当为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分别填写土地权利证书。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前,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注册登记环节应注意的问题,关于土地证书,办法第17条:土地权利证书包括: 国有土地使
29、用证; 集体土地所有证; 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载明;土地抵押权和地役权可以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载明。 地权利证书由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第四节 土地统计与地籍档案管理,一、土地统计的概念土地统计是利用数字、图表及文字资料,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进行全面、系统的记载、整理和分析的一项管理措施。,土地统计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调查总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和 利用状况。,第四节 土地统计与地籍档案管理,二
30、、土地统计的任务1.将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及其动态变化信息,按国家统一规范要求,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载入地籍簿册和地籍图。 2.不断更新、充实、修正原有的统计资料,保持土地统计资料的现势性。 3.建立土地统计信息库,逐步实施土地统计数据处理和传输的自动化。 4.进行土地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开展统计咨询、实行统计监督。,第四节 土地统计与地籍档案管理,三、土地统计的类型 1.根据统计时间和任务不同分为:初始土地统计和年度土地统计; 2.根据国家土地统计管理体制和土地统计报表的报告程序的规定分为:基层土地统计和国家土地统计。,四、土地统计表与土地统计图,五、土地统计分
31、析 土地统计分析是对土地数量结构、利用状况、权属状况的区域分布特征、动态变化规律及其内在联系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第四节 土地统计与地籍档案管理,六、地籍档案管理 1.地籍档案是指国家和地方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在地籍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土地管理工作有保存价值的,反映地籍工作和土地状况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地籍档案管理可以理解为:以地籍档案为对象而进行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归档保管、提供利用等各项活动的总称。,3. 地籍档案管理的内容:收集、整理、分类、编目、鉴定、统计、保管、利用。 地籍档案的分类方法:按专题、地区、时间分类; 地籍档案鉴定内
32、容:评定价值;确定保管期限;确定保密等级。,第四节 土地统计与地籍档案管理,第四章 土地权属管理,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第二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与流转管理 第三节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与流转管理 第四节 土地征收管理,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一、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管理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化体系。它反映着因利用土地而发生的人与人、人与地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土地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主要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二、我国土地制
33、度及其特点,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一)我国现行的土地所有制度 1.形式:我国全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主体:土地的全民所有制由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组织的全体农民占有属于该组织的集体土地,并对其行使经营、管理权。 3.客体: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4.流转: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和非法转让,唯一合法的所有权流转途径是土地征收,实现集体所有向国有的流转。,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二)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 由我国土地所有制度规定,土地使用制
34、度包括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 1.城镇土地使用制度: 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划拨和出让。 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限定农村集体内部使用,即农地农用,流转有一定限制;使用权的表现形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三)我国土地管理制度 受社会制度和土地所有制的制约,土地管理除了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外,还要维护土地公有制,为有计划、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保证。 1.土地统一管理 2.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并重,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三、土地产权及其基本属性 (一)土地产权 土地
35、产权是土地制度的核心,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土地产权必须有法律的认可并得到法律保护产权登记。 (二)基本属性 1.排他性 2.地产权客体必须具备可占用性和价值性 3.地产权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4.地产权的相对性,四、我国土地所有权主体、客体、内容 (一)土地所有权的含义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核心,是土地所有者拥有的、受国家法律保护和限制的排他性的专有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方面的权利内容。 (二)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是国家(国
36、务院) 客体一切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城市市区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国家征收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山、荒地、林地、草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国家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农民集体 客体一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农民集体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村、组或队代表农民行使,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五、我国土地使用权主体、客体、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的含义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在法律规
37、定的范围内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特定条件下依法处分的权利。 (二)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任何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客体国家依法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在依法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三)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任何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客体上述使用主体依法取得的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 内容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在依法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