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出口退税业务,2015年6月,2019/4/15,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业务申报,主 要 内 容,企业单证备案,学习交流,出口相关证明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一、退免税资格认定 1、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下列资料,并应提供电子数据: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银行开户许可证; 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2
2、、要求: 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政策依据:总局2012年24号公告、总局2013年12号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税总发201574号,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二、业务简述: 1、申报软件: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4.0、SP1补丁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6.0 2、软件初次进入:出现录入界面,3、录入:基础数据采集资格认定相关申请录入,4、录入信息要准确、完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二、资格认定变更 分别不同情形: 1、税务登记相关内容变更2、企业海关代码变更 需企业进行变更信息录入并报送相关资料及电子数据 3、改变出口退免税计算方法 需
3、将目前方法下的所有退免税申报完成后。,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三、资格认定注销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申请注销认定前,应先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注销认定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出口业务申报,一、申报程序和期限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
4、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出口业务申报,二、申报要求 免费下载使用软件(生产、外贸) 生成电子数据,目前还无法使用远程申报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进行正式退(免)税申报时须提供的原始凭证,应按明细申报表载明的申报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资料,免抵退申报,免退税申报,出口业务申报,1、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5、(2015年5月起不再提供) (6)出口发票,出口业务申报,(7)经保税区仓储报关出口提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8)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 进料加工业务提供;(9)外汇特殊监管企业报送收汇资料及收汇申报表;(10)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 ;(11)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 ;,出口业务申报,(12)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视同自产货物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应税消费品提供); (13)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视同自产货物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
6、物应税消费品提供);(1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出口业务申报,2、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4) 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 出口货物报关单;(2015年5月起不再提供) (6)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业务申报,(7)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8)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9)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
7、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10)外汇特殊监管企业报送收汇资料及收汇申报表; (11)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口业务申报,报关进入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特殊区域外的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的退(免)税申报分别上述规定办理。 四、数据录入: 初次:用户名SA,密码为空,出口业务申报,出口业务申报,1、生产企业: 数据明细录入-确认申报-纳税申报表项目录入-免抵退税汇总表录入-免抵退税资料情况表生成-生成本地申报; 2、外贸企业: 增值
8、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数据明细录入(进货、出口)-设置申报标志-换算成本检查-生成预审数据-转为正式申报-免退税汇表生成(可修改)-生成本地申报,出口业务申报,五、注意事项 1、计税依据: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出口业务申报,2、退税率的规定
9、 (1)以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为准。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 (3)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出口业务申报,3、申报注意事项 (1)生产企业应根据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出口销售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
10、和抵扣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栏(第18栏); (2)申报形成的应退税额必须在次月纳税申报表上进行申报,不得有误;,出口业务申报,(3)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如果无对应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预申报的,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并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出口业务申报,(4)未按规定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退(免)税凭证资料的,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不得进行退(免)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
11、税申报。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退(免)税认定之前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退(免)税认定后,可按规定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及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出口业务申报,(6)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货物的退(免)税,应在申报报表中的明细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所列货物对应的标识 ;(7)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出口相关证明申报,一、主要类别: 1、来料加工委托加工出口的货物免税证明及核销办理 ; 。(1)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取得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
12、后,应在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28),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见附件29)。 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企业应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转交加工企业,加工企业持此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加工费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手续。,出口相关证明申报,(2)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并办理海关核销手续后,持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见附件30)和下列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13、,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出口相关证明申报,2、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 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应填报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见附件36),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联次或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打印的报关单信息页面);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出口相关证明申报,3、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 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14、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 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2.出口发票; 3.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出口相关证明申报,4、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应凭下列资料填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出口退
15、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已开具过的进货分批申报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出口相关证明申报,5、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
16、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出口相关证明申报,二、丢失有关证明的补办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丢失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应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填报关于补办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申请,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在核实确曾出具过相关证明后,重新出具有关证明,但需注明“补办”字样。,出口相关证明申报,三、申报方式 软件录入,生成数据: 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生产) 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外贸),
17、出口相关证明申报,出口相关证明申报,企业单证备案,一、基本规定: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备案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二、备案单证内容: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
18、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企业单证备案,三、特殊情况: 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正列举): 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企业单证备案,四、单证备案的具体要求 (一)出口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管理。备案的单证
19、应齐备并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二)对海运出口的货物,要用海运提单进行单证备案。因拼箱而无法取得海运提单的,也可用货代提单进行备案,但必须在货代提单上加盖货代公司公章,同时在报关单上注明为拼箱业务。 (三)出口企业备案单证中运输单据上的发、收货人、提运单号、船名航班号、品名、数量等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内容应相一致。对运输单据上的发货人为非本企业,或收货人非外销合同签订人的,应提供相应的举证材料。 (四)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指出口货物运送至出口口岸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若外购的出口货物由供货方运送至出口口岸的,应提供购货合同和供货方支付运费的发票复印件
20、;若利用本企业运输工具自行运输的,应提供相应凭证,如过路、桥收费单据。,企业单证备案,五、违章处理(一)出口企业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企业单证备案,(二)出口企业拒绝税务机关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三)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