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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介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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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介绍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一)民法学本方向主要从事传统民法学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工作。民法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故本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我国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人大法学院最早在全国设立民法专业,编写了第一部民法学教材,并担负起为全国许多大专院校培训师资的任务。人大复校以来,本方向的教师参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许多重要法律的起草,培养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博士生、硕士生和近千名高级法官。本方向是国内公认的中国民法教学与研究的重要

2、基地。本方向在在下列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民法总则。佟柔教授生前曾经确立了民法的地位、调整对象和体系,这些观点一直成为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王利明教授等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民法总则理论,并出版了一系列专著。已完成了民法典体系问题的研究,并已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咨询报告。2、物权法。早在 80 年代,本方向多次组织国有财产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的研讨,出版了国家所有权研究等一系列专著。近年来,又出版了物权法论等著作,并承担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的“物权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该项目成果已经正式出版,并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受到一致好评。本方向组织全国的专家学者撰写中国物权法疑难问题探讨一书(共 12

3、0 万字) ,已经出版。3、合同法。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本方向便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设了合同法课程,自 90 年代以来,在研究生中首先推行案例教学,出版了合同法新论总则 、 合同法疑难案件研究 、 违约责任研究等著作,王利明教授是合同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4、人格权法和侵权行为法。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人格权法的专著和教材,正承担有关人格权法的疑难问题、隐私权的保护等项目。本方向最早开设侵权行为法课程,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侵权法的教材,并承担了司法部统编教材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的撰写工作。本方向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协商,拟承担“中国侵权法专家建议稿”工作。5、民事证据法。本方向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

4、,从事我国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和研究工作。为此,以王利明教授为首,成立了“中国证据立法研究中心民事组”。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多次举办了“民事证据立法”研讨会,出版了证据法研究与实用丛书共四本,近 300 万字,组织翻译了国外的证据法资料约 100 万字。学术带头人王利明教授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1991 年被国家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5 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被教育部列入为“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已出版民商法研究(1-4 辑) 、物权法论等个人著作 10 余部,合著作品 10 余部,主编各类教材 15 部。在国

5、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80 余篇,其中在国外杂志上发表论文 6 篇,现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重点文科基地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王利明教授作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国家许多法律的起草和研讨工作,是我国民法典和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二)婚姻家庭法学与社会法学本方向分为婚姻家庭法学和社会法学两个部分。其中婚姻家庭法学主要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包括婚姻家庭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工作;社会法学主要从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的研究。本方向在 50 年代就组织撰写了婚姻家庭法和劳动法方面的教材和学术著作,80 年代初开始招收婚姻家庭法和劳动法方

6、向的硕士研究生,目前是国内唯一招收婚姻家庭法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学科点。本方向在下述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婚姻家庭法。最早开设婚姻家庭法学课程,在理论研究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出版了一系列婚姻家庭法学的教材与专著,其中婚姻法教材曾获教育部优秀教材奖。本方向的研究人员参加新中国两部婚姻法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的起草和立法研究工作,并是第二部婚姻法草案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的主要执笔人。目前已就婚姻法的修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专家建议稿,并参与了多次立法论证活动;正在进行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2、继承法。出版了国内第一部继承法学教材,并获教育部优秀教材奖。出版了

7、国内第一部比较继承法的专著。目前本方向研究人员正在撰写现代财产继承法律制度研究一书。3、劳动法。主编国内第一部劳动法学教材,并获得司法部优秀教材奖;还出版了一系列劳动法学的教材及专著。本方向研究人员参与起草了劳动法和配套法规,并是劳动法草案的主要执笔人。目前本方向研究人员正在就劳动法的修订进行相应的研究。4、社会保障法。出版了社会保障法教材和若干学术专著。本方向研究人员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社会保障法的法制讲座。目前本方向研究人员参与社会保险法的起草工作;承担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5、社会特殊群体保护法。出版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专著和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

8、、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有关教材。本方向研究人员参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社会特殊群体保护法的立法起草与立法研究工作,并是这些法律草案的主要执笔人。目前本方向研究人员正在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实证研究科研项目的研究。学术带头人龙翼飞教授是国内较早获得民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现任人大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个国家部委的专家顾问。曾参与了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起草与立法研究工作,并是多部法律草案的主要执笔人。曾先后赴法、日、德、英和香港、台湾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发表了婚姻

9、家庭法和社会法方面的个人专著 10 余部,合作著作 10 余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近 30 篇,并两次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作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的法制讲座。(三)商法学本方向主要从事商法学各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部门法内容。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其理论发展与民法学理论发展密不可分。人大法学院自 80 年代起即在国内率先开设了商法总论、外国民商法、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课程,90 年代又撰写出版了国内第一部中国商法总论著作和第一部关于证券发行与交易法制的著作;本方向的教师参加了公司法 、 证券法和有关公司证券的行政法规的起草与立法讨论工作。

10、本方向已被确定为国家文科重点基地(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主要学科,具有显著的学科基础优势和学科综合优势。本方向在下列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商法总论。本方向在国内(及港台受聘教学中) 率先开设商法总论课程,本方向研究人员撰写了国内目前仅有的两部关于商法总论的著作和教材,该教材在国内教学科研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并被广泛使用。本方向的研究人员目前正在进一步深化对于商法基本理论的研究,拟作出适合于我国商法各部门法发展要求的商法总论研究成果。2.公司法学。本方向 90 年代初即为人大法学院及港台联合教学的研究生开设公司法课程,本方向研究人员撰写的中国公司法著作和相关教材在国内具有重要的影响,并长期参

11、与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立法活动。目前正在进一步深化对于公司法理论的研究,计划于近年来作出具有前瞻性和理论研究性质的公司法研究成果。3.证券法学。本学科方向在国内证券法教学科研中居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及港台受聘教学中)率先开设了证券法课程,招收证券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并专门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国内 40 余家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开办证券法的培训班,讲授相关课程。国内首部证券法著作证券发行与交易 (该书已再版 5 版)就是有本方向人员完成的,并进一步编写了首部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编教材证券发行与承销与证券交易 ,此外本方向的研究人员撰写的中国证券法和有关证券监管制度的著作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4.票据法

12、学。本方向在国内率先开设了票据法课程,90 年代初即出版了中国票据法的专著,在中国票据立法改革后又率先编写出版了票据法教材。本方向的研究人员计划对中国票据制度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作出具有前瞻性和符合国际票据交易惯例的研究成果。5.海商法学与保险法学。本方向人员自 80 年代中期率先在国内法律院校中开设了海商法及保险法课程,并撰写出版有关于海商法的教材 6 部、保险法的著作 6 部。学术带头人董安生教授是国内较早获得民商法博士学位的学者,博士生导师,是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国家文科重点基地 )研究员、金融与财政政策研究中心 (国家文科重点基地)研究员、金融与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另担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

13、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等职。曾受聘在香港、台湾数所大学讲学。已撰写出版民商法著作 12 部,主编并撰写教材 8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10 余篇。其撰写的民事法律行为 、 英国商法 、 证券发行与交易等书在国内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方向学术骨干叶林教授、赵秀文教授在民商法理论、公司法、证券法、外国民商法、仲裁法研究方面具有很深的造诣,他们撰写的中国公司法 、 中国证券法 、 商事仲裁法等教材在国内均有很大影响。本方向学术骨干翻译和撰写的国际贸易法文选获 1998 年普通高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 美国贸易法获 2000 年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三、师资力量

14、、主要博士生导师姓名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现有教授 13 人、副教授 4 人、讲师6 人;其中法学博士 18 人。该学科点拥有博士生导师 12 人:赵中孚教授、杨大文教授、王利明教授、龙翼飞教授、董安生教授、叶林教授、杨立新教授、张新宝教授、林嘉教授、姚辉教授、王轶教授;兼职博士生导师 2 人:吴汉东教授、郭明瑞教授。其中既有赵中孚、郑立、杨大文、关怀等著名的老一代民法学家,也有王利明、刘春田、龙翼飞等著名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这些民法学者为新中国的民事立法、司法和民商法学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本学科还聘请数十位民法学界知名学者及法律实务部门专家为兼职教授或特约研究

15、员参与教学与研究。近几年来,本学科先后有三位教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本学科每年招收境内外硕士生约 80 多人、在境内外招收博士生20 多人、招收知识产权双学士约 40 人。另外每年接收各大专院校副教授以上的师资培训十余人。1988 年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创办高级法官民法培训班,该班每年培训 60 名高级法官,共进行十多年,是国内公认的民商法学教学与科研的重要基地。四、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民商法学科分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与社会法四个方向,其中民法方向自 1950 年起即有建置,是新中国最早的培养民商法人才的基地。本学科 1953 年便开始招收民法专业研究

16、生,1981 年被确定为国内第一个民法硕士学位点,1987 年被确定为第一个民法博士学位点,1988 年被评为国内唯一的民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1990 年培养出国内第一位民法学博士,1994 年接收国内第一位民商法学博士后进入博士后流动站。2000 年 10月被评为全国唯一的民商法学重点文科基地。本学科科研方面成果丰富、成绩突出。早在 50 年代初,本学科即编写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学教材,1981 年作为主要力量编写出版了最早的民法学全国统编教材。2000 年又作为主要力量编写了教育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 。本学科在民商法学主要领域内均有自己的建树并分别出版了著作。所开设课程也涵盖

17、民法、商法专业全部主干课程,在上述各门课程中,也都出版了自己的教材。这些教材也被全国许多高校所广泛采用。本学科的研究人员在近二十年来,共出版个人专著 100 余部、论文上千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十几次。长期以来,本学科承担了大量的国家级、部委级和与国外、境外合作的科研项目,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在全国法学界和法律实务部门有着广泛的影响。本学科积极参与立法、注重实践。近年来颁布的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证券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重要立法及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均有本学科人员加入并发挥主要或重要作用。本学科还承担了全国人大委托的物权法、证据法、破产法等法律的专家建议稿的立法项目,都已取得了有相当影响的阶段性或最终成果,对有关立法也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本学科也为公正司法作出了较大贡献,许多教师都参与了有关司法解释的制订和重大疑难案件的咨询工作。本学科点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出版了杂志判解研究 ,这是国内唯一专门研究判例和司法解释的学术杂志。五、对外学术交流近年来,与国外、境外四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学术机构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开展并完成了十多项国际、区际学术合作项目,研究视野开阔,主办了十多次大型国际和区际学术会议,学术思想活跃,学术影响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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