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田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目 录1、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22、安监部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3、生产技术部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4、通防部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35、机电部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76、调度室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37、运输队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08、综掘队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99、掘进队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74第一部分 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办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并组织各部门贯彻执行。2、加强对“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的领导,防止重
2、大恶性事故发生,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救灾指挥部,组织抢救。3、按规定组织、领导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工作。组织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4、组织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6、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和意见。7、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8、负责为职工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9、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10、保证本单位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11、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安全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二、安全矿长安全生
3、产责任制1、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督促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落实率达到100%。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贯彻实施。4、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工作。5、负责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6、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7、负责重伤或二级以上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8、每月组织 3 次隐患排查。9、负责全矿的安全培训、考核及三程两制的贯彻监察工作。三、生产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办法,对分管范围内的掘进生产负安全责任。2、严格执行安
4、全生产“三同时”和“三不生产”原则,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为安全让路。3、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检查和处理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积极组织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谨防瓦斯、煤尘、顶板、水患等各类事故发生。4、狠抓工程质量,力争实现质量标准化建设达到部级标准,以质量保安全。5、积极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6、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7、生产事故,积极组织分析,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8、发生重大事故,立即赶赴现场,在矿长统一指挥下,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
5、扩大。9、检查督导所辖各部门重视安全生产,搞好业务保安。10、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四、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办法,对分管的机电管理工作负安全责任。2、加强防爆电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坚持使用合格的防爆电器,强化检查队伍,杜绝电器设备、小型电器及矿灯失爆。3、坚持使用井下供电“三大保护”装置,防止电器火花、电器燃烧及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4、重视和加强对电缆选用和敷设工作的领导,制定严格的电缆巡回和定期维护制度,设专人进行电缆的检查、验收、领取、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5、落实井下供电“十不准”和
6、“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的规定。6. 加强提升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提升运输的安全防护装置,健全并落实机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7、认真组织机电、运输特殊工种培训,保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8、加强“一通三防”和机电管理工作,做好“三专两闭锁”工作,保证主扇、局扇供风稳定可靠。9、加强对矿井防、排水工作的领导,保证排水系统达到规程要求。10、负责组织机电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原则”督促落实。11、领导对机电运输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追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12、矿井发生重大事故立即赶赴现场,在矿长领导下,组织事故抢救,防止灾害事故的扩大与蔓延。13、负责建
7、立健全机电系统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并贯彻实施。14、负责机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实施工作。五、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政策,对规范矿井安全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2、负责矿“一通三防”工作,制订“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3、负责组织编制年度五大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 ,每季度修订一次。4、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救灾方案和抢险措施,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检查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发展规划和掘进接替计划,并同时考虑安全、技术、工程计划,做到
8、系统安全合理。7、负责建立和完善矿井技术档案,组织人员进行矿压观测、瓦斯变化规律、水害防治、内外因火灾等事故的研究工作,对灾害事故及时预测预报,并制订相应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8、负责矿井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保互保意识。9、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负责安全措施资金计划的实施。六、技术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原煤生产、开拓、掘进过程中落实煤矿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矿的采、掘、地质、测量等有关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2、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抬头,
9、确保矿井掘进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原煤生产和开拓、掘进年度、季度、月度计划。4、协助总工程师进行掘进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掘进工作面现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6、协助总工程师对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7、对掘进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8、组织全矿安全质量检查验收,以及工作面的投产验收、掘进工作面的竣工验收,促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9、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提高掘
10、进机械化程度,对井下采、掘、地质、测量生产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10、认真总结全矿在采、掘、地质、测量等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11、积极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七、通防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及上级的有关规定,保证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防治瓦斯工作的顺利实施;3、负责矿井通风、防尘、放灭火、防治瓦斯工作的规划、报告、设计的编制与审核工作;4、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和安全技术措施;5、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技术方面的工作,参加矿井“
11、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具体抓好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6、主持矿井巷道、工作面通防系统调整完善和矿井通风试验工作;7、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8、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八、生产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负责采矿、掘进技术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总结经验,科学地组织生产。在技术上保证全矿掘进量按计划完成。2、不定期组织回采、掘进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深入现场监督检查,保证质量标准化水平不低于规定标准。经常召开掘进工程技术人员会议,分析研究顶板管理等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3、组织制定和审定掘进队的
12、技术作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经常检查地质情况。4、抓好掘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掘进技术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5、推广掘进新技术、新工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高煤炭掘进机械化水平,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提高全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学习、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协助总工程师搞好掘进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6、参与编制年、季、月掘进接续计划和矿远景规划,计划下达后,协助生产矿长组织掘进队实施。7、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定期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对工程技术人员提出定职、晋级、奖罚意见。8、完成矿长及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部分 安监部岗位人
13、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完成对各部室(区队)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和公司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对各部室(区队)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3、负责全矿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督促和抽查工作及等级的评定。4、参于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工程设计的审查工作。5、参于各单位安全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6、督促、检查各部室(区队)的职工全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7、督促各矿搞好“一通三防”及综合防尘工作,有效防止煤矿五大灾害的发生。8、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备案。9、坚持每月组织安全大检查不少于二次。10、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及时和相关领导请示报告。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二、安检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贯彻执行落实矿上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章程,负责矿井的日常安全管理。2是本部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3组织落实矿井日常各类不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和处理。4负责制定并完善有关各种安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