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制度经血源性传播的疾病主要有乙型肝炎病毒(HBV) 、丙型肝炎病毒(HCV) 、艾滋病病毒(HIV) 、丁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D virus, HDV) 、庚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G virus/GB virus C,HGV) 、EB 病毒感染和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等。其中最危险的 3中病原体为 HIV、HBV、HCV。感染途径主要为:1.医务人员通过医疗操作,经血与血的接触传给患者或患者传给医务人员;2.医务人员被污染的针头或锐器刺伤,病原体进入血液而感染,临床多见于医护人员、尤以护士为多。血源性感染的高危人群为血液透析、器官移植、外科手术、口腔
2、手术、内镜、实验室等医务人员。一、医务人员保护措施:1.当皮肤与血液、体液、组织液、黏膜、血制品等直接接触时,应戴手套;2.当存在血液和体液飞溅、泼溅和喷溅至眼、口和其他黏膜时,应戴防护性眼罩和口罩;3.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4.正确处理锐器;5.不要将针头重新戴帽、折断或进行其他仍操作;6.禁止在可能存在血液暴露的工作场所进食及吸烟或其他;7.不得将食物和饮料存放在放置感染性材料的冰箱内;8.凡与血液或感染性物质接触后的所有设备、环境和物体表面均应消毒;9.离心或处理血液时如存在溅泼、飞溅或产生气溶胶危险时,应在有防护的区域内进行;10.个人防护设施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应立即除去,将所有的污染物
3、放在特定的区域进行清洗、去污和其他处理。二、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发生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后,应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在发生科室完成):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黏膜;2.如有伤口,应当由近心段向远心段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在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使用消毒液,如用 70%乙醇溶液或者 0.5%聚维酮碘溶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接触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4.追踪血清病毒抗原、抗体检测;5.立即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卡、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情况登记表报告相关部门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随访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