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监督所现场监督检测工作程序现场监督检测系指在现场监督过程中,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原理,采用快速检测的手段,对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以及人们生产劳动、工作、生活、娱乐和学习环境中与健康有关的因素进行检测,对其安全卫生状况进行评价,为卫生行政行为提供依据。它可以通过对产品、环境的采样、检测,检查管理相对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掌握产品环境、作业场所的卫生质量状况,为实施卫生行政行为、查明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原因以及制订对策措施、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依据。为做好现场监督检测工作,以利于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驻马店市卫生监督所现场监督检测工作程序:一、 现场监督检测工作要求1. 不
2、少于两名卫生监督员共同参加,并主动出示证件;2. 现场监督检测人员应参加检测全过程,如实记录现场监督检测数据,不得擅离职守;3. 各监督科室应指定专人对所开展的各种现场监督检测情况做好登记, 认真填写现场监督检测情况登记表,每周五下午将本周检测情况报督查科。二、 检测项目按照国家卫生标准确定各类卫生监督工作中现场监督检测的项目如下:1. 食品卫生:餐饮具大肠菌群检测;2. 公共场所:公共用具大肠菌群检测,经营场所温湿度、噪声、照度、CO2 测定、 风速、CO 测定、采光、紫外线辐射监测;3. 学校卫生:温湿度、噪声、照度、CO2 测定、风速、CO 测定、采光;4. 生活饮用水:浊度、臭味、肉眼
3、可见物、pH 值、色度;5. 职业卫生:个人累计剂量监测、治疗 -线机性能测试、放射源安装现场防护监测、甲苯及二甲苯、硫化物、噪声、照度、CO2 测定、风速、CO 测定、采光噪声频谱、辐射度、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工业 X 探伤机防护监测、紫外线辐射监测、医用 X 线防护。三、检测步骤1. 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及采样依据,告之被采样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被采样者的陪同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样品的采集;2. 采集的样品应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客观性;3. 现场制作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并由被采样单位陪同人签名,作为管理相对人对所采集样品的书面确认证明;4. 各监督科用大肠菌群快速
4、检测试纸进行现场监督检测后,应及时将采样后的试纸送到督查科立即置于恒温箱中,并认真填写“现场监督 检测样品交接 单” ,避免样品在交接 过程中出现差错。5. 各监督科室根据现场监督检测结果,制作正式检测报告即出具“现场监 督卫生检测结 果报告单” ,该报 告单应一式三份,一份交被监督单位,一份留监督科室,一份交督查科与“现场监督检测样品交接单”一起存档;6. 监督科室按照国家相关卫生法规与标准,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制作现场监 督检测评 价报告。7. 监督科室及时将不合格样品的名称、检验项目、检测结果书面通知被采样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或依法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四、检测结果的公布与处理1. 被
5、监督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0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由市卫生监督所作出是否同意复检的决定。2. 检测结果由督查科汇总后统计上报。五、评价标准GB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 96631996 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4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5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6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7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81996 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91996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701996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11996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 9672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 96731996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61531996 饭馆(餐馆)卫生标准GB 77931987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87721988 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职业卫生评价标准:2002 年职业卫生标准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