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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安全卫生及环保工作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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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劳工安全卫生及环保工作守则目录1. 前言 21.1 目的 .21.2 安全信条 22. 事业安全卫生管理及各级权责 .22.1 劳工安全卫生事项 22.2 各级人员之职责 343. 设备之维护与检查 .44. 工作安全与卫生标准 .65. 教育与训练 686. 急救与抢救 .86.1 一般急救 86.2 外伤急救 86.3 昏倒急救 96.4 触电急救 96.5 灼伤急救 96.6 中毒急救 96.7 眼伤急救 96.8 骨折急救 96.9 呼吸之急救(人工呼吸法) 106.10 心肺复苏术(CPR) .106.11 伤员之紧

2、急搬运 .106.12 一般火灾抢救 .106.13 火灾疏散要点 .117. 防护设备之准备、维持与使用 .118. 事故通报与报告 .1112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1、 前言1.1 目的2.1.1 强化劳工具有工业安全与卫生的知识,随时提高警觉,防止职业灾害发生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2.1.1 安全是来自正确的作业,而正确作业来自工安纪律,旨在使劳工工作有所规范,提高工作效率。1.2 安全信条下列所举有关安全之各原则应铭记在心,以确保劳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2.1.1 一切灾害都可以防止的。2.1.1 灾害并非无缘无故发生的,一定事出有因,应追究其

3、发生的原因,予以排除,决不使其重蹈覆辙再有同样事情发生。2.1.1 防止灾害的技术确实认真去做便可解决,最重要的是要有热诚与改善决心。2.1.1 任何灾害或事故,不论其轻重或没有伤害,都危及人类性命与财产损失应消灭之。2.1.1 首要工作是要将工作场所内之潜在危险,在未酿成灾害前,及早发现并消除之。2.1.1 防止灾害并不只限于工区里面。2.1.1 工作安全,人人有责,唯有随时注意安全,方能得到真正的安全。1.3 本守则所订事项,全体劳工均有确实遵行之义务。1.4 每位员工无论其职位或职务性质为何,皆应负起在其监督下之区域及各阶层属员之安全卫生责任,并在其职权范围之内尽其所能防止意外,随时纠正

4、不安全行为与工作方法,并改善不安全之工作环境。1.5 本公司全体员工,就本身工作范围均负有劳工安全卫生之责任,包括对其个人、所属人员、机械设备及环境。为尽劳工安全卫生之责,必须遵行本公司一切有关之劳工安全卫生规章,及各级主管人员所交待之劳工安全卫生应注意事项。2、 事业安全卫生管理及各级权责2.1 本公司组织在总经理室下设立环安卫组,为公司之劳工安全卫生管理单位,拟订、规划、督导及推动全公司及所属承包工地之劳工安全卫生业务。2.1.1 劳工安全卫生事项如下:(A) 工作环境或作业危害之辨识、评估及控制。(B) 机械、设备或器具之管理。(C) 危险物与有害物之标示及通识。(D) 有害作业环境之采

5、样策略规划与测定。(E) 危险性工作场所之制程或施工安全评估事项。(F) 采购管理、承揽管理与变更管理事项。(G) 安全卫生作业标准之订定。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H) 定期检查、重点检查、作业检点及现场巡视。(I) 安全卫生教育训练。(J) 个人防护具之管理。(K) 健康检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进事项。(L) 安全卫生信息之搜集、分享与运用。(M) 紧急应变措施。(N) 职业灾害、虚惊事故、影响身心健康事件之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O) 安全卫生管理记录与绩效评估措施。(P) 其它安全卫生管理措施。2.2 各级人员之职责:2.2.1 事业主或事业经营负

6、责人之职责:(A) 综理负责劳工安全卫生管理。(B) 签署发布安全卫生政策。(C) 核定安全实施方案、计划及经费,并督导实施之。(D) 督导所属部门主管促进安全卫生活动。(E) 领导各级主管确实执行劳工安全卫生管理事项。(F) 建立安全卫生制度。(G) 提供安全、健康、舒适之工作环境。(H) 主持安全卫生委员会会议。(I) 健全卫生组织,加强安全卫生管理。(J) 其它。2.2.2 各级主管之职责:(A) 依职权指挥、监督所属执行安全卫生管理事项,并协调及指导有关人员实施。(B) 提供改善工作方法。(C) 遵守公司安全卫生政策与政府法规之执行事项。(D) 事故调查、安全观察、安全洽谈、安全训练与

7、激励事项之办理。(E) 其它雇主交办有关安全卫生管理事项。2.2.3 监工及作业主管之安全职责:(A) 对所属人员有监护之责。(B) 当该场所内有立即发生危险之虞,应即要求该场所内人员停止作业,并退避至安全场所。(C) 初步安全讲解,工作说明与工作教导。(D) 维持安全纪律以及为属员建立正确安全之典范。(E) 维护、设置现场作业安卫设施。(F) 工作安全分析。(G) 计划安全观察。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H) 计划安全检查。(I) 维护责任区 6S 之执行。(J) 随时关心所属员工之健康状况。(K) 事故调查与报告。(L) 其它。2.2.4 劳工本人

8、之职责:(A) 遵守劳工安全卫生及环保相关守则。(B) 接受健康检查。(C) 接受安全卫生教育训练。(D) 服从与遵从主管之指示。(E) 立即报告一切事故之发生与伤害情形。(F) 了解紧急事故之应变与任务。(G) 积极参与安全卫生活动。(H) 力行预知危险、养成自护、互护、监护之好习惯。(I) 使用防护具与安全设备,使安全成为自己工作一部份。(J) 其它。3、 设备之维护与检查3.1 作业人员或作业主管对机械、车辆需依下列规定实施定期检查:3.1.1 每日作业前检点:各种机械、一般车辆、固定(移动)式起重机、升降机、起重机用钢索、吊链、工业机器人等。3.1.2 每月定期实施检查一次:固定(移动

9、)式起重机、升降机、电机设备。3.1.3 每三月定期实施检查一次:一般车辆。3.1.4 每年定期实施检查一次:内燃机车、电气机车、堆高机、离心机械、固定(移动)式起重机、升降机。3.2 作业人员或作业主管对以下之设备需依下列规定实施定期检查:3.2.1 每日作业前、中、后检点:高压气体设备、第一种压力容器。3.2.2 每月定期实施检查一次:第一种压力容器。3.2.3 每三个月定期实施检查一次:高压电气设备。3.2.4 每六个月定期实施检查一次:低压电气设备。3.2.5 每年定期实施检查一次:干燥设备、乙炔熔接装置、气体集合熔接装置、小型压力容器。3.3 各工作场所需依下列规定实施环境测定:3.

10、3.1 每半年测定:噪音作业场所超过 85 分贝时。3.3.2 每半年测定:有机溶剂及粉尘作业场所。上述各项检点、检查及环境测定之各项记录,均需依劳工安全卫生法之各项规定记录,记录并依规定年限保存备查。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3.4 特种设备的管理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系指固定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人字臂起重杆、升降机、营建用提升机与吊笼、压力容器、高压气体特定设备与高压气体容器等。3.5 各项机械设备的检查应就检查事项内容订定检查表格,检查表内的应含检查年月日、检查方法、检查部份(包括有关之工作流程图、机械设备结构图) 、检查发现危害,

11、分析危害因素、评估危害风险(严重性及可能性分析) 、实施检查者之姓名、依检查及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改善措施之内容及定期检讨改善措施之合宜性。3.6 检查人员可由现场主管或操作人员实施,若属特种设备则委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7 工程之施工架,应每周依下列规定定期实施检查一次。3.7.1 架材之损伤、安装状况。3.7.2 立柱、横挡、踏脚桁等之固定部分、接触部份及安装部份之松弛状况。3.7.3 固定材料与固定金属配件之损伤及腐蚀状况。3.7.4 扶手等之拆卸及脱落状况。3.7.5 基脚之下沉

12、及滑动状况。3.7.6 斜撑材、索条、横档等补强材之状况。3.7.7 立柱、踏脚桁、横档等之损伤状况。3.7.8 悬臂梁与吊索之安装状况及悬吊装置与装置之性能。3.8 劳工从事下列作业时,应使该劳工就其作业有关事项实施检点:3.8.1 电气工程3.8.2 EPOXY 工程。3.8.3 风管工程3.8.4 空调水管工程3.8.5 高架地板工程3.8.6 隔间工程3.8.7 消防管工程3.8.8 天花板系统安装工程3.9 主管人员及劳工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实施检查、检点,如发现对劳工有危害之虞时应即停工并报告上级主管处理。3.10 厂区内之自动检查相关作业请依自动检查计划规范办理。3.11 环安卫组就

13、年度自动检查之结果整理分析,以提出改进不安全设备环境及行为的改善建议。4、 工作安全与卫生标准依据各项作业性质及劳工安全卫生相关规定,由作业相关单位订定其安全守则、须知等,确保劳工执行作业上安全无虞,使公司在相关安全卫生工作过程得以有所规范。相关作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业请依工厂作业安全规范、工地相关作业安全标准办理。本公司已订定相关规定如下:4.1 一般劳工安全守则4.2 环境整理及整顿守则4.3 工作服装安全须知4.4 眼睛保护须知4.5 消防安全须知4.6 气焊作业安全须知4.7 电焊作业安全须知4.8 电气作业安全须知4.9 砂轮机作业安全须

14、知4.10 常用手工具用法须知4.11 仓储作业安全须知4.12 搬运作业安全须知4.13 堆高机作业安全须知4.14 手推车作业安全须知4.15 焊锡作业安全须知4.16 点焊作业安全须知4.17 高架作业安全须知4.18 废弃物管理作业4.19 噪音管制作业4.20 资能源管理作业5、 教育与训练5.1 依安全生产法规定,劳工有义务接受从事工作及预防灾变,所必要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劳工不得规避或拒绝。5.2 依安全生产法规定,事业单位应依事业规模、性质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3 依相关法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认可之训练或经技能检定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 作证

15、后,始得操作。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五)登高架设作业;(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七)压力容器操作;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八)制冷作业;(九)爆破作业;(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5.4 依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5.4.1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

16、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5.4.2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5.4.3 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4.4 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4.5 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5.4.6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

17、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5 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下同) 、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5.5.1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5.5.2 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5.5.3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案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6

18、 在职人员的训练应考虑其作业特性和工作状况,教育训练计划之型态分为异动后训练计划、复习性计划及年度教育训练课程计划。5.7 对于新雇劳工或调换作业之在职劳工,应使其于进入作业场所前接受适于各该工作所必要之一般环保和安全卫生教育训练。5.8 各单位应派适当人员接受急救人员训练,以利办理伤员救护事宜。5.9 工作场所负责人对于承揽人、再承揽人分别雇用劳工共同作业时,应指导协助其办理劳工安全卫生教育训练。5.10训练方式主要以课堂讲授、示范讲解、实地演练等教学型态实施。5.11一般安全卫生教育训练课目如下(依实际工作性质实施相关课目):5.11.1 作业安全卫生有关法规概要5.11.2 劳工安全卫生

19、概念及安全卫生工作守则5.11.3 作业前、中、后之自动检查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5.11.4 标准作业程序5.11.5 紧急事故应变处理5.11.6 消防及急救常识暨演练5.11.7 其它与劳 工作业有关之安全卫生知识5.12 对于新雇或调换职务之工作人员,应参照下列课程增列六小时课程(依实际工作性质实施相关课目):5.12.1 安全卫生管理与执行5.12.2 自动检查5.12.3 改善工作方法5.12.4 安全作业标准5.13 工区应有适当方式倡导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安全卫生之规定,使劳工周知(择其适切性)。5.13.1 布告栏5.13.2 海报

20、5.13.3 现场巡察5.13.4 高阶主管的备忘录(Memo)等6、急救与抢救6.1 一般急救:6.1.1 在没有确定受伤之实情前,应将伤员平卧,可防止昏厥与休克。6.1.2 如伤员面色发红,应将头部垫高,如呕吐,应将头转向另一边,以防窒息。6.1.3 需要时可用衣物保持伤员之体温,以防止休克发生。6.1.4 速召救护车或用担架抬送伤员至医疗处所或速请医护人员。6.1.5 急救者的责任在于救命,防止伤势或病情转恶,应保持伤员安静及舒适,以静候医护人员到来。6.1.6 在场急救者,应协助伤员述说事故原因,以帮助医护人员治疗及诊断。6.2 外伤急救:6.2.1 外伤创伤之种类分为破开伤、擦伤、切

21、伤、撕裂伤等,就医前应注意止血及防止细菌进入伤口。6.2.2 外伤的急救是以消毒之纱布,用无菌生理食盐水弄湿再放盖于伤口处,急救人员应有消毒观念,手指不能直接接触伤口,消毒清洗,应由医护人员行之。6.2.3 止血法应先查血色,如为鲜红色则表示为主动脉血,应在心脏及伤口间用带束紧,暗红色为静脉血,应在伤口及身体外缘之间束紧,应每 15 分钟应放开止血带防造成患肢缺血坏死。6.3 昏倒急救:6.3.1 昏倒又称休克,起因如站立太久、受惊、激动、肌饿、疼痛或激烈工作等。处理昏倒首先明了其为贫血或充血性而分别处理之。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6.3.2 贫血性昏

22、倒,特征为脸色仓白,四肢冰冷。处理法为使其头低脚高,斜躺在床上。6.3.3 充血性昏倒,特征为面红耳赤,有时痰声滚滚。处理法为使其头高脚低斜坐在椅子上,头侧一边以防止呕吐。6.4 触电急救:6.4.1 触电都会发生假死现象,呼吸和心脏停止活动,首先需让其离开电源,千万不可用赤裸的手去拉。6.4.2 然后送到通风良好地方,解开上衣、仰卧。稍抬头部再用氧气或进行人工呼吸,有时甚至须经三、四小时直至医师前来。6.4.3 苏醒后,如有电伤,则按灼伤处之。6.5 灼伤急救:6.5.1 急救之目的在于减轻患者痛苦,防止感染、防止失水而休克。6.5.2 急救时,如为轻度烫伤其皮肤未破时,则涂以消毒凡士林油膏

23、、橄榄油等。6.1.1 深度者,应即刻送医,急救者仅将灼伤面敷以消毒纱布用无菌生理食盐水即可。6.2中毒急救:6.2.1 化学气体中毒,患者通常失去知觉,嘴唇及耳垂变成青紫色,脉膊及呼吸停顿,同时瞳孔散大。6.2.2 急救时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地方,施以人工呼吸,速送医急救。6.3眼伤急救:6.3.1 先用大量清水冲洗 1020 分钟。6.3.2 如因碱液受伤,再用 2%硼酸水洗涤。6.3.3 如因酸液受伤,则用 3%小苏打液洗涤。6.3.4 然后用涂有橄榄油之纱布罩覆盖就医。6.4 骨折急救:6.4.1 四肢骨折的急救:先把骨折的肢体,以正确的附木绑扎方法加以固定,包扎时应松紧适度。6.4.

24、2 锁骨骨折的急救:于伤侧腋下垫以大而厚的棉布折垫,然后用三角巾将伤侧上肢固定。6.4.3 脊椎骨骨折的急救:应绝对禁止伤者坐起,并勿使伤者抬头,如系颈椎骨骨折或骨折部位未明,应使伤者平卧木板上,如系颈部以下之椎脊骨折应使伤者俯卧,搬运时用担架并须水平移动,不可倾斜或倾倒,切记勿随便搬动患者。6.4.4 肘骨骨折的急救:使用创膏绊,以重迭贴合方式于伤口处加以固定,注意防止昏厥的发生,并赶紧用担架送医院医治。6.5呼吸之急救(人工呼吸法):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6.5.1 用手实行人工呼吸法:通常使用举臂压背法,是一种俯式的用手人工呼吸法,即使遇难者俯

25、卧,两肘变曲,两掌互相重迭,脸孔向外,面颊枕掌背,抢救者应视何种姿势较易取平衡而跪下一膝,横跨于遇难者头部两手张开,平放于遇难者后背之腋窝下部拇指相触,余指均向外张开,抢救者上身徐徐向前俯卧,手臂伸直至双臂与地面几成垂直为止,因而产生向压力量,抢救者上身倚时,将遇难者之两肘向怀中紧拉,直至感到遇难者双肩吃力时为止,此后再由原动作开始,以每分钟十二次之速度反复实施。6.5.2 口对口人工呼吸:(A) 遇难者仰卧,头向后倾。(B) 手指伸进遇难者上下齿之间,用力使下颚突出直至下齿高于上齿。(C) 抢救者用右手大拇指捏住遇难者之鼻孔。(D) 强救者作深呼吸后,把口紧紧对准遇难者之口,向遇难者的口吹进

26、空气。(E) 强救者把空气吹进遇难者之肺部时,必须注视遇难者的胸部有无隆起,以便确定气道是否畅通无阻。(F) 强救者把嘴移开遇难者后吐气数三,重复吹进空气,每分钟应重复十二次,直至遇难者救活为止,如遇难者为小孩时,应增加每分钟二十次。6.6心肺复苏术(CPR):实施急救时,应尽速使遇难者仰卧于较平硬的地方,并使其头部向后倾,然后抢救者半跪于患者身边,以其手掌跟部按于患者胸骨上二指,左手于右手手背上双手伸直,用力急压患者胸部,使胸部下陷45 公分,口对口人工呼吸 (呼吸二次压三十下),反复实施急救,直至脉膊恢复正常或救护人员抵达为止。6.7伤员之紧急搬运:6.11.1 搬运伤员前,须先检查其头、

27、颈、胸、腹、四肢之伤势,并加以固定。6.11.2 让伤员尽 保持舒适之姿势。6.11.3 需将患者拖至安全处,应以身体长轴方向直拖,可自侧面横向施。 搬运器材必须固。6.8一般火灾抢救:6.12.1 发现如属小火,能以灭火设备扑灭者,则以适用之灭火设备灭火,另设法通知事故发生相关主管处。6.12.2 发现时如火势已猛,应即启动手动火警报警机,通知消防队、紧急应变中心及事故发生相关主管处,并通知附近工作人员即疏散。6.12.3 紧急应变指挥中心成后,展开确认是何种原因引起评估其危害性以决定救灾方式。6.12.4 当消防队抵达火灾现场时,本公司人员须协助灭火救灾。6.12.5 管有无造成人员、设备

28、损害,均应依事故通报程与调查作业,进事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故调查。衣服着火时,避免奔跑,应即卧倒并滚压火焰,或是以湿布、厚重衣服或防火毯盖熄。6.9火灾疏散要点:6.13.1 疏散时应随手将门关上,以防止火烟的扩散。门板很烫,可用手为之。进入梯时也应随手带上安全门,以阻止火灾之蔓延。6.13.2 疏散时,应依逃生线选择最近的安全门疏散,千万可使用电梯,也可停在逃生线的中途或再回到火场。7、 防护设备之准备、维持与使用7.1 各种机械设备、设置之防护设施,不可任意拆卸或使其失去效能。7.2 操作设备及作业,需依安全卫生及作业标准,配戴适用之个人防护器

29、具。7.3 防护设施发现被拆卸或使其失去效能,应即报告主管或工安人员,并立即请求保养单位维护。7.4 依实际作业型态及可能产生之危害评估是否须头部(安全帽)、耳部(耳塞、耳罩) 、呼吸( 活性碳、防尘、防金属熏烟、防酸口罩、防毒面具)、脸部(安全眼镜、电焊眼镜、防酸雾眼镜)、手部(耐热、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油、电焊、工作皮手套、防热手袖)、足部( 安全鞋)或身体防护具( 皮围裙) 等安全防护用具。7.5 个人防护器具需定期保养检查,确实保持正常有效之状态。7.6 个人防护器具不足使用,立即向管理单位领用,管理单位视库存量,随时补充购入。7.7 医护急救箱之急救器材与药品,依劳工健康保护规则之

30、规定,放置消毒纱布、消毒棉花、止血带、胶布、三角巾、普通剪刀、无钩镊子、夹板、绷布、安全别针、优碘等必需药品,维持一定安全存量,置放于明显及易取得之处,避免受化学物质之污染,同时日常设专人代管理,定期清洁与换药;遇有耗用,应适时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补充,医护急救箱内容相关规定可详紧急应变计划规范。7.8 工安部门应随工程进度,定时检讨防护器材是否满足工作环境安全维护之需求,保障劳工安全。8、 事故通报与报告8.1 工作场所发生职业灾害,应立即采取必要之急救、抢救等措施,并实施调查、分析及作成职业灾害分析报告,逐级呈报,其流程如下:NO.PAGE SAP 劳工环安卫及环保工作守则DATE REV.

31、8.2 工作场所发生有下列职业灾害之一时,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检查机构。8.2.1 发生死亡灾害者。8.2.2 发生灾害之罹灾人数在三人以上者。8.2.3 有氨、氯、氟化氢、光气、二氧化硫等化学物质之泄漏,发生一人以上之罹灾劳工需住院者。8.2.4 其它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公告之灾害。8.3 如发生重大职业灾害,除必要之急救、抢救外,非经司法机关或检查机构许可,不得移动或破坏现场。8.4 事故回报需讲求时效,以边处置边回报寻求协助,救人第一为原则,凡公司员工受伤住院需通报至总经理,并进行内部通报及调查。8.5 工地发生事故,以该工地安全卫生工作守则及紧急应变相关规定办理,并进行内部通报及调查。8.6 应按月依规定填载职业灾害统计表,报请检查机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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