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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湖中学校舍标准化维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648090 上传时间:2018-04-16 格式:DOC 页数:39 大小:27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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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中 学 校 舍 标 准 化 维 修 景 观 绿 化 工 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 1说 明1、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包括电子招标文件)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011 年 4 月版示范文本)填写;本专用条款是对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011 年 4 月版示范文本)的填写与补充,必须结合所附示范文本一起使用;本专用条款内容与示范文本不一致的,以本专用条款内容为准。2、本工程招标监管部门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委会办公室,示范文本中所提及的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均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委会办公室,交易平台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

2、理解本招标文件时须对相关内容做出正确理解。第一章 招标公告慈 湖 中 学 校 舍 标 准 化 维 修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招 标 公 告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慈湖中学校舍标准化维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编号:JB-ZFCG2011- GC建设地点:宁波市慈湖中学内项目规模:绿化铺装面积约为 6472 平方米结构层数:/工程造价(暂估):151.3634 万元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由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安排解决招标范围:慈湖中学校舍标准化维修景观绿化工程的绿化、景观等工程,不包括围墙、沥青路面,F 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3、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要求:90 日历天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要求:/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招标文件。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9 家时,则从中随机抽取 9 家;合格的投标单位9 家且3 家时,则全部入围;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家时,招标人重新发布公告。入围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本工程将于 2011 年 月 日 时 分进行随机抽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抽号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

4、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江北区白沙路 1 号,茗雅苑大楼 4 楼,宁波市第三医院斜对面) 。4.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2011 年 月 日截止时间:2011 年 月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招标文件书面文本(含示范文本和工程量清单)可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到招标代理人处领取,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需在投标申请受理前交给招标代理人(可在本招标公告期间到招标代理人财务室交资料费,同时开据资料费发票) ,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5.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1)

5、江北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 (一式二份) ;(2)附件:报名人员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园林绿化类专业项目经理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单位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其它资料 / 。注:(1)以上报名资料请装订成册,原件备查;(2) 江北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 ol/col6156/index.html)上下载后使用。6.投标申请受理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1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江北区白沙路 1 号,

6、宁波市第三医院斜对面茗雅苑大楼)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申请不予受理:(1)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2)投标申请资料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3)提供的投标申请资料不符合本公告第 5 条要求的;(4)未支付招标代理人招标文件费用的。7、投标截止、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1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江北区白沙路 1 号,茗雅苑大楼 4 楼,宁波市第三医院斜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乌媚媚电话:0574-88116

7、997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 108 号嘉和大酒店 B 幢 12 楼经办人:方芳电话:0574-8711610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4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1.1.2 招标人名称: 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高教园区钱湖南路 1 号 联系人: 乌媚媚 电话: 88116997 2 1.1.3 招标代理人名称: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 108 号嘉和大酒店 B 幢 12 楼 联系人: 方芳 电话: 87375708 3 1.1.4 项目名称 慈湖中学校舍标准化维修景观绿化工程

8、4 1.1.5 建设地点 宁波市慈湖中学内5 1.1.6 建设规模 绿化铺装面积约为 6472 平方米绿化面积约为 平方米6 1.1.7 结构层数 /7 1.1.8 招标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三类工程工程总投资 3600 万元8 1.1.9招标控制价 151.3634 万元 155.7841 万元9 1.2.1 建设资金来源 及出资比例 由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安排解决1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0%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11 1.11分包工程 不允许12 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3 1.3.1 招标范围慈湖中学校舍标准化维修景观绿化工程的绿化、景观等工程,不包括围墙、沥青路面,

9、F 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慈湖中学校舍标准化维修景观绿化工程的绿化苗木种植、景观改造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14 1.3.2 标段划分数量 及方式 1 个标段15 1.3.3 质量等级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16 1.3.4 安全等级要求 合格17 1.3.5 计划工期要求国家定额工期: / 日历天招 标 工 期: : 90 日历天缩短工期比例: / 18 1.4.11.4.2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

10、要求: / 2、 其他: 无 19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520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21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22 3.2.1 投标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23 3.2.1 工程量计算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 ;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工时有关规定。24 3.2.4 合同价格类型 可调价。25 3.3.1 商务标编制内容书面格式:1、商务标封面(详见示范文本第 115 页)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示范文本第 116、117 页)

11、3、投标函(适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详见示范文本第 119页)4、投标函附录(详见示范文本第 121 页)5、投标担保收执证明(详见示范文本第 123 页)6、投标报价文件(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书面内容中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外,其他内容应通过宁波市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4.0 版本)打印成册;上述四项内容由中标人在中标后 3 日内通过电子商务标导出并打印成册提交招标人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26 3.3.2.1 技术标编制形式 明标27 3.3.2 技术标编制内容封面(详

12、见示范文本第 155 页)3.1.2.1 施工组织设计及附表(详见示范文本第 158-163 页):(1)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 159 页) ;(2)拟配备本招标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 160 页) ;(3)劳动力计划表(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 161 页) ;(4)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网络图(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 162 页) ;(5)施工总平面图(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 162 页) ;(6)临时用地表(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 163 页) ;(7)评标细则中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3.1.2.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详见示范文

13、本第 165168 页)(1)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管理机构配备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2)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28 3.3.3 资信标编制内容 /29 3.3.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 / 630 2.2.1 招标文件质疑 截止时间 2011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31 2.2.2 招标文件答疑 截止时间 2011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32 4.3.1 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月 日 时 分33 3.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

14、60 天。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 90 天。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 120 天。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 %或人民币 或人民币 叁万元整形式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担保收件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 108 号嘉和大酒店 B 幢 12 楼开户银行:宁波市西郊信用社联丰分社账 号:9005050130203754634 3.6.1 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2011 年 月 日 16:00 前(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凭有效的银行交款证明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收据)退取时间:详见示范

15、文本“投标人须知”第 3.6.8 条款联系电话:8711610335 3.4.1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格式:技术标、商务标一份正本,肆份副本(中标人另行向招标人提供两份商务标) 。36 4.2.1 投标文件提交收件人: 招标人 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江北区白沙路 1 号,茗雅苑大楼 4 楼,宁波市第三医院斜对面) 截止时间:2011 年 月 日 时 分37 5.1 开 标开始时间:2011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江北区白沙路 1 号,茗雅苑大楼 4 楼,宁波市第三医院斜对面) 38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16、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评标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9 6.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二40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是形式: 银行保函 ;担保收件人: 招标人项目业主 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7 %或人民币 元整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41 7.4.1 履约担保担保额度浮动机制 实行。不实行。42 7.5.1 支付担保形式: / ;担保收件人: / 金额:与履约担保金额对等;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形式: 银行保函 ;担保收件人: 中标单位 金额:与履约担保金额对等;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710 需要补充的

17、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10.1.2 不良行为记录按宁波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 (甬建发【2007】201 号)执行。查询网址:宁波市建设网(http:/)10.2 招标控制价 设置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 控制价为 151.3634 万元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5.2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已备案的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被邀请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4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

18、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10.5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本投标人须知第 8 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19、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委会办公室的监督。10.9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

20、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 履约担保额度浮动机制根据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09】302 号文件规定:对没有行业信用评价或行业信用评价一般的企业,其履约担保金额度为工程合同额的 7%;对行业信用评价优良的企业,调低其履约担保金额度至工程合同额的 5%;对行业信用评价差的企业,调高其履约担保金额度至工程合同额的 10%。行业信用评价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出具的文件或证书为准。10.11工程量清单核对(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 中标人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差的,须在中标后 2 个月内将误差部分工程量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确认

21、。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调整有误差的工程量清单。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备注1 施工准备时间 签 订 合 同 后 3 天2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500 元/天3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500 元/天4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 合同价款的 2 %5 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2 %6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1 %7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1 %8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1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保持

22、一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41 项规定实行履约担保额度浮动机制的,中标人在其投标函附录中明确的各项违约金限额应按履约担保金额浮动比例进行同步调整,各项违约金额之和应与调整后的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9 安全文明施工费10 检验试验费11 提前竣工增加费12 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13 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规定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市区一般工程 考虑,且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用低限值。其中提前竣工增加费、行人行车干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计。 (详见专用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施工组织措施费)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附录或

23、投标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未明确的,结算时按不计处理。当投标函附录中的费用与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14 工程保修担保金额 结算价款的 5 %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但须在投标函附录中明确,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15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 意“916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 意“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4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确定预中标人为中标人。若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自身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或存在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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