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7 年第三批取消、下放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张政办字201781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完善清单管理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 63项(包括行政许可 30 项、行政处罚 23 项、行政确认 1 项、行政监督 2 项、其他类 7 项),其中取消 6 项、下放 4 项、调整 43 项、暂停 10 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确保落实到位。对公布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实施,不得违法转交所属事业单位、
2、协会继续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搞变相实施。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将取消、下放和调整的事项在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中予以增减,并及时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二、完善工作机制。对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 2 -要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取消事项监管到位,调整事项有效执行。对公布暂停的事项要另册管理,除政策性原因暂停的事项外,有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应立即恢复实施。三、严格督查问责。强化对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不到位、滥用行政权力、擅自处置行政权力等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附件 1:市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附件 2:市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附件 3:市政府部门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附件 4:市政府部门暂停的行政权力事项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