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股东会主持人:*出席会议股东:* *新乡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已于 15 日前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经代表公司表决权 100%的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经营期限变更为:2007 年 06 月 12 日至 2016 年 6月 11 日。2:公司管理人员任职不变。3: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的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股东签字:2011 年 6 月 12 日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中华人
2、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一、原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第一款现修改为:本公司经营期限为 5 年,已延续至 2016 年 6 月 11 日,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二、其他条款不变。全体股东签字:新乡市*有限公司2011 年 6 月 12 日申请报告*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规范化管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2 日召开股东会,会上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变更登记。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申请变更如下事项:1、公司经营期限变更为:2007 年 06 月 12 日至 2016 年 6 月11 日。2、公司管理人员任职不变。3、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特申请变更登记新乡市*有限公司201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