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质检总局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0730-166112BJ007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十一月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 -目 录谈判邀请书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第四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2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致: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 )受国
2、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1、项目编号:0730-166112BJ0071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用户单位 预算(万元)1 1HVI 束纤维大容量测试仪1 检测马克隆值:可测试马克隆值MIC(2.07.8)、成熟度MAT(0.71.05)湖北局 165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品目进行报价,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评
3、标、授标以品目为单位。2、供应商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3)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参加谈判。若代理商参加谈判,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报价资格(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厂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 ;(4)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
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3 -(5)收到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并按本谈判邀请的规定获取谈判文件;(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5、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8)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 800元人民币/包。若邮购每份须另加 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6 年 12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5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13:30至 16:00(北京时间)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五号楼 5501。5、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6 年 12月 7
6、日上午 0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元辰鑫国际酒店三层 305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价人在谈判当日递交的报价文件。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4 -采购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号电 话:010-82260281传 真:010-82260281邮 编:100088采购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
7、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 5 号远大中心 B 座 20 层电话:010-88380350、88386790传真:010-88386020联 系 人:张颢、姜华邮 编:100101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1(招标文件邮购)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户 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五源分公司帐 号:110909159510201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2(投标保证金递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新世纪饭店支行户 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五源分公司帐 号:3311 6084 6699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
8、编号、设备品目号及用途。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5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前附表是对 “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目号 内容3 合格的供应商3.1 详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9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9.1为了谈判响应文件的规范和统一,供应商须按以下两部分组成及顺序编写谈判响应文件,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应由供应商对以下目录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附件 1-报价函(统一格式)*附件 2-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 3-1-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附件 3-2-详细配置清单(格式自拟)*附件 4-货物说
9、明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 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7-1 有效的营业执照(带二维码或其他有效形式) (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适用于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和产品厂家)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转授权书(格式供参考。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提供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转授权书,须提供转授权书原件,以及授权关系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签字并盖章)7-4 产品所属厂家的资格声明7-5 供应商(作为产品所属厂家的代理商)的资格声明*7-
10、6-1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 12个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6 -条目号 内容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 “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7-6-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 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7-6-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加盖公司印章)*7-6-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6-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11、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7 厂家的授权书(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 (签字并盖章)7-8 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7-9 谈判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附件 8-谈判保证金说明函(统一格式)附件 9-谈判保证金保函格式(统一格式)附件 10谈判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附件 11-货物技术说明文件(产品所属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附件 1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内容承诺(需同时提供国内售后服务网点分布以及售后服务人员的说明)附件 13-对于培训、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的响应及承诺附件 14-产
12、品技术说明书、产品操作软件、技术文件等的汉化程度说明附件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附件 1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格式见附件)附件 17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附件 18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7 -条目号 内容*附件 19所投主要产品(需要厂家授权的产品)彩色印刷样本(产品厂家的样本须加盖产品厂家印章或签字)注:谈判响应文件技术应答简单复制谈判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和功能描述的,将可导致其谈判被拒绝;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已提供格式的文
13、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11 报价11.1 供应商需报出谈判文件中分项报价表所列全部内容的价格11.5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第五部分*11.61、 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本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书中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只对部分内容报价,其报价将被拒绝。2、 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附件 3分项报价表中格式要求详细列出。12 报价货币12.1人民币报价,价格条件为项目现场完税价。其中,国内产品报价为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及国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费用之和;国外产品报价为出厂价、境内外运输费、保险费、外贸相关手续费用、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费与其他伴随费用之和。13 谈判保证金13.
14、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 万元谈判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1) 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同报价有效期;如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必须采用所附的“谈判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的条款及格式,否则谈判被拒绝;供应商应承担谈判保证金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印等产生的一切相关银行费用。注:由国内银行、在国内营业的或与国内银行有代理业务关系的信誉良好的国外银行按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附件9格式开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报价有效期30日。(2) 使用电汇形式的,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前汇入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15、 竞争性谈判文件- 8 -条目号 内容账户,否则谈判被拒绝: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转入下述指定账号,同时电话通知招标机构联系人。开户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新世纪饭店支行开户账号:3311 6084 6699汇款须注明采购编号和用途13.3 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报价有效期。14 报价有效期14.1 报价有效期: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 120日内。15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5.1正本 1份,副本 3份,电子版 1份(U 盘,报价部分应以 Excel格式提供) 。17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7.1 详见谈判邀请17.3 详见
16、谈判邀请21 评审的原则和方法21.2评审办法1.对于货物需求中的“*”号条款是必须满足的,如有一条不满足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条款即为一条,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1.1“*”号条款响应满足或正偏离的,必须提供产品厂家的技术支持材料(指厂家所投产品的样本或产品厂家为本项目出具的书面承诺,样本中有的指标以样本为准,样本中没有的指标以承诺书为准) 。 (须加盖产品厂家印章或签字) 。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 对于货物需求中的“#”号条款,响应满足或正偏离的,应提供产品厂家的技术支持材料(指厂家所投产品的样本或产品厂家为本项目出具的书面承诺,样本中有的指标以样本为准,样本中
17、没有的指标以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9 -条目号 内容承诺书为准) (须加盖产品厂家印章或签字) ,否则将视为负偏离。如果经谈判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于货物需求中的重要技术条款(“#”号条款)及一般技术条款负偏离之和超过 6 项(不含)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每个条款号即为一条,无论其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3.谈判小组经与通过初审的各供应商谈判后,将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和配置进行报价,如果经谈判后,仍有缺漏项,将视为其响应文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而被拒绝;2)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18、高于所投项目预算,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的成交候选排序,并推荐提出的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 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22.2 谈判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1.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 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3. 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4.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5.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6. 谈判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7. 未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的;8. 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
19、”号条款要求或超出偏差范围,产品技术要求和配置有缺漏项的;9. 对于技术指标中的“*”号条款,必须提供产品厂家的技术支持材料(指厂家所供产品的样本或产品厂家为本项目出具的书面承诺,样本中有的指标以样本为准,样本中没有的指标以承诺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0 -条目号 内容书为准) 。国内外产品厂家的技术支持材料须加盖产品厂家印章或厂家签字;否则报价将被拒绝。10. 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11. 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2. 供应商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报价的;13. 供应商
20、需就全部谈判产品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1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 报价文件中重要技术条款(“#”号条款)及一般技术条款负偏离之和超过 6项(不含 6项)的;16.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23 竞争性谈判23.1 经过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按照响应文件递交顺序分别与其进行谈判。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谈判响应文件和报价,谈判小组将与各供应商进行一轮谈判,并根据谈判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谈判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25 确定成交供应商25.1 参见 21.2。30 授予合
21、同时变更采购数量的权利30.1 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数量:签订合同时,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1 履约保证金31.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 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1 -条目号 内容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产品质保期结束。32 成交服务费32.1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按照国家发展计划
22、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货物收费标准。此项费用无须单列,但须计入报价总价。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 定义2.1 “采购代理机构”指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2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 “采购人”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4 “最终用户”见采购内容中的“用户单位”2.5 “货物”指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中
23、所列的产品、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包括虽未载明但在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产品、工具等。2.6 “服务”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规定提供的技术支持、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供应商3.1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4、 谈判费用4.1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二、 谈判文件说明5、 谈判文件的构成5.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谈判邀请书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3
24、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6、 谈判文件的修改6.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邮件的形式予以确认。6.2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6.3 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6.4
25、 在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后的谈判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采购需求,并将有关调整内容告知所有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据此调整最终报价。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7、 要求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8、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8.2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26、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4 -9、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9.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0.1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第四部分附件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11、报价11.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附件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出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1) 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2) 谈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 对不同文字文本
27、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2 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供应商若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价货物和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11.3 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11.4 供应商按上述 11.1 和 12.1款要求报价并填写报价仅供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评审方便,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1.5分项报价表应包括:(1)主机和标准附件价格(2)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及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其它服务费用。(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 。12、报价货币12.1 谈判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种填报。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5 -13、谈判保证金13.1 供应商应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谈判保证金。13.2 谈判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3.3 谈判保证金使用人民币表示,谈判保证金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13.5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予
29、以无息退还。13.6 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其缴付谈判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回。13.7 若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谈判保证金:(A)如果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B)成交供应商如果:(i) 未根据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或(ii)未按第34条规定缴付谈判服务费;或(iii)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4、报价有效期14.1 谈判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地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
30、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4条报价保函的有关规定在保函延长期内仍适用。1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15.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谈判响应文件,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谈判响应文件为准。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6 -15.2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
31、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盖章。 (若拟使用签字章、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供应商单位公章) 。15.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15.4 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6、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谈判保证金递交凭证分别以封装袋分别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 、 “副本” 、 “谈判保证金”字样。电子版文件随“正本”递交。16.2 封装袋封面
32、均应注明:(1)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或副本(2) “在2016年 月 日 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3)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16.3 如果未按16.1和16.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6.4 报价信封内须装有如下内容:(1)报价函原件(2)报价一览表(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应同时附有内容相同的报价表)1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17.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33、17.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谈判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谈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7 -判截止日期履行。17.3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地点。17.4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竞争性谈判。18、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谈判响应文件。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
34、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19.2 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或“撤回报价”字样。19.3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谈判响应文件。19.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14款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谈判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13.7(A)条规定没收其谈判保证金。五、竞争性谈判及评审20、谈判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0.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
35、争性谈判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0.2 在评审和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谈判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报价及在谈判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21、评审的原则和方法21.1 评审原则:1)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8 -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性谈判;3)对所有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4)对于国内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
36、判的,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有效性承担责任。如为代理商参加谈判,须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为制造商参加谈判,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条不适用,有关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37、企业2011300号) ”的规定执行。21.2 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22.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谈判小组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提供所需的谈判保证金;是否恰当地签署;有否计算错误;是否大致编排有序等。22.2 谈判小组将拒绝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非响应性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23、竞争性谈判23.1 经过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分别与其进行谈判。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谈判响应文件和报价,谈判小组将与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并根据各轮次的谈判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
38、利,整个谈判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23.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最终报价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19 -24.1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谈判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 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9、中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5.2 当多名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同为最低且报价相同时,谈判小组将对相关供应商所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根据比较结果出具评审意见,择优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26、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26.1 因重大变故或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六、 授予合同27、合同的授予标准27.1 除 第 26款规定外,合同将授予谈判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27.2 如采
40、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28、成交通知书28.1 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2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3 采购代理机构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向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未成交结果通知书 。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20 -29、签订合同2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
41、人签署合同。30、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数量的权利30.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 有权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予以增减。31、履约保证金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约后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成交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32、谈判服务费32.1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服务费。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第三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供供应商参考)合同一般条款1 定义
4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要素(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c)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d) “技术要求”指的是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即合同附件 2。1.2 实体(a)“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或其指定的采购代理机构。(b)“卖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c) “最终用户” 系指授权买方采购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d)“项目现场代表”由买方任命的代表,负责执
43、行买方在项目现场的合同义务。1.3 事项(a)“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软件和或其它材料。详见合同附件(b)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详见合同附件(c) “资料”指卖方在合同项下,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买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d) “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44、1.4活动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22 -(a) “交货”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b) “安装”是指有关设备、 备件、 材料和软件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图纸将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详见合同附件的技术要求。(c) “调试” 指卖方在完成了安装之后,为准备验收而进行的货物运转测试。详见合同附件的技术要求(d) “验收”是指所有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在测试中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后,买方予以接受。1.5 地点和时间(a) “项目现场”指的是货物交付和安装的场所。(b) “天”指日历天数。(c) “周”指按中国习惯
45、开始的连续七天(d) “年”指连续的 12个月。(e) “保证期“是指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存在的任何缺陷。2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原产地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 )和地区。3.2本条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3.3
46、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技术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服务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国家质检总局 2016 年 120 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23 -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
47、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5.4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5.5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5.5.1 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5.5.2 能够证明在泄露时已被一方当事人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间接地从另一方获得的信息5.5.3 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
48、且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6知识产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6.2如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卖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将尽可能地对卖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6.3如果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权,买方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14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授权买方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该第三方提起诉讼,并给买方尽可能的协助。买方应负担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