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招聘程序编号程序 标准 备注1、招聘原则(1)因事设岗,因岗择人;(2)先内部,后外部;先本市,后外地;(3)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2、招聘条件(1)年龄:前台接待:年龄 18-28 周岁,行政部特殊岗位放宽年龄至 55 岁;身高:男 1.70 米以上,女 1.60 米以上;(2)学历:前台、行政助理以上、中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英语会话和书写能力;管理人员大专以上,英语能力较好,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知识和业务水平; (3)个人表现无劣迹,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气质良好。3、招聘(1) 用人部门根据员工手则和部门人员需求进行招聘;(2) 行政部初核,部门主管复核,报总经理批准;(3)店内招聘或发布招聘信息;(4)应聘者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及 2 张 1 寸彩色免冠照片,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4、初试(1)行政部对应聘人进行目测、初试;(2)填写初试结论报行政部确认;(3)将应聘人员的初试、确认结果填写入应聘人员登记表。5、复试(1)应聘人经行政部初试确认后到部门复试; (2) 用人部门将复试结果结论填写后报总经办。 6、通知(1) 行政部将应聘人员登记表报总经理审批;(2)行政部通知应聘人报到试用日期。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由总经理级复试。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要真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