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经理合同管理合同是指公司及各店与外单位签定的有经济往来的书面文件或公司及各店与员工之间签定的 规 定 双 方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书 面 证 明 。所 有 合 同 都 涉 及 公 司 及 各 店 的 经 济 利 益 ,必 须 严 格 管 理 ,特制定本制度。一 、 合同的分类合 同 可 分 为 采 购 合 同 、加 工 合 同 、维 修 合 同 、施 工 合 同 、租 赁 合 同 、承 包 合 同 、劳 务 合 同 等 。二、合同签署人只有总经理、财务总监、采购部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才有权 利签定合同,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人无权签定合同。三、合同签署程序所 有 合 同 必 须 按 照 合 同
2、 审 批 程 序 执 行 。合 同 的 有 效 签 定 人 与 合 同 对 方 达 成 签 署 意 见 后 ,起 草合 同 样 本 和 填 写 合 同 审 批 表 ,交 给 合 同 涉 及 的 部 门 经 理 审 核 ,部 门 经 理 审 核 无 误 后 在 合 同 审批 程 序 上 部 门 经 理 位 置 签 字 确 认 ,合 同 涉 及 的 所 有 部 门 经 理 都 必 须 签 字 ,部 门 经 理 审 核 签 字后转交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合同批准后,有效签定人代表公司及各店同对方签订合同。四、签订合同要求1、合同内容完整,标的、标的物、付款金 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明确,合同双方 权
3、利、义务、违约责任清楚,合同有效期确定。2、签订的合同不能损害公司及酒店的 经济利益。3、 加工合同、工程合同必须预留质量保证金。五、合同的执行各 部 门 必 须 严 格 履 行 合 同 规 定 的 条 款 ,因 不 认 真 执 行 合 同 而 给 公 司 和 各 店 带 来 经 济 损 失 的 要追究部门经理责任。六、合同的保管各 部 门 签 订 的 合 同 都 必 须 把 正 本 交 到 财 务 审 计 部 一 份 统 一 保 管 ,采 购 部 文 员 和 财 务 部 文 员 根据合同的性质分类编号保管。七、查阅合同所 有 合 同 对 外 一 律 保 密 ,不 经 财 务 总 监 批 准
4、任 何 人 无 权 查 阅 合 同 ,财 务 审 计 部 人 员 根 据 工 作要 求 可 以 查 阅 ,但 必 须 遵 守 保 密 制 度 ,合 同 保 管 人 不 得 把 合 同 内 容 透 漏 给 任 何 人 ,如 有 违 反将严肃处理。ENT、免费房和自用房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管理,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收入流失,合理控制成本,杜绝随意招待宴请现 象的发生, 现特制定 ENT、免费房和自用房的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起严格按制度和流程执行:1、ENT、免费房是企业各部门为协调各界关系设立的,在酒店的餐饮、客房等场所招待客人的一种方式。2、ENT、免 费 房 的 申
5、请 权 限 :A 级经理及 A 级经理以上人员有权申请,A 级以下人员无权申请。董事长可不填写申请单 ,直接招待或宴 请,但必须在结帐单上签字确认。3、ENT 的申请单 是由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工作的需要 进行填写。申请单按要求填写清楚;宴请单位客人职务名称、人数、陪同人数(宴请陪同不得超过 2 人)、原因及必要性、限额(现规定人均消费限额不得超过 100 元/售价),a、酒店各部门 宴请需经部门经理申请、经财务主管复核(及 时报备财务总监)、 报请各店总经理批准(人均消费限额不得超过 50 元/售价);b、各酒店总经理、管理公司各部门宴请,须经财务总监(由财务主管负责呈报)、报请酒店管理公司总
6、经理批准(人均消费限额不得超过 100 元/售价);c、酒店管理公司 财务总监及总经理、 总公司总经理宴请,须经董事长批准(申请单或电话通知)。4、免 费 房 的 申 请 由 招 待 部 门 经 理 详 细 填 写 免 费 房 申 请 单 (A 级 以 下 人 员 无 权 申 请 开 免 费 房 ),申请单上应注明招待单位;职务;名称;人数;开房标准、 间 数及天数;招待原因;a、一天以内(含小 时房)的免费房,由申 请部门填写申请单 ,经财务主管复合签字,报请各店总经理批准;b、一 天 以 上 ,由 总 经 理 填 写 申 请 单 ,经 财 务 主 管 转 交 财 务 总 监 、酒 店 管
7、理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方可允许在酒店招待客人。5、ENT 或 免 费 房 申 请 单 批 准 后 ,财 务 主 管 要 及 时 通 知 餐 饮 部 或 前 厅 部 。餐 饮 或 前 厅 部 未 收到 ENT 或免费房的通知或申请单,可以拒 绝申请人的申请,急特殊情况申请人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允 许其签 ENT 单或免费房单。申请人宴请或开免费房后必须 在 24 小时内补签 ENT 或免 费房申请单送到财务部,否则财务部给予其挂帐,在开支时从工资中扣回。6、所有免费房不含早餐,关掉电话外线,撤掉迷你吧和洗浴用品,如有特殊需要必须总经理批准。免费房发生不该发生的 费用
8、由失误人员自行承担。7、财 务 部 根 据 申 请 单 分 部 门 进 行 汇 总 ,月 末 编 制 部 门 宴 请 报 表 和 免 费 房 汇 总 表 对 ENT 和 免费房进行统计监督,并报送总经办 。自用房的管理办法1、 自用房的使用权限:只 有 董 事 长 、公 司 总 经 理 、各 店 总 经 理 才 有 权 使 用 自 用 房 ,其 他 人 员 无 权 使 用 自 用 房 。特 殊情况请示总经理批准。2、自用房的使用规定:A在出租率达到 80%以上时,避免开自用房。B公司 总经理、各店 总经理因工作或事物性工作太晚而无法回家时可以使用自用房。C值班 经理可以使用自用房,但必须在 2
9、4 时以后取钥匙,次日 8 时之前交还钥匙。D其 他 部 门 如 工 程 部 因 工 程 急 需 加 班 ,财 务 部 因 资 产 盘 点 加 班 而 无 法 回 家 的 人 员 ,由 部 门经理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自用房。E自用房不含早餐,关电话外 线,撤掉迷你吧和洗浴用品,如有特殊需要 费用自理, 发生不该发生的费用由失误人员自行承担。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是各企业采购人员进行零星采购借用的现金或收银员为客人找零而准备的存放在收银台的现金。为加强管理,杜绝私自挪用备用金制定本办法。1、使用备用金人员:采购员、各店前台和餐饮收银台。其他人员不许借用备用金。2、备 用 金 额 度 的 确 定
10、:食 品 采 购 员 最 高 不 超 过 3000 元 人 民 币 ,杂 品 采 购 员 最 高 不 超 过 1000元人民币,前台收银 3000 元人民币,餐 饮收银 1500 元人民币。3、备用金的借用及使用:采购备 用金由采购员填写借据, 经财务总监 、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借 用 ,挂 采 购 备 用 金 个 人 帐 户 ,离 职 时 返 回 。收 银 台 备 用 金 由 收 银 领 班 填 写 借 据 经 财 务 总 监 、总经理批准借用,挂收银台备 用金收银领班帐户,收 银领班离 职转入下一个收银领班帐户。收银员禁止私自挪用备用金, 总经理或 A 级经理急用时,必须请示财务总监批准,并督
11、促在 24 时 内 归 还 。收 银 员 每 天 交 接 班 时 必 须 清 点 备 用 金 ,保 证 备 用 金 足 额 交 接 。盈 余 或 短 缺时必须及时上报。4、日审每周至少检查 2 次备用金使用情况,财务总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备用金使用情况,发现盈余或短缺和挪用现象立即处理,并按 过失进行处罚 。财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公司对各企业财产的管理,明确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各自的责任,杜 绝 财 产 流 失 ,保 证 企 业 财 产 物 尽 其 用 得 到 保 值 和 增 值 ,不 断 提 高 财 产 使 用 效 益 ,特 制 定 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公司及
12、下属企业对财产的管理。第三条 所谓财产系指属于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库存商品、工程材料及账外物资 (其他资产) 等物品,其有关事 务处理悉依照本制度 执行。第四条 本管理公司财产管理系由管理公司财务部统筹登记管理,并委托各企业使用部门保 管 ,各 企 业 使 用 部 门 对 所 有 财 产 登 记 建 册 。管 理 公 司 财 务 部 对 各 公 司 的 财 产 保 管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不 定 期 检 查 和 定 期 盘 点 ,并 负 责 与 下 属 企 业 签 订 财 产 授 权 委 托 管 理 责 任 书 ,确 保 财 产 的完整性。财产依其性质划分如下:1、土地。2、
13、房屋及建筑设备:经营场地、办公室、仓库、宿舍、 锅炉房、停车场、道路。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三轮车、台车。4、电 器 设 备 :输 电 、配 电 、变 电 、照 明 、电 器 (电 视 、音 响 、冰 箱 、消 毒 柜 、吸 尘 器 等 )。5、空气调节设备:空调(挂式和立式)、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6、事 物 设 备 :通 讯 设 备 、机 具 设 备 (复 印 机 、传 真 机 、计 算 机 、打 印 机 、电 话 机 、对 讲 机 、扩音机等)、监控设备、厨房设备(炉灶、蒸柜、冰柜等)。7、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 马达、给水配管设备。8、家具设备:办公
14、家具、营业家具。9、营业物资:餐具、玻璃器皿、包装容器、 办公用品、 维修材料、库存商品(各酒店的库存酒水、香烟、一次性备品等)。第五条 财 产 管 理 与 建 账 原 则 ,公 司 财 务 部 要 同 使 用 单 位 共 同 盘 点 ,按 财 产 清 册 分 部 门 、类别建立财产明细帐(明星库管王),做到使用 单位(部门)明 细账、 财务部的财产明细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 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价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 2 年的,应当
15、作为固定资产。第七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行实物负责制管理,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均由各部门按固定资产所在 地 点 ,由 专 人 负 责 管 理 ,财 务 部 统 一 登 记 账 簿 ,各 企 业 应 定 期 每 半 年 清 点 一 次 ,发 现 损 坏应 及 时 维 修 保 养 ,以 延 长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年 限 ,发 现 丢 失 应 立 即 查 找 原 因 ,造 成 损 失 要 追 究 实物负责人经济责任。第八条 酒 店 固 定 资 产 一 律 采 用 平 均 年 限 法 (即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折 旧 年 限 按 固 定 资 产 目录规定确定,计提的折旧费计 入当期管理费用
16、。第九条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实 行 有 偿 转 让 ,清 理 报 废 固 定 资 产 以 及 重 新 购 置 ,各 企 业 必 须 向 管 理公 司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集 团 公 司 审 查 批 准 后 执 行 。清 理 报 废 的 固 定 资 产 变 价 收 入 要 及 时 上 交财务部计入当期损益。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各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时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财务部打申请报告(注 明 增 加 原 因 和 使 用 用 途 ),经 管 理 公 司 核 实 增 加 必 要 性 后 形 成 书 面 报 告 ,报 请 管 理 公 司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方 能 按 公 司 固 定
17、 资 产 的 购 置 程 序 进 行 。采 购 的 固 定 资 产 ,经 使 用 部 门 和 管 理 公司对口部门验收后,财务部方能 办理固定资产的入账手续 。第十一条 对 长 期 闲 置 不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各 企 业 使 用 部 门 要 向 管 理 公 司 财 务 部 填 报 闲 置 “固定 资 产 明 细 表 ”申 请 单 ,经 管 理 公 司 检 查 、验 定 ,确 定 是 否 具 备 使 用 价 值 ,无 使 用 价 值 的 固定 资 产 ,报 管 理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由 财 务 部 负 责 处 理 。对 季 节 性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要 封 存
18、 管理,使用单位要作好封存设备 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二条 对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 单位要及时办理报废 手续,管理公司工程后勤部 对报废 的 固 定 资 产 要 进 行 检 查 、分 析 ,看 是 否 达 到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年 限 ,是 否 还 具 有 使 用 价 值 ,签署 报 废 意 见 (批 准 或 不 批 准 )。对 没 有 达 到 使 用 年 限 就 报 废 的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后 勤 部 要出 具 检 验 报 告 ,如 果 是 因 保 管 和 使 用 不 当 或 人 为 损 坏 而 造 成 报 损 的 要 追 究 使 用 部 门 责 任 ,使用 部 门 负
19、责 人 要 承 担 报 废 期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减 去 变 价 收 入 后 资 产 净 损 失 。对 报 废 的 固 定 资 产 仍可 利 用 的 零 部 件 ,可 采 取 做 维 修 备 件 或 市 场 变 卖 。对 无 使 用 价 值 的 固 定 资 产 经 管 理 公 司 总 经理 批 准 后 ,由 工 程 后 勤 部 组 织 专 人 作 报 废 处 理 。暂 不 能 处 理 的 报 废 固 定 资 产 ,由 使 用 单 位 就地封存待以后处理。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1、使用单位要加强对使用中的固定 资产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和修理,使固定资产保持正 常 的 使 用 效 能
20、,按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操 作 ,做 到 设 专 人 管 理 、班 组 负 责 人 监 督 、保 证 责 任到位。2、对发生的固定资产人为损坏 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等事故及修理事 项,固定 资产使用单位和 工 程 部 要 立 即 向 管 理 公 司 后 勤 部 报 告 ,后 勤 部 要 派 专 人 组 织 对 所 造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不 能 使 用的事故进行检查、分析并提出 处理建议,呈 报总经理批准后 进行维修。3、对水、暖气、电等管线设施日常经营发生的跑、冒、滴、漏等毁损事项,使用单位应自 行 修 理 ,自 己 确 定 无 能 力 维 修 的 事 项 要 向 公 司 后
21、勤 部 申 报 ,查 实 后 ,由 公 司 后 勤 部 组 织 委托有维修能力的部门负责维修,所 发生的修理费用计入当期 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4、各分公司总经理有义务维护 保证房屋、建筑物及附属 设 施其完好,不得私自改建和滥建,严禁在墙面、地面、屋面等处任意打洞或开窗开门,一经查出,追究 经理人员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5、由于经营的需要确实需要改建和装修的 项目(预算外),必须向管理公司申报,做好可 行 性 分 析 ,报 请 后 勤 事 务 部 经 理 、财 务 部 总 监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方 可 安 排 施 工 ,如 未 经 申报同意,而自行安排施工者,要
22、严肃追究其责任,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第十四条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完好状态。每年年 终都要 组织财务部、后勤部和使用 单位,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清查、盘点, 对发现的问题 要报经总公司有关领导处理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规定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价值在 100 元 以上 , 2000 元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家具、用具,如 办公用具、修理用具、厨具、玻璃器皿、包装容器等。第十六条 对低值易耗品管理要严格验收、入库和发放手续。采购入库的低值易耗品,必 须由 保 管 员 验 收 并 办 理 入 库 手 续 。领 用 低 值 易 耗 品 时
23、 ,领 用 人 要 填 写 出 库 单 ,经 有 关 领 导 批 准后方能发放,库管员必须严格 执行以旧换新制度。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使用部门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设兼职保管员,建立收、发、存、保管理制度,建立分类明细帐。各企业低值易耗品要根据财产清册和使用部 门按照类别、品种、规 格 编 制 顺 序 号 登 记 入 帐 ,作 到 与 财 务 部 的 低 值 易 耗 品 明 细 帐 相 一 致 ,以 便 达 到 财 产 和 财 务统一管理的目标。第十八条 为了确保仓库、使用部门帐物相符,公司 财务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企 业使用单位 进 行 检 查 和 抽 查 ,发 现 盈 亏 和 毁 损 要 及
24、时 查 明 原 因 和 责 任 ,写 出 书 面 报 告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调整低 值易耗品明细帐。第十九条 对 低 值 易 耗 品 丢 失 、毁 损 、报 损 等 事 项 的 处 理 。因 管 理 不 善 造 成 低 值 易 耗 品 丢 失 、毁损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包赔全部财产损失。确因 长期使用磨 损而失去使用价值造成报废的,填制报损单报公司财务部核查确定。履行正常 报损手续后方可 领用或采购。第四章 物料用品管理第二十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物料用品是指清洁用品、清洁工具、印刷品、日常用品、办公用品、包装用品、日常用的维修材料及零部件等。第二十一条 关 于 物 料
25、用 品 的 建 帐 、记 帐 、入 库 、出 库 、日 常 管 理 等 事 项 ,按 第 三 章 低 值 易耗品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执行。第五章 库存商品管理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库存商品是指酒店的酒水、香烟等各种商品。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对各部位的库存商品要每月清点一次,发生盘盈报总经理批准后调增资产,发生亏损时由保管人员 全额赔偿。第二十四条 库存商品的建帐、记帐、入库、出 库等日常管理按第三章低 值易耗品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其它资产管理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其它资产是指管理公司领导下的所属企业的自建工程中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项目的各种在建工程物资。如水泥、沙石、钢筋、板材
26、等。第二十六条 关于其它资产的建帐、记帐、入库、出 库等日常管理等事项,按第三章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各 项管理规定执 行。第七章 资产交接制度为 了 加 强 对 资 产 的 管 理 ,财 务 审 计 部 制 定 了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实 行 分 部 门 归 口 管 理 ,并 落 实 责任 人 保 管 。因 此 ,当 责 任 人 离 职 时 必 须 办 理 资 产 交 接 手 续 ,保 证 资 产 管 理 的 连 续 性 、安 全 性 ,避免资产流失,现制定本制度。1、所有管理人员离职时的办公用品必 须办理交接手续;2、所有管理或保管资产、物品的责任人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 续;3、交接前财产损坏或丢失交接人 负责赔偿;4、因没有办理交接手续致使资产 、物品流失的,由部门经理承担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规定管理公司的全部资产由财务部负责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规定的管理公司各项资产管理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管理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