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差管理办法1、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对出差预算的管理,制定下列制度。2、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待领导审批完后方可出差,并作为报销依据。3、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 ”,填写“借款单” ,待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4、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根据“出差申请单” 、相关单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销的给予批评,严重者加收罚款(借款*0.05%)5、出差期间除因工作需要,财务部不向私人借款。6、出差人员应选择路线最近的的行程,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7、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返
2、回公司的,应先通过电话申请批准,否则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理。8、报销差旅费时需凭借正规的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往返的交通发票应与行程时间相吻合。9、员工出差以汽车、火车、硬座、硬卧为原则(八小时以上含八小时可购买卧铺车票) ,车票、船票,由公司统一办理,如需软卧、包车、飞机的由总经理批准后乘坐,如公司派车一律不予报销。10、销售人员出差按包干制原则进行报销。11、交通费(火车票,城市之间长途客车费用)按票据报销。12、住宿费,餐费,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 170 元。13、原则上员工出差遇节假日不计入加班,不享受三薪,享受出差补助。14、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