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2012 年县(市、区)人保局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备注(1)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任务数;城镇就业率达 94.5%;完成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和市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任务数1.5 每少一项完成任务扣 0.5 分。(2)完成“4050”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数;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 100%;建立职业见习基地 4 个以上,并完成职业见习任务数15 每少一项完成任务扣 0.3 分。(3)完成市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和创业培训任务数 1.5未完成市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扣 1 分,未完成创业培训任务数扣 0.5 分。1、扩大和稳定就业(7 分)(4)完成新增担保基
2、金和小额担保贷款任务数,其中支持个人创业占 70%,到期贷款回收率达 95%以上;建立创业指导中心、孵化和培训示范基地25未完成小额担保贷款任务数扣 1 分,新增担保基金、个人贷款占比和到期贷款回收率每少一项完成任务扣0.3 分。未建立创业指导中心、孵化和培训示范基地扣 0.5 分。(1)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 2 达到目标任务得满分,达到 80%以上得 1 分,达到50%以上得 0.5 分,50%以下不得分。一、就业和失业保险(权数15 分)2、失业保险(3 分)(2)参保人数 1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完成任务但工业园区参保率未达30%的得 0.5 分。2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备注
3、3、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1)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规范化建成率达到 40%的得 3 分,40%内每少一个扣 0.5 分,扣完该项分为止;吉泰走廊十个卫星镇少一个,所在县(区)不得分。(2)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规范化建成率达到 40%得 1 分,未达到不得分。一、就业和失业保险(权数15 分)4、就业资金筹集管理使用 1资金管理不规范,有违规使用就业资金行为的,扣0.8 分。当地财政配套资金要达到上级下拨的中央专项就业资金的 30%,没有达到比例的扣 0.2 分。1、 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 4完成扩面任务的得 1 分,完成任务但工业
4、园区参保率未达 50%的得 0.5 分,未完成不得分。完成基金征缴任务的得 3 分,达到 80%以上的得 2 分,达到 50%以上的得 1 分,50%以下不得分。2、 做好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等参加养老保险工作 1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上访投诉的一次扣 0.2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3、完成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1 未完成不得分。5、做好退休审批和待遇审核工作 1 出现一次错误扣 0.2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6、城镇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付率、发放率均达到 100% 1 出现拖欠,引发上访投诉的不得分。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权数13 分)7、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
5、险试点参保人数 2 未完成不得分。3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备注8、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到100% 1 出现拖欠,引发上访投诉的不得分。9、做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施工作 1 未达进度要求的不得分。10、建立健全失地农民保障制度 1 未实行失地农民三条保障线和三项扶助政策的不得分。1、 城 镇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参 保 人 数 1完成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人数的得 0.5 分,完成任务但工业园区参保率未达 50%的得 0.3 分,未完成不得分;完成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参保人数得0.5 分,未完成不得分。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 2 达到目标
6、任务得满分,达到 80%以上得 1 分,达到50%以上得 0.5 分,50%以下不得分。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1 未完成不得分。完成任务但工业园区参保率未达 50%的得 0.5 分。4、工伤保险基金征缴 2 达到目标任务得满分,达到 80%以上得 1 分,达到50%以上得 0.5 分,50%以下不得分。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1 未完成不得分。完成任务但工业园区参保率未达 30%的得 0.5 分。6、生育保险基金征缴 1 达到目标任务得满分,达到 80%以上得 1 分,达到50%以上得 0.5 分,50%以下不得分。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待遇达 80%以上 1 未达到不计分。8、
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待遇达 70%以上 1 未达到不计分。9、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2 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决定的,每出现 1 例扣 0.5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权数13 分)10、做好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1 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上访投诉的每出现一次扣0.2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4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备注1、完成中小学职称改革试点工作 2 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手续的扣 1 分;未顺利完成 2012 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扣 1 分。2、完成 2012 年职称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完成县(市、区)
8、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22012 年职称申报材料及评审费未及时上报的扣 0.5分;资格审查未严格把关的扣 0.5 分;申报信息出错多的扣 0.5 分;未按时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扣 0.5 分。3、完成 2012 年县(市、区)所负责的相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未全部完成当年相应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扣 0.5 分;未全部完成当年专业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扣 0.5 分。四、专 业技 术 人 员管 理(权数 6分)4、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完成好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 1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力的扣 0.5 分;未及时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的扣 0.5 分。
9、1、高技能人才工作 2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数的得 1 分, 按要求建立高技能人才数据库的得 0.5 分,推荐选手参加全市、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的得 0.5 分。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2、民办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管理 1 对民办培训机构审批监管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 0.5 分。未 设 立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所 ( 站 ) 的 扣0.5分 。3、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 完成技能鉴定工作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五 、 职业能力建设、技能鉴定工作(权数 6分)4、组织开展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考核鉴定 1 组织不力的酌情扣分。1、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服务工业园区企业人才用工
10、需求 2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开展专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得 1分,每少一次扣 0.3 分。组织工业园区企业赴市外招贤引才得 05 分,未组织不得分。积极落实人才政策得 0.5 分,因人才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六、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和“三支一扶”招募(权数 5分)2、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1未按时完成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年检工作,扣 0.5分。对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审批监管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 0.5 分。5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备注3、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安排、岗前培训和服务期满安置工作 2未及时完成对招募大学生服务岗位安排的扣 1 分,未按要求对招
11、募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扣 0.5 分,未完成对服务期满大学生的安置工作扣 0.5 分。1、按时按要求做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报工作,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量不少于 2 个 2申报 1 个,得 1 分;申报 2 个,得 2 分。未申报不得分。七、引进国外智力和“一村一品”工程(权数3 分)2、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做好一村一品项目的申报、管理服务工作 1 未申报或未按时上报材料的,不得分。1、按照省、市要求,抓好行政机关科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搞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升公务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2按要求完成行政机关科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得1 分,未按要求完成不得分;按要求搞好公务员培训工作得 1 分
12、,未按要求完成不得分。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要求,按时报送考录计划,按规定做好考察和录用材料报送工作,高质量完成考录工作1 按要求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得 1 分,未按要求报送考试录用材料的不得分,有违规情况的不得 1 分。八、公务员管理(权数 4分) 3、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按要求完成公务员表彰奖励、公务员统计和公务员任职定级及公务员登记等日常工作。1按要求完成公务员统计工作得 0.5 分,未按要求报送公务员统计报表的不得分;按要求做好公务员表彰奖励、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及公务员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得 0.5 分,未按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不得分。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13、执行政策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不得分。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工作 1 岗位聘任工作出现违规办理的不得分。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数 4 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干部统计 1 不按规定上报年度考核材料扣 0.5 分,不按规定上报干部统计材料扣 0.5 分。十 、 军 转干 部 安 置和 自 主 择业 军 转 干1、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定职定位工作 1 未按时完成军转安置定职定位工作不得分。6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备注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解困政策,确保不因政策不落实而引发企业军转干部赴省进京上
14、访 1因未及时兑现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造成上访等不良影响的不得分。部 管 理 服务 ( 权 数3分 )3、建立健全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并做好指导就业创业工作 1没有专职或兼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人员, 没有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不得分。1、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绩 效 工 资 兑 现 到 位 情 况 ; 公务 员 调 整 津 补 贴 后 ,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教 师 绩 效 工资 水 平 同 步 调 整 到 位 情 况1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未全部兑现到位,扣 0.5 分;公务员调整津补贴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未同步调整到位,扣 0.5 分
15、。2、公 共 卫 生 与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事 业 单 位 绩 效 工资 实 施 办 法 批 复 情 况 和 绩 效 工 资 总 量 核 定 情况1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未全部批复,扣 0.5 分;绩效工资总量未全部核定,扣 0.5 分。十一、工资福利(权数 4分)3、 其 他 事 业 单 位 绩 效 工 资 实 施 办 法 批 复 情 况和 绩 效 工 资 总 量 核 定 情 况 2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未全部批复,扣 1 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单位未达 80%以上,扣 1 分。1、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劳动合同签订
16、率保持在 92%以上;新签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含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30 户以上;用工备案 100 户以上1未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扣 0.2分;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 92%的扣 0.3 分;新签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30 户以上得 0.3 分,20 户以上 30 户以下得 0.1 分 ,20 户以下不得分;用工备案未达100 户扣 0.2 分。(1)建立仲裁院,配工作人员;仲裁庭建设符合省人保厅规定的标准化仲裁庭设置要求1 未建立仲裁院,配工作人员的扣 0.5 分;无专用仲裁庭扣 0.5 分。十二、劳动关系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权数 4分) 2、调解仲裁工作(3 分
17、) (2)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年内办结 25 件以上案件(不含不予受理案件和案外调解案件) ,归档材料规范、齐全1结案未达 25 件的扣 0.4 分。办理案件公正合法得0.3 分,仲裁决定被人民法院撤销的一件扣 0.1 分。档案不规范、不齐全的扣 0.3 分。7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备注(3)工业园区和 60%以上的街道、乡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00 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比例达 30%以上1工业园区未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扣 0.3 分,街道、乡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比例未达考核比例扣 0.4分,300 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18、会的比例未达考核比例扣 0.3 分。1、劳动保障年审和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11、制定年度审查和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方案(0.3 分) ;2、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年审工作台账和诚信等级档案(0.4 分);3、按要求报送总结材料和申报诚信单位(0.3 分)。2、日常举报投诉、案件查办和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工作 11、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立案、结案,结案率达 98%(0.2 分);2、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不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0.4 分) 3、案件卷宗规范,整齐 (0.2 分); 4、及时完成省市交办案件(0.2 分) 。3、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19、11、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0.2 分);2、认真开展检查活动,并建立档案(0.3 分);3、按要求报送总结材料和统计报表(0.2 分);4、认真做好上级专项执法联合督查组的各项检查准备工作(0.3 分)。十 三 、 劳动 保 障 监察( 权 数 4分 )4、机构建设情况 11、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0.4 分) ;2、人员编制配备到位 (0.4 分),乡镇街道未配备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扣 0.2 分;3、配备执法车辆和自动化办公设备(0.2 分)。1、做好统计、规划工作 1 未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的,一次扣 0.2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十四、规划基金监督管理(权数 2分)2、加强基
20、金(资金)监督算管理 1未按时完成基金预决算工作扣 0.5 分;未组织开展基金专项检查或对基金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0.5 分。十五、人事考试1、严密组织考试,严格试卷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1.5 每出现一起问题扣 0.5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8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备注(权数 3分)2、按规定及时、准确上交各项考试培训费用。 1.5 未按规定及时、准确上交各项考试培训费用不得分。及时办理省、市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1 分;重视初访工作,杜绝来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1 分。2对省、市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办理不及时、处理不得当、没有情况反馈的,每次扣 0.5 分,扣完该项
21、分为止;因初访处理不当导致来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每批次扣 0.5 分,扣完该项分为止。1、信访维稳工作(3 分)做好涉及人保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处置得当,1 分。1 未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或紧急信息报送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扣 1 分。完成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任务 3 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计 2.5 分,完成调研工作任务计 0.5 分。未完成任务酌情扣分。2、信息宣传、法制、调研工作(4 分)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撤销、改正的,每件扣 0.5 分;未完成市局布置的法制宣传活动或法制工作任务的,每次扣 0.2 分。3、机关效能建设(2 分)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作风扎实,行政规范,制度完善,遵纪守法,勤政廉洁,无违法违纪或影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2凡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经组织查实并作出处理的;影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经查实属实的;各级效能机构在明察暗访或专项效能监察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被点名通报的均不得分。上下衔接顺畅、政务畅通 1 出现一次推诿现象,扣 0.2 分,扣完该项分为止。十六、综合工作(权数11 分)4、办公室综合服务工作(2 分)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1 出现一次未完成任务扣 0.2 分,扣完该项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