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市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局和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桐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
2、级管理,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实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有利于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三、主要内容(一)评定范围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二
3、)评定依据评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 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评定项目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四)等级划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
4、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 12 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 三个字母表示。(五)评定标准1.动态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见附件 1)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评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为动态等级评定分数。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评定分数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 ,为优秀;评定分数在 8.9 分至 7.5分(含 7.5 分) ,为良好;评定分数在 7.4 分至 6.0 分(含 6.0 分) ,为一般。评定分数在 6.0 分以下的,或 2 项以上(含 2 项)
5、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2.年度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 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年度平均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 ,为优秀;年度平均分在 8.9 分至 7.5分(含 7.5 分) ,为良好;年度平均分在 7.4 分至 6.0 分(含 6.0 分) ,为一般。3.不予评级情形对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 3 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6 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
6、(见附件) ,同时我局将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6 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2 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我局将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 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六)评定程序1.等级评定由监管部门选派 2 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2.监督频次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 12 个月内
7、至少检查 1 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 6 个月内至少检查 1 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 4 个月内至少检查 1 次。3.等级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摆放、悬挂、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公示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4.等级调整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 2 个月后向我局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调整动态等级。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专题培训一是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5 月 28 日
8、前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二是对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5 月 28 日前完成监管人员专题培训,使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5 月 31 日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促使餐饮服务单位熟悉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第二阶段:具体实施6 月 20 日前完成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1 月 20 日前完成中型以上餐馆、
9、供餐人数 500 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第三阶段:结果报送及时汇总上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金明,副组长:段洪,成员:谢云、光辉、任根友、贺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段洪同志担任,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实施,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二)严把评定尺度。要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三)严格等级评定。执法人员在等级评定过程中客观、公正,严守工作纪律;对于餐饮服务单位有关等级评定工作的投诉和意见,要及时核实、认真处理。(四)加大宣传公示。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五)注重信息应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判断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