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手册目 录第一章、相关人员职责第二章、操作人员守则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四章、常规检查制度、第五章、维护保养制度第六章、定期报检制度第七章、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八章、意外事件和事故第九章、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第十章、钥匙的管理制度第十一章、电梯机房管理制度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手册前 言电梯(包括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和杂物电梯)作为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之一,国家对电梯的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和使用实行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单位才能从事相应的电梯施工活动。根据
2、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为正确、安全地使用电梯,我司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职责:主要负责人是电梯安全使用的主要责任人,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电梯安全使用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根据电梯使用特点和安全需要,配备电梯司机;3组织制定电梯安全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组织制定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保证电梯安全使用所需的必要投入,并有效实施;6督促、检查电梯安全使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7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3、是电梯安全使用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使用履行下列职责:1建立并管理电梯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相关记录。2妥善保管好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3做好电梯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工作,编制年度电梯定期检验计划,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4监督、确认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工作。5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纠正和阻止电梯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电梯使用,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6负责组织实施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参加电梯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三、操作人员职责电梯操作人员是电梯安全使用的直接实施者,电梯操作人员应履行下列
4、职责:1严格执行电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和阻止搭乘人员的违规行为,正确使用电梯。2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3做好日常清洁工作,保持电梯地坎清洁无杂物,轿内物品放置整齐。4配合电梯管理人员开展各项工作,配合电梯检验、维保工作。5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第二章、操作人员守则为了规范电梯操作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是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职务质量,电梯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管理。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经
5、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手册,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和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出现的停车、冲顶、蹲底等情况。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为保障本单位电梯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电梯、自动扶梯和杂物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乘用人员在管理、使用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
6、梯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一、总则1、管理、操作由专设人员负责,管理、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2、每日投入运行前,应由管理或操作人员开启钥匙,并进行空载试运行,在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时,方能正式运行。3、多班制运行时,管理或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4、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5、不允许超载运行,电梯无超载限制功能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限制进入轿厢的人数或货物的重量。6、有司机和有、无司机二用电梯,操作人员在离开电梯前应将电梯停在正常层站,使电梯处于停止或自动运行状态,锁好操纵箱
7、门,将电梯钥匙随身带离。7、层门钥匙(简称三角钥匙)由电梯管理部门保管,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的操纵钥匙由电梯管理或操作人员保管,电梯三角钥匙应与电梯操作钥匙分开存放。不得出借电梯钥匙、三角钥匙给无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来操纵和使用。8、出现故障时,管理或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并协助维保人员完成合适的工作,服从维保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得擅自对电梯进行修理,非专业检修人员不得上轿顶或者进入自动扶梯的驱动和转向站。9、乘用人员应服从管理或操作人员的指挥,或依照“安全须知”正确、文明地乘用电梯、自动扶梯。二、特殊规定:1、电梯安全操作:(1)不得采用电源开关或急停按钮作为正常
8、运行中的中途停车;(2)不得通过开启安全窗来搬运长件货物;(3)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设备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4)运送重量大的货物时,应将物件放置在电梯轿厢的中间位置,防止轿厢倾斜。2、自动扶梯安全操作:(1)自动扶梯在起动或停止时,应确认梯级上无搭乘人员;(2)自动扶梯运行时严禁随意按动急停按钮,以免造成意外;(3)乘客在搭乘扶梯时禁止将头或身体伸出扶梯扶手以外的空间;(4)禁止任何人在自动扶梯上攀爬、玩耍,或将细碎物品随意丢弃在梯级上;3、杂物电梯安全操作:(1)杂物电梯未停靠在使用者所处楼层时,严禁拉动厅门,或在运行中将厅门用三角钥匙打开;(2)操作人员在装运货物时,严禁人员进入轿厢,严
9、禁任何人搭乘杂物电梯;(3)禁止一切对杂物电梯安全开关的短接或拆除行为。第四章、常规检查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使用状况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并督促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维保工作。一、总则1、电梯管理或操作人员应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2、电梯管理人员应每月对电梯进行月检,并作出记录;3、电梯至少每十五天进行一次维保;4、每年电梯管理人员会同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评估。二、日检(一)、电梯的日检操作(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安全运行状况,并重点观察如下内容:1、平层;2、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10、3、层站指示器、层站及轿厢操纵箱按钮;4、轿厢正常及应急照明;5、紧急报警装置。(二)、自动扶梯的日检,并重点观察如下内容:1、运行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2、运行、制动等指令的有效性;3、是否有异物卡入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之间。(三)、杂物电梯的日检,并重点观察如下内容:1、平层;2、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3、层站指示器、到站提示、层站按钮和急停开关。三、月检1、安全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2、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记录的完整性;3、底坑、井道、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4、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应安全、畅通,并有充分的照
11、明;5、在明显并且容易接近的地方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第五章、维护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并做到:1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电梯的情况确定具有相应的维保单位,并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维保项目、周期。2电梯维保周期至少每十五日一次,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可根据电梯的运行状况要求增加维保的频率,并在维保合同中予以明确。3电梯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4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予以签字确认
12、,并将维保记录存档。5维保人员如未按规定周期进行维保或维保质量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和维保单位协调,确保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6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维保合同进行检查,并在维保合同有限期满前一个月签订下一周期的维保合同。第六章、定期报检制度定期检验是由专业检验机构对电梯是否能够继续安全使用进行的一种监督性检验,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定期检验的有效实施,应做到:1、不得使用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2、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限速器校验周期为两年,杂物电梯的限速器校验周期为五年。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主动向温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提出
13、定期检验要求。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5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电梯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6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电梯方可继续投入使用。第七章、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作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并做到:1、电梯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2、从事电梯操作和
14、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a) 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b) 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c) 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d) 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3、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电梯制造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a) 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b) 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c) 电梯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d) 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和作用;e) 电梯的安
15、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f) 电梯的事故及防范;g) 日常的安全教育等。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6、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7、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第八章、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本单位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演习工作,演习情况记录备查。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预案本议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事
16、故、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 日常准备(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熟知 24 小时电梯急修服务热线,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达现场。(2)电梯投入使用后由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必须熟悉电梯的各种功能,并能够熟练操作。(3)经常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各种标识应清晰。(4)经常检查轿厢内的应急报警和应急照明是否有效。(5)经常检查电梯的消防、地震、紧急供电装置等功能是否可靠有效。(6)经常检查机房门窗是否完好,防止突然降雨损坏电梯,汛期、台风季节如不使用电梯,应停在顶层。2. 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救援措施(1)电梯进水电梯的轿厢、井道、机房
17、等一旦发生进水事故,应立即使电梯就近平层,疏导乘客离开电梯,并使电梯保持在开门位置。同时应迅速切断电梯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待电梯电气部分完全晾干(或强制吹干)后方可送电进行全面检查。(2)发生火警大楼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启动所有电梯的消防功能,使电梯返回基站,同时及时疏散楼内人员,通过消防通道离开,不要乘坐电梯,并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并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电梯消防员运行的配合工作。(3)发生地震如果得到地震预报,应及时兼电梯停在基站并关闭电梯门切断电梯电源;一旦突发地震,应立即使电梯就近平层,使人员通过消防通道及时撤离。(4)人员被困轿厢电梯因停电或发生故障而停在非平层区域造成人员被困
18、时,应首先安慰被困人员,确定轿厢位置,同时迅速至机房切断电梯电源,采用手动盘车装置将轿厢移至平层区,打开层门救出被困人员。(5)其它紧急情况当电梯出现其它的严重故障或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停止电梯的使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演习工作,该演习应结合本单位与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和事故进行有针对的救援演习。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
19、整改工作。第九章、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体现管理水平的重要资料,条例规定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应做到:1电梯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建立每台电梯的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a)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b) 电梯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c) 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d) 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e) 电梯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 保养记录;f) 电梯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紧急救援演习记录;g)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h) 检验合格标志复
20、印件;2每台电梯均应进行编号,以便日常管理。3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4技术档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如需使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5电梯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电梯报废或拆除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第十章、钥匙的管理制度根据电梯规范规定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指定的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几点: 1.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的交接工作,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
21、2.电梯钥匙未经主管部门人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3.电梯维修人员不得将自己的电梯钥匙借给非有关人员使用。 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5.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机房钥匙。 6.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可以上轿顶时方可上轿顶。第十一章、电梯机房管理制度1、电梯专用机房应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或专门人员保管;2、机房通道畅通,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开关灵活,任何季
22、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 540之间;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它杂物;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著位置,并保证齐备良好,在有效期内;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需要确定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7、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8、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腐蚀、无油渍、无污物。附: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1
23、.2 范围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2、安全操作规程2.1 基本要求2.1.1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2.1.2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1.3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2.1.4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2.2 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2.2.1 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2.2.2 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2.2.3 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
24、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2.2.4 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2.2.5 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2.2.6 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2.3 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2.3.1 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2.3.2 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2.3.3 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2.3.4 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
25、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2.3.5 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2.3.6 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2.3.7 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2.3.8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2.3.9 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2.3.10 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2.3.11 行驶中,驾驶人员和
26、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2.4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2.4.1 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2.4.2 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2.4.3 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2.4.4 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2.4.5 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2.4.6 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2.4.7 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2.4.8 安全钳误动作时;2.4.9 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2.4.10 发觉
27、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2.5 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2.5.1 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2.5.2 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
28、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2.5.3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 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2.5.4 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2.5.5 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2.6 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2.6.1 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2.6.2 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9、2.6.3 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2.6.4 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电梯应开离基站。电梯日常检查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保障电梯日常检查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1.2 范围1.2.1 规定电梯日常检查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1.2.2 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并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2、基本要求2.1 电梯日常检查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2.2 电梯日常检查人员
30、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3 电梯日常检查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2.4 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2.5 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3、安全作业规程3.1 电梯在作检查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3.2 电梯在检查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 36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3.3 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
31、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3.4 电梯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3.5 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3.6 严禁检查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3.7 电梯检查注意事项:(1) 非检查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检查时应谨慎小心;(2)
3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3.8 紧急救助措施3.8.1 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3.8.2 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3.8.3 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
33、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3.9 日常检查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电梯定期报检制度1、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使电梯保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12 范围121 适合于电梯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122 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2、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3、定期报检制度3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32 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
34、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应进行设备大修,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放可投入使用。33 申请定期检验前,电梯维保单位应对电梯的机械各部件和电气设备以及各辅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并按技术检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测试。34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电梯日常检查制度一、每天观察电梯的运行情况(上下运行、换速、开门、平层等)。每日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曳引机各传动部位状况。二、 检查电动机和曳引机减速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35、三、 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四、 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五、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加油。各内选、外选按钮工作情况,是否灵敏。六、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七、检查轿厢照明和风扇。各指示灯,更换损坏的部件。八、检查消防梯的消防功能。九、每月检查导靴及靴衬。检查井道位置传感器等。十、每月检查轿顶检修开关及上、下强迫缓速开关。检查并调整钢丝绳张力。十一、每月清洁机房、清扫轿顶及底坑卫生。检查缓冲器油位及复位情况。十二、每月检查井道随行电缆。检查平衡链悬挂及转动情况。十三、每月检查厅轿门相关尺寸,并作相应的调整。十四、每月检查及调整制动器
36、的制动力矩及制动器闸瓦工作状况。十五、每月清洁地坎滑道卫生及杂质,使房门和轿厢门无阻塞。十六、每月检查、调整开关门机构及上、下端站的换速、限位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电梯整机性能的调整检查,必须有记录,并存档。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1、 三角钥匙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2、 使用的三角钥匙上必须附有安全警示牌或在三角锁孔的周边贴有警示牌:注意禁止非专业人员使用三角钥匙,门开启时先确定轿厢位置。3、 必须指定一名或多名具有一定机电知识的人员作为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对电梯数量较多的单位,电梯管理员应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4、 电梯管理员应负责收
37、集并管理电梯钥匙(包括操纵箱、机房门钥匙、电锁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如果电梯管理员出现变动则应做好三角钥匙的交接工作。5、 严禁任何人擅自把三角钥匙交给无关人员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自负。6、 三角钥匙的正确使用方法:(1)打开厅门时,应先确认轿厢位置;防止轿厢不在本层,造成踏空坠落事故;(2)打开厅门口的照明,清除各种杂物,并注意周围不得有其它无关人员;(3)把三角钥匙插入开锁孔,确认开锁的方向;(4)操作人员应站好,保持重心,然后按开锁方向,缓慢开锁;(5)门锁打开后,先把厅门推开一条约 100mm 宽的缝,取下三角钥匙,观察井道内情况,特别是注意此时厅门不能一下开得太大。(6)操
38、作人员在开锁完成后,应确认厅门已可靠锁闭。电梯应急救援预案为了保障电梯乘客在乘梯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帮助人们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一、电梯的应急管理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2、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 24 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3、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
39、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5、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6、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持证)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设备或其它可行的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
40、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持证)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保单位或电梯救援中心实施救援。三、电梯应急救援(一)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1、乘客在遇到电梯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与电梯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在救援人员达到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电梯急停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2、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
41、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在实施救援。A、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 0.5 米以上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至少需要 3 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松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B、如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 0.5 米以内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42、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二)发生火灾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2、由专业人员(持证)按下电梯的消防按钮(电梯有消防功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层门、轿厢门,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照明电源)。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
43、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区,或交给消防人员使用。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电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的困人事故。(三)发生地震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是否停用电梯电梯,何时停用。2、震前没有发生临震预报而突发地震的,如强度较大在电梯内有震感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持证)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调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四)发生湿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电梯
44、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1、当楼层发生水淹没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两层,切断总电源。2、如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切断进入机房的所有电源,并及时处理漏水的情况。3、对已经湿水的电梯,要及时进行除水除湿处理,在确认已经处理后,经试运行无异常无误,方可恢复使用。4、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纪录清楚并存档。(五)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事故善后处理工作: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保电位尽快检查并修复。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事故情况汇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