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 3-6-281.1.1.1.1.1 单笔申报单明细查询单笔申报单明细查询页面如图 3-6-29 所示:图 3-6-291.1.1.1.2 注意事项无1.2 境内付款 /承兑通知书1.2.1 功能概述提供对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的申报业务进行管理的操作。申报状态同境外汇款申请书。1.2.2 功能列表菜单名称 菜单功能简述基础信息录入 手工录入基础信息基础信息修改 手工修改基础信息核销信息录入 手工录入核销信息核销信息修改 手工修改核销信息申报单查询 查询各种状态的申报数据1.2.3 功能操作1.2.3.1 基础信息录入基础信息录入功能提供给银行用户用来手工录入申报单基础信息。使用该功能的前提是
2、银行所属金融机构的基础信息维护方式为允许手工录入。如果银行已经实现了基础信息接口导入,则该功能对银行业务操作员关闭。基础信息录入后,申报单状态为“待申报” 。1.2.3.1.1 操作步骤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出口核销专用联(境内收入)-基础信息录入。系统显示申报号码录入页面,如图 3-7-1 所示:图 3-7-1录入申报号码回车,系统验证申报号码是否符合录入规则。如果符合,打开基础信息录入页面并显示申报号码和当前用户所属银行网点的名称,反之提示错误。图 3-7-2手工录入基础信息,然后单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 ALT+S 进行保存。图 3-7-3保存时系统首先对页
3、面数据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检查申报号码是否已经存在。如果存在,系统进行相应提示并返回基础信息录入页面;如果不存在则保存数据并返回成功提示。图 3-7-4单击“确认”按钮,系统将重新打开申报号码录入页面,此时可以开始下一个申报单基础信息的录入。1.2.3.1.2 注意事项1. 进入基础信息录入模块时,系统首先要对登录用户所属金融机构的网络接入方式和基础信息维护方式进行验证。如果验证不通过则提示错误,此时无法打开出申报号码录入页面。2. 申报号码录入规则申报号码由三部分组成,包括 12 位金融机构标识码、收付汇日期和银行业务流水码。1) 金融机构标识码由系统自动显示并且不能修改。2) 收付汇日期的
4、录入信息必须符合日期规范。例如:2008 年 6 月 6 日需要填写080606。3) 银行业务流水码规则:001K999L999T。此流水码不区分对公、对私。3. 当申报单收款人类型为对公时,录入合法的组织机构代码后,系统自动检索企业档案信息。如果组织机构代码已经存在,则企业名称自动显示到收款人名称输入框中,并且不可修改。如果组织机构代码不存在,用户可以手工录入收款人名称。4. 主要数据校验规则1) 组织机构代码必须符合技监局的机构代码编制规则。规则说明参考第四章“基础档案管理”的单位基本情况表新建功能的注意事项。2) 所有金额数据项都只能输入整数,不能录入小数。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和其他金额
5、可以录入 0 值,此时账号可填可不填;金额不为 0 时账号必填。3) 收入款金额不应小于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和其它金额之和。结汇金额、 现汇金额和其它金额至少输入一项。1.2.3.2 基础信息修改基础信息修改功能提供对已经存在的基础信息进行修改的操作。进行基础信息修改,首先要求当前银行所属金融机构的基础信息维护方式为允许手工录入。另外,对于已经存在的申报单,如果原来基础信息是手工录入的,则其修改可以通过手工录入或接口导入(如果接口导入已经实现)完成;反之,如果原来的基础信息是通过接口导入新建的,则修改操作必须通过接口导入来完成。基础信息修改包括对基础信息关键要素和非关键要素的修改。其中关键要素包
6、括收/付款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件号码) 、收/付款币种和收/ 付款金额三部分。如果修改了关键要素,保存后的申报单状态为“待重新申报” ;如果仅修改非关键要素,申报单保持原来状态不变。1.2.3.2.1 操作步骤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境内汇款申请书-基础信息修改。系统显示申报号码录入页面,如图 3-7-5 所示:图 3-7-5录入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回车,系统根据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规则进行校验并检查申报单是否已经存在。如果不存在,系统提示并且返回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页面;反之则打开基础信息修改页面,页面显示申报单基础信息。图 3-7-6手工修改基础
7、信息,单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 ALT+S 进行保存。系统校验页面数据通过后保存入库并提示修改成功。图 3-7-7单击“确认”按钮,系统将重新打开申报号码录入页面,此时可以开始下一个申报单基础信息的修改。1.2.3.2.2 注意事项1. 打开基础信息修改模块时,系统首先对当前银行所属金融机构的基础信息维护方式进行验证。如果验证失败则提示错误,并且无法显示申报号码录入页面。2. 申报号码录入规则。详见 3.7.3.1.2 部分。3. 如果申报单中的组织机构代码在企业档案中已经存在,则不能通过页面对收款人名称进行修改。4. 如果申报单已经删除,此时不能进行基础信息修改操作。5. 主要数据校验规
8、则。参考 3.7.3.1.2 部分。1.2.3.3 核销信息录入如果申报单为纸质申报,银行用户可以使用核销信息录入功能填写核销信息。对于已经存在的核销信息,可以直接进行修改。进行核销信息录入,首先要保证当前银行所属金融机构的核销信息维护方式为允许手工录入。如果银行已经实现了核销信息接口导入,则该功能对银行业务操作员关闭,但可以通过接口导入修改以前手工录入的核销信息。对于“待申报”或“待重新申报”状态的申报单,银行用户可以直接录入申报信息。对于“已审核”状态下的申报单,可以进行修改操作。保存后申报单状态不变。1.2.3.3.1 操作步骤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境内付款承兑
9、通知书-核销信息录入。系统显示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页面,如图 3-7-8 所示:图 3-7-8录入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回车,系统根据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规则进行校验,并检查该申报单是否已经存在。如果不存在,系统提示并返回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页面,反之则打开核销信息录入或修改页面。根据核销信息是否存在,用户可以进行如下操作。1、申报单不存在核销信息核销信息录入页面显示当前申报单的基础信息,如图 3-7-9 所示:图 3-7-9录入核销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 ALT+S 进行保存。系统验证页面录入数据通过后将数据保存入库并提示成功,如图 3-7-10 所示:图 3-7-10
10、2、申报单的核销信息已经存在功能操作同核销信息修改模块,详细描述参考核销信息修改部分。1.2.3.3.2 注意事项1. 打开核销信息录入模块时,系统首先对当前银行所属金融机构的核销信息维护方式进行验证。如果验证失败则提示错误,并且无法显示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页面。2. 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规则详见基础信息录入功能的注意事项。3. 录入核销信息时,必须保证组织机构代码已经存在,即相应企业档案已经建立。否则,录入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回车后系统即会给出相应提示。 4. 主要数据校验规则1) 申报日期要求小于等于当前系统日期。2) 交易编码 1 必输,交易编码 2 选输。其中交易编码 1 代表
11、最大金额交易对应的国际收支交易性质。另外,所有交易编码对应金额之和等于收入款金额。3) 合同号、提运单/货运单据号、发票号、外汇局备案表号/ 批件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5. 如果申报单为对公申报,用户可以录入银行意见和企业意见;如果为对私申报,则只能录入银行意见。1.2.3.4 核销信息修改核销信息修改可以手工修改纸质申报的数据。进行核销信息修改,首先要保证当前银行所属金融机构的核销信息维护方式为允许手工录入。如果银行已经实现了核销信息接口导入,则该功能对银行业务操作员关闭,但可以通过接口导入修改以前手工录入的核销信息。对于“已审核”状态下的申报单,银行用户可以进行修改操作。保存后的申报单状态为
12、“已审核” 。1.2.3.4.1 操作步骤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核销信息修改。图 3-7-11录入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回车,系统根据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规则进行校验,并检查该申报单是否已经存在。如果不存在,系统提示并返回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页面,反之则打开核销信息修改页面。核销信息修改页面显示申报单基础信息和核销信息,如图 3-7-12 所示:图 3-7-12修改核销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 ALT+S 进行保存。系统验证页面录入数据无误后将数据保存入库并提示成功,如图 3-7-13 所示:图 3-7-131.2.3.4.2 注意
13、事项1. 打开核销信息修改模块时,系统首先对当前银行所属金融机构的核销信息维护方式进行验证。如果验证失败则提示错误,并且无法显示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页面。2. 进口核销专用申报号码录入规则详见基础信息录入功能的注意事项。3. 主要数据校验规则参考核销信息录入功能的注意事项。4. 如果申报单为对公申报,用户可以修改银行意见和企业意见;如果为对私申报,则只能修改银行意见。1.2.3.5 申报单删除银行业务操作员可以对属于本银行网点的申报单进行删除。删除结果通过删除申报单查询功能进行查看。删除后的申报单不能再进行申报业务操作,删除状态为“已删除” 。申报单在所有状态下都可以进行删除操作。1.2.
14、3.5.1 操作步骤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申报单删除。系统显示删除查询列表页面,如图 3-7-14 所示:图 3-7-14查询操作提供简单查询和高级查询两种查询方式。简单查询指根据输入的申报号码进行查询。高级查询指根据组织机构代码、当前状态和收付汇日期进行组合查询。操作时,输入查询条件,单击“查询”按钮或使用快捷键 ALT+Q 进行查询。查询列表页面显示所有符合条件的记录。图 3-7-15从查询结果列表中选择需要删除的记录,单击申报号码,进入删除页面。页面上部为删除操作部分,下部为申报单详细内容显示部分,如图 3-7-16 所示。图 3-7-16
15、在删除理由输入框中,填写删除该申报单的理由。如果不填写任何内容,保存时会提示必须填写,如图 3-7-17 所示:图 3-7-17填写删除理由,单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 ALT+S,系统提示保存确认信息。图 3-7-18单击“取消”按钮,系统返回删除操作页面,用户可以继续修改删除理由。单击“确定”按钮,系统保存删除数据并返回查询列表页面。图 3-7-19已经删除的申报单不能被重新删除,只能在已删除申报单查询中进行检索查看。1.2.3.5.2 注意事项1、简单查询条件。申报号码为 22 位代码。2、高级查询条件1) 组织机构代码为 9 位技监代码。2) 当前状态从下拉列表中选择。3) 收付汇日
16、期为日期型数据。起始日期小于等于终止日期,并且查询日期范围不能大于系统设定的查询参数。3、删除理由必须填写。1.2.3.6 申报单查询申报单查询模块提供如下数据查询:未申报信息查询已申报(已审核)信息查询逾期未申报信息查询已删除申报单查询单笔申报单明细查询1.2.3.6.1 操作步骤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申报单查询。各查询操作参考“系统概述”中“操作说明”部分的申报单查询操作说明。1.2.3.6.1.1 未申报信息查询高级查询中,查询列表项仅包括基础信息部分,如申报号码、银行业务编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代码、付款人名称、结算方式、收入款币种代码和
17、收入款金额。详细页面显示如图 3-7-20 所示:图 3-7-201.2.3.6.1.2 已申报(已审核)信息查询详细页面显示如图 3-7-21 所示:图 3-7-211.2.3.6.1.3 逾期未申报信息查询高级查询中,可以通过输入逾期天数,来查询尚未申报并且逾期天数大于等于输入数值的申报单。查询列表项仅显示基础信息部分,同未申报信息查询。另外还显示每个申报单的逾期天数。图 3-7-22详细页面显示如图 3-7-23 所示:图 3-7-231.2.3.6.1.4 删除申报单查询高级查询中,查询条件包括申报号码、删除日期、金融机构标识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列表项包括申报号码、银行删除理由、银行
18、删除日期。图 3-7-24详细页面显示如图 3-7-25 所示:图 3-7-251.2.3.6.1.5 单笔申报单明细查询单笔申报单明细查询页面如图 3-7-26 所示:图 3-7-261.2.3.6.2 注意事项无第二章 基础档案管理2.1 单位基本情况表2.1.1 功能概述2.1.2 功能列表菜单名称 菜单功能简述单位基本情况表新建 新建企业档案单位基本情况表修改 修改企业档案单位基本情况表删除 删除企业档案单位基本情况表查询 查询企业档案信息2.1.3 功能操作2.1.3.1 单位基本情况表新建如果企业未建档且未在任何银行网点开过户,银行用户可以新建企业的档案信息和银行开户信息,保存后的
19、状态为“待核查” 。如果企业已建档且未在当前银行网点开过户,银行用户可以修改企业的档案信息和新建银行开户信息。如果尚未通过核查,银行可以修改关键要素和非关键要素;如果已经通过核查,银行只能修改非关键要素。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关键要素: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住所(营业场所)代码、行业属性代码、常驻国家(地区)代码、经济类型代码、外方投资者国别(地区)代码、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代码;非关键要素:申报方式、所属外汇局代码、机构地址、邮政编码、交易用 EMAIL、联系用 EMAIL、备注、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单位传真。在新建操作的同时可以设置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 ,来为企业开通网上申报业务。2.
20、1.3.1.1 操作步骤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基础档案管理-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基本情况表新建。系统显示单位基本情况表新建页面,并查询出当前银行的金融机构标识码和开户行名称,如图 4-1-1 所示:图 4-1-1录入组织机构代码并回车,系统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的规则进行校验,并检查该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已经存在。根据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存在,用户可以进行如下操作。1、 组织机构代码不存在。不存在该企业的档案信息和银行开户信息,页面显示组织机构代码、当前银行的金融机构标识码和开户行名称,如图 4-1-2 所示:图 4-1-2录入企业档案信息和银行开户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 ALT+
21、S 进行保存。系统验证页面录入数据通过后将数据保存入库并提示成功,如图 4-1-3 所示。如果申报方式选择了“网上申报” ,则为企业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否则不为企业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图 4-1-32、 组织机构代码存在。存在该企业的档案信息且不存该企业在当前银行网点的开户信息,可以修改企业档案信息和新建银行开户信息,根据状态的不同,可以修改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所有要素。1) 状态为待核查,系统查询出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所有要素和当前银行的金融机构标识码和开户行名称,如图 4-1-4 所示:图 4-1-4 修改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并录入银行开户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ALT+S 进行保存。系统验证
22、页面录入数据通过后将数据保存入库并提示成功,如图 4-1-5 所示。如果申报方式选择了“网上申报” ,则同时为企业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图 4-1-52) 状态为已核查,系统查询出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所有要素和当前银行的金融机构标识码和开户行名称,如图 4-1-6 所示:图 4-1-6修改单位基本情况表非关键要素信息并录入银行开户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 ALT+S 进行保存。系统验证页面录入数据通过后将数据保存入库并提示成功,如图4-1-7 所示。如果申报方式选择了“网上申报” ,则为企业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否则不为企业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图 4-1-72.1.3.1.2 注意事项1. 如果企
23、业未在当前银行开过户,则当前银行的银行业务操作员能新建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否则提示错误。2. 如果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已经停用,则银行业务操作员不能修改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3. 如果新建的企业名称已经存在(排除已停用的企业) ,则不能新建单位基本情况表。4. 主要数据校验规则1) 组织机构代码规则。组织机构代码必须符合技监局的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组织机构代码由八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第 9 位为校验码,在新建时系统将根据技监局的校验规则进行校验。校验规则如下:用 3、7、 9、 10、 5、 8、 4、 2 分别与企业代码的 1 到 8 位相乘,乘
24、积相加,得到的和除以 11 取余数,以 11 减该余数,差若为 10 则校验码取值 X,差若为 11 则校验码取值 0,否则差即就是校验码。2) 当常驻国为中国时,机构名称必须输中文。3) 行业属性代码必须是行业属性代码表中存在的最细分类的记录。4) 经济类型代码必须是经济类型代码表中存在的最细分类的记录。5) 当选择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为“是”时,特殊经济区类型代码必输。6) 经济类型不能选择 100、140、150、170、200、300。7) 如经济类型为 200,则外方投资者国别中至少有港澳台之一,不能为空。8) 如经济类型选择 300,则外方投资者国别中不能为空,至少一项为外国(中国
25、大陆及港澳台除外) 。9) 如果经济类型选择 400,则常驻国家地区为外国或者港澳台,并且外方投资者必须为空。10) 如 100、200、300 项下的任何一项,则常驻国家地区应为中国 CHN。2.1.3.2 单位基本情况表修改如果企业已建档且在当前银行网点开过户,银行用户可以修改企业的档案信息和银行开户信息。如果尚未通过核查,银行可以修改关键要素和非关键要素;如果已经通过核查,银行只能修改非关键要素。2.1.3.2.1 操作步骤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基础档案管理-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基本情况表修改。系统显示组织机构代码录入页面,如图 4-1-8 所示:图 4-1-8录入组织机构
26、代码,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根据组织机构代码录入规则进行校验,并检查该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已经存在。如果不存在,系统提示并返回组织机构代码录入页面;如果存在组织机构代码且存在该企业在当前银行的开户信息,则打开单位基本情况表修改页面。根据单位基本情况表的状态不同,用户可以进行如下操作。1、状态为待核查系统查询出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所有要素和当前银行的开户信息,如图 4-1-9 所示:图 4-1-9修改单位基本情况表的非关键要素、关键要素和银行开户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 ALT+S 进行保存。系统验证页面录入数据通过后将数据保存入库并提示成功,如图 4-1-10 所示图 4-1-102、状态为
27、已核查系统查询出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所有要素和当前银行的开户信息,如图 4-1-11 所示:图 4-1-11修改单位基本情况表的非关键要素和银行开户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ALT+S 进行保存。系统验证页面录入数据通过后将数据保存入库并提示成功,如图 4-1-12所示:图 4-1-122.1.3.2.2 注意事项1. 如果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已经停用,则银行业务操作员不能修改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2. 组织机构代码录入规则和单位基本情况表数据的校验详见单位基本情况表新建的注意事项中的数据校验规则。2.1.3.3 单位基本情况表删除如果企业已建档,且在当前银行开过户,且该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未进
28、行同步操作,且状态为待核查,且不存在该企业的申报数据,则银行用户可以对单位基本情况表进行物理删除。2.1.3.3.1 操作步骤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基础档案管理-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基本情况表删除。系统显示组织机构代码录入页面,如图 4-1-13 所示:图 4-1-13录入组织机构代码,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根据组织机构代码录入规则进行校验,并检查该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已经存在。如果不存在,系统提示并返回组织机构代码录入页面;如果已经存在但是该企业尚未发生任何申报业务,并且该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未进行同步和未通过外汇局核查(即待核查) ,则打开单位基本情况表删除页面。系统查询出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所有要素和当前银行的开户信息,如图 4-1-14 所示:图 4-1-14 点击“删除”按钮或使用快捷键 ALT+D 进行删除。系统验证通过后将数据删除并提示成功,如图 4-1-15 所示:图 4-1-15